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瑞医药(688166)_公司公告_博瑞医药: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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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瑞医药: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0

证券代码:

688166证券简称:博瑞医药公告编号:

2026-016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医药”或“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控股子公司艾特美(苏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特美”)提供合计不超过2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拆借、委托贷款、委托付款等),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借款利率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2026年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同意为艾特美(苏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风险提示: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掌握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风险可控。本次借款资金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预计情况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艾特美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艾特美提供合计不超过2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相关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被资助对象名称艾特美(苏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资助方式?借款□委托贷款□代为承担费用□其他______
资助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
资助期限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资助利息□无息?有息,借款利率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担保措施?无□有,_____

(二)审议程序2026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同意为艾特美(苏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本次向控股子公司艾特美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系给予其资金方面的必要支持,以保证其正常经营。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能够对控股子公司艾特美的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控制。在向其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控股子公司艾特美的经营管理,控制资金风险,保护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安全。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资助对象名称艾特美(苏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建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21XLHN5Q
成立时间2020年7月9日
注册地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桑田街218号二期乐橙广场5楼F005单元
主要办公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桑田街218号生物医药产业园二期乐橙广场5楼E441单元
注册资本2,384.9372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药品进出口;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3.34%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其他:______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23,771.4924,855.09
负债总额13,634.4017,140.09
资产净额10,137.097,715.01
营业收入45.8414.43
净利润-2,577.92-5,435.56
是否存在影响被资助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无□有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艾特美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艾特美系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关联关系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1,272.139753.34/
宁波锐智博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00.000025.16无关联关系
海南丸必灵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08.39无关联关系
长沙精济生物医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2.13973.02无关联关系
苏州鸿博二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2.13973.02公司董事长袁建栋先生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苏州东吴产业并购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2.13973.02无关联关系
苏州博高贰壹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4.10001.43无关联关系
苏州博高贰贰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9.29001.23无关联关系
苏州博高贰叁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66001.20无关联关系
苏州泷韬合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32840.18无关联关系
合计2,384.9372100.00

(四)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中,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力,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艾特美提供财务资助,借款利率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款用于研发、生产经营,不会违反法律、法规的任何强制性规定。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本次向控股子公司艾特美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系给予其资金方面的必要支持,以保证其正常经营。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能够对控股子公司艾特美的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控制。在向其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控股子公司艾特美的经营管理,控制资金风险,保护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艾特美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满足控股子公司艾特美相关业务拓展及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财务资助有助于控股子公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项目金额(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上市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余额72,820.0228.88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累计提供财务资助余额00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00

特此公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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