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变更法定代表人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变更法定代表人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七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第七条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情况
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唐娅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及调整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第七条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将由TAOHAI先生变更为唐娅女士,生效日期为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变更法定代表人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之日。
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的人士代表公司就上述《公司章程》修订、变更法定代表人等事宜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