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062 公司简称:迈威生物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核心竞争力风险、经营风险及行业风险等因素,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并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如下风险: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公司作为一家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随着新药研发管线持续推进,多个创新药物处于关键临床试验研究阶段,整体研发投入仍维持在较高水平。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拥有14个处于临床前、临床或上市阶段的重点品种,包括10个创新药,4个生物类似药,专注于肿瘤和年龄相关疾病,如免疫、眼科、骨科等领域。其中,已上市品种4个,提交上市许可申请准备阶段的品种1个,处于III期关键注册临床阶段品种2个,以及处于其他不同临床、临床前阶段的品种。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为39,209.15万元,相较于去年同期增加21.72%。
公司未来几年将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并将面临如下潜在风险:公司虽有药品获批上市,但销售收入可能无法弥补亏损,且公司仍存在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随着公司在研项目的推进,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未盈利状态预计持续存在且累计未弥补亏损可能继续扩大,并存在一定期间内无法进行现金分红的风险。
公司于2022年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净额为330,343.22万元。公司营运资金主要依赖于外部融资,若经营发展所需开支超过可获得的外部融资,将造成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紧张,进而对公司的产品研发投入、人才引进、团队稳定等方面造成不利的影响。
公司拥有丰富的品种管线,随着四款产品君迈康
?、迈利舒
?、迈卫健
?及迈粒生
?进入商业化阶段,一款品种即将提交上市许可申请,其他在研品种的开发进度持续推进等,公司财务状况将进一步改善,为公司尽快实现扭亏为盈创造条件。
(二) 经营风险
1. 预期未来较大规模研发投入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品种管线的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及新药上市准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上半年,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75,861.18万元、83,578.18万元、78,286.93万元和39,209.15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拥有主要在研品种10个,其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及新药上市准备等业务的开展仍需较大规模研发投入。
2. 待申请上市品种的风险
公司已于2025年1月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提交了9MW0813的药品上市许可申请前(pre-NDA)沟通交流会议申请,即将正式提交上市许可申请(NDA)。如上述品种未能
通过上市审批,将影响公司药品销售收入,进而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3. 生物制品集中带量采购的风险
生物制品行业的进入门槛高,研发费用高,制造难度大,销售单价也较高。若未来生物制品参加集中带量采购,将降低生物制品的销售价格,降低生物制品的毛利率,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
4. 创新药的研发风险
创新药研发具有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的特点,一款新药从开始研发到获批上市,一般需要十年左右时间。随着国内新药审评审批制度的改革,国产创新药发展迅猛。2021年11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正式发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指导原则》(2021年第46号),对研发立题和临床试验设计提出建议,落实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患者为核心的研发理念,有序推进抗肿瘤药物的研发。2023年6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正式发布《新药获益-风险评估技术指导原则》(2023年第36号),该《指导原则》明确提出:
获益-风险评估贯穿于药物的全生命周期中,是药物临床研发、上市申请和上市后监管决策的重要考虑因素。必须确保批准的药物在其说明书规定或建议的条件下安全、有效,在拟定适应症中药物的获益超过风险,方可获准上市。这是对2021年《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指导原则》的再次呼应与进一步明确,针对任何一个适应症的临床试验,除了要做出相对现有疗法的优效之外,还必须确保增加的风险相对于收益是可接受的,即经过风险调整后的收益必须有实质性的提升。创新药研发的主要风险包括:立项环节中靶点选择的风险;发现环节中创新分子确认的风险;开发环节中数据未达预期的风险;审批环节中不能获准上市的风险。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刘大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华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叶茵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报告期内无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6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10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4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 93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95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15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22
第八节 财务报告 ...... 123
| 备查文件目录 |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二、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
| 三、经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本次半年报全文和摘要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常用词语释义 | ||
| 公司、本公司、母公司、迈威生物 | 指 |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博创医药 | 指 | 重庆博创医药有限公司,公司持有12.50%股权的参股公司 |
| 博安生物 | 指 | 山东博安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德思(美国) | 指 | DESTINY BIOTECH LLC,中文名称:德思特力生物技术公司,泰康生物、德思特力分别持有84.03%和15.97%股权的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二级子公司;目前美国政府部门注销及税务清算已完成,并已获得泰州商务局出具的企业境外投资注销确认函 |
| 德思特力 | 指 | 上海德思特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一级子公司 |
| 大健康基金 | 指 | 重庆中新医药大健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恩泰睿科 | 指 | Nterica Bio, Inc.,中文名称:恩泰睿科生物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迈威(美国)持有39.22%股权的参股公司 |
| 非凡生物 | 指 | 非凡(重庆)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持有20%股权的参股公司 |
| 关键注册临床 | 指 | 获相关监管机构认可,可以以其得出的临床试验数据直接进行新药上市许可申请的临床试验 |
| 江苏迈威 | 指 | 江苏迈威药业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登科药业有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一级子公司 |
| 君实康 | 指 | 上海君实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51%股权的控股一级子公司 |
| 君实生物 | 指 |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科诺信诚 | 指 | 北京科诺信诚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一级子公司 |
| 控股股东、朗润股权 | 指 | 朗润(深圳)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 朗润迈威 | 指 | 上海朗润迈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一级子公司 |
| 朗润咨询 | 指 | 深圳市朗润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迈威(美国) | 指 | Mabwell Therapeutics Inc.,中文名称:迈威(美国)生物治疗有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一级子公司 |
| 迈威重庆 | 指 | 迈威(重庆)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泰康生物持有83.44%股权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83.44%股权的控股二级子公司 |
| 迈威康 | 指 | 江苏迈威康新药研发有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一级子公司 |
| 迈威丽水 | 指 | 迈威(丽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一级子公司 |
| 迈威视 | 指 | 迈威视医药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一级子公司 |
| 迈威实业 | 指 | 迈威生物实业有限公司,英文名称:Mabwell Bioscience Industrial Co., Limited,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一级子公司 |
| 迈威(新加坡) | 指 | MABWELL SINGAPORE PTE. LTD.,中文名称:迈威新加坡有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一级子公司 |
| 诺艾新 | 指 | 南京诺艾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持有80%股权的控股一级子公司 |
| 普铭生物 | 指 | 上海普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一级子公司 |
| 思努赛 | 指 | 思努赛生物科技(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持有35%股权的参股公司 |
| 实际控制人 | 指 | 唐春山、陈姗娜 |
| 泰康生物 | 指 | 江苏泰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一级子公司 |
| 齐鲁制药 | 指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 润佳医药 | 指 | 润佳(苏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 细胞因子 | 指 | 由免疫细胞和某些非免疫细胞经刺激而合成、分泌的一类具有广泛生物学活性的小分子蛋白质,细胞因子一般通过结合相应受体调节细胞生长、分化和效应,调控免疫应答 |
| 真珠投资 | 指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真珠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中骏建隆 | 指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中骏建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芝兰健康 | 指 | 杭州芝兰健康有限公司,公司持有3.98%股权的参股公司 |
| 9MW0113、君迈康? | 指 | 公司与君实生物合作开发上市的重组全人源抗TNF-α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
| 9MW0211 | 指 | 公司开发的重组抗VEG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
| 9MW0311、迈利舒? | 指 | 公司开发上市的重组全人源抗RANKL单克隆抗体注射液(规格:60mg/1.0mL) |
| 9MW0321、迈卫健? | 指 | 公司开发上市的重组全人源抗RANKL单克隆抗体注射液(规格:120mg/1.7mL) |
| 8MW0511、迈粒生? | 指 | 公司开发上市的注射用重组(酵母分泌型)人血清白蛋白-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I)融合蛋白 |
| 9MW0813 | 指 | 公司开发的重组人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注射液 |
| 9MW1411 | 指 | 公司合作开发的重组人源化抗α-toxin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
| 9MW1911 | 指 | 公司开发的重组人源化抗ST2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
| 9MW2821、BFv | 指 | 公司开发的重组抗Nectin-4抗体偶联药物,WHO INN通用名为Bulumtatug Fuvedotin |
| 9MW2921 | 指 | 公司开发的重组抗Trop-2抗体偶联药物 |
| 9MW3011 | 指 | 公司开发的重组人源化抗TMPRSS6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其他研发代号:MWTX-003/DISC-3405) |
| 6MW3211 | 指 | 公司开发的重组人源化抗CD47/PD-L1双特异性抗体注射液 |
| 7MW3711 | 指 | 公司开发的重组抗B7-H3抗体偶联药物 |
| 9MW3811 | 指 | 公司开发的重组人源化抗IL-11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
| 1MW5011(RP901) | 指 | 是以氨基葡萄糖(GlcN)为母体进行化学结构改造产生的全新化合物口服片 |
| 7MW4911 | 指 | 公司开发的重组人源化抗CDH17抗体偶联药物 |
| 6MW5311 | 指 | 公司开发的靶向CD3及人类白细胞免疫球蛋白样受体亚家族B成员4 (LILRB4)的T细胞衔接器(TCE) |
| ADA | 指 | Anti-Drug Antibody,抗药抗体 |
| ADC | 指 | Antibody-Drug Conjugate,抗体偶联药物,一种由抗体、连接子及小分子药物组成的药物形式 |
| AML | 指 | Acute myeloid leukemia,急性髓细胞性白血病,是髓系造血干/祖细胞恶性疾病。以骨髓与外周血中原始和幼稚髓性细胞异常增生为主要特征 |
| B7-H3 | 指 | B7 homolog 3 protein,B7-H3也称为CD276,属于免疫球蛋白超 |
| 家族,B7-H3在人类胃癌、结直肠癌、肝癌、胰腺癌、食管癌、非小细胞癌、前列腺癌、卵巢癌等实体瘤中过表达 | ||
| CALICO | 指 | CALICO LIFE SCIENCES LLC. |
| CAPA | 指 | Corrective action and preventive action,纠正和预防措施 |
| CD47 | 指 | Cluster of differentiation-47,是免疫球蛋白超家族成员,可介导细胞凋亡、增殖、免疫等,是一种肿瘤治疗药物靶点 |
| CDE | 指 | Center for Drug Evaluation,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
| cGMP | 指 | Current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由FDA执行的现行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其规定了确保对生产工艺和设施进行适当设计、监控和控制的系统 |
| CHO细胞 | 指 | Chinese hamster ovary cell,中国仓鼠卵巢细胞 |
| DCR | 指 | Disease Control Rate,疾病控制率,即根据RECIST1.1标准,研究期间完全缓解(CR)、部分缓解(PR)、疾病稳定(SD)的受试者比例 |
| DISC | 指 | DISC MEDICINE, INC. |
| DOR | 指 | Duration of Response,缓解持续时间,即首次观察到PR(部分缓解)及以上开始至第一次出现疾病进展(PD)或任何原因死亡的时间 |
| FDA | 指 | The United State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FTD | 指 | Fast Track Designation,快速通道认定 |
| G-CSF | 指 | 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是促进中性粒细胞发育及从骨髓向外周释放的关键因子,能够通过激活其受体调控中性粒细胞的早期发育、存活、迁移和活化 |
| GMP | 指 |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系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是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等风险,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药品 |
| GSP | 指 | Good Supply Practice,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 IPC | 指 | In process control,中间过程控制 |
| IL-11 | 指 | Interleukin 11,白介素11,是一种多功能的细胞因子,IL-6家族成员之一,IL-11在肿瘤、炎性疾病、急性肝损伤、NASH、纤维化等重大疾病的进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
| IL-33 | 指 | Interleukin 33,白介素33,炎症反应和免疫偏倚的重要调节因子之一,主要诱导Th2型免疫 |
| IND | 指 | 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Application,新药研究申请,于开始人体临床试验之前所需的申请及批准过程 |
| MA | 指 | Marketing Authorization,药品上市许可 |
| MAH | 指 | Marketing Authorization Holder,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是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企业或者药品研制机构,由NMPA授予的认证,准许持有人与符合资格的合约制药机构进行合约生产 |
| MDS | 指 | Myelodysplastic syndromes,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是一组起源于造血干细胞的异质性髓系克隆性疾病,其特点是髓系细胞发育异常,表现为无效造血、难治性血细胞减少,高风险向急性髓系白血病(AML)转化 |
| MMAE | 指 | Monomethyl auristatin E, 甲基奥瑞他汀E,海兔毒素10的衍生物,是一种微管抑制剂,具有极强的细胞毒性 |
| MMAF | 指 | Monomethyl auristatin F, 甲基奥瑞他汀F,海兔毒素10的衍生物,是一种微管抑制剂,具有极强的细胞毒性 |
| Nectin-4 | 指 | 脊髓灰质炎病毒受体样分子4,I型跨膜糖蛋白,属于Nectin家族的Ig超家族蛋白分子 |
| NDA | 指 | New Drug Application,上市许可申请 |
| pre-NDA | 指 | 药品上市许可申请前沟通交流会议申请 |
| NMPA | 指 | National Medical Products Administration,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设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3年更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简称“CFDA”),2018年,国务院单独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NMPA”),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
| OA | 指 | Osteoarthritis,骨关节炎 |
| ODD | 指 | Orphan Drug Designation,孤儿药资格认定 |
| ORR | 指 | Objective Response Rate,客观缓解率,即根据RECIST 1.1标准研究期间完全缓解(CR)部分缓解(PR)的受试者比例 |
| OS | 指 | Overall Survival,总生存期,即受试者从接受治疗开始至(因任何原因)死亡的时间 |
| PD | 指 | Pharmacodynamics,药效动力学 |
| PD-1 | 指 | Programmed cell death protein 1,程序性细胞死亡蛋白1 |
| PD-L1 | 指 | PD-1 Ligand 1,PD-1配体1,PD-1的主要配体,其结合T细胞上的PD-1以抑制免疫应答 |
