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0证券简称:华海清科公告编号:2025-075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审计收费总额8.54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起诉(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 投资者 | 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 | 2014年报 | 尚余500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
| 投资者 |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 | 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 | 1,096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项目 | 姓名 |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 项目合伙人 | 张金华 | 2007年 | 2007年 | 2011年 | 2024年 |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吴银 | 2019年 | 2017年 | 2019年 | 2024年 |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王志勇 | 2000年 | 2003年 | 2012年 | 2022年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金华
|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 2022年-2023年 |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2022年-2024年 |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2022年-2024年 |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2022年 |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2023年-2024年 |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2023年 |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2023年 | 河北神玥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2024年 |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2024年 |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2024年 |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2022年-2024年 |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 2022年-2024年 |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 2022年-2024年 | 浙江爱力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 2022年-2024年 |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 2022年-2023年 | 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 2022年 |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 2022年 | 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 2024年 |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 2024年 |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 2024年 |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吴银
|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 2024年 |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 2024年 |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志勇
|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 2022-2023年 |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2022-2023年 |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2022-2024年 | 北京联泰信科铁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2022-2023年 | 北京御食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2022年 | 北京中玒口腔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2022年 | 中裕广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2022-2023年 | 舟山泰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2023-2024年 | 北京国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2022-2024年 |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 2022-2024年 |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 2022-2024年 |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 2022-2024年 | 北京妙音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 2022-2023年 | 北京纳兰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 2022-2023年 | 北京清大天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 2024年 |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 2024年 | 星际荣耀航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 2024年 | 济南晶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 2024年 |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 2024年 |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 2024年 | 北京中科灵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 2024年 | 京城皮肤医院集团(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 2024年 | 北京德美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立信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2025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经公开招投标并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相关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确定。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1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较2024年审计费用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2025年度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增加,增加了审计的工作量和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含税)
| 项目 | 2024年度审计费用 | 2025年度审计费用 | 增幅情况 |
| 财务报告审计 | 80 | 90 | 12.50% |
| 内部控制审计 | 20 | 25 | 25.00% |
| 合计 | 100 | 115 | 15.00% |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了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过程,对选聘程序、招投标文件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证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立信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时根据公司公开招投标结果,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2025年11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