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希诺(688185)_公司公告_康希诺: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时间:2025年11月27日

康希诺: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08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5-039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的公告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7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股份类别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88185康希诺2025/11/21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XUEFENG YU(宇学峰)博士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8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7.26%股份的股东XUEFENG YU(宇学峰)博士,在2025年11月6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之一XUEFENG YU(宇学峰)博士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增加临时提案,提议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新增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8)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年10月2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

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1月2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26号天津东凯悦酒店二层悦宾厅1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5年11月27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5年11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全体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01审议《公司章程》
1.02审议《股东会议事规则》
1.03审议《董事会议事规则》
2.00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审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3审议《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2.04审议《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5审议《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
3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4.00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应选独立非执行董事(2)人
4.01选举左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4.02选举纪雪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2025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11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应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1、3、4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00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01审议《公司章程》
1.02审议《股东会议事规则》
1.03审议《董事会议事规则》
2.00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审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3审议《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2.04审议《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5审议《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
3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序号累积投票议案名称投票数
4.00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应选独立非执行董事(2)人
4.01选举左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4.02选举纪雪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应选董事(5)人
4.01例:陈××-
4.02例:赵××-
4.03例:蒋××-
…………-
4.06例:宋××-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独立董事(2)人
5.01例:张××-
5.02例:王××-
5.03例:杨××-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如表所示: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票数
方式一方式二方式三方式…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4.01例:陈××500100100
4.02例:赵××010050
4.03例:蒋××0100200
…………
4.06例:宋××010050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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