| PEG | 指 | 聚乙二醇(PEG):是一种由聚环氧乙烷与水的加聚物,分子量在700以下时为无色无臭的粘稠液体,是一种被广泛应用于蛋白质和多肽等生物聚合物进行共价修饰的高分子材料 |
| PEG修饰 | 指 | PEG修饰是将PEG共价结合在药物上,以改善药物的药代动力学、药效学和免疫学特性,从而增强其治疗效果的一种药物技术 |
| PFS | 指 | Progression Free Survival,无疾病进展生存期,即研究药物首次给药日期至疾病进展或死亡(以先发生者为准)之间的时间 |
| PK | 指 | Pharmacokinetics,药代动力学 |
| PTM | 指 | Post Translational Modification,蛋白质翻译后修饰,在mRNA被翻译成蛋白质后,对蛋白质上个别氨基酸残基进行共价修饰的过程 |
| QA | 指 | Quality Assurance,质量保证 |
| QC | 指 | Quality Control,质量控制 |
| RANKL | 指 | Receptor Activator of Nuclear Factor-κ B Ligand,核因子κ B受体活化因子配体,一种由成骨细胞所产生的II型跨膜蛋白,同时也是肿瘤性梭形基质细胞中最重要的膜上标记物 |
| ST2 | 指 | IL-33的受体,与IL-33介导多种生理和病理情况,如慢性炎症、自身免疫疾病、过敏性免疫反应、组织修复等 |
| TMPRSS6 | 指 | Transmembrane Serine Protease 6,II型跨膜丝氨酸蛋白酶6,主要在肝脏中表达,通过阻断肝细胞表面蛋白TMPRSS6的活性,从而上调肝细胞表达铁调素的水平,最终达到降低体内铁吸收和释放的作用 |
| TNF-α | 指 | Tumor Necrosis Factor α,肿瘤坏死因子α,调节免疫系统的重要炎性因子,过度表达可导致自身免疫性疾病,是一个重要靶点 |
| Trop-2 | 指 | Tumor-associated calcium signal transducer 2,人滋养细胞表面糖蛋白抗原2,是一种癌相关抗原,在正常组织中的表达量很低,在多种恶性肿瘤中过表达 |
| VEGF | 指 | Vascular Endothelial Growth Factor,血管内皮生长因子,是一个广谱的肿瘤治疗药物靶点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迈威生物 |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Mabwell (Shanghai) Bioscience Co., 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Mabwell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刘大涛 |
| 公司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蔡伦路230号2幢105室 |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 公司办公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蔡伦路230号2幢105室 |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1210 |
| 公司网址 | https://www.mabwell.com/ |
| 电子信箱 | ir@mabwell.com |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胡会国 | 王鹤飞 |
| 联系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蔡伦路230号2幢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蔡伦路230号2幢 |
| 电话 | 021-58332260 | 021-58332260 |
| 传真 | 021-58585793-6520 | 021-58585793-6520 |
| 电子信箱 | ir@mabwell.com | ir@mabwell.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证券时报:https://www.stcn.com/ 经济参考报:http://www.jjckb.cn/ |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 |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部 |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股票简况 |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迈威生物 | 688062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101,165,449.14 | 115,528,061.72 | -12.43 |
| 利润总额 | -552,175,797.82 | -444,340,939.36 | 不适用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51,319,064.76 | -444,982,242.13 | 不适用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73,539,040.67 | -460,729,754.71 | 不适用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924,460.63 | -461,623,771.48 | 不适用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18,070,486.77 | 1,568,877,364.27 | -47.86 |
| 总资产 | 4,468,559,239.37 | 4,275,508,853.05 | 4.52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 主要财务指标 |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38 | -1.11 | 不适用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38 | -1.11 | 不适用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44 | -1.15 | 不适用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2.63 | -18.73 | 减少23.90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4.35 | -19.39 | 减少24.96个百分点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387.57 | 278.83 | 增加108.74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436.26万元,同比减少12.43%,主要系上年同期迈威(美国)就9MW3011项目与美国DISC MEDICINE, INC.达成的独家许可协议确认收入金额较高,本期未实现授权许可收入,技术服务收入减少较多;同时,本期药品销售收入为10,079.32万元,较上年同期6,566.50万元增长3,512.82万元,同比增长53.50%,其中地舒单抗(骨疾病及肿瘤治
疗领域)药品销售收入为9,954.07万元,较上年同期6,566.50万元增长3,387.57万元,同比增长
51.59%。
2、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较上年同期增加10,633.6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较上年同期增加11,280.93万元,主要系公司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在研品种的临床试验推进,多项在研品种处于关键注册临床研究阶段导致公司研发费用金额较高。
3、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较上年同期减少42,769.93万元,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到齐鲁制药技术许可合同首付款金额较大。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1,652,117.42 | 主要系政府补助收入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302,196.27 | 主要系公司理财投资收益与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衍生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67,031.73 |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369.51 | / |
| 合计 | 22,219,975.91 | /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 -551,245,875.73 | -416,312,590.26 | 32.41% |
注:上述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股份支付影响。
十、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 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及基本特点
(1)行业的发展阶段
1) 医药行业情况
近年来,全球及中国的医药市场都出现了显著增长,预计未来十年还将快速增长。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统计和预测,在人口老龄化、慢性疾病发病率上升、研发支出增长及技术进步的推动下,全球医药市场从2019年的13,245亿美元增长到2024年的15,420亿美元,预计到2028年、2032年将分别达到18,623亿美元和22,919亿美元。
随着患者可支付能力的提升,患者群体的增长及医保覆盖范围的扩大,中国医药市场也正经历着强劲的增长;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统计和预测,预计市场规模将从2024年的人民币16,297亿元增加至2028年的人民币18,687亿元和2032年的人民币24,799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3.5%(2024-2028)和7.3%(2028-2032)。此外,中国医药市场格局也发生了重大转变。曾经以仿制药为主的市场近年来逐步被快速扩张的创新药领域所替代。随着政府对药物创新颁布利好政策,中国专利药市场出现了大幅增长,从2019年的人民币9,154亿元增长到2024年的人民币11,151亿元,预计会加速增长,到2028年和2032年将分别达至人民币14,535亿元和人民币20,012亿元,2024年至2028年复合增长率和2023年至2032年的复合年增长率分别为6.8%和8.3%。
2) 政策及支付方情况
2025年1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从5大方面提出了24条改革举措,主要从优化审批、简化流程和加强监管等角度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研发创新的支持力度,完善审评审批机制全力支持重大创新,按照“提前介入、一企一策、全程指导、研审联动”要求,审评审批资源更多向临床急需的重点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倾斜;完善药品医疗器械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品种给予一定的市场独占期;积极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推广使用,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和医疗器械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鼓励医疗机构采购使用。二是提高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质效,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报前置指导,缩短临床急需创新药临床试验沟通交流等待时限;加快临床急需药品医疗器械审批上市,对临床急需相关药品的申报品种,予以优先审评审批;优化审评审批机制,在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将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时限由60个工作日缩短为30个工作日,将药品补充申请审评时限由200个工作日缩短为60个工作日;优化药品医疗器械注册检验,对临床急需药品医疗器械实行即收即检,对符合条件的罕见病用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减免临床试验。三是以高效严格监管提升医药产业合规水平,推动医药企业生产检验过程信息化,提高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效率,强化创新药和医疗器械警戒工作。四是支持医药产业扩大对外开放
合作,深入推进国际通用监管规则转化实施,促进全球药物在我国同步研发、同步申报、同步审评、同步上市;探索生物制品分段生产模式,在部分地区开展生物制品分段生产试点,将率先推进抗体偶联药物(ADC)、多联多价疫苗等分段生产;优化药品医疗器械进口审批;支持药品医疗器械出口贸易。五是构建适应产业发展和安全需要的监管体系,持续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大力发展药品监管科学,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
2025年1月15日,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在肥召开》的报道,报道中透露安徽省将牵头全国生物药品联盟集采,表明全国性的生物类似药集采即将到来。全国性的生物类似药集采虽然会导致生物类似药价格大幅下降,给药企的盈利带来挑战,但从长远来看,生物类似药的集采会大幅提高生物药的市占率,会促进更多的使用化药的患者转而使用生物类似药,逐渐过渡到使用生物创新药,有利于生物创新药的发展。2025年1月17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召开“保障人民健康 赋能经济发展”新闻发布会,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黄心宇在会上宣布,今年将发布第一版医保丙类目录,丙类目录作为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有效补充,主要聚焦创新程度很高、临床价值巨大、患者获益显著,但因超出“保基本”定位暂时无法纳入基本医保目录的药品。医保丙类目录的建立有利于构建创新药多元支付机制,支持医药新质生产力发展;有利于满足患者多层次医疗保障需求,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减轻疾病治疗经济负担。2025年6月16日,国家医保局组织行业协会召开座谈会,就《2025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会议聚焦两大主题:一是正式启动2025年医保目录调整工作;二是制定第一版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2025年6月26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2025年基本医保目录及商保创新药目录调整申报操作指南》,首次将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目录纳入调整方案。2025年3月5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强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部分指出,要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制定创新药目录,支持创新药发展;稳步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分级诊疗。此外,要全面建立药品耗材追溯机制,严格医保基金监管,让每一分钱都用于增进人民健康福祉。2025年6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文件中,在扩大基础民生服务普惠性、推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共享部分中谈到,要完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机制,制定出台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用药保障需求。
(2)行业基本特点
1) 中国人口老龄化
中国正快速进入老龄化社会。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统计和预测,从2019年至2024年,中国65岁及以上人口的复合年增长率为4.8%。人口老龄化加剧预计将推动肿瘤和年龄相关疾病发病率上升,如免疫疾病、眼科疾病及骨科疾病。人口老龄化是肿瘤市场增长的重要驱动力,原因为
生物、遗传和环境因素随时间推移而积累,导致癌症的发病率随年龄增加而增高。同样地,免疫系统会经历一系列变化,增加对免疫条件的易感性,包括免疫反应减弱、感染增加及自身免疫性疾病。由于眼部结构和功能的变化及骨密度、肌肉量及关节健康的变化,衰老亦为诸多眼部疾病和骨科疾病的主要风险因素之一。老年人通常会面临多种健康问题,因此可能同时患有与年龄相关的多种疾病。
2) 肿瘤市场规模扩大
癌症是一组广泛的疾病,涉及体内细胞不受控制的生长及发育,也是全世界最主要的死亡原因之一。近年来,全球肿瘤药物市场规模显著扩大,从2019年的1,435亿美元增长到2024年的2,533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12.0%,预计至2028年和2032年将达到3,759亿美元和5,482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分别为10.4%(2024-2028)和9.9%(2028-2032)。中国肿瘤药物市场也从2019年的264亿美元增长到2024年的359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6.3%,预计从2024年起将按复合年增长率10.9%(2024-2028)和16.3%(2028-2032)进一步快速增长到2028年的543亿美元和2032年的992亿美元。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肿瘤药物市场的增长主要受以下因素驱动:
? 未被满足临床需求。癌症是全球死亡的主要原因,每年导致全球约1,000万人死亡。癌症新发病例呈上升趋势,2024年全球癌症新发病例为2,130万例,预计至2032年将达到2,550万例。为应对这些挑战,ADC等创新疗法不断涌现。ADC能够将细胞毒性药物直接靶向输送到癌细胞,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健康组织的损害,提高疗效。因此,ADC等创新疗法有望引领未来肿瘤学的发展。
? 新兴创新疗法。ADC及其他靶向治疗等创新疗法代表着肿瘤治疗领域的重大进展。在对肿瘤发生的进一步了解及治疗技术进步的推动下,该等创新疗法在临床上取得了重大进展。与传统化疗相比,靶向疗法对癌细胞具有更强的特异性,减少了对正常组织的附带损害。在发达国家,靶向疗法已成为治疗各种癌症的一线疗法。随着医学的不断进步、医疗基础设施的改善以及新生物标志物和治疗靶点的确定,全球范围内靶向疗法的开发及应用预计将增加。
? 提高可负担性。肿瘤治疗的高昂费用和有限的可及性给患者及公共卫生系统带来了巨大挑战。提高可负担性对于推动肿瘤药物市场的发展和减轻癌症治疗的经济负担至关重要。许多国家正在加强癌症报销制度,以解决这一问题。例如,美国的联邦医疗保险项目及中国的国家医保药品目录都做出了巨大努力,通过动态报销政策改善癌症治疗的可及性。
? 拓展联合疗法。ADC与其他免疫疗法、放射疗法或其他靶向疗法的结合显示出改善疗效和克服耐药性的潜力。这种方法代表了未来肿瘤药物开发的一个大有可为的方向,有可能带来更强大、更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 延长癌症患者的生存期。治疗方法(尤其是针对耐药性癌症的治疗方法)的不断增多,延长了许多癌症患者的生存期。这一趋势凸显了人们对解决晚期疾病复杂性的疗法的需求。ADC等新兴疗法可精确靶向癌细胞,对耐药病例有显著疗效。因此,随着治疗模式的发展,肿瘤药物市场预计将持续增长,以满足长寿患者的需求。
(3)主要技术门槛
生物医药产业由生物技术产业与医药产业共同组成,主要是将现代生物技术与各种形式的新药研发、生产相结合,以及与各种疾病的诊断、预防和治疗相结合的高技术产业。新药研发是一个异常复杂而艰难的过程,以抗体药物为代表的生物技术药物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需要将多学科的知识技术加以融合与应用。生物技术药物较之化学药物,存在诸多特殊之处:其分子量大、空间结构和翻译后修饰复杂,且需要考虑免疫原性带来的影响;其工艺流程复杂并且规模化生产对工艺技术的要求高,需要高端人才、设施、设备和原材料;同时生物技术药物行业监管也更为严格,每一个阶段都要取得监管机构的注册审评和准入才能进入下一阶段,任一阶段出现问题都有可能前功尽弃。一般而言,研发一款新药需要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拥有知识产权成果的创新药上市后会形成技术垄断优势,也会带来相应高的利润回报。所以生物医药产业具有高技术、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长周期的特征,并具有全球化程度高,产业集聚效应明显的特点。
主要技术门槛体现在整个研发生命周期,同时除常规单克隆抗体外,ADC、双特异性/双功能抗体、基于抗体结构的重组蛋白,这些特有结构的药物在整个研发过程中均存在特有的研究和开发技术门槛。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迈威生物是一家全产业链布局的创新型生物制药公司,致力于通过源头创新满足临床需求推动商业快速转化,专注于肿瘤和年龄相关疾病,如免疫、眼科、骨科等领域。公司以市场需求大且临床应用未得到充分满足的生物类似药以及针对成熟靶点的创新药为起点,完成了临床前研究到商业化生产的完整产业链布局,具备了抗体类药物、ADC药物及重组蛋白药物的研发和产业化能力,启动了专业化销售团队的建设并在海内外市场推广形成了一定成果。
(1)ADC药物市场
ADC是发展最快的癌症治疗方式之一。它们结合了抗体的靶点选择性及高细胞毒性药物的细胞杀伤力。传统的化疗是抗癌治疗的主要手段,但对癌细胞的选择性有限,经常导致难以忍受的全身毒性。与制导导弹一样,ADC也是利用抗体将细胞毒性药物选择性地输送到肿瘤细胞。这种组合设计有可能减少脱靶毒性,同时允许使用在全身疗法中无法忍受的强效细胞毒性药物,从而改善治疗窗口期和疗效。
全球ADC市场具有巨大潜力,全球ADC市场规模从2019年的28亿美元迅速增长到2024年的141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37.9%;预计将继续保持强劲增长势头,到2025年将达到187亿美元,到2032年达到940亿美元,2025年至2032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26.0%。中国的ADC市场在2020年首个ADC药物赫赛莱
?
