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简称:鼎阳科技股票代码:688112
信息披露义务人1:秦轲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信息披露义务人
:邵海涛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信息披露义务人3:赵亚锋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市鼎力向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及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三路68区安通达工业区4栋3楼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市众力扛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及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68区留仙三路安通达工业区4栋3楼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市博时同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及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8区安通达工业厂区4栋厂房
层
股权变动性质:分红转增、股权激励归属、被动稀释、询价转让签署日期:2025年10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录 ...... 3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 9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10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2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6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7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 鼎阳科技、上市公司、公司、本公司 | 指 |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 | 指 | 秦轲 |
| 信息披露义务人2 | 指 | 邵海涛 |
| 信息披露义务人3 | 指 | 赵亚锋 |
| 信息披露义务人4、鼎力向阳 | 指 | 深圳市鼎力向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信息披露义务人5、众力扛鼎 | 指 | 深圳市众力扛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信息披露义务人6、博时同裕 | 指 | 深圳市博时同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秦轲、邵海涛、赵亚锋、深圳市鼎力向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众力扛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博时同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本报告书 | 指 |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份权益变动 |
| 上交所、证券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本报告中数据明细与合计数不一致均为小数点四舍五入导致。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秦轲基本情况
名称
| 名称 | 秦轲 |
| 性别 | 男 |
| 身份证号 | 513125197410****** |
| 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二)邵海涛基本情况
| 名称 | 邵海涛 |
| 性别 | 男 |
| 身份证号 | 352103197508****** |
| 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三)赵亚锋基本情况
| 名称 | 赵亚锋 |
| 性别 | 男 |
| 身份证号 | 510107197512****** |
| 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四)深圳市鼎力向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 名称 | 深圳市鼎力向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DAH5K4N |
| 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场所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三路68区安通达工业区4栋3楼 |
类型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出资额 | 308万元 |
| 经营范围 | 投资兴办实业;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顾问;(以上均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
| 成立日期 | 2016-04-13 |
| 营业期限 | 2016-04-13至2036-04-13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深圳市鼎力向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前5大出资方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 1 | 宋民 | 17.05% |
| 2 | 陈锋 | 17.05% |
| 3 | 钱柏年 | 6.82% |
| 4 | 李振军 | 6.82% |
| 5 | 王永添 | 6.82% |
| 合计 | 54.55% | |
(五)深圳市众力扛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 名称 | 深圳市众力扛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EGERG7R |
| 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场所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68区留仙三路安通达工业区4栋3楼 |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出资额 | 437.5万元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商务信息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
| 成立日期 | 2017-04-24 |
| 营业期限 | 2017-04-24至2037-04-20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深圳市众力扛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前
大出资方结构如下:
序号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 1 | 秦轲 | 40.08% |
| 2 | 刘厚军 | 7.14% |
| 3 | 尹翠嫦 | 4.29% |
| 4 | 周江 | 4.29% |
| 5 | 郑翠翠 | 2.86% |
| 合计 | 58.65% | |
(六)深圳市博时同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 名称 | 深圳市博时同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FKMY99H |
| 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场所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8区安通达工业厂区4栋厂房3层 |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出资额 | 489.3万元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 |
| 成立日期 | 2019-04-23 |
| 营业期限 | 2019-04-23至无固定期限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深圳市博时同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前
大出资方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 1 | 马兴望 | 34.33% |
| 2 | 刘厚军 | 12.88% |
| 3 | 贺锋 | 8.58% |
| 4 | 庞鹏 | 8.58% |
| 5 | 秦轲 | 8.12% |
| 合计 | 72.50% |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深圳市鼎力向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众力扛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博时同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 秦轲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男 | 中国 | 广东省深圳市 | 无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一致行动人相关的说明
秦轲为鼎力向阳、众力扛鼎、博时同裕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信息披露义务人秦轲、邵海涛、赵亚锋、鼎力向阳、众力扛鼎、博时同裕互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秦轲、邵海涛、赵亚锋、鼎力向阳、众力扛鼎、博时同裕通过分红转增、股权激励归属、被动稀释后,基于自身资金需求,通过询价转让减持公司股份,导致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个月内对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增减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情况实施其在公司拥有权益股份变动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6,008,0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71.26%。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0,112,844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68.99%,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2023年6月1日,上市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8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9股,导致转让方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由76,008,000股增加至113,251,920股,持股比例为
71.26%,保持不变。2023年7月17日,上市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转让方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由113,251,920股增至113,296,844股,持股比例因被动稀释由71.26%减少至71.17%。2025年
月
日,上市公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转让方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71.17%减少至70.99%。
2025年10月24日,转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减持3,184,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转让方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由113,296,844股减少至110,112,844股,持股比例由70.99%减少至68.99%,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
| 秦轲 | 23,832,000 | 22.34% | 34,922,571 | 21.88% |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
| 邵海涛 | 20,760,000 | 19.46% | 30,420,939 | 19.06% |
| 赵亚锋 | 16,912,000 | 15.85% | 24,782,214 | 15.53% |
| 鼎力向阳 | 7,040,000 | 6.60% | 9,561,301 | 5.99% |
| 众力扛鼎 | 5,600,000 | 5.25% | 7,883,993 | 4.94% |
| 博时同裕 | 1,864,000 | 1.75% | 2,541,826 | 1.59% |
| 合计 | 76,008,000 | 71.26% | 110,112,844 | 68.99% |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指截至鼎阳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日。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鼎阳科技股份的情形。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之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字):秦轲
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字):邵海涛
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字):赵亚锋
信息披露义务人
(盖章):深圳市鼎力向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负责人:秦轲
信息披露义务人5(盖章):深圳市众力扛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负责人:秦轲
信息披露义务人6(盖章):深圳市博时同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负责人:秦轲
签署日期:
2025年
月
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置备地点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深圳市宝安区 |
| 股票简称 | 鼎阳科技 | 股票代码 | 688112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姓名 | 秦轲 | 信息披露义务人1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 |
| 信息披露义务人2姓名 | 邵海涛 | 信息披露义务人2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 |
| 信息披露义务人3姓名 | 赵亚锋 | 信息披露义务人3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 |
| 信息披露义务人4姓名 | 深圳市鼎力向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4注册地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三路68区安通达工业区4栋3楼 |
| 信息披露义务人5姓名 | 深圳市众力扛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5注册地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68区留仙三路安通达工业区4栋3楼 |
| 信息披露义务人6姓名 | 深圳市博时同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6注册地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8区安通达工业厂区4栋厂房3层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股权激励归属、被动稀释、询价转让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76,008,000股持股比例:71.26%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110,112,844股变动比例:68.99%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3年6月1日方式:分红转增时间:2023年7月17日方式:股权激励归属、被动稀释时间:2025年9月30日方式:被动稀释时间:2025年10月24日方式:询价转让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说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情况实施其在公司拥有权益股份变动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不适用□(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签字):秦轲
信息披露义务人2(签字):邵海涛
信息披露义务人3(签字):赵亚锋
信息披露义务人4(盖章):深圳市鼎力向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负责人:秦轲
信息披露义务人
(盖章):深圳市众力扛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负责人:秦轲
信息披露义务人
(盖章):深圳市博时同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负责人:秦轲
签署日期:
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