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8证券简称:中国电研公告编号:2025-036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和审计需要,经审慎评估及友好沟通,拟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成立日期为2013年12月19日,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首席合伙人为高峰,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1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694人,其中28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101,43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2024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205家,收费总额16,963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2024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5.诚信记录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陈先丹先生,200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23年至今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拟从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赵超方先生,202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24年至今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拟从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会英女士,200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7年至今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拟从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1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先丹、签字注册会计师赵超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会英近三年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4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与2024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和审计需要,经审慎评估及友好沟通,公司拟变更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查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其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相关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充分,同意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