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智能(688125)_公司公告_安达智能: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

安达智能: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6

688125证券简称:安达智能公告编号:

2025-043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71.82%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70.00%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是□否?
是否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是□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1.身份类别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东莞市易指通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91441900MA4UR4DQ5U□不适用

股东东莞市易指通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东莞市盛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刘飞、何玉姣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一致行动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东莞市盛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91441900MA4UR3U67P□不适用
刘飞?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_____________?不适用
何玉姣?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_____________?不适用

二、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基本情况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日收到股东东莞市易指通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易指通”)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股东易指通于2025年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491,5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易指通持有公司股份7,509,7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4%,股东易指通及其一致行动人东莞市盛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刘飞、何玉姣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

71.82%减少至

70.00%,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变动前股数(万股)变动前比例(%)变动后股数(万股)变动后比例(%)权益变动方式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东莞市易指通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00.126010.96750.97109.14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____2025/12/15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东莞市盛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4,262.880051.914,262.880051.91//
刘飞480.00005.84480.00005.84//
何玉姣254.99403.10254.99403.10//
合计5,898.000071.825,748.845070.00----

注:以上表格中数据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差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承诺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