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股份结果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新”)通知,2025年4月22日中兴新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675.97万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中兴新拟自2025年4月22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含2025年4月22日已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证券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兴新发来的《关于增持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告知函》,中兴新已完成本次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中兴新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1,337,5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累计增持金额人民币60,641,407.11元(不含交易费用,下同)。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增持主体名称 | 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 | 
| 增持主体身份 |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是?否控股股东或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__________ | 
| 增持前持股数量 | 60,506,148股 | 
| 增持前持股比例(占总股本) | 24.66% |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 增持主体名称 | 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 | 
| 增持计划首次披露日 | 2025年4月23日 | 
| 增持计划拟实施期间 | 2025年4月22日~2026年4月21日 | 
| 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 | 5,000万元~10,000万元 | 
| 增持计划拟增持数量 | 不适用 | 
| 增持计划拟增持比例 | 不适用 | 
| 增持股份实施期间 | 2025年4月22日~2025年10月28日 | 
| 增持股份结果对应方式及数量 |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平台实施增持,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337,544股 | 
| 累计增持股份金额 | 60,641,407.11元 | 
| 累计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 | 0.55% | 
| 增持计划完成后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 | 61,843,692股 | 
| 动人)持股数量 | |
| 增持计划完成后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 25.21% | 
(二)实际增持数量是否达到增持计划下限?是?否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中兴新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1,337,5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累计增持金额人民币60,641,407.11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