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瑞医药(688166)_公司公告_博瑞医药: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增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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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瑞医药: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增江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0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医药”或“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会议,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本人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程增江,196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山东省济南军区药检所主管药师,北京市解放军301医院助理研究员,北京正力健医药科技公司/北京悦康集团思普润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总经理,四环医药控股集团研发总监等职。现任同写意(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科贝源(北京)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副会长,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新药研发与注册专委会执行主任。苏州工业园区第十四届第一批科技领军人才。苏州百拓生物创业导师,Merck中国创新中心导师。招商银行特聘专家,深圳市坪山区顾问,苏州吴中生物医药产业园特别顾问,中国医药城科研发展顾问,成都医学城顾问,成都高新区招商大使。现任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9月27日,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当选为博瑞医药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博瑞医药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拥有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利用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从专业角度为公司决策提供意见。在股东会、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了解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回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本人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和讨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对任期内召开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程增江131300

、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年应参加会议次数实际出席次数本年应参加会议次数实际出席次数本年应参加会议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程增江112288

3、出席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股东会次数实际出席股东会的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程增江33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的研发方向、销售情况、生产经营等情况,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及经验,为公司战略规划、研发创新、产品推广等提供建议。我关注行业动态和趋势,及时向董事会和管理层提供相关信息和建议,帮助公司把握市场机遇,应对行业挑战。

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及时向我提供所需的各项材料,如实回复我的询问,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对我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纠正,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内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内部审计计划、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内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和会计师事务所间的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及进展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与义务。

2025年

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2025年度审计前工作沟通会,对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我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其中需要关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学习与参加培训情况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学习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科创板监管直通车》专刊,了解最新的板块情况、监管规则、案例通报等,进一步加强对相关规则及独立董事履职要求的理解。本人积极参与公司及监管机构组织举办的相关培训,并于2025年5月积极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2025年第2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并取得培训证明,进一步增强了任职的专业能力,提升了独立董事履职的有效性。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必要性、客观性、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进行了审核,并会同其他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本人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具备商业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交易价格确定原则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均经过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对公证天业的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公证天业具备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总监2025年度,公司未出现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确定其津贴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关于聘任联席公司秘书及委任公司授权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召开前,本人会同其他提名委员会委员召开会议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审核,提名委员会同意对相关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各项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核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并独立、审慎、客观地发表意见;同时积极关注公司发展情况,凭借自身知识经验和资源积累为公司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独立客观、勤勉尽责的职业精神,从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出发,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经验,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将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的具有建设性意义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程增江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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