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凌信息(688175)_公司公告_高凌信息: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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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7-22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名,独立董事

名。

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王忠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名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王忠玉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王忠玉先生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附件:

王忠玉先生,出生于1990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7年6月至2020年3月,任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统工程师;2020年3月至2020年9月,任北京世冠金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解决方案工程师;2020年9月加入公司任产品市场一部副经理;2022年3月至今任子公司河南信大网御科技有限公司业务管理部经理;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2025年7月21日,王忠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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