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2证券简称:鼎阳科技公告编号:2025-041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安通达工业园5栋1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7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47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114,775,340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114,775,340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71.9158%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71.9158%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秦轲先生主持;
2、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刘厚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普通股 | 113,439,272 | 98.8359% | 1,334,523 | 1.1628% | 1,545 | 0.0013%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普通股 | 113,781,093 | 99.1337% | 992,702 | 0.8650% | 1,545 | 0.0013%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议案名称: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 3.01 | 关于选举秦轲先 | 114,600,499 | 99.8477% | 是 |
| 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3.02 | 关于选举邵海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14,600,493 | 99.8477% | 是 |
| 3.03 | 关于选举赵亚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14,261,575 | 99.5524% | 是 |
| 3.04 | 关于选举马兴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14,261,574 | 99.5524% | 是 |
| 3.05 | 关于选举宋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13,637,871 | 99.0090% | 是 |
4、议案名称: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 4.01 | 关于选举何业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14,601,631 | 99.8487% | 是 |
| 4.02 | 关于选举殷瑞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14,601,634 | 99.8487% | 是 |
| 4.03 | 关于选举左志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14,601,629 | 99.8487% | 是 |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3.01 | 关于选举秦轲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303,655 | 88.1744% |
| 3.02 | 关于选举邵海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303,649 | 88.1740% |
| 3.03 | 关于选举赵亚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964,731 | 65.2508% |
| 3.04 | 关于选举马兴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964,730 | 65.2508% |
| 3.05 | 关于选举宋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341,027 | 23.0658% |
| 4.01 | 关于选举何业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304,787 | 88.2510% |
| 4.02 | 关于选举殷瑞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304,790 | 88.2512% |
| 4.03 | 关于选举左志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304,785 | 88.2508%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其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议案3.01、议案3.02、议案3.03、议案3.04、议案3.05、议案4.01、议案4.02、议案4.0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慧敏、魏萌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