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后开始增长,预计规模将从2024年的5亿美元增长至2025年的10亿美元,再到2032年的141亿美元,2025年至2032年的复合年增长
率为45.9%,远快于全球ADC市场。ADC是公司管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通过对ADC技术的持续研发投入,我们建立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四大核心ADC技术:DARfinity
TM,公司自主研发的定点偶联工艺;IDconnect
TM,一种经过优化设计的连接子分子,用以连接抗体和毒素,使抗体和毒素之间的连接更稳定;
Mtoxin
TM
,一种基于喜树碱的新型毒性分子,用作ADC中杀死靶细胞的弹头;及LysOnly
TM
,一种能够有条件释放毒素的结构,可提高ADC的整体安全性和有效性。这四项专利技术共同组成了公司新一代定点偶联技术平台IDDC
TM
。研究表明,基于上述平台的ADC药物不仅具有更高的均一性,更高的药物纯度,体内药效及安全性研究表明,上述ADC药物还具有更大的治疗窗口以及临床差异化特征。目前IDDC
TM
平台的优势已在多个在研品种中得到验证。
(2)长效G-CSF市场
随着肿瘤基础、转化和临床研究的深入发展,肿瘤治疗的方式及药物的选择更加个体化,新的靶向药物和免疫治疗药物不断涌现,但是以细胞毒药物为基础的化学治疗仍然是肿瘤治疗的基石。根据中国抗癌协会肿瘤临床化疗专业委员会和中国抗癌协会肿瘤支持治疗专业委员会于《中国医学前沿杂志》发表的《肿瘤化疗导致的中性粒细胞减少诊治专家共识》,到2040年,预计全球超过57%的癌症患者需要化疗。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是化疗引起的骨髓抑制相关血液学毒性,研究表明65.5%的患者在接受多西紫杉醇、阿霉素和环磷酰胺等化疗药物治疗时,发生3或4级中性粒细胞计数降低。中性粒细胞减少性发热(Febrile Neutropenia,FN)是最主要的临床并发症,严重者可导致脓毒症综合征、感染性休克、甚至死亡等严重并发症,不仅会延长住院时间、增加广谱抗生素的使用和治疗费用、还可能导致化疗药的减量或化疗延迟,最终影响抗肿瘤治疗疗效。因此,预防或治疗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是保证足剂量化疗或剂量密集化疗的根本。重视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危害,对其进行风险评估和规范性防治具有重要临床意义。8MW0511(注射用阿格司亭α,迈粒生
?
)是迈威生物自主开发的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创新长效G-CSF,通过将高活性改构G-CSF的N端与HSA的C端融合后产生的一种新的蛋白质药物。G-CSF改构体在保留了高活性的同时降低了与G-CSF受体的亲和力,可明显抑制G-CSF体内代谢的主要途径G-CSF受体介导清除途径。作用机制为通过与特异性的跨膜受体G-CSF受体结合而发挥作用,具有刺激中性粒细胞系的增殖、分化和成熟以及促进骨髓中中性粒细胞释放到外周血等。8MW0511的III期临床试验结果显示,8MW0511疗效非劣于PEG修饰的G-CSF阳性对照药。无论是化疗第1-4周期的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发生率、发生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持续时间,还是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发生率,8MW0511组均优于PEG修饰的G-CSF阳性对照组。8MW0511于2025年5月正式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上市许可批准,适用于成年非髓性恶性肿瘤患者在接受容易引起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骨髓抑制性抗癌药物治疗时,使用本品降低以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为表现的感染发生率。迈粒生
?
为迈威生物首个上市的1类创新药,是首个国内上市的采用白蛋白长效融合技术开发的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创新药。
国内升白药市场需求巨大,其作为抗化疗副作用的必需品,升白药物的国内市场远未饱和。根据《中国G-CSF行业现状深度分析与未来投资调研报告(2022-2029年)》显示,长效升白药物预计在2025年达到102.70亿元的销售规模,在2030年将达到135.37亿元,市场前景乐观。根据医药魔方PharmaBI IPM数据库,2024年中国肿瘤药物前二十的品牌中,长效G-CSF品牌占有三个席位,是肿瘤治疗领域的核心品种之一。随着更多肿瘤领域新型ADC及小分子药物开发
上市,可能会导致中性粒系细胞降低副作用的发生率增加,预计未来长效G-CSF这一市场还将继续扩大。迈粒生
?
的上市将进一步满足肿瘤患者的需求,为临床专家提供新的升白药物选择,改善我国肿瘤化疗的治疗现状,为患者带来更好的临床获益,市场前景乐观。为充分发挥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公司与齐鲁制药有限公司在长效升白药物领域建立合作关系,独家许可齐鲁制药有限公司在大中华区(包括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内开发、生产、改进、利用和商业化许可产品的权利,合同金额为最高达5亿元人民币的首付款及销售里程碑付款,其中包括一次性不可退还的首付款3.8亿元人民币,另外可获得许可产品净销售额最高两位数百分比的特许权使用费。
(3)地舒单抗市场
地舒单抗系全球首个获批上市的抗RANKL单克隆抗体药物,地舒单抗的上市品种包括原研安加维
?和普罗力
?以及国产生物类似药博优倍
?、迈利舒
?、鲁可欣
?、恒盖
?、迈卫健
?、鲁达欣
?
以及博洛加
?
。石药集团的纳鲁索拜单抗是国产首款、全球第二款获批上市的RANKL单抗创新药。上述药物分别针对不同适应症,具体信息如下:
| 通用名 | 商标名 | 公司 | NMPA首次批准日期 | 批准日期 | 规格 | 元/支 | 获批适应症 |
| 单抗 | 普罗力? | 安进 | 2020.06.17 | 2010.06.01 | (1.0mL) /支 | 623.53 | 用于治疗骨折高风险的男性骨质疏松症,可帮助患者改善骨量,降低骨折发生的风险。 用于治疗骨折高风险的糖皮质激素诱导的骨质疏松症,可提升患者骨密度,降低骨折风险。 |
| 单抗 | 安加维? | 安进 | 2019.05.21 | 2010.06.01 | (1.7mL) /瓶 | 1,060.00 | 用于实体肿瘤骨转移患者和多发性骨髓瘤患者的治疗,以延迟或降低骨相关事件(病理性骨折、脊髓压迫、骨放疗、骨手术)的发生风险;用于治疗不可手术切除或者手术切除可能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骨巨细胞瘤包括成人和骨骼发育成熟(定义为至少1处成熟长骨且体重≥45 kg)的青少年患者。 |
| 单抗 | 博优倍? | 生物 | 2022.11.08 | / | (1.0mL) /支 | 613.00 | 用于骨折高风险的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在绝经后妇女中,本品可显著降低椎体、非椎体和髋部骨折的风险。 |
| 单抗 | 迈利舒? | 生物 | 2023.03.28 | / | (1.0mL) /支(预充式注射器) | 613.80 | 用于骨折高风险的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在绝经后妇女中,本品可显著降低椎体、非椎体和髋部骨折的风险。 |
| 通用名 | 商标名 | 公司 | NMPA首次批准日期 | 批准日期 | 规格 | 元/支 | 获批适应症 |
| 单抗 | 鲁可欣? | 制药 | 2023.10.11 | / | (1.0mL) /瓶 | 561.00 | 用于骨折高风险的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在绝经后妇女中,本品可显著降低椎体、非椎体和髋部骨折的风险。 |
| 单抗 | 恒盖? | 康宁杰瑞 | 2024.09.03 | / | (1.0mL) /瓶 | 613.00 | 用于骨折高风险的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在绝经后妇女中,本品可显著降低椎体、非椎体和髋部骨折的风险;用于骨折高风险的男性骨质疏松症。 |
| 单抗 | 迈卫健? | 生物 | 2024.03.29 | / | (1.7mL) /瓶 | 1,043.46 | 用于治疗不可手术切除或者手术切除可能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骨巨细胞瘤,包括成人和骨骼发育成熟(定义为至少1处成熟长骨且体重≥45 kg)的青少年患者。 |
| 地舒单抗 | 鲁达欣? | 齐鲁制药 | 2024.04.30 | / | 120mg(1.7mL)/瓶 | 848.00 | 用于治疗不可手术切除或者手术切除可能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骨巨细胞瘤,包括成人和骨骼发育成熟(定义为至少1处成熟长骨且体重≥45 kg)的青少年患者。 |
| 地舒单抗 | 博洛加? | 博安生物 | 2024.05.27 | / | 120mg(1.7mL)/瓶 | 1,042.10 | 用于治疗不可手术切除或者手术切除可能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骨巨细胞瘤,包括成人和骨骼发育成熟(定义为至少1处成熟长骨且体重≥45 kg)的青少年患者。 |
| 纳鲁索拜单抗 | 津立泰? | 石药集团 | 2023.09.06 | / | 120mg(1.6mL)/瓶 | 1,380.00 | 用于治疗不可手术切除或手术切除可能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骨巨细胞瘤成人患者。 |
骨质疏松素有“沉默的疾病”之称,是导致疼痛、行动不便、造成骨折并危及生命的潜在因素。据国际骨质疏松症基金会(IOF)发布的数据,全球超过50岁的人群中,1/3的女性和1/5的男性因骨质疏松引发脆性骨折。骨质疏松性骨折也是老年患者致死和致残的主要原因之一:在发生髋部骨折后1年内,20%患者会死于各种并发症,约50%患者致残,生活质量明显下降。地舒单抗已被美国骨质疏松症基金会(NOF)出版的《美国防治骨质疏松症医师指南》推荐使用,是骨折高风险的绝经妇女患者的骨质疏松症的治疗推荐用药。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中国骨质疏松症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如今我国老龄化现象不断加剧,骨质疏松症患病人数正急剧增加,50岁以上人群患病率达19.2%,65岁以上人群骨质疏松症患病率达32%,已然成为中国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其中,中老年女性骨质疏松问题尤为严重。在中国,每3名50岁
以上女性中就有1人患有骨质疏松症,65岁以上女性的患病率更是超过半数(51.6%)。地舒单抗已被我国《原发性骨质疏松诊断指南(2022)》推荐使用,适用于对口服双膦酸盐不能耐受的高骨折风险患者,以及极高骨折风险的患者。《地舒单抗在骨质疏松症中临床合理用药中国专家建议》中提到:Freedom研究结果显示与安慰剂组相比,地舒单抗治疗3年可降低影像学诊断的新发椎体骨折风险68%、髋部骨折风险40%以及非椎体骨折风险20%。长期治疗,新发椎体骨折和非椎体骨折的年发生率均保持在较低水平,安全性和耐受性良好。根据《中国老年骨质疏松症诊疗指南(2023)》推荐意见,(1)对于老年骨质疏松症患者,建议使用地舒单抗进行治疗;(2)双膦酸盐进入药物假期或特立帕肽停药后的患者,建议使用地舒单抗进行序贯治疗;(3)应用地舒单抗5-10年后需重新评估骨折风险,并根据骨折风险情况决定是否停用;(4)肾功能不全的老年骨质疏松症患者可以使用地舒单抗进行抗骨质疏松治疗。恶性肿瘤的发病率在世界范围内逐年提高,已成为人类死亡的主要因素之一,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新发恶性肿瘤例数2,130万,死亡人数约1,000万,预计到2032年,全球新增恶性肿瘤病例将达到2,550万。2024年国家癌症中心发布了最新一期(2022年)的全国癌症统计数据,2022年中国新发病例有482.47万。骨骼是恶性肿瘤转移的常见部位,对于特定肿瘤,如乳腺癌和前列腺癌,骨骼是肿瘤转移的主要部位。常见的恶性肿瘤骨转移的发病率如下:前列腺癌为85%,乳腺癌为70%,肺癌为30%-40%,肾癌为20%-25%,以及多发性骨髓瘤骨病为95%,骨巨细胞瘤的发病率占到了所有原发性骨肿瘤的11.61%,显著高于西方人群(3%-8%)(另一信源描述:中国骨巨细胞瘤的发病率占到了所有原发性骨肿瘤的13.7%,显著高于西方人群的3%-5%。来源:CSCO 2024,doi:
10.2106/JBJS.J.01922.)。近年,随着靶向、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的进展,患者原发肿瘤得到控制,存活时间延长,但发生骨转移的风险也随之升高,骨转移疾病负担加重。骨转移引起的疼痛,行动障碍和功能丧失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针对骨转移的临床治疗,不仅关系着患者生存期的延长,还关乎患者生活质量的改善。
在肿瘤骨转移健康管理中,对于骨转移和骨相关事件(SREs)的预防和处理是主要矛盾。骨转移导致的SREs不但会导致患者身体功能及生活质量的降低,还会导致患者的死亡风险升高,从而影响抗肿瘤治疗的效果。因此针对骨转移或SREs的规范化治疗能为恶性肿瘤患者的核心抗肿瘤治疗提供保障。从20世纪80年代第一代双膦酸盐类药物氯磷酸二钠诞生,至随后的第二代药物帕米膦酸二钠,第三代药物唑来膦酸广泛用于肿瘤骨转移患者。目前世界上唯一一个具有明确分子靶点的骨改良药物地舒单抗于2010年获得FDA批准,改变了对恶性肿瘤骨转移的治疗格局,在地舒单抗的三项III期注册临床研究中,地舒单抗较之前的标准治疗—唑来膦酸,对乳腺癌骨转移,前列腺癌骨转移和其他实体瘤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都有了进一步提升。其能够显著延迟首次SREs发生时间,并且能够有效延长总生存期(OS)和改善患者生活质量。美国国家综合癌症网络
?
(NCCN
?
