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调整前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9,955,500股)
?本次调整后回购股份用途: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9,955,500股)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审批及实施情况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26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其中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35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700万元(含);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65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300万元(含)。本次回购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的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截至2025年2月22日,本次回购期限已届满,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公司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情况具体如下:
| 回购用途 | 实际回购股数(股) | 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回购成交最低价(元/股) | 回购成交最高价(元/股) | 回购均价(元/股) | 回购金额(万元) |
| 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 | 3,320,000 | 0.65% | 4.88 | 5.46 | 5.27 | 1,749.87 |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9,955,500 | 1.95% | 3.85 | 5.15 | 4.27 | 4,249.13 |
| 合计 | 13,275,500 | 2.60% | 3.85 | 5.46 | 4.52 | 5,999.00 |
注:回购金额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审议程序
2025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对部分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将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已回购股份9,955,500股用途变更为“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主要内容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展情况的考虑,为充分使用公司已回购的股份,公司对部分已回购股份用途进行调整,将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已回购股份9,955,500股用途变更为“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除了上述事项发生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其他事项不做调整。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调整是基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展情况的考虑,有利于降低未来“芳源转债”转股可能导致的股份稀释影响,符合
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