南新制药(688189)_公司公告_南新制药: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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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新制药: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31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20,000.00万元(含本数)。

?补流期限:自2025年10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名称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总额122,290.0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113,528.23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0年3月20日
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日期及金额已于2025年10月21日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2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8号),同意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00万股,发行价格为34.9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29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761.7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528.2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20日全部到位,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16008号)《验资

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发行名称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5,962.14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万元)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项目进度
创新药研发40,960.0021,294.34实施中
营销渠道网络升级建设12,010.0597.50实施中
补充流动资金14,000.0014,000.00已结项
“NX-2016”等5个项目787.73787.73已结项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5,770.4541,700.00实施中
合计113,528.2377,879.57/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7,879.57万元(包含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5,313.49万元,现金管理余额15,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15,962.14万元。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返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南新制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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