)和欧洲肿瘤学学会(ESMO)发布的肿瘤临床实践指南均推荐地舒单抗用于乳腺癌、非小细胞肺癌和前列腺癌等实体瘤的骨转移的治疗。
在骨巨细胞瘤中,其发病机制是RANKL过度表达引起的肿瘤细胞生长和骨质破坏,RANKL途径在骨巨细胞瘤的发病机制中起着关键作用。而地舒单抗就是通过与RANKL结合,阻止其激活破骨细胞、破骨细胞前体细胞和破骨细胞样巨细胞表面的RANK,从而达到抑制肿瘤细胞生长和减少骨质破坏的目的。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数据,用于治疗GCTB的RANKL单抗药物市场规模2024年为10.49亿美元,预计至2028年和2032年将分别达到24.08亿美元和36.61亿美元,2024-2028年复合增长率和2028-2032年复合增长率分别为23.1%和11.0%。用于治疗骨质疏松的RANKL单抗药物市场规模2024年为13.17亿美元,预计至2028年和2032年将分别达到46.94亿美元和90.50亿美元,2024-2028年复合增长率和2028-2032年复合增长率分别为31.6%和15.7%。
安加维
?
(英文商品名XGEVA
?
,通用名:地舒单抗注射液,Denosumab Injection)已在全球超过70个国家获得批准。在中国,安加维
?已于2019年5月获附条件批准用于GCTB适应症(用于治疗不可手术切除或者手术切除可能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骨巨细胞瘤),于2020年11月获附条件批准用于SREs适应症(用于实体肿瘤骨转移患者和多发性骨髓瘤患者的治疗,以延迟或降低骨相关事件(病理性骨折、脊髓压迫、骨放疗、骨手术)的发生风险)。2021年3月,安加维
?
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用于治疗GCTB,并于2023年3月成功续约。2023年12月,安加维
?
SREs适应症纳入国家医保乙类目录。随着此次地舒单抗进入国家医保乙类目录,未来将会有更多实体瘤骨转移和多发性骨髓瘤患者能够从地舒单抗治疗中获益,得到生存和生活质量的改善。
(4)阿达木单抗市场
自身免疫性疾病被誉为除心脑血管和肿瘤之外第三类主要疾病,其病因主要为机体对自身抗原发生免疫反应导致自身组织损害,通常为病程较长的慢性疾病,目前尚无根治手段。TNF-α在多种炎症的发生和发展中处于核心地位,现已证明,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银屑病、克罗恩病等多种自身免疫性疾病与TNF-α密切相关。以TNF-α抑制剂为首的生物制剂由此成为上述自身免疫性疾病治疗的革命性药物。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数据,中国TNF-α药物市场从2019年的35亿元增长至2024年的124亿元,预计至2028年和2032年将增长到248亿元和429亿元,2024-2028年复合增长率和2028-2032年复合增长率分别为18.9%和14.7%。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数据,全球自免疾病药物市场规模2024年为1,431亿美元,预计至2028年和2032年将分别达到1,795亿美元和2,097亿美元,2024-2028年复合增长率和2028-2032年复合增长率分别为5.8%和4.0%。全球自身免疫性疾病市场中,生物制剂的市场份额预期将由2024年的75.5%增加至2030年的80.8%。受自身免疫性疾病诊断技术和创新疗法的发展所驱动,中国自身免疫性疾病市场有望继续增长。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数据,中国自身免疫病药物市场规模从2019年的24亿美元迅速增长到2024年的46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14.2%,预计至2028年和2032年将达到121亿美元和263亿美元,2024-2028年复合增长率和2028-2032年复合增长率估计分别为27.6%和21.4%。
阿达木单抗原研药修美乐
?
上市至今已20多年,为艾伯维
?
累计创收超2,000亿美元,尽管早在2023年就卸任了“药王”宝座,但2024年销售额仍有89.93亿美元,2025年第一季度销售额亦达11.21
亿美元(来源:艾伯维定期报告)。其核心专利于2016年在中国到期,并有多款生物类似药于国内获批或递交上市许可申请。逐渐加剧的市场竞争使得阿达木单抗的价格大幅下降,修美乐
?
于2019年11月通过国家医保谈判,进入国家乙类医保,价格从7,820元(0.4mL:40mg)降至1,290元。尽管我国人口基数广大,阿达木单抗的适用患者总数较多,但是受医保目录纳入时间较晚、纳入前售价较高等不利因素的影响,生物制剂的普及率和使用率极低,长期以来阿达木单抗在中国的销售规模并不乐观,远小于欧美等发达国家,与全球第二大药品市场的地位不相匹配,存在较大未被满足的需求。目前修美乐
?在中国获批的适应症共8个,而其在全球获得批准的适应症已达17个,这将为更多中国患者提供临床可及性,同时提升阿达木单抗的市场空间。
(二)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 主要业务
(1)主要业务概述
迈威生物以市场需求大且临床应用未得到充分满足的生物类似药及针对成熟靶点的创新药为起点,完成了临床前研究到商业化生产乃至销售的完整产业链布局;始终秉承“让创新从梦想变成现实”的愿景,践行“探索生命,惠及健康”的使命,通过源头创新,为患者提供疗效更好、可及性更强的生物创新药,满足全球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公司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以及销售创新型药物和生物类似药,主要产品为抗体、ADC药物和重组蛋白、小分子化学药等药物,以临床需求为导向,以创新驱动为动力,以专业人才为核心,专注于肿瘤和年龄相关疾病,如免疫、眼科、骨科等领域,跟踪全球研发热门靶点,并以基础科学成果为依据开展全新靶点的抗体药物开发,前瞻性地发展与拟上市品种相匹配的商业化生产能力,并且招募组建覆盖免疫、慢病、肿瘤等多个治疗领域的销售及推广团队,以全球市场为目标开展市场推广和商务合作。以期将公司建设成为抗体及ADC药物生产能力一流并拥有多个独特产品的创新型生物制药公司。
公司凭借国际领先的三项特色技术平台和研发创新能力,在品种管线构建、平台技术差异化、适应症选择等方面持续创新,同时在技术优势领域持续进行基础研究及其转化。公司拥有14个处于临床前、临床或上市阶段的重点品种,包括10个创新药,4个生物类似药,专注于肿瘤和年龄相关疾病,如免疫、眼科、骨科等领域。其中,已上市品种4个,提交上市许可申请准备阶段的品种1个,处于III期关键注册临床阶段品种2个,以及处于其他不同临床、临床前阶段的品种。独立承担1项国家“重大新药创制”重大科技专项、2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多个省市级科技创新项目。公司以创新为本,注重产业转化,符合中国GMP、美国FDA cGMP和欧盟EMA GMP标准的抗体和重组蛋白药物产业化基地已在江苏泰州(泰康生物)投入使用,并已通过欧盟QP审计和中国GMP符合性检查和哥伦比亚INVIMA GMP审计,分别位于上海金山和江苏泰州的大规模商业化生产基地正在建设中。其中泰州生产基地“泰康抗体药物中试产业化项目”目前已完成ADC药物的试生产,并且ADC车间已完成4个在研品种9MW2821、7MW3711、7MW4911和9MW2921的临床试验样品制备,其中ADC原液生产8批次,制剂生产12批次,所有批次样品均检定合格,标志着迈威生物的ADC药物已经实现了从早期研发、药学研究和开发到商业化规
模的关键注册临床样品的生产这一全产业链布局。上海金山生产基地“年产1,000kg抗体产业化建设项目”的2条原液生产线、1条西林瓶制剂生产线和1条预充针制剂生产线已完成安装、调试和验证工作,正逐渐投入生产。截至报告期末,原液生产线已完成4批500L规模的原液生产,产品检定合格;预充针制剂生产线已完成3批培养基模拟灌装(APS)验证及3批预充针制剂生产,验证结果及产品检定均合格。朗润迈威目前可提供包括临床用药、商业化生产等不同阶段的单抗药物的原液到无菌制剂的生产;在智能制造方面,朗润迈威信息化层已完成设计、规划、配置和各系统间接口测试,单系统确认和系统间联动确认正在有序推进。朗润迈威的金山生产基地已于2025年1月获得了欧盟QP审计的符合性声明。
公司拥有一支高水平的研发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有跨国医药公司、上市公司或研究院所从业经历,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丰富的管理经验,熟悉生物制品从研发到生产、从生产设施建设到资产管理乃至海内外市场销售和商务拓展全产业链的规则和运营。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在职员工1,362人,其中研发人员379名,占比27.83%,公司员工中54人拥有博士学历,259人拥有硕士学历,硕士及以上学历占比为22.98%。
(2)技术平台建设及经营成果
公司多元化的产品管线,特别是以差异化模态和新靶点为特色的创新产品,源于公司在扎实的基础生物研究中持续创新的理念。公司建立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四大核心ADC技术:
DARfinity
TM
,公司自主研发的定点偶联工艺;IDconnect
TM,一种经过优化设计的连接子分子,用以连接抗体和毒素,使抗体和毒素之间的连接更稳定;Mtoxin
TM,一类基于喜树碱的新型毒性分子,用作ADC中杀死靶细胞的弹头;及LysOnly
TM,一种能够有条件释放毒素的结构,可提高ADC的整体安全性和有效性。这四项专有技术是公司定点偶联ADC开发平台IDDC
TM的支柱,帮助公司开发更均匀、更稳定、纯度更高、潜在疗效更好、更安全的优化ADC。
公司不仅开发并不断升级了专有ADC药物开发平台,还开发并升级了其他技术平台:一体化高效抗体发现平台和TCE双/三特异性抗体开发平台。公司自主开发的TCE双特异性和三特异性抗体平台,采用创新的差异化设计策略,实现了从分子设计到生产工艺的一体化解决方案。该平台能够针对不同肿瘤类型和治疗需求进行抗体药物的定制化开发,显著提升了从早期研发到CMC及生产的全流程效率。平台的核心技术优势在于其自主开发的CD3抗体分子库。这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抗体分子具备不同的结合活性和激活能力:一方面保持对人CD3的高亲和力,另一方面具有与食蟹猴CD3的交叉反应性。这一特性为在非人灵长类动物模型中准确评估TCE分子的安全性提供了关键工具。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该抗体库涵盖了从强效激活到温和激活的完整活性谱系,为针对不同肿瘤适应症的选择性激活提供了精准的技术支持。
上述各平台针对公司药物发现和开发过程的特定阶段,帮助公司探索能克服现有治疗方案局限性的新疗法。自公司成立至今技术平台共新增16个品种的35项国内外临床试验准入。
公司依托工艺开发与质量管理体系和生产转化体系,自成立以来,完成了十数个品种的工艺、质量及生产转化研究,其中4个品种已获得上市许可,1个品种即将提交上市许可申请,2个品种
处于关键注册临床试验阶段。随着几个产品陆续获批上市,公司完成了临床前研究到商业化生产的完整产业链布局,具备了抗体类药物、ADC及重组蛋白等药物的研发和产业化能力。全资子公司迈威康和泰康生物于2022年6月顺利通过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组织实施的药品注册研制和生产现场核查。同时,泰康生物也通过了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查验中心组织实施的GMP符合性检查。2023年4月,获批上市不足一月的迈利舒
?完成生产、包装、质检以及首批物流配送,从公司泰州生产基地发往全国28个省及直辖市,这标志着公司具备了上市药品的商业化生产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已发展成为药品全产业链布局的生物制药公司。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发明专利申请37件,新增发明专利授权7件,包括5件中国授权发明专利、2件国家阶段授权发明专利。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发明专利申请332件,包括申请中的251件,已授权的81件(其中中国授权发明专利52件,海外授权发明专利26件,中国台湾授权发明专利3件)。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独立承担1项国家“重大新药创制”重大科技专项;独立/牵头承担共计2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多个省市级科技创新项目;荣获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挂牌“上海市抗体药物发现及产业化技术创新中心”,助力构建产学研协同、市场化导向的运行机制,推动了生物医药领域技术创新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应用,形成了技术创新持续供给能力。
(3)产业化能力建设及经营成果
公司泰州生产基地(泰康生物)已按照中国GMP、美国FDA cGMP和欧盟EMA GMP标准完成了抗体及重组蛋白药物生产、检验设施建设,配备完善的公用设施系统、仓储系统、污水处理站等配套设施,通过各项验证并投入使用。泰州生产基地设施包括三条原液生产线和两条制剂生产线,拥有抗体药物产能8,000L及重组蛋白药物产能4,000L,制剂生产线可满足一次性预充针和多个规格西林瓶灌装。公司建立了完整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具备商业化生产能力。生产基地于2019年取得由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于2021年通过欧盟QP审计,抗体生产线于2022年6月通过中国GMP符合性检查,重组蛋白生产线于2024年5月通过中国GMP符合性检查,质量控制实验室于2024年9月通过CNAS认证,抗体生产线于2025年6月通过哥伦比亚INVIMA GMP审计。目前生产基地正在进行公司在研品种的临床用药生产,及地舒单抗注射液品种的商业化生产,具有丰富的产业化经验。截至报告期末,已完成12个在研品种的临床试验样品制备,及2个品种的商业化生产工作。其中原液生产合计120批次(200L培养规模36个批次、500L培养规模4个批次和2,000L培养规模80个批次,临床在研品种与上市后商业化拟定生产规模一致),制剂生产合计137批次,所有批次样品均检定合格。
为满足公司产业化进一步扩大之需求,公司上海金山生产基地(朗润迈威)推进了“年产1,000kg抗体产业化建设项目”,该项目参照中国GMP、美国FDA cGMP和欧盟EMA GMP的要求,按数字化工程标准建设,计划服务于全球市场。项目占地6.97万平方米,包括抗体药物原液生产车间、制剂车间及辅助设施。截至报告期末,位于上海金山的朗润迈威生产基地的产能建设,2条原液生产线、1条西林瓶制剂生产线和1条预充针制剂生产线已完成安装、调试和验证工作,
正逐渐投入生产。截至报告期末,原液生产线已完成4批500L规模的原液生产,产品检定合格;预充针制剂生产线已完成3批培养基模拟灌装(APS)验证及3批预充针制剂生产,验证结果及产品检定均合格。朗润迈威目前可提供包括临床用药、商业化生产等不同阶段的单抗药物的原液到无菌制剂的生产;且在智能制造方面,朗润迈威信息化层已完成设计、规划、配置和各系统间接口测试,单系统确认和系统间联动确认正在有序推进。朗润迈威的金山生产基地已于2025年1月获得了欧盟QP审计的符合性声明。
同时,公司于2020年11月启动“泰康抗体药物中试产业化项目”,建成后主要用于ADC药物、抗体药物和重组蛋白药物的商业化生产。项目已具备试生产能力,截至报告期末,ADC车间已完成4个在研品种9MW2821、7MW3711、7MW4911、9MW2921的临床试验样品制备,其中ADC原液生产8批次,制剂生产12批次,所有批次样品均检定合格,标志着迈威生物的ADC药物已经实现了从早期研发、药学研究和开发到商业化规模的关键注册临床样品的生产这一全产业链布局。同时,于2025年4月启动抗体车间机电安装工程施工,设计规模达6×2,000L,截至报告期末,已完成抗体车间主风管、顶板以及墙板的安装,为大规模抗体药物战略布局奠定基础。
(4)营销体系建设
伴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得益于早期资本的青睐,国内创新药企林立,创新药、生物类似药产品陆续获批上市。业内企业不仅要面对生物制剂在各治疗领域使用率仍旧偏低的现状,还须在诸多竞品中争得一席之地。因此,销售与推广团队的专业能力成为企业竞争力的关键所在。在“市场引领、医学驱动”的专业化推广理念指引下,迈威生物围绕上市、待上市、管线内在研产品领域特性,全面投入人力、物力、财力用于团队组建及营销网络建设。
公司以自营为主的风湿免疫产品线、慢病产品线团队已全面建立完毕并有序推进上市产品的销售推广工作。所有核心管理人员均来自跨国药企及知名内资企业,具备丰富的创新药和相关领域药品推广和商业化经验,深谙中国自身免疫领域、慢病领域药品的学术推广。自2023年第二季度起,迈威生物营销中心开始着手肿瘤产品线的筹备,从市场调研、产品策略制定到团队招募、组织建设。在持续吸纳相应专科领域从业人员加入的同时,快速复制风湿免疫产品线、慢病产品线经营过程中优势的管理经验,于2023年末建立了包括市场及上市后医学模块、产品推广及售后管理模块在内的肿瘤产品线专岗骨干团队及包括销售及市场准入模块、分销招商模块、运营管理模块、GSP质量管理模块在内的多产品线共用团队。凭借君迈康
?
