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得医药(688073)_公司公告_毕得医药: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时间:2013年12月19日

毕得医药: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19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证券代码:688073证券简称:毕得医药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年7月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修改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议案 ...... 8

议案三: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0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毕得医药”)特制定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迟到或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者不得入场,但仍可通过网络进行投票。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的股东之后。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需回避表决的情形外,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公司聘请的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并由参与计票、监票的股东代表、监事、公司聘请的律师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

年7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6)。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31日(周四)上午9:30

(二)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999号3号楼6层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戴岚女士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发言登记确认。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四)审议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0审议《关于修改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审议《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3审议《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4审议《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5审议《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6审议《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7审议《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8审议《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9审议《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10审议《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3.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针对大会审议议案,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现场投票表决

(七)休会(统计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八)复会、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与会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十一)现场会议结束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2025年3月28日起实施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取消监事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基于前述情况,对应修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暨修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及《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述议案提请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议案二

关于修改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1)《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3)《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4)《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5)《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6)《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7)《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8)《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9)《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10)《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暨修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及修订后的相关制度。

上述议案提请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逐项审议。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议案三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中汇基本信息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5)首席合伙人:高峰

(6)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末,合伙人116名,注册会计师69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89人。

(7)业务信息:中汇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2024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5家,涉及主要行业包括(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2024年度(2024年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2024年度(2024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

姓名职务成为注册会计师时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家数
翟晓宁项目合伙人2008年2007年2009年9月2024年7
崔齐齐签字注册会计师2021年2018年2021年4月2025年1
杨建平质量控制复核人1998年1996年2000年9月2025年7

2.诚信记录

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建平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管措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杨建平2024年1月2日行政监管措施浙江证监局对其买卖本部门审计客户股票的问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3.独立性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汇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本项目审计收费

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收费

万元(含税)。

2025年度审计费用需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4)。

上述议案提请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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