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林海(688069)_公司公告_德林海: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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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林海: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28

证券代码:

688069证券简称:德林海公告编号:

2025-050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调整,由11.42元/股调整为11.22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5年7月19日至2025年7月2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名单内人员的异议。2025年7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29)。

3、2025年8月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30)。

4、2025年8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

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及结果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

-V其中:P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11.42元/股-0.20元/股=11.22元/股。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11.42元/股调整为11.22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及授权;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的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履行相关公告等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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