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华科技(688093)_公司公告_世华科技: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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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华科技: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23

股票简称:世华科技 股票代码:688093.SH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uzhou Shihua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

(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光路168号)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之

上市公告书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二〇二五年九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7,751,479股

2、发行价格:33.80元/股

3、认购方式:现金

4、募集资金总额:599,999,990.20元

5、募集资金净额:590,938,660.21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份锁定期按照中国证监会与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除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目录

特别提示 ...... 2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 2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 2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2

第一节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 5

一、公司基本情况 ...... 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6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2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22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22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22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 ...... 22

第三节 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23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 23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 24

三、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 25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8

第五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 30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30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30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32

一、备查文件 ...... 32

二、查阅地点 ...... 32

三、查阅时间 ...... 32

四、信息披露网址 ...... 33

释 义

本上市公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世华科技/发行人/公司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行为
股东大会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6月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公司章程》《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上市公告书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同。

第一节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述

中文名称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uzhou Shihua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0年4月14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8年6月29日
上市日期2020年9月30日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代码688093
股票简称世华科技
总股本262,631,312股
法定代表人顾正青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光路168号
办公地址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光路168号
联系电话0512-63190989
联系传真0512-63190989
公司网站http://www.shihua-group.com/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55380632XE
经营范围胶带研发、加工、销售;石墨结构电子组件研发、生产、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从事功能性材料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始终专注于功能性材料的自主研发创新,具备关键树脂合成、功能涂层设计、粘接剂制备、

精密涂布等核心技术能力。公司建立了具备持续创新能力的平台化研发体系并持续进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对AI智能硬件、显示面板、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医疗健康等行业的横向覆盖,致力于成为具备国际竞争力的综合性平台化材料厂商。

目前,公司主要产品以功能性电子材料及高性能光学材料为主,广泛应用于AI智能硬件、显示面板等领域,已成为具备较高市场认可度的功能性材料品牌。公司功能性电子材料主要应用在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内部或电子元器件的制造组装过程中,实现电子产品内部粘接、导热、导电、电磁屏蔽、耐候性等功能或制造组装过程中抗静电、耐高温、抗酸碱、防刮伤等保护功能。公司高性能光学材料主要应用于OLED、LCD等显示面板或其生产过程中,对材料透射率、反射率、洁净度、抗眩光、耐黄变等光学特性及抗静电、防尘、防污、导热、抗翘曲、耐候性等有较高要求,根据具体应用场景差异其性能要求有所差异。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1月6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2025年3月31日,发行人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2025年7月3日,本次发行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5年8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14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3、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概述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公司及主承销商于2025年9月2日向上交所报送《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与承销方案》及《会后事项承诺函》,并启动本次发行。

在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见证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

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5年9月2日收盘后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121名投资者(剔除重复计算部分)发出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相关认购附件,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名单包括截至2025年8月20日发行人前20名股东中的13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以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及发行人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共7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45家、证券公司29家、保险机构投资者19家、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19家。

自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报备上交所后至本次发行簿记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21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向其补充发送认购邀请文件。前述新增投资者名单如下:

序号新增投资者姓名/名称
1江西省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山证(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临海复星万盛新材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江苏银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6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7陈争
8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徐毓荣
10湖南财信精进贰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湖北高投产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2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广东粤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14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15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四川振兴嘉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陈学赓
序号新增投资者姓名/名称
18UBS AG
19苏州明善盛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张宇
21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及发送对象的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竞价对象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

(2)申购报价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本次发行接收申购文件的时间为2025年9月5日9:00-12:00,本次发行见证律师进行了全程见证。在有效报价时间内,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21个认购对象提交的申购相关文件。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21个认购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规定提交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及完整的附件并按时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除无需缴纳保证金的认购对象外),均为有效报价。

有效时间内全部申购簿记数据情况如下:

序号认购对象姓名/名称申购价格(元/股)各档累计认购金额(万元)是否缴纳保证金是否有效报价
1湖南财信精进贰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982,000
2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1.303,000
3沈春林36.887,000
35.888,000
34.889,000
4海南龙吟虎啸私募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5.882,000
5汇百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2.032,000不适用
31.532,100
序号认购对象姓名/名称申购价格(元/股)各档累计认购金额(万元)是否缴纳保证金是否有效报价
31.072,200
6广东粤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36.003,000
35.694,000
34.145,000
7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36.8610,000
8山证(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7.202,900
9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1.643,840
10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4.983,000
33.855,000
11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4.282,400
12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33.853,100不适用
13陈争33.002,000
1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1.083,000
1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5.764,250不适用
34.828,050
33.8013,960
16安徽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7.662,000
1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5.192,040不适用
34.094,860
32.997,530
18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2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2.062,030
19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1.772,000
20陈学赓32.322,000
31.333,000
2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3.892,030
32.392,650
31.194,250

(3)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发行对象依次按(1)认购价格优先;(2)认购金额优先;(3)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

本次发行最终获配发行对象共计12名,发行价格为33.80元/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17,751,47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990.20元。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序号认购对象姓名/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1安徽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91,71519,999,967.00
2山证(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857,98828,999,994.40
3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2,958,57999,999,970.20
4海南龙吟虎啸私募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591,71519,999,967.00
5沈春林2,662,72189,999,969.80
6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710,05923,999,994.20
7广东粤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1,479,28949,999,968.20
8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437,86948,599,972.20
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0,59120,299,975.80
10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479,28949,999,968.20
1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917,15930,999,974.20
1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464,505117,100,269.00
合计17,751,479599,999,990.20

上述发行对象符合发行人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在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中,发行价格的确定、发行对象的选择、股份数量的分配均遵循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在定价和配售的过程中坚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采用任何不合理的规则人为操纵发行结果,压低发行价格或调控发行股数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

(四)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最终为17,751,479股,符合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要求,符合《关于同意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14号)的要求。本次发行方案中披露的预计发行股数为不超过19,323,671股(含本数),本次发行股数超过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五)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5年9月3日),发行底价为31.0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3.8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六)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0.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061,329.99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0,938,660.2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上限60,000万元。

(七)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份锁定期按照中国证监会与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除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5年9月5日向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发出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规模为599,999,990.20元,发行股数为17,751,479股。截至2025年9月10日,投资者实际缴款总额为599,999,990.20元。

2025年9月11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按规定扣除相关费用以后将募集资金余额划付至发行人账户。

2025年9月11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W[2025]B052号)。经审验,截至2025年9月10日17:00止,参与本次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已将认购资金缴存至华泰联合证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振华支行开设的账户,缴存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599,999,990.20元。

2025年9月11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W[2025]B053号)。经审验,截至2025年9月11日9:05止,发行人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751,47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80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599,999,990.2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9,061,329.99元(不含增值税)后,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0,938,660.21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17,751,479.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573,187,181.21元。

(十)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吴江支行512904023210000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吴江开发区支行523582681569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2025年9月19日,发行人本次发行新增的17,751,479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十二)发行对象情况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安徽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安徽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城西桥社区服务中心望江西路920号中安创谷科技园二期F7栋5层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要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城西桥社区服务中心望江西路920号中安创谷科技园二期F7栋5层
法定代表人吴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境外机构编号)91340100MA2NY493XT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企业的投资业务、资产经营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591,715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2)山证(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山证(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上海市静安区泰州路415号301室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5159号陆家嘴滨江中心N5座7层
法定代表人谢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7D0HYA6X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资产管理);公募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数量857,988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3)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武汉市汉阳区世茂锦绣长江C1地块第3座武汉基金产业基地6楼601、602室
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
主要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17号天风大厦2号楼13层
法定代表人李波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5MA4F5GUQ29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铁路、公路、港航、航空等交通基础项目、客货运输业、现代物流业等相关产业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及管理;铁路线综合开发经营性项目投资及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股权投资;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2,958,579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4)海南龙吟虎啸私募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名称海南龙吟虎啸私募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文蔚路169号航天现代城24号楼三层
出资额1,000万元
主要办公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文蔚路169号航天现代城24号楼三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辰子申商务(澄迈)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吴胤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A91CY24N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获配数量591,715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5)沈春林

