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谊众(688091)_公司公告_上海谊众: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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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30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奉贤区仁齐路79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66
普通股股东人数6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77,823,49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77,823,49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7.649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7.6497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股东会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周劲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董事会秘书方舟先生、财务总监汤节节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7,810,09099.98275,7780.00747,6270.0099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9,293,20999.95425,7780.01977,6270.0261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锋、沈国兴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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