、迈利舒
?和迈卫健
?的三大产品的成功上市,目前已实现风免、慢病、肿瘤三线团队的协同作战体系。各产品线独立负责相应品种的市场推广与销售任务,确保专业性和效率。在涉及交叉领域时,公司适时启动联合推广项目,通过项目的有效执行,促进各产品线之间的紧密协作,共同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
公司注重产品的商业化布局,上述商业化产品已完成国内大部分省市的挂网准入工作,后续公司将继续开展产品的持续性推广,结合产品的临床使用反馈,开展各类学术活动,提高企业及产品的曝光度,提升在各适应症治疗领域内的知名度及学术地位,不断提升产品的医患认可度。同时,在产品适应症拓展方面,公司亦将及时启动迈卫健
?的适应症拓展工作,增强产品市场竞争
力和可及的市场空间范围,推动产品销售收入提升。此外,公司积极创新业务模式,于2024年与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及重庆中新医药大健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三方签署《迈威生物骨健康创新药项目合同》,尝试通过股权合作的模式,结合政企联动等新手段,拓展可持续可复制的商业化新路;目前迈威重庆已收到大健康基金支付的首批增资款项20,000万元。公司深入拓展国内市场,增加商业化销售收入。2025年上半年,公司药品销售收入为10,079.32万元,较上年同期6,566.50万元增长3,512.82万元,同比增长53.50%,其中地舒单抗(骨疾病及肿瘤治疗领域)药品销售收入为9,954.07万元,较上年同期6,566.50万元增长3,387.57万元,同比增长51.59%。与此同时,迈威生物于2025年3月获得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B证),并于2025年7月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君迈康
?的MAH由君实生物变更为迈威生物。公司积极推动新产品加入商业化梯队,自主研发的注射用阿格司亭α(迈粒生
?)获批上市,为公司首个创新药上市品种,亦是首个国内上市的采用白蛋白长效融合技术开发的G-CSF药物,市场前景乐观;为充分发挥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公司与齐鲁制药有限公司在长效升白药物领域建立合作关系,独家许可齐鲁制药有限公司在大中华区(包括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内开发、生产、改进、利用和商业化许可产品的权利,合同金额为最高达5亿元人民币的首付款及销售里程碑付款,其中包括一次性不可退还的首付款3.8亿元人民币,另外可获得许可产品净销售额最高两位数百分比的特许权使用费。
市场及上市后医学模块主要负责产品定位、医学策略、市场策略、营销活动规划、药物警戒协同及上市后医学研究;销售及市场准入模块主要负责销售渠道及物流、各级准入相关工作及医保等政务工作;产品推广及售后管理模块主要负责学术活动的推广、客户管理和拓展、售后协调及问题处理;分销招商模块主要负责三方推广团队的筛选及甄别、代理商签约及招后管理;运营管理模块主要负责行政管理、人力资源、销售团队效率、员工培训与发展、财务及合规管理;GSP质量管理模块主要负责GSP主体的管理维护、受控仓储运输管理及员工培训。通过内部组织架构设计,在集团管理垂直贯穿的同时,保留了营销中心足够的自主权限,使得所有的营销行为在合规受控的前提下灵活高效。在销售渠道的选择上,将侧重与资质、业内口碑好且与目标医院契合的经销商建立合作。在市场推广方面,将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为重心”的理念,重视循证医学证据,结合产品特性,以关键临床研究数据为基础,收集与汇总真实世界使用数据,将药品的使用与疗效情况、对不良反应的预防等关键信息传递给市场,进行医生和患者教育,以期增强市场对公司产品的认知,提升医生选择公司产品的信心,使得患者能够长期获益。
(5)全球商务拓展
公司以全球市场为目标开展市场推广和商务合作,设立国际业务部和商务拓展部进行境外市场推广及全球商务合作。
一直以来,南美、“一带一路”等新兴市场,拥有巨大的医药市场潜力和未满足的临床需求,是中国药企全球化布局不可或缺的部分。对于成熟品种,尤其是生物类似药,公司聚焦于埃及等中东北非国家、印尼等东盟国家、巴基斯坦等其他南亚国家等海外诸多新兴市场及其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通过多种合作模式,快速推进生物类似药的当地注册和销售及部分国家当地化生产等。国际业务部在深耕国际市场近二十年的资深专家的带领下,依托强大的海外商业拓展能力和丰富的注册经验,负责完成拓展策略制定、筛选合作商、注册申报并且配合海外官方药监部门开展GMP审计、上市后维护等工作。2025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康生物顺利通过哥伦比亚国家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INVIMA)针对9MW0311和 9MW0321的GMP现场检查。2025年7月,公司就两款地舒单抗注射液9MW0311和9MW0321与菲律宾公司UNILAB, INC.签署授权许可及商业化协议。根据协议,UNILAB将负责两款产品在菲律宾的注册和销售,迈威生物负责产品的开发、生产及商业化供货。2025年8月,9MW0311和9MW0321获得巴基斯坦药品监督管理局(Drug RegulatoryAuthority of Pakistan)注册批准,这是巴基斯坦获批的首个Prolia
?和XGEVA
?
生物类似药,也是公司首个获得海外注册批件的产品,加速了公司的全球化布局。
同时,针对9MW0113,公司已与印尼、新加坡、巴基斯坦、菲律宾、埃及、摩洛哥、阿根廷等16个国家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并已向印尼、埃及、巴基斯坦、约旦、秘鲁等7个国家递交了注册申请文件,其他国家注册申请亦在准备中。针对9MW0311,公司已与巴西、哥伦比亚、印尼、新加坡、巴基斯坦、泰国、埃及、秘鲁、沙特阿拉伯等30个国家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并已向巴基斯坦、约旦、埃及、巴西等6个国家递交了注册申请文件,且已获得巴基斯坦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其他国家注册申请亦在准备中。针对9MW0321,公司已与巴西、哥伦比亚、新加坡、巴基斯坦、泰国、埃及、秘鲁、沙特阿拉伯等30个国家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并已向巴基斯坦、约旦、埃及、巴西等5个国家递交了注册申请文件,且已获得巴基斯坦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其他国家注册申请亦在准备中。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覆盖海外市场数十个国家的正式合作协议的签署。截至2023年6月,与中国签署“一带一路”协议的152个国家GDP总值为23万亿美元,占全球GDP比重为2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数据,2025上半年,我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额达11.29万亿元,同比增长4.7%,高出整体增速1.8个百分点,占进出口总值的
51.8%,我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贸易合作保持快速增长。该区域人口总数接近40亿,占全球总人口的一半,具有经济增长潜力、医保比重不断增加的趋势,迈威生物利用现有的新兴市场的商务网络,可以实现在新兴市场快速上市。
随着新兴市场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商业化战略的推进,在这个复杂和极富挑战的过程中,公司将继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以创新技术平台驱动新产品开发,通过深入探索药物的作用机理和建立高效率药物筛选评价体系,打造自有的研发平台和核心产品管线,结合自身在免疫、肿瘤和眼科等领域的优势产品组合,充分利用丰富的海外商业化资源和自身的国际注册能力,继
续加快海外商务拓展和注册上市的进程,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海外商业化平台的战略价值。面向欧美等发达国家或境内头部药企,通过对外授权等合作模式,推进公司产品、特别是创新品种的广泛合作。该项工作由商务拓展部承接,核心战略目标是基于公司高效的创新发现体系和强大的开发能力、致力于公司研发管线的价值最大化、全球化。目前,公司正与多家国际医药企业巨头就多款产品进行多轮商业谈判,涵盖了从数据交换到商务条款讨论的不同阶段;同时公司也积极参与国内国际学术会议,围绕生物技术重点与前沿领域进行布局,进一步加强自身技术研发能力的持续性,进而更好地推广产品管线。
2025年6月,公司与CALICO LIFE SCIENCES LLC.公司就IL-11靶向治疗(包括9MW3811)签署独家许可协议,独家许可CALICO公司在除大中华区(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以外的所有区域内独家开发、生产和商业化许可产品的权利,合同金额包括一次性不可退还的首付款2,500万美元,合计最高达5.71亿美元的近端、开发、注册及商业化里程碑付款,以及按许可产品净销售额计算的阶梯式特许权使用费;9MW3811是一款公司自主研发的靶向人白介素-11(IL-11)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全球进度处于第一梯队,系国内首家进入临床,已在中、澳、美三地获批开展临床,目前已完成中、澳I期临床研究,9MW3811在纤维化疾病和衰老相关疾病治疗中具有潜在应用价值;CALICO公司专注于衰老生物学和与年龄相关的疾病,本次公司与CALICO的合作,通过双方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将加快9MW3811在该领域的临床验证直至最终实现商业化。随着公司研发体系的持续完善以及创新能力及效率的不断提升,以及公司商务拓展网络及国际合作经验的日益成熟,公司将继续重点针对创新度较高且差异化优势明显的管线推进国际合作。如公司核心管线靶向Nectin-4 ADC(9MW2821),目前针对尿路上皮癌、宫颈癌、食管癌、乳腺癌等多个适应症正在开展多项临床研究,包括9MW2821分别作为单药疗法及联合特瑞普利单抗治疗尿路上皮癌的III期临床试验,9MW2821单药治疗宫颈癌的III期临床试验,9MW2821作为单药疗法或联合特瑞普利单抗治疗三阴性乳腺癌(TNBC)的II期临床试验及针对既往接受过以拓扑异构酶抑制剂为载荷的ADC治疗的TNBC患者的美国I期临床试验;且获得FDA授予3项“快速通道认定”(FTD)(治疗晚期、复发或转移性食管鳞癌,既往接受过含铂化疗方案治疗失败的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和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ectin-4阳性三阴性乳腺癌)和1项“孤儿药资格认定”(ODD)(治疗食管癌),并两次被CDE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名单,用于治疗既往铂类化疗和PD-(L)1抑制剂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和联合特瑞普利单抗用于治疗既往未经系统治疗的、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9MW2821四大适应症优秀的临床数据表现,开启了这条管线商务拓展的黄金窗口期,进一步扩大了潜在合作的疾病领域:从今年初的泌尿系统肿瘤领域,拓展至消化系统肿瘤领域、妇科肿瘤领域、乳腺癌领域等重要方向。基于这些适应症方面的数据表现,加上未来免疫疗法IO+ADC的布局机会,使得9MW2821在这
些领域仍然是一款非常稀缺的品种。基于公司自主开发的新一代定点偶联技术平台IDDC
TM,公司在ADC领域持续的创新能力,亦为商务拓展提供了更多的机会。除ADC领域管线外,公司仍有多款特色创新管线如:全球进度第二的靶向ST2单抗(9MW1911),系国内首家进入临床,在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适应症具有较大市场潜力,目前正在快速推进临床II期研究;另有全球进度处于第一梯队的靶向TMPRSS6单抗(9MW3011),在真性红细胞增多症、β-地中海贫血等与铁稳态相关的疾病领域有较大治疗潜力,目前除大中华区及东南亚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已授权DISC公司进行开发、生产及商业化,并先后获得美国FDA授予“快速通道认定”(FTD)和“孤儿药资格认定”(ODD)。这些创新管线所针对的适应症,目前均存在极大未满足的临床需求,未来市场潜力巨大。公司商务拓展团队正在积极洽谈,致力于将创新管线优势效应发挥至最大。
2. 主要产品
公司品种以源头创新、自主研发类生物制品为主。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拥有14个处于临床前、临床或上市阶段的重点品种,包括10个创新药,4个生物类似药,专注于肿瘤和年龄相关疾病,如免疫、眼科、骨科等领域。其中,已上市品种4个,提交上市许可申请准备阶段的品种1个,处于III期关键注册临床阶段品种2个,以及处于其他不同临床前、临床研究阶段的品种。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的重点品种管线情况如下:
上市产品1)9MW01139MW0113为公司与君实生物合作开发的重组人源抗TNF-α单克隆抗体注射液(迈威生物项目代码:9MW0113,君实生物项目代码:UBP1211),为修美乐
?(通用名:阿达木单抗)的生物类似药。9MW0113(阿达木单抗注射液,君迈康
?
)是由CHO细胞表达的重组全人源单克隆抗体,通过与TNF-α特异性结合并中和其生物学功能,阻断其与细胞表面TNF-α受体的相互作用,从而阻断TNF-α的致炎作用。项目曾获得“十二五”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支持。2022年3月,君迈康
?
