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7证券简称:博众精工公告编号:2025-046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结果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234,220股?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过户登记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4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5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秦非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6月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6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35)。
(4)2024年6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4-037)。
(5)2024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截至2024年7月23日,因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因公司2024年7月16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并实施完成该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授予价格从12.73元/股调整为12.6元/股。并于2024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6)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以2024年10月30
日作为预留授予日,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1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60元/股。
(7)202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7)2025年7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次归属数量(股) |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 1 | 蒋健 | 董事、副总经理 | 30,560 | - | - |
| 2 | 宋怀良 | 董事、副总经理(离任) | 36,250 | - | - |
| 3 | 韩杰 | 副总经理 | 30,560 | 15,280 | 50% |
| 4 | 黄良之 | 财务总监 | 112,850 | 56,425 | 50% |
| 5 | 马金勇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18,810 | 9,405 | 50% |
| 6 | 余军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30,560 | 15,280 | 50% |
| 7 | 朱晓锋 | 核心技术人员 | 23,510 | 11,755 | 50% |
| 8 | 陟传明 | 核心技术人员 | 30,560 | 15,280 | 50% |
| 9 | 杨愉强 | 核心技术人员 | 21,390 | 10,695 | 50% |
| 10 | 孟健 | 核心技术人员 | 18,340 | 9,170 | 50%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
| 其他核心骨干人员(共计154人) | 2,181,860 | 1,090,930 | 50% | ||
| 合计(164人) | 2,535,250 | 1,234,220 | 48.68% | ||
备注: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可归属的164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蒋健先生、离任董事、副总经理宋怀良先生于2025年5月19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股票减持行为,为避免可能触及短线交易行为,公司将推迟为其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所获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在相关条件满足后,公司将另行为上述人员办理相应股份的归属登记手续;
宋怀良先生于2025年5月20日辞去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内仍需遵守董监高减持相关规定,其仍在公司任职。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62人。
经公司自查,董事蒋健先生、宋怀良先生于2025年5月19日实施了减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披露的《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提前终止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为避免可能触及短线交易行为,以上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事宜将暂缓办理,待相关条件满足之后公司再统一为其办理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限售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1,234,220股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故公司的股本总数不会发生变化,不涉及证券类别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归属前后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数不变,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8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4861号),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5年8月16日止,公司已收到162名激励对象缴纳出资额合计人民币15,279,644.50元,均为货币出资。本次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为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故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不变,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减少1,234,220股。
2025年9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已完成过户。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