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
2025年
月
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路
号灿勤科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86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86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282,058,995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282,058,995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70.5147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70.5147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田中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董事会秘书陈晨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普通股 | 281,993,309 | 99.9767 | 65,685 | 0.0232 | 1 | 0.0001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为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佳琪、张欣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