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用于治疗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
及银屑病,2022年11月,增加用于治疗克罗恩病、葡萄膜炎、多关节型幼年特发性关节炎、儿童斑块状银屑病、儿童克罗恩病适应症的补充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该产品的全球商业化由迈威生物承接并管理。其中,国内营销中心由市场及上市后医学模块、销售及市场准入模块、产品推广及售后管理模块、分销招商模块、运营管理模块、GSP质量管理模块构成,通过构建平台,快速高效地将获批适应症(强直性脊柱炎、类风湿关节炎、银屑病、克罗恩病、葡萄膜炎、多关节型幼年特发性关节炎、儿童斑块状银屑病、儿童克罗恩病适应症)等产品信息传递至各级医疗机构的临床应用中;国际业务由国际商务拓展、国际注册、国际物流等模块和平台组成,快速推进海外商业化进程。
迈威生物于2025年3月获得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B证),并于2025年7月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君迈康
?的MAH由君实生物变更为迈威生物。截至报告披露日,针对9MW0113,公司已与印尼、新加坡、巴基斯坦、菲律宾、埃及、摩洛哥、阿根廷等16个国家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并已向印尼、埃及、巴基斯坦、约旦、秘鲁等7个国家递交了注册申请文件。公司将持续利用现有的新兴市场的商务网络和拓展能力,快速实现该品种海外市场的合作及注册上市。
2)9MW0311
9MW0311为重组全人源抗RANKL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0mg),是地舒单抗Prolia
?
(普罗力?)的生物类似药,活性成份为抗RANKL免疫球蛋白G2全人源单克隆抗体。2023年3月28日,9MW0311地舒单抗注射液(迈利舒
?
)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用于骨折高风险的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在绝经后妇女中,本品可显著降低椎体、非椎体和髋部骨折的风险。后续拟递交补充申请,增加骨折高风险的男性骨质疏松症适应症以及骨折高风险的糖皮质激素诱导的骨质疏松症。2020年,原研药普罗力
?在中国上市,继2022年11月博安生物研制的博优倍
?
上市之后,迈利舒?是全球第2款获批上市的普罗力
?生物类似药。地舒单抗是国际上一线广谱类抗骨折风险药物,能够阻断RANKL激活破骨细胞及其前体表面的受体RANK,阻断RANKL/RANK相互作用可抑制破骨细胞形成、功能和存活,从而减少骨吸收,增加骨皮质和骨小梁的骨量和强度。地舒单抗可以显著降低患者多个部位的骨折风险,包括椎体、非椎体和髋部骨折的风险。适用于治疗高骨折风险绝经后妇女骨质疏松症;治疗高骨折风险男性骨质疏松症,以增加骨量;治疗高骨折风险男性和女性糖皮质激素诱导的骨质疏松症;
治疗接受雄激素剥夺疗法的高骨折风险非转移性前列腺癌男性,以增加骨量;以及治疗接受芳香化酶抑制剂疗法的高骨折风险乳腺癌女性,以增加骨量。预充式注射器以及每6个月通过皮下注射给药一次的长效给药方案,能够增加患者自行治疗的便利性及依从性,长程治疗中地舒单抗已被确认为较优的治疗选择,有临床应用10年的安全性数据。地舒单抗最早于2010年在美国和欧洲地区获批上市,经过十几年的应用,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已经得到了临床的充分验证。根据一项长达10年的临床研究(FREEDOM+扩展研究)数据,在第3年的时候,新发脊椎骨折和髋部骨折风险比安慰剂组下降了68%和40%,而连续用药10年的受试者腰椎和全髋骨密度相较基线分别增加了21.7%和9.2%。此外,该临床研究也证明了地舒单抗长期应用的整体安全性和安慰剂无异,受试者中的不良事件发生率低,而且在至少长达10年的使用过程中,没有检测到受试者体内产生地舒单抗中和抗体。一篇纳入了10项研究(共计5,361位受试者)的荟萃分析对比了地舒单抗和双膦酸盐对低骨量和骨质疏松患者骨密度和骨折风险的作用,结果表明,相较于双膦酸盐类药物,治疗12个月后地舒单抗可显著增加腰椎、髋部和股骨颈的骨密度,并在24个月时进一步扩大差异。研究还表明,在24个月时,地舒单抗治疗的患者骨质疏松性骨折发生率低于阿仑膦酸钠。
根据《中国老年骨质疏松症诊疗指南(2023)》推荐意见,(1)对于老年骨质疏松症患者,建议使用地舒单抗进行治疗;(2)双膦酸盐进入药物假期或特立帕肽停药后的患者,建议使用地舒单抗进行序贯治疗;(3)应用地舒单抗5~10年后需重新评估骨折风险,并根据骨折风险情况决定是否停用;(4)肾功能不全的老年骨质疏松症患者可以使用地舒单抗进行抗骨质疏松治疗。
迈利舒
?遵循生物类似药相关研究指南,通过系统研究,确证了迈利舒
?与参照药在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高度相似。迈利舒
?于2024年5月,在Expert Opinion on Biological Therapy发表了在中国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受试者中评估地舒单抗生物类似药(9MW0311)的有效性、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多中心临床研究结果。研究表明,与安慰剂相比,9MW0311安全有效地增加了骨质疏松症患者的骨密度,并快速降低骨转换标志物,9MW0311是中国绝经后骨质疏松症妇女的有效选择。
根据安进公司年报,Prolia
?2024年的销售额为43.74亿美元,同比增长10.8%。在中国,靶向RANKL单克隆抗体药物市场预计将快速增长。靶向RANKL单克隆抗体骨质疏松症市场规模于2024年增加至人民币13.17亿元,预计至2028年和2032年将分别达到46.94亿美元和90.50亿美元,2024-2028年复合增长率和2028-2032年复合增长率分别为31.6%和15.7%。
2023年度,迈利舒
?
已与巴基斯坦制药公司The Searle Company Limited(Searle)达成许可协议,Searle将负责相关产品在巴基斯坦的本地灌装、注册和商业化;与埃及市场战略合作公司已签署授权许可及商业化协议;与哥伦比亚制药公司Laboratorios Legrand S.A(Legrand)达成战略合作,Legrand将负责产品在哥伦比亚以及厄瓜多尔的注册和商业化;与泰国制药公司Innobic(亚洲)达成许可和供应协议,在药品检查合作计划(PIC/S)成员国之一的泰国进行相关产品的注册和商业化;与印尼制药公司达成许可及商业化协议,该合作公司获得产品在印尼注册、进口、市
场推广和销售的独家权利。公司将持续利用现有新兴市场的商务网络和拓展能力,快速实现该品种海外市场的合作及注册上市。2024年8月,与巴西制药公司CRIST?LIA PRODUTOS QU?MICOSFARMAC?UTICOS LTDA.就地舒单抗注射液达成合作协议,该巴西制药公司将负责产品在巴西的注册和商业化,此次合作代表着公司在拉美区域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将进一步提升该产品在当地患者中的可及性;10月与秘鲁市场战略合作伙伴签署授权许可及商业化协议,根据协议,该合作伙伴拥有两款产品在秘鲁市场的独家销售权,迈威生物负责产品的开发、生产及商业化供货;12月与沙特阿拉伯制药公司TABUK PHARMACEUTICAL MANUFACTURING COMPANY达成战略合作,TABUK将负责产品在中东北非地区约定的多个国家的注册和商业化。2025年7月,公司与菲律宾公司UNILAB.INC签署授权许可及商业化协议,根据协议,UNILAB将负责产品在菲律宾的注册和销售,迈威生物负责产品的开发、生产及商业化供货。截至报告披露日,针对9MW0311,公司已与巴西、哥伦比亚、印尼、新加坡、巴基斯坦、泰国、埃及、秘鲁、沙特阿拉伯等30个国家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并已向巴基斯坦、约旦、埃及、巴西等6个国家递交了注册申请文件,且已获得巴基斯坦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其他国家注册申请亦在准备中。2025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康生物顺利通过哥伦比亚国家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INVIMA)针对9MW0311和9MW0321的GMP现场检查。
此外,公司积极创新业务模式,于2024年与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及重庆中新医药大健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三方签署《迈威生物骨健康创新药项目合同》,以迈威重庆作为运营本项目的项目主体,共同投资建设“迈威生物骨健康创新药项目”,目前迈威重庆已收到大健康基金支付的首批增资款项20,000万元。
3)9MW0321
9MW0321为重组全人源抗RANKL单克隆抗体注射液(120mg),是地舒单抗XGEVA
?(安加维
?)的生物类似药。2024年3月29日,9MW0321地舒单抗注射液(迈卫健
?)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用于治疗不可手术切除或者手术切除可能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骨巨细胞瘤,包括成人和骨骼发育成熟(定义为至少1处成熟长骨且体重≥45 kg)的青少年患者,为中国首款获批上市的安加维
?
生物类似药。公司亦正在推进迈卫健
?其他适应症的上市申请工作。
2022年和2024年,公司先后于International Immunopharmacology和国际顶级期刊JAMAOncology分别发表了地舒单抗生物类似药的Ⅰ期和III期临床研究成果,通过“头对头”的药代
动力学比对和实体瘤骨转移患者人群临床有效性比对研究,全面系统地证明了9MW0321与原研药在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临床有效性和安全性的相似性。
2023年度,9MW0321已与巴基斯坦制药公司Searle达成许可协议,Searle将负责相关产品在巴基斯坦的本地灌装、注册和商业化;与埃及市场战略合作公司已签署授权许可及商业化协议;与哥伦比亚制药公司Legrand就地舒单抗注射液在哥伦比亚和厄瓜多尔市场达成战略合作,根据协议,Legrand将负责该产品在哥伦比亚以及厄瓜多尔的注册和商业化;与泰国制药公司Innobic(亚洲)达成许可和供应协议,在药品检查合作计划(PIC/S)成员国之一的泰国进行相关产品的注册和商业化。公司将持续利用现有的新兴市场的商务网络和拓展能力,快速实现该品种海外市场的合作及注册上市。2024年8月,与巴西制药公司CRIST?LIA PRODUTOS QU?MICOSFARMAC?UTICOS LTDA.就地舒单抗注射液达成合作协议,该巴西制药公司将负责产品在巴西的注册和商业化,此次合作代表着公司在拉美区域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将进一步提升该产品在当地患者中的可及性;2024年10月与秘鲁市场战略合作伙伴签署授权许可及商业化协议,该合作伙伴拥有两款产品在秘鲁市场的独家销售权,迈威生物负责产品的开发、生产及商业化供货;2024年12月沙特阿拉伯制药公司TABUK PHARMACEUTICAL MANUFACTURING COMPANY达成战略合作,TABUK将负责产品在中东北非地区约定的多个国家的注册和商业化。2025年7月,公司与菲律宾公司 UNILAB.INC签署授权许可及商业化协议,根据协议,UNILAB将负责产品在菲律宾的注册和销售,迈威生物负责产品的开发、生产及商业化供货。截至报告披露日,针对9MW0321,公司已与巴西、哥伦比亚、新加坡、巴基斯坦、泰国、埃及、秘鲁、沙特阿拉伯等30个国家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并已向巴基斯坦、约旦、埃及、巴西等5个国家递交了注册申请文件,且已获得巴基斯坦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其他国家注册申请亦在准备中。2025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康生物顺利通过哥伦比亚国家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INVIMA)针对9MW0311和9MW0321的GMP现场检查。
2019年,原研药安加维
?
在中国上市,适应症:用于实体肿瘤骨转移患者和多发性骨髓瘤患者的治疗,以延迟或降低骨相关事件(病理性骨折、脊髓压迫、骨放疗、骨手术)的发生风险;用于治疗不可手术切除或者手术切除可能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骨巨细胞瘤包括成人和骨骼发育成熟(定义为至少1处成熟长骨且体重≥45 kg)的青少年患者。2024年安加维
?中国销售额约2.24亿美元,比2023年同比增长141.7%(来自百济神州定期报告)。迈卫健
?主要竞争优势在于:①作为国内第一个上市的安加维
?生物类似药,先发优势明显;
②地舒单抗展现了良好的治疗效果,被多个专家共识或治疗指南推荐;③医生和患者对地舒单抗的认可度较高。此外,与临床治疗常用药双膦酸盐类药物相比,地舒单抗有如下优势:①具有靶向性,可通过特异性结合RANKL阻断RANKL/RANK/OPG信号通路,发挥对骨转移SREs防治作用;②临床疗效显著优于双膦酸盐类药物,且对双膦酸盐类药物治疗失败的患者仍有效;③安全性好,不通过肾脏清除,应用地舒单抗的患者更少出现肾毒性的副作用。因此迈卫健
?的市场空间较大。
4)8MW05118MW0511(通用名:注射用阿格司亭α,商品名:迈粒生
?)是迈威生物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一代长效G-CSF(高活性改构细胞因子),于2025年5月正式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上市许可批准,适用于成年非髓性恶性肿瘤患者在接受容易引起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骨髓抑制性抗癌药物治疗时,使用本品降低以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为表现的感染发生率。迈粒生
?