姓名沈春林
身份证号320525******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
获配数量2,662,721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6)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E1栋基金大厦A座506号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主要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唐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D7TEBR46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数量710,059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7)广东粤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广东粤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1889号创意谷19栋218室-142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要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聚新街63号粤科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封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URQKX7K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479,289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8)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18楼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437,869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注册资本760,584.5511万元
主要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26335439C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数量600,591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0)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北京市丰台区金丽南路3号院2号楼1至16层01内六层1-288室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杨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CAQF836T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479,289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728号9楼
注册资本13,272.4224万元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728号9楼
法定代表人鲁伟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1813093L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917,159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45楼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3,464,505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参与本次发行竞价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本单位/本人及其最终认购方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本单位/本人及其最终认购方未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的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未接受前述主体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并保证配合主承销商对本单位/本人的身份进行核查。

保荐人(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对拟配售的相关发行对象及其最终出资方进行了核查。核查后认为,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竞价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4、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的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须对本次认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均承诺:“未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做出的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未接受前述主体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

(十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价格、认购对象、限售期安排、募集资金规模以及竞价、定价和配售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竞价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

本次发行在发行过程、认购对象选择及发行结果等各个方面,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四)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经查验,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已就本次发行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发行人本次发行所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缴款通知书》《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具备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发行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以及发行人相关股东会、董事会通过的本次发行股票方案的要求,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截至本专项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就本次发行事宜,发行人尚需办理12名发行对象获配股份登记等相关手续,以及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注册资本增加之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证券变更登记。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本次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世华科技

证券代码为:688093.SH

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

本次发行的股份锁定期按照中国证监会与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除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节 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票类别本次发行前(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次发行数量(股)本次发行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7,751,47917,751,4796.33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262,631,312100.00-262,631,31293.67
合计262,631,312100.0017,751,479280,382,791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5年9月10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1顾正青境内自然人71,778,26927.33-
2吕刚境内自然人48,220,20018.36-
3耶弗有投资发展(苏州)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7,610,00014.32-
4蔡惠娟境内自然人18,060,0006.88-
5苏州世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3,003,2004.95-
6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合其他1,900,0000.72-
7郑誉境内自然人1,593,9430.61-
8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750,0000.29-
9张建境内自然人653,0000.25-
10吴海春境内自然人550,0340.21-
合计194,118,64673.91-

注1:截至2025年9月10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中包含发行人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其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为1,659,641股,对应持股比例为0.63%。注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1顾正青境内自然人71,778,26925.60-
2吕刚境内自然人48,220,20017.20-
3耶弗有投资发展(苏州)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7,610,00013.41-
4蔡惠娟境内自然人18,060,0006.44-
5苏州世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3,003,2004.64-
6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境内国有法人2,958,5791.062,958,579
7沈春林境内自然人2,671,5320.952,662,721
8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合其他1,900,0000.68-
9郑誉境内自然人1,594,7340.57-
10广东粤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境内国有法人1,479,2890.531,479,289
10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内国有法人1,479,2890.531,479,289
合计-200,755,09271.608,579,878

注1: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发行人前十名股东中包含发行人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其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为1,659,641股,对应持股比例为0.59%。注2: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广东粤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并列第十大股东,合计数已全部计算。注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

三、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6.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资产总计225,471.57212,839.97208,547.67147,210.28
负债合计14,332.6116,987.2419,372.945,717.46
所有者权益合计211,138.96195,852.73189,174.73141,492.8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11,138.96195,852.73189,174.73141,492.81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53,650.7879,468.3451,149.9746,229.42
营业利润22,218.6832,285.4522,635.5721,447.10
利润总额22,177.0232,180.9222,626.9121,349.26
净利润19,306.2227,965.8419,345.9118,537.5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306.2227,965.8419,345.9118,537.50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35.2322,867.9317,148.5217,426.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689.425,890.41-43,918.35-12,408.7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59.93-27,643.0334,832.91-2,031.9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631.601,200.238,108.563,298.59

