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 定,2025年度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琛先生、独立董事於恒强先生和 非独立董事曹庆香女士3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超过二分之一,并由具 备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张琛先生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委员参加了各 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表决情况
审议:
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
议案》;
3.《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5年第一次
一致同意
2025-3-28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表决情况
2025年第二次
2025-4-18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一致同意
2025年第三次
2025-4-28 审议《关于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一致同意
审议:
1.《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
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4.《关于放弃全资子公司优先增资权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2025年第四次
一致同意
2025-8-22
2025年第五次
2025-10-27 审议《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一致同意
2025-10-27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 券相关业务的资质,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执业的情形。在2025年度审计 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 义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其他专项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 营的实际情况。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对计划的可行性 表示认可,督促公司内审部严格按照计划落实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工作 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 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等导致非 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等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审部及相关职能部门与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充分、有效的沟通,督促各方积极配合外部审计工作,有效提 高审计效率与质量,推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运行。
(六)核查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相 关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审核续聘审计机构资质及拟聘财务负责 人任职资格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重点审核续聘审计机构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及独立性,在年审期间与会计师保持充分有 效沟通,督促其客观、公正、高效完成年度审计工作,规范出具审计报告。对公 司拟聘任财务总监王自以先生的任职事项,审计委员会对其学历、专业职称、工 作履历及任职资格进行全面审慎核查,认为其具备担任财务总监的任职条件和能 力,聘任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勤勉尽责、认 真履职。认真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情况,监督与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 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有效推动公司规范治理与董事 会科学决策。2026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进一步提升履职的独立性、专业性和 有效性,持续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履职报告》之签署页)
委员签字:
到峰
206年3月27日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履职报告》之签署页)
委员签字:
方惟障
2001年3197日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履职报告》之签署页)
委员签字:
名
26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