为公司首个创新药上市品种,亦是首个国内上市的采用白蛋白长效融合技术开发的G-CSF药物。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是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引起的较常见的血液学毒性,有研究表明,65.5%的患者在接受紫杉醇、阿霉素和环磷酰胺等化疗药物治疗时会发生3或4级中性粒细胞计数降低。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Febrile Neutropenia,FN)是化疗最受关注的临床并发症,常见导致住院时间延长、广谱抗生素的使用和治疗费用的增加、导致化疗药的减量或化疗延迟,最终影响抗肿瘤治疗疗效;更严重者可导致脓毒症综合征、感染性休克、甚至死亡。因此,预防或治疗中性粒细胞减少症,降低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发生率,是保证足剂量化疗或剂量密集化疗的根本。
全球范围内,超过50%的癌症新发病例需要化疗。根据数据显示(J Natl Cancer Cent.2024,4(1))2025年肿瘤新发数预计在503万,Lancet Oncology杂志发表的文章显示,2018年至2040年,每年需要第一疗程化疗的患者人数将从980万(对应约5,000万个化疗周期)增加到1,500万(对应约7,500万个化疗周期),即增长53%。有研究表明,到2040年,预计全球超过约57.7%的癌症患者需要化疗。此外,随着肿瘤基础、转化和临床研究的深入发展,肿瘤治疗的方式及药物的选择更加个体化,新的抗肿瘤治疗药物不断涌现,例如抗体偶联药物(ADC)。ADC又被称为生物导弹,可以利用抗体的靶向性特征将细胞毒性药物精准搭载到癌细胞,起到精准化疗的效果。然而血液学毒性也是以奥瑞他汀类(如MMAE、MMAF)、刺孢霉素类、美登素类(如DM1)作为“弹头”分子的ADC药物的最常见非靶点依赖性剂量限制性毒性。由此可见,预防或治疗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药物研发仍存在巨大的应用前景。8MW0511是新一代长效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应用基因工程技术将高活性G-CSF与人血清白蛋白(HSA)融合,是国内首个申请上市的采用白蛋白长效融合技术开发的药物。G-CSF通过与HSA的融合,增加分子量的同时可明显抑制G-CSF受体介导的清除作用,能显著延长药物体内半衰期,在临床使用中可以降低给药频率,提高治疗的依从性;同时人血清白蛋白(HSA)是人体血液中的天然成分,利用其作为载体蛋白具有较高的安全性。8MW0511采用毕赤酵母表达
系统,相较于化学修饰类长效产品,制备过程避免了复杂的化学修饰反应,生产工艺更加简单,产品均一性更好。8MW0511在2023年欧洲肿瘤内科学会(ESMO)以壁报形式展示了III期临床研究结果:共纳入乳腺癌受试者496例,其中8MW0511组331例,阳性对照组165例,以2:1的比例随机分配入组。结果显示,8MW0511有确切的临床疗效,非劣于阳性对照药物津优力
?,在整个化疗阶段可以持续有效地降低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的发生率,并能够显著缩短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持续时间,降低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发生率。总体安全性与阳性对照组相似,人体用药安全可控,耐受性较好。除此以外,无论是化疗第1-4周期的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发生率、发生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持续时间,还是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发生率,8MW0511组均优于对照组。与对照组相比,8MW0511组在化疗第1-4周期对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绝对风险降低了3.1%、7.0%、4.2%、
2.8%,而相对风险降低了15.6%、68.4%、58.3%、42.0%;8MW0511组发生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FN)的相对风险降低了41.7%。绝对风险降低(Absolute Risk Reduction,ARR)是指试验组与对照组未发生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患者百分比的绝对差异;相对风险降低(Relative RiskReduction,RRR)是指试验组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发生风险比对照组降低的相对程度。研究结果提示8MW0511较阳性对照药的临床优势,以及分子采用人体天然蛋白作为长效化技术手段带来的安全性优势,为未来的商业化奠定了成功基础。8MW0511在III期临床试验中同时纳入了FN风险较高的TAC(多西他赛、多柔比星、环磷酰胺)三药化疗方案。分层分析结果显示,化疗第1周期的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的发生率,8MW0511组略低于对照组;化疗第2-4周期的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发生率,8MW0511组显著低于对照组。为充分发挥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2025年6月,公司与齐鲁制药有限公司在长效升白药物领域建立合作关系,独家许可齐鲁制药有限公司在大中华区(包括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内开发、生产、改进、利用和商业化许可产品的权利,合同金额为最高达5亿元人民币的首付款及销售里程碑付款,其中包括一次性不可退还的首付款3.8亿元人民币,另外可获得许可产品净销售额最高两位数百分比的特许权使用费。
提交上市许可申请(NDA)准备阶段
5)9MW08139MW0813为一款重组人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治疗用生物制品3.3类,适应症:糖尿病性黄斑水肿(DME)和新生血管性(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nAMD)。
9MW0813是阿柏西普(艾力雅
?
)的生物类似药,为VEGFR-1和VEGFR-2胞外区结合域与人免疫球蛋白Fc段重组形成的融合蛋白,可与VEGF-A和PlGF结合,具有与9MW0211相同的作用机制,差异在于9MW0211与VEGF-A结合具有特异性和高亲和力,9MW0813则可与VEGF-A和PlGF结合,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在与新生血管相关的眼部疾病治疗中具有一定的互补性。
9MW0813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在2021年2月发布的《生物类似药相似性评价和适应症外推技术指导原则》进行开发,通过多批次工艺比对优化,进行头对头质量研究、结构表征、功能学研究,以及稳定性试验等比对研究,证明了9MW0813生产工艺稳定、质量可控,与艾力雅
?在药学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非临床药效学、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比对研究结果表明9MW0813与艾力雅
?相比作用机制相同,体内药效、药代动力学及药物相关毒性相似。公司于2020年9月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临床试验许可,I期研究结果表明,在安全性方面:受试者的耐受性较好,未发生艾力雅
?说明书之外的非预期不良反应,未发生抗药抗体阳性;在体内药代动力学方面:9MW0813和艾力雅
?主要药代动力学参数值相近,血药浓度和主要PK参数的结果均支持9MW0813和艾力雅
?
之间PK特征相似;在有效性方面:受试者的视力呈上升趋势,视网膜结构(CRT、病灶面积)均有所改善。9MW0813于2024年12月已完成III期临床研究,结果表明,在DME患者中玻璃体腔内注射9MW0813注射液(2mg)和阿柏西普眼内注射溶液(艾力雅?)(2mg)的临床有效性及安全性具有相似性。同时,在DME患者中玻璃体腔内注射9MW0813注射液(2mg)和阿柏西普眼内注射溶液(艾力雅
?)(2mg)的免疫原性、生物标志物和药代动力学特征具有相似性。公司于2025年1月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提交了药品上市许可申请前(pre-NDA)沟通交流会议申请,即将正式提交上市许可申请(NDA)。
2024年3月,公司与印度一家领先的制药公司签订商业化协议。根据该协议,合作公司将获得商业化许可,在南亚最大的医药市场印度商业化销售9MW0813,并有权向南亚和非洲的其他十个国家非独家出口9MW0813。根据商业化协议,公司保留9MW0813的所有权。我们认为,此次合作标志着公司在南亚和非洲地区向前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并提高了公司产品在当地患者群体中的可及性。
核心临床研究阶段品种
6)9MW2821
9MW2821为一款采用化学修饰偶联技术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定点抗体偶联药物,是国内同靶点药物中首个开展临床研究的品种,属于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作用靶点为Nectin-4。适应症:晚期实体瘤、围手术期尿路上皮癌,9MW2821的WHO INN通用名为Bulumtatug Fuvedotin(BFv)。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数据,全球ADC市场具有巨大潜力,2024年,前五大商业化ADC药物的年度销售额均超过10亿美元。全球ADC市场规模从2019年的28亿美元迅速增长到2024年的141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37.9%,预计将继续保持强劲增长势头,从2025年起按复合年增长率26.0%增长,到2032年达到940亿美元。中国的ADC市场自2020年首款ADC(即赫赛莱?
)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后开始增长,预计将从2024年的5亿美元增长至2025年的10亿美元和2032年141亿美元,其中2025至2032年的复合年增长率分别为45.9%。截至2024年底,Padcev
?
是美国及中国批准的唯一一种靶向Nectin-4 ADC药物,在两个司法权区均用于治疗尿路上皮癌。2022年、2023年以及2024年,Padcev
?的销售额分别为7.59亿美元、11.78亿美元及
22.59亿美元,2024年度销售额在全球所有ADC药物中排名第二。截至2024年底,在全球有10种用于治疗实体瘤的靶向Nectin-4 ADC候选药物(包括9MW2821)正在临床开发中。
9MW2821为公司利用ADC药物开发平台开发的创新品种。该品种通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偶联技术连接子及优化的ADC偶联工艺,实现抗体的定点修饰。9MW2821注射入人体后,可与肿瘤细胞表面的Nectin-4结合并进入细胞,通过酶解的作用,定向释放细胞毒素,从而实现对肿瘤的精准杀伤。此外,9MW2821还具有组分均一,纯度较高以及便于产业化等特点。非临床研究表明,9MW2821具有明确的作用机制,良好的抗肿瘤活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安全药理学特征及毒理学特征。
目前,公司正在针对尿路上皮癌、宫颈癌、食管癌、乳腺癌等适应症开展多项临床研究,现已入组超过1,400例受试者,研究结果显示出具有突出的抗肿瘤活性和较好的安全性。9MW2821也在多个国际会议和学术文章上对研究结果进行了介绍:
1) 在2023年欧洲肿瘤内科学会(ESMO)年会中以口头报告形式与参会专家针对晚期实体瘤受试者的临床I/II期研究数据进行交流(摘要编号:4613;摘要标题:Preliminary results from aphase I/II study of 9MW2821, an antibody-drug conjugate targeting Nectin-4, in patients with advancedsolid tumors);
2) 在2024年第55届美国妇科肿瘤学会(SGO)年会中以聚焦全体会议口头报告(FocusedPlenary Oral Presentation)的形式报告了截至SGO摘要投稿时9MW2821的I/II期宫颈癌队列临床研究数据(摘要标题:Efficacy and safety of 9MW2821, an antibody-drug conjugate targeting Nectin-4 monotherapy, in patients with recurrent or metastatic cervical cancer: A multicenter, open-label, phaseI/II study);
3) 在2024年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SCO)年会中以口头报告形式报告了更新的晚期实体瘤受试者的临床I/II期研究数据(摘要编号:3013;摘要标题:9MW2821, a Nectin-4 antibody-drugconjugate, in patients with advanced solid tumor: Results from a phase 1/2a study);
4) 在2025年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SCO)年会中以口头报告形式报告了9MW2821 与特瑞普利单抗联合用于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la/mUC)患者的 Ib/II 期临床研究结果(摘要编号:4519;摘要标题:9MW2821, a novel Nectin-4 antibody-drug conjugate (ADC), combined with
toripalimab in treatment-na?ve patients with locally advanced or metastatic urothelial carcinoma (la/mUC):
Results from a phase 1b/2 study.);
5) 在Annals of Oncology正式发表针对晚期实体瘤受试者的临床I/II期研究数据相关文章(Bulumtatug Fuvedotin (BFv, 9MW2821), a next-generation Nectin-4 targeting antibody–drugconjugate, in patients with advanced solid tumors: a first-in-human, open-label, multicenter, phase I/IIstudy. Zhang, J. et al. Volume 36, Issue 8, 934 - 943);
6) 将在2025年欧洲肿瘤内科学会(ESMO)年会中以海报形式报告9MW2821 与特瑞普利单抗联合用于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la/mUC)患者的 Ib/II 期临床研究更新结果(摘要编号:3127eP;摘要标题:Bulumtatug Fuvedotin (BFv; 9MW2821), a novel Nectin-4 antibody-drugconjugate(ADC), combined with Toripalimab in patients with locally advanced or metastatic urothelialcarcinoma(la/mUC): Follow-up results from a phase 1b/2 study.)。
? 尿路上皮癌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就临床开发阶段而言,9MW2821是中国用于治疗尿路上皮癌的靶向Nectin-4 ADC中进展最快的,在全球靶向Nectin-4 ADC中仅次于已经上市的Padcev
?。截至2024年10月17日,9MW2821在1.25mg/kg剂量组下,单药治疗经铂类化疗和PD-(L)1抑制剂治疗的晚期尿路上皮癌患者的客观缓解率(ORR)、确认的客观缓解率(cORR)和疾病控制率(DCR)分别为62.2%(95%CI:44.8%-77.5%)、54.1%(95%CI:36.9%-70.5%)和91.9%(95%CI:78.1%-
98.3%),中位无进展生存期(mPFS)为7.4个月(95%CI: 3.8-9.4),中位缓解持续时间(mDOR)为7.8个月(95%CI: 5.1-13.6),中位总生存期(mOS)为14.6个月(95%CI: 12.3-18.5)。截至2025年4月30日,40例尿路上皮癌一线可肿评受试者中,ORR为87.5%(95%CI:73.2%-95.8%),cORR为80%(95%CI:64.4%-91.0%),DCR为92.5%(95%CI:79.6%-98.4%)。mPFS为12.5个月(95%CI: 6.5-NA),mDOR尚未达到。目前,该适应症已有多项临床研究同步开展。
对于二线及以后单药疗法,2023年12月公司已正式启动9MW2821治疗经铂类化疗和PD-(L)1抑制剂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的III期临床研究,目前正处于入组阶段,计划于2026年下半年进行期中分析,并根据期中分析结果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NDA申请。9MW2821于2024年8月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名单,用于治疗既往铂类化疗和PD-(L)1抑制剂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
针对一线疗法,2024年8月公司已正式启动9MW2821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对比标准化疗一线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的III期临床研究,目前正处于入组阶段,计划于2027年进行期中分析,并根据期中分析结果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联合疗法的NDA。针对该适应症,该品种于2025年1月再度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名单。
此外,2024年11月,9MW2821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开展联合特瑞普利单抗用于围手术期尿路上皮癌的临床试验,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研究已启动。
尿路上皮癌(亦称移行细胞癌)为截至目前最常见类型的膀胱癌,占所有膀胱癌约90%。此种癌症始于膀胱、输尿管及肾盏内部的尿路上皮细胞。尿路上皮癌的全球发病率从2019年的508,200例增加至2024年的572,900例,预计2032年将进一步增加至701,000例。在中国,尿路上皮癌的发病率从2019年的76,300例增加至2024年的89,000例,预计2032年将进一步增加至108,600例。
? 宫颈癌
9MW2821是全球同靶点药物中首个在宫颈癌适应症报道临床数据的品种,也是全球首个且唯一一个针对宫颈癌进入关键III期临床试验阶段的靶向Nectin-4 ADC。
9MW2821于2024年5月获FDA授予“快速通道认定”(FTD)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含铂化疗方案治疗失败的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患者。
针对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的系统性治疗药物选择和治疗效果较为有限。9MW2821的I/II期临床研究宫颈癌队列纳入含铂双药化疗联合或不联合贝伐珠单抗失败(包括免疫检验点抑制剂治疗失败)宫颈癌患者接受1.25mg/kg剂量9MW2821治疗。
截至2024年10月17日,该队列中Nectin-4阳性表达的检出率为91.87%,Nectin-4 3+检出率为73.98%。53名可评估疗效的患者中,受试者既往均接受过含铂双药化疗,51%受试者既往接受过贝伐珠单抗治疗,58%受试者既往接受过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ORR、cORR和DCR分别为35.8%(95%CI:23.1%-50.2%)、32.1%(95%CI:19.9%-46.3%)和81.1%(95%CI:68.0%-90.6%),mPFS为3.9个月(95%CI:3.7-5.7)、mDOR为6.3个月(95%CI:2.1-10.2),mOS为16.0个月(95%CI:14.0-NR)。上述研究结果表明,9MW2821在宫颈癌患者中具有积极的治疗效果。
对于二线及以后的单药疗法,2024年9月公司已正式启动9MW2821治疗含铂化疗失败的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的III期临床研究,目前处于入组阶段;预计将于2026年下半年进行期中分析,并根据期中分析结果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NDA申请。
针对一线联合疗法,9MW2821于2024年11月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开展联合其他抗肿瘤药物用于治疗晚期实体瘤临床试验,公司将推进9MW2821联合其他抗肿瘤疗法治疗晚期妇科恶性肿瘤(包括宫颈癌)的Ib/II期临床试验,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启动相应临床研究,计划于2026年下半年完成;随后计划启动联合疗法的III期临床试验。
宫颈癌前病变被称为宫颈上皮内瘤变,如果不及时治疗,有可能发展成宫颈癌。宫颈上皮内瘤变分为低级别和高级别。对于高级别宫颈上皮内瘤变,如果不治疗,这些病变在10到15年内发展为浸润性鳞状细胞癌或腺癌的风险较高。鳞状细胞癌源于子宫颈内壁的鳞状细胞,而腺癌则源于腺细胞。不可根治的晚期或复发性宫颈癌病例通常采用化疗。目前,以铂为基础的方案,尤其是使用顺铂的联合化疗方案是一线标准治疗方案,后线治疗可选择免疫治疗或其他化疗。
全球宫颈癌发病率从2019年的580,400例增加至2024年的668,900例,预计2032年将进一步增长至801,200例。在中国,宫颈癌发病率从2019年的146,200例增长至2024年的152,700例,预计2032年将进一步增长至160,900例。
? 食管癌9MW2821是全球同靶点药物中首个在食管癌适应症报道临床数据的品种。9MW2821于2024年2月获FDA授予“快速通道认定”(FTD)用于治疗晚期、复发性或转移性食管鳞状细胞癌;于2024年4月获FDA授予“孤儿药资格认定”(ODD)用于治疗食管癌。
截至2024年10月17日,9MW2821在1.25mg/kg剂量组下,单药治疗经至少一线治疗的晚期食管癌患者。43名可评估疗效的患者中,所有患者既往接受过铂类化疗,95%患者接受过免疫治疗,ORR、cORR和DCR分别为20.9%(95%CI:10.0%-36.0%)、14.0%(95%CI:5.3%-27.9%)和67.4%(95%CI:51.5%-80.9%),mPFS为3.7个月(95%CI:1.9-4.8),mDOR为4.0个月(95%CI:2.1-NR),mOS为8.2个月(95%CI:5.7-NR)。相比于现有疗法及同靶点产品Padcev
?(ORR 18.2%,DCR 45.5%,PFS 2.10m,OS 7.39m),9MW2821在食管癌治疗中表现出了较大潜力和优势。
目前,免疫联合化疗是标准一线疗法,治疗失败后的系统性治疗药物选择空间和治疗效果较为有限。对于二线及以后的单药疗法,公司将继续评估疗效数据;同时,针对一线联合疗法,9MW2821于2024年11月获批联合其他抗肿瘤药物用于治疗晚期实体瘤临床研究,公司已启动相应临床研究,预计2026年下半年完成该试验。此后公司可能启动III期临床试验。
食管癌是全球患病率最高的癌症之一,食管癌主要有两种类型,根据其起源细胞进行分类。食管鳞状细胞癌主要发生在发展中国家,由食管内壁的鳞状细胞产生。食管腺癌在发达国家更为常见,由腺细胞发展而来,通常位于食管下段。中国约90%的食管癌病理类型为食管鳞状细胞癌。
全球食管癌发病率从2019年的470,500例增长至2024年的537,700例,预计2032年将进一步增长至663,000例。在中国,食管癌的发病率从2019年的204,600例增长至2024年的235,500例,预计2032年将进一步增长至269,100例。
? 三阴性乳腺癌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迈威生物是全球首家披露靶向Nectin-4 ADC对三阴性乳腺癌的疗效数据的公司。
9MW2821已于2024年7月12日获FDA授予“快速通道认定”(FTD)用于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ectin-4阳性三阴性乳腺癌(TNBC)。并于2024年7月15日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开展单药或联合PD-1抑制剂治疗三阴性乳腺癌(TNBC)的II期临床试验。
截至2024年10月17日,9MW2821在1.25mg/kg剂量组下,单药治疗经至少一线治疗的晚期三阴性乳腺癌患者。20名可评估疗效的患者中,ORR、cORR和DCR分别为50.0%(95%CI:27.2%-
72.8%)、50.0%(95%CI:27.2%-72.8%)和80.0%(95%CI:56.3%-94.3%),mPFS为5.8个月(95%CI:2.7-
7.4),mDOR为4.0个月(95%CI:2.7-7.6),mOS为14.2个月(95%CI:8.21-NR)。相比于现有疗法及同靶点产品Padcev
?
(ORR 19%,PFS 3.52m,OS 12.91m),9MW2821在三阴性乳腺癌的治疗中展现出了较大潜力和优势。目前,ADC治疗失败后的系统性治疗药物选择较为有限,公司已正式启动一项Ⅱ期临床研究,现处于入组阶段,其中队列A受试者需既往接受过紫杉类/蒽环类药物和以拓扑异构酶抑制剂为载荷的抗体偶联药物治疗。对于既往经以拓扑异构酶抑制剂为载荷
的抗体偶联药物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三阴性乳腺癌,CSCO(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hineseSociety of Clinical Oncology)指南无推荐治疗方案,只可选择化疗和临床研究;NCCN
?(美国国家综合癌症网络,National·Comprehensive·Cancer Network)指南也只推荐化疗或根据生物标志物选择靶向治疗,但靶向治疗相关的生物标志物异常在乳腺癌发生率极低,这些患者的治疗选择仍以化疗为主。目前拓扑异构酶抑制剂为载荷的ADC已经成为国内外后线治疗的首选,一线治疗临床试验也已公布阳性结果,相关新辅助治疗、辅助治疗临床试验也正在开展,有望在未来五年内获批。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在美国启动9MW2821作为单药疗法治疗既往接受过紫杉类和以拓扑异构酶抑制剂为载荷的抗体偶联药物治疗的三阴性乳腺癌患者的桥接研究,现已完成首例给药;所有入组受试者将随机接受1.25mg/kg或1.5mg/kg剂量9MW2821治疗,以评估疗效和安全性。后续计划开展9MW2821作为单药疗法治疗对以拓扑异构酶抑制剂为载荷的ADC经治的三阴性乳腺癌患者的全球多中心II期或III期临床试验。9MW2821于2025年2月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开展联合注射用JS207(PD-1/VEGF双抗)用于晚期恶性肿瘤的临床试验。目前9MW2821联合JS207治疗复发或转移性三阴性乳腺癌(TNBC)的II期临床试验正在开展。该研究入组既往未接受过针对复发/转移性三阴性乳腺癌的系统抗肿瘤治疗的患者。ADC联合免疫治疗未来有望成为三阴性乳腺癌的一线标准治疗之一。JS207和9MW2821均已在三阴性乳腺癌患者中观察到积极的疗效信号,联合方案预期将为三阴性乳腺癌一线治疗带来新的选择。三阴性乳腺癌是指雌激素受体(ER)、孕激素受体(PR)及人类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均为阴性的一种乳癌。三阴性乳腺癌约占全球所有乳癌病例的15%至20%,由于缺乏特定的治疗靶点,通常被认为是恶性程度最高的一种亚型。三阴性乳腺癌通常更多在较年轻及绝经前的妇女中被诊断出来。三阴性乳腺癌的全球发病率从2019年的320,100例增加至2024年的364,900例,预计2032年将进一步增加至405,900例。在中国,三阴性乳腺癌的发病率从2019年的49,500例增加至2024年的55,900例,预计2032年将进一步增加至60,400例。2024年,中国符合接受一线和二线治疗的三阴性乳腺癌患者人群大约分别为39,100人和33,500人。其中,2024年拓扑异构酶ADC经治的三阴性乳腺癌患者人群约为17,000人,美国2024年拓扑异构酶ADC经治的三阴性乳,腺癌患者人群约为15,000人。
7)7MW37117MW3711是基于新型抗体偶联技术平台IDDC
TM
开发的一款靶向B7-H3的抗体偶联新药,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已提交结构、方法等专利申请,适应症:晚期恶性实体瘤。B7-H3靶点属于B7配体家族成员,在多数癌症类型中都会过度表达,但是在正常组织中低水平表达。在恶性组织中B7-H3抑制肿瘤抗原特异性免疫反应从而产生原生效应(protumorigenic effect)。此外,B7-H3有促进迁移和侵袭、血管生成、化疗耐药、内皮细胞向间充质细胞转化以及影响肿瘤细胞代谢
等作用。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预计首款B7-H3 ADC将于2027年获批。2027年全球B7-H3 ADC市场规模将为3亿美元,2032年将增至55亿美元,2027年至2032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
74.2%。
7MW3711注射人体内后,可与肿瘤细胞表面的抗原结合进入肿瘤细胞,通过特定酶解作用,定向释放小分子,从而实现对肿瘤的精准杀伤。从靶点表达和分布来看,针对B7-H3的ADC药物有潜力应用于有显著未满足临床需求的肺癌、肉瘤、前列腺癌、头颈癌、食管癌等,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7MW3711具有结构稳定,组分均一,纯度高,易于产业化放大等特点。其采用喜树碱类新型毒素分子,相较国内外同类型药物,该分子具有比DXd更强的抗肿瘤活性,在多种动物肿瘤模型中均显示出更好的肿瘤杀伤作用。7MW3711采用桥联定点偶联,具有均一的药物抗体比,DAR值为4,比竞品具有更优的稳定性和一致性,且小分子药物通过肿瘤组织蛋白酶水解释放,更进一步增强了在人体内的稳定性。在食蟹猴等动物安全性评价模型中,7MW3711显示具有良好的药物安全性及药代特性。
注射用7MW3711于2023年7月正式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针对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开展临床试验,2024年2月用于晚期恶性实体瘤的临床试验申请正式获得FDA许可,并于2024年7月获FDA授予“孤儿药资格认定”(ODD),用于治疗小细胞肺癌。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及2023年9月启动两项临床研究:一项名为“评估7MW3711单药或联合治疗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初步疗效的I/Ⅱ期临床研究”,该研究以复旦大学肿瘤医院为牵头单位,进行剂量探索以及多个适应症的疗效探索,现处于临床研究入组阶段,计划2026年上半年完成该研究;另一项名为“评估7MW3711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初步疗效的I/Ⅱ期临床研究”,该研究以上海胸科医院为牵头单位,亦处于临床研究入组阶段,计划2026年上半年完成该研究。与此同时,公司也积极参与2025年ASCO,针对晚期实体瘤受试者的部分临床研究数据已在ASCO大会上公布。
2025年4月,7MW3711联合特瑞普利单抗,联合或不联合其他化疗药物用于晚期实体瘤受试者的Ib/II期联合疗法临床试验已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8)7MW4911
7MW4911是一款基于公司自主知识产权的IDDC
TM抗体偶联技术平台开发的靶向钙黏蛋白17(CDH17)创新抗体偶联药物(ADC)。CDH17是一种细胞粘附蛋白,通过全面的泛癌种多组学分析被确认为极具潜力的胃肠道肿瘤治疗靶点。CDH17在正常组织中的表达局限于肠上皮基底外侧膜,而在结直肠癌、胃癌及胰腺癌等消化道恶性肿瘤中呈现出显著过表达,其异常高表达与肿瘤侵袭转移及临床不良预后密切相关,为药物精准干预提供了理想靶点。
7MW4911采用高度工程化设计,整合三大核心元件:创新性单克隆抗体(Mab0727),新型连接子以及专有的MF-6载荷。Mab0727抗体具有CDH17抗原识别高度特异性、快速内化以及跨物种(人/猴)CDH17抗原中等亲和力等特性。新型可裂解连接子提供了7MW4911 ADC分子卓
越的血浆稳定性,均一的药物载荷比例和精准可控的肿瘤胞内药物释放。MF-6载荷是一种专为克服肿瘤细胞多药耐药机制而设计的强力DNA拓扑异构酶I抑制剂,同时具有良好的旁观者杀伤效应,进一步增强7MW4911的疗效。
2025年7月发表于Cell Reports Medicine的临床前研究(标题:Overcoming multidrug resistancein gastrointestinal cancers with a CDH17-targeted ADC conjugated to a DNA topoisomerase inhibitor)系统证实:7MW4911通过CDH17介导的高效内化可以实现肿瘤选择性细胞毒性载荷释放,从而最大程度减少对正常组织的损伤。7MW4911有望成为治疗晚期实体瘤(特别是胃肠道肿瘤)具有变革意义的候选药物,其核心优势体现于五大维度:1、分子设计方面,具有均一的药物载荷(DAR=4比例超过95%),稳定的连接子设计赋予其优异的血浆稳定性,高膜渗透性MF-6毒素产生强效旁观者杀伤;2、在较低剂量下即对多种PDX/CDX结直肠癌、胰腺癌和胃癌肿瘤模型产生显著抑瘤效果;3、对于多种RAS/BRAF突变类型和4种CMS(Consensus Molecular Subtypes)分型的结直肠癌模型均有显著抑瘤效果;4、在ATP结合盒式转运蛋白(ABC)家族介导的多药耐药消化道肿瘤模型中,7MW4911具有优于以MMAE和DXd为毒素的ADC抑瘤效果,当以MMAE和DXd为毒素的ADC治疗后肿瘤出现进展时,更换为7MW4911治疗仍有显著抑瘤效果。此外,在CDH17中-低表达肿瘤模型上7MW4911同样有良好的抑瘤效果;5、非人灵长类动物重复给药毒理学评价中,以20 mg/kg体重剂量,两周给药一次连续给药5次后,未观察到明显的靶向和非靶向毒性,血液毒性轻微,未见明显消化道毒性,药物安全性良好,具有较大治疗窗口的潜力。药物在食蟹猴体内代谢正常,半衰期适中,多次给药后无明显药物蓄积。基于上述特性,7MW4911展现出成为晚期消化道实体瘤变革性疗法的潜力。公司对7MW4911的分子结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已申请相关专利。公司于2025年7月同时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FDA提交临床试验申请,用于治疗晚期实体瘤,特别是结直肠癌、胃癌、胰腺癌等消化道肿瘤。2025年8月,7MW4911临床试验申请正式获得FDA的许可,可开展用于晚期结直肠癌及其他晚期胃肠道肿瘤安全性、药代动力学和疗效的I/II期研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仍在进行中。
9)9MW0211
9MW0211为一款抗VEGF靶点单克隆抗体,属于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新药,适应症:新生血管性(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公司基于兔源单克隆抗体作为母本进行人源化改构后获得该抗体序列,拥有创新的结合表位,是目前为止全球同类产品中唯一一个兔抗来源的人源化单抗。
已有研究数据表明,与传统鼠源单抗相比,兔源单抗具备更高