(四)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5.6.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流动比率(倍)5.844.774.8510.33

速动比率(倍)

速动比率(倍)4.954.084.379.34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6.36%7.98%9.29%3.88%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3.913.512.982.80

存货周转率(次)

存货周转率(次)4.514.143.683.97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0.770.870.650.72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370.050.310.14

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预付款项-存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应收账款周转率=当期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账面价值+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2],2025年1-6月数据已年化;

5、存货周转率=当期营业成本/[(存货期初账面价值+存货期末账面价值)/2],2025年1-6月数据已年化;

6、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份总数;

7、每股净现金流量=当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份总数。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47,210.28万元、208,547.67万元、212,839.97万元和225,471.57万元。公司资产规模随业务发展持续增长,其中,2023年末发行人总资产增加,主要系公司2023年度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取得募集资金所致。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公司负债合计分别为5,717.46万元、19,372.94万元、16,987.24万元和14,332.61万元。2023年发行人负债余额增加幅度较大主要系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展开建设,相应工程应付款增多;同时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原材料采购金额不断增加,相应材料应付款同步增加。

2、偿债能力分析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以及2025年6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88%、9.29%、7.98%和6.36%,公司资产负债率保持较低水平,具备较强偿债能力。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以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10.33、4.85、4.77和5.84,速动比率分别为9.34、4.37、4.08和4.95,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保持较高水平。

3、盈利能力分析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以及2025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229.42万元、51,149.97万元、79,468.34万元和53,650.78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8,537.50万元、19,345.91万元、27,965.84万元和19,306.22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耕功能性材料领域,以高品质的产品和专业灵活快速的服务陪伴客户成长,同时高性能光学材料业务作为公司第二增长曲线在报告期内实现快速发展,助力公司实现了业绩持续、稳定增长。

4、营运能力分析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以及2025年1-6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80、2.98、3.51和3.91(经年化处理)。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呈上升趋势,主要是发行人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客户结构持续优化,同时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所致。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以及2025年1-6月,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97、3.68、4.14和4.51(经年化处理)。报告期内存货周转率整体较为稳定,2023年发行人存货周转率相较2022年较低主要由于2023年末发行人存货金额较大所致。2023年末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主动增加原材料采购并增加库存商品规模,存货账面价值有所上升。

总体而言,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管理能力良好,整体回款情况良好;存货周转情况处于合理水平。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法定代表人:江禹保荐代表人:李响、刘哲项目协办人:王镇项目组成员:吴学孔、姜镇电话:0512-85883377传真:0512-85883370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1号来福士中心办公楼12层负责人:龙海涛经办律师:王月鹏、邹佩垚电话:010-56500900传真:010-56500999

三、审计机构

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负责人:张彩斌签字会计师:刘勇、纪耀电话:0512-65186129传真:0512-65186030

四、验资机构

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负责人:张彩斌签字会计师:刘勇、纪耀电话:0512-65186129传真:0512-65186030

第五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

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李响和刘哲。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李响先生:供职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线,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作为保荐代表人负责并参与翔楼新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好博医疗IPO项目,作为协办人或项目组成员参与世华科技科创板IPO、昀冢科技科创板IPO、艺唯科技创业板IPO、赛腾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世华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项目,并参与赛腾股份、华兴源创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刘哲先生:供职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线,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世华科技科创板IPO项目、华兴源创科创板IPO项目、康平科技创业板IPO项目、翔楼新材创业板IPO上市项目、好博医疗科创板IPO项目、华兴源创可转债项目、世华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并参与华兴源创等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认为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证券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华泰联合证券愿意保荐发行人的证券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批复文件;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六)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一)发行人: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光路168号

电话:0512-63190989

传真:0512-63190989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7、28层

电话:0755-81902000

传真:0755-81902020

三、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四、信息披露网址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盖章页)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盖章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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