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美上海(688082)_公司公告_盛美上海: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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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30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38号),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38,601,326股,每股的发行价为人民币

116.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81,999,961.8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6,984,264.81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35,015,697.0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ZI10808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为规范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子公司盛帷半导体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35,015,697.05元,低于《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募投项目名称拟投资总额调整前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研发和工艺测试平台建设项目94,034.8592,234.8592,234.85
2高端半导体设备迭代研发项目225,547.08225,547.08220,848.65
3补充流动资金130,418.07130,418.07130,418.07
合计450,000.00448,200.00443,501.57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该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并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募集资金的高效使用所作出的决策。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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