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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62证券简称:迈威生物公告编号:2025-044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威生物”或“公司”)董事会就2025年半年度(以下简称“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2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5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9,9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4.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76,52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73,087,827.6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03,432,172.4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10日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474717_B0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和结余金额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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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金额 |
| 募集资金总额 | 3,476,520,000.00 |
| 减:相关发行费用 | 173,087,827.60 |
| 募集资金净额 | 3,303,432,172.40 |
|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额 | 2,202,397,643.63 |
| 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 | 271,750,514.16 |
| 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 1,930,647,129.47 |
| 减: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902,600,000.00 |
|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189,441,986.57 |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汇兑损失净额 | 78,340,131.69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应结余募集资金余额 | 87,332,673.89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余额 | 87,409,961.81 |
注: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差异77,287.92元。系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1年
月,公司及子公司上海朗润迈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桥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科技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2年
月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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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公司与海通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荣科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2023年12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重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1)。
2024年4月,公司及子公司江苏泰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和江苏迈威康新药研发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吴中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荣科路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2024年5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8)。
2024年7月,公司及子公司上海朗润迈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2024年
月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8)。2024年10月,公司及子公司上海朗润迈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吴中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迈威生物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重新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2025年
月,公司与海通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吴中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2025年1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迈威生物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2)。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
月
日,本公司与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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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银行名称 | 账户名称 | 银行账户 | 币种 | 余额 | 备注 |
| 1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科技支行 |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03004818104 | 人民币 | 65,016.82 | |
| 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荣科路支行 |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21936890510050 | 人民币 | 53,789,159.61 | |
| 3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吴中路支行 |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110201012401856216 | 人民币 | 4,572,553.86 | |
| 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 | 上海朗润迈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31050182360009111888 | 人民币 | - | 2025年3月已销户 |
| 5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吴中路支行 | 上海朗润迈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8110201013601832008 | 人民币 | 19,922,941.49 | |
| 6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吴中路支行 | 江苏泰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8110201013201770065 | 人民币 | 5,095,929.45 | |
| 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荣科路支行 | 江苏泰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121945715410010 | 人民币 | 3,511,269.52 | |
| 8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荣科路支行 | 江苏迈威康新药研发有限公司 | 523901684110018 | 人民币 | 453,091.06 |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包含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余额。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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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个月。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偿还的余额为人民币90,26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5)。