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芯股份(688110)_公司公告_东芯股份: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时间:

东芯股份: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688110证券简称:东芯股份公告编号:2025-071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

6.864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数量:

441.3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

401.70万股,预留授予

39.60万股

3、授予价格:21.874元/股(调整后)

、激励人数:

人,其中,首次授予

人,预留授予

、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归属期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第二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归属期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第二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任职期限: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7、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3年-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目标值(Am/Bm)触发值(An/Bn)
第一个归属期2023年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Am)不低于25%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An)不低于20%
第二个归属期2024年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Am)不低于25%;或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Bm)不低于25%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An)不低于20%;或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Bn)不低于20%
第三个归属期2025年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Am)不低于25%;或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Bm)不低于25%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An)不低于20%;或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Bn)不低于20%

业绩考核目标

业绩考核目标业绩完成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1/X2
对应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A)A≥AmX1=100%
An≤A<AmX1=80%
A<AnX1=0%
对应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B)B≥BmX2=100%
Bn≤B<BmX2=80%
B<BnX2=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X取X1和X2的较高值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计算公式为(当年营业收入÷基准年营业收入)^(1/间隔年数)-1。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及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及业绩考核目标一致。

8、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和“D”四个档次,届时依据

限制性股票归属前一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ABC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80%0%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期。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3年4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3、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5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

2023-029)。

4、2023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公司于2023年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2)。

5、2023年5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3年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调整为21.874元/股,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

日,公司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70)。

、2024年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5年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5年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部分归属结果、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归属结果的公告》,完成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

、2025年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向11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01.70万股限制性股票,2023年10月27日向27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39.60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期授予价格(元/股)调整后授予数量(万股)授予人数(人)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万股)
2023年5月9日21.874401.7011798.30
2023年10月27日21.87439.602758.70

(四)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如下:

归属日期价格归属数量(万股)归属人数归属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万股)因分红送转导致归属价格的调整情况
2025年7月9日21.874元/股59.95278人153.54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授予价格由22元/股调整为21.874元/股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864万股,同意公司按照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根据《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激励对象可申请归属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

日,因此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为2025年10月27日至2026年10月26日。

2、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序号归属条件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3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4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20.80%,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0%。
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目标值(Am/Bm)触发值(An/Bn)
第二个归属期2024年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Am)不低于25%;或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Bm)不低于25%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An)不低于20%;或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Bn)不低于20%
业绩考核指标业绩完成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1/X2
对应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A)A≥AmX1=100%
An≤A<AmX1=80%
A<AnX1=0%
对应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B)B≥BmX2=100%
Bn≤B<BmX2=80%
B<BnX2=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X取X1和X2的较高值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计算公式为(当年营业收入÷基准年营业收入)^(1/间隔年数)-1。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2)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计算公式为(当年营业收入÷基准年营业收入)^(1/间隔年数)-1。
5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除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离职外,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1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D,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1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C,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其余19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均为“A”或“B”,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均为100%。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预留授予的

名激励对象本次可归属

6.864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2025年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预留授予20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864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3年10月27日。

、归属数量:

6.864万股。

3、归属人数:20人。

4、授予价格:21.874元/股(调整后)。

、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序号姓名国籍职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可归属数量(万股)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核心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20人)28.906.86423.75%

注:上表中“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剔除离职员工及2024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的员工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量。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的20名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预留授予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864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2023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本次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四)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