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3证券简称:生益电子公告编号:2025-036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和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价格和预留授予价格由5.01元/股调整为4.76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4年4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文洁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5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4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6、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7、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4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8、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情况说明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于2025年5月28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4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3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因存在差异化权益分派,以实际分派红利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2453元/股(含税)。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需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和预留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第九章第二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4、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3、授予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次调整后的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P0-V=5.01-0.2453=4.76元/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上,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由5.01元/股调整为4.76元/股。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和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和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监事会同意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和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一)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项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