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名称: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美迪凯股票代码:688079信息披露义务人:香港豐盛佳美(國際)投資有限公司住所:香港九龙观塘海滨道133号万兆丰中心16楼F2室通讯地址:香港九龍紅磡環海街11号海名轩三座65B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减少后持股比例触及5%刻度
签署日期:2026年2月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迪凯”、“上市公司”、“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美迪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 8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0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附表 ...... 13
第一节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美迪凯/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报告书 | 指 |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香港豐盛佳美(國際)投資有限公司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公司股份之行为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本报告书中,如果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名称 | 香港豐盛佳美(國際)投資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香港九龙观塘海滨道133号万兆丰中心16楼F2室 |
| 法定代表人 | 夏利敏 |
| 注册资本 | 港币1.00元 |
| 登记证号码 | 68915251-000-02-18-2 |
| 企业类型 |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
| 经营范围 | 投资控股公司 |
| 经营期限 | 不适用 |
| 主要股东 | 夏利敏持股100% |
| 通讯方式 | 香港九龍紅磡環海街11号海名轩三座65B00852-59667673 |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 夏利敏 | 男 | 董事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无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安排需要减持公司股份所致。
二、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股东香港豐盛佳美(國際)投資有限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109,297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00%。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述减持计划仍在进行中。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计划,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拥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
| 香港豐盛佳美(國際)投資有限公司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0,688,792 | 5.03% | 20,561,412 | 5.00% |
| 合计 | - | 20,688,792 | 5.03% | 20,561,412 | 5.00% |
注:因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正处于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期间,总股本将随激励对象行权而发生变动,上表中的变动前持股比例以2026年1月7日公司总股本410,929,724股为计算依据,变动后持股比例以2026年2月2日公司总股本411,228,238股为计算依据。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20,561,412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5.00%,持股比例由5.03%变为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香港豐盛佳美(國際)投資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 | 2026/2/2~2026/2/3 | 人民币普通股 | 127,380 | 0.03 |
| 合计 | - | - | 127,380 | 0.03 | |
注:因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正处于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期间,总股本将随激励对象行权而发生变动,上表中的减持比例以2026年2月2日公司总股本411,228,238股为计算依据。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质押、被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转让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在本报告书签署日期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 减持主体 | 减持时间 | 交易方式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 香港豐盛佳美(國際)投資有限公司 | 2025/9/9~2025/9/23 | 集中竞价 | 人民币普通股 | 4,067,166 | 1.00 | 12.10~12.71 |
| 2025/9/15~2025/9/23 | 大宗交易 | 人民币普通股 | 8,134,333 | 2.00 | 11.10~11.40 | |
| 合计 | - | - | 12,201,499 | 3.00 | - |
注:上表中的减持比例以2025年9月20日公司总股本406,716,698股为计算依据。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注册登记证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置备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新潮路15号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香港豐盛佳美(國際)投資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26年2月3日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香港豐盛佳美(國際)投資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26年2月3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杭州市 |
| 股票简称 | 美迪凯 | 股票代码 | 688079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香港豐盛佳美(國際)投資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地址 | 香港九龍紅磡環海街11号海名轩三座65B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20,688,792股持股比例:5.03%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变动数量:127,380股变动比例:0.03%变动后持股数量:20,561,412股变动后持股比例:5.00%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3日方式:集中竞价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未来12个月内如有增持计划,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香港豐盛佳美(國際)投資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26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