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87,344,944.99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银行名称 | 账户名称 | 银行账号 | 产品名称 | 存款方式 | 余额 | 到期日 | 年化利率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荣科路支行 |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21936890510050 | 协定存款 | 活期存款 | 53,789,159.61 | 2025年7月22日 | 1.15%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荣科路支行 | 江苏泰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121945715410010 | 协定存款 | 活期存款 | 3,511,269.52 | 2025年7月25日 | 1.15%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荣科路支行 | 江苏迈威康新药研发有限公司 | 523901684110018 | 协定存款 | 活期存款 | 453,091.06 | 2025年7月25日 | 1.15%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吴中路支行 | 江苏泰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8110201013201770065 | 协定存款 | 活期存款 | 5,095,929.45 | 2026年3月21日 | 0.45%-1.15%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吴中路支行 |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110201012401856216 | 协定存款 | 活期存款 | 4,572,553.86 | 2026年3月17日 | 0.45%-0.65%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吴中路支行 | 上海朗润迈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8110201013601832008 | 协定存款 | 活期存款 | 19,922,941.49 | 2026年3月17日 | 0.45%-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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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金额已包含于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
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1,000kg抗体产业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部分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后续定期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等额划转款项至公司自筹资金账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
月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4)。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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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附表
: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30日
附表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编制单位: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3,476,520,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2,059,882.25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注1) | 620,000,0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02,397,643.63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7.83%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年产1,000kg抗体产业化建设项目 | 是 | 1,200,000,000.00 | 580,000,000.00 | 580,000,000.00 | 11,690,257.52 | 281,009,472.02 | -298,990,527.98 | 48.45 | 已结项 | 注2 | 注2 | 否 |
| 抗体药物中试产业化项目1期 | 是 | - | 420,000,000.00 | 420,000,000.00 | 55,124,322.73 | 200,759,431.30 | -219,240,568.70 | 47.80 | 2026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抗体药物研发项目 | 是 | 1,000,000,000.00 | 1,523,432,172.40 | 1,523,432,172.40 | 135,245,302.00 | 940,628,740.31 | -582,803,432.09 | 61.7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780,000,000.00 | 780,000,000.00 | 780,000,000.00 | - | 780,000,000.00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 | 不适 | 否 |
| 用 | 用 | ||||||||||||
| 合计 | / | 2,980,000,000.00 | 3,303,432,172.40 | 3,303,432,172.40 | 202,059,882.25 | 2,202,397,643.63 | -1,101,034,528.77 | 66.67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抗体药物研发项目:暂停对子项目9MW3311、6MW3411的投入。新冠病毒作为高突变性RNA病毒,处于持续变异和竞争迭代状态,而9MW3311对变异病毒有效率不足,经审慎考量,暂停对该品种临床试验研究的投入,并保持9MW3311中和抗体应对敏感的流行突变株处于应急启动状态;6MW3411可能具有潜在安全性风险,同时在临床前研究期间,针对相关靶点的CAR-NK技术的日趋成熟对该品种冲击较大,继续开发的价值受限,暂停对该品种后续研发的投入。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三)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详见本报告“三、(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
注1:不含使用超募资金32,343.22万元投资于“抗体药物研发项目”的金额。注2:“年产1,000kg抗体产业化建设项目”系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上海朗润迈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后由发行人对外销售最终实现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附表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编制单位: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年产1,000kg抗体产业化建设项目 | 年产1,000kg抗体产业化建设项目 | 580,000,000.00 | 11,690,257.52 | 281,009,472.02 | 48.45 | 已结项 | 注1 | 注1 | 否 |
| 抗体药物中试产业化项目1期 | 年产1,000kg抗体产业化建设项目 | 420,000,000.00 | 55,124,322.73 | 200,759,431.30 | 47.80 | 2026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抗体药物研发项目 | 年产1,000kg抗体产业化建设项目抗体药物研发项目 | 1,523,432,172.40 | 135,245,302.00 | 940,628,740.31 | 61.7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2,523,432,172.40 | 202,059,882.25 | 1,422,397,643.63 | 56.37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年产1,000kg抗体产业化建设项目和抗体药物中试产业化项目1期变更原因:公司预计2024至2025年将有多款ADC品种处于临床研究阶段,原募投项目拟建成的生产设施或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ADC药物产能需求和严格的生产标准要求,为满足上述在研药物上市需求,公司需要建立覆盖ADC药物早期开发、临床前开发及中试生产在内的完整的ADC药物产业链配套,同时需要尽快具备大规模商业化生产条件,以满足公司ADC产品的产业化需求并抢占市场发展先机。公司“抗体药物中试产业化项目1期”建成后更将大幅提升公司的ADC药物研发与产业化能力,也将满足迈利舒?后续增长的市场需求和迈卫健?上市后的市场供应需求。年产1,000kg抗体产业化建设项目经公司经测算,通过工艺升级改造及实际运营管理,实际建设12,000L哺乳动物细胞培养生产线即已实现年产1,000kg抗体药物产能目标,综合以上考虑,公司决定将“年产1,000kg抗体产业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减62,000.00万元,并将其中42,000.00万元用于新增募投项目“抗体药物中试产业化项目1期”。抗体药物研发项目变更原因:本次变更决策时,9MW2921注射液,正在开展I/II期临床研究;7MW3711注射液正在开展两项临床研究;9MW0211为一款创新单克隆抗体,正处于AMD适应症的II/III期临床研究第二阶段入组阶段;9MW0813为一款重组人血管内 | ||||||||
| 皮生长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已完成III期临床研究受试者入组。综合考虑上述在研品种的研究进度和研究预算,为保证上述品种后续研发的顺利实施,公司拟新增9MW2921和7MW3711两款ADC领域项目为募投项目“抗体药物研发项目”的子项目,将“年产1,000kg抗体产业化建设项目”调减金额中的20,000.00万元用于上述项目。同时公司拟将主要募集资金集中于眼科药物的确证性临床研究及适应症拓展等项目中,决定分别调增9MW0211、9MW0813两款眼科领域项目投资金额6,000.00万,同时调减6MW3211项目投资金额12,000.00万元,并相应将“抗体药物研发项目”总投资金额由132,343.22万元调增至152,343.22万元。决策程序: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授权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授权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信息披露:对于上述变更事项,公司已及时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授权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及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迈威生物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1:“年产1,000kg抗体产业化建设项目”系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上海朗润迈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后由发行人对外销售最终实现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