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0证券简称:东芯股份公告编号:2025-073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
月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3年
月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6)。
(三)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5月4日,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9)。
(四)2023年
月
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
)。
(五)2023年5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调整为21.874元/股,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11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
2023-070)。
(八)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2025年7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部分归属结果、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归属结果的公告》,完成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
(十一)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4年4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三)2024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5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32)。
(四)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6)。
(五)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
月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67)。
(八)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5年
月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部分归属结果、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归属结果的公告》,完成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
(十)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2023年激励计划中有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以及有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激励计划,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合计19.896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鉴于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较2023年增长
20.80%,只达到
2023年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触发值,对应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0%,以及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因此需作废处理不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256万股。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处理2023年激励计划22.152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鉴于2024年激励计划中有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以及有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激励计划,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合计16.016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鉴于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较2023年增长
20.80%,只达到2024年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触发值,对应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0%,以及有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因此需作废处理不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968万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处理2024年激励计划
17.6128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所述,本次需作废处理2023年及2024年激励计划合计
39.7648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2023年激励计划和2024年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作废2023年激励计划及2024年激励计划合计
39.7648万股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