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熊(688077)_公司公告_大地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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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琛)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8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琛)本人作为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相关要求,在2025年度独立、客观、公正履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挥专业能力,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障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琛,198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2015年7月至今在安徽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任教,现任安徽大学商学院会计学专业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理事会成员,安徽省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员专家库成员,安徽省卫生经济学会理事会常务理事,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本人连选连任。本人担任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和任职条件,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以及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5次股东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出席次数
77005

2025年度,本人亲自出席历次董事会及股东会。会前认真审阅各项会议材料,就相关议案事项与管理层充分沟通、深入了解情况;会议中积极参与审议讨论,审慎发表独立意见,除需回避表决的议案外,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其他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提出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3次提名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另外参加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

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联交易、资产减值计提、续聘外部审计机构、董事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重要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2025年度,除需回避表决的议案外,本人对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其他议案均表示同意,未提出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与公司内审部保持常态化沟通,听取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工作汇报,对相关事项进行研讨并提出指导意见。年度审计期间,与年审会计师、内审部、财务部保持充分有效的沟通,密切关注审计过程中的重要事项,保障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参与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并了解其诉求与建议。在日常履职过程中,本人坚持独立、审慎原则,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并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充分沟通,持续关注公司整体运营情况。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业绩说明会及其他时间到公司现场办

公与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对本人提出的疑问与咨询及时予以回应,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调研及沟通协调工作。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部门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专门办公场所及必要保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便利。2025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15.5天,工作内容包括出席相关会议、审阅议案材料、与公司各方沟通交流、开展实地调研及其他履职相关工作。

在独立董事履职培训方面,2025年度本人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规履职培训、2025年第6期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以及安徽上市公司协会和公司组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专项培训,通过持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与监管要求,不断提升履职专业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相关公告。

审议前,本人对预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相关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定价公允、程序规范,符合公平公正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审核与监督。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相关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在审议该事项前,本人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专业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核查,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相应资格和条件。

(四)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经董事会提名,聘任王自以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本人对王自以先生的学历、职称、工作履历及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具备担任财务总监的任职条件和能力。本次财务总监聘任事项经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预先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本人对相关候选人的个人履历、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各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符合方案的标准和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制度,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与经营发展,审慎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发表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保持独立性,审慎行使职权,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建议,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利益;同时加强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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