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林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18日核发《关于同意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0号。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万股并上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09,438.55万元,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889.4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7,549.11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3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22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
| 1 | 嵌入式智能仪器模块扩产建设项目 | 26,659.19 | 26,659.19 |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6,069.47 | 16,069.47 |
| 3 | 补充运营资金 | 13,000.00 | 13,000.00 |
| 合计 | 55,728.66 | 55,728.66 | |
三、超募资金使用安排超募资金使用安排如下:
| 超募资金金额 | 41,820.45万元 |
| 前次已使用金额 | 29,999.60万元 |
| 本次使用用途及金额 | ?其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500.00万元(含银行利息) |
注:前次已使用金额包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合计金额25,000万元及使用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票金额4,999.60万元(含交易费用),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一)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
月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2年
月
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5)。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3年
月
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4)。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之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25,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支出。
公司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2,500.00万元(含银行利息),占超募资金总额(41,820.45万元)的比例为29.8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三)相关承诺及说明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其修订说明,自2025年6月15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施行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仍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超募资金已于2022年3月9日全部到位,相关超募资金的使用仍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十条规定,因此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剩余超募资金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使用前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2,500.00万元(含银行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且已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 保荐代表人: | |||
| 李娟 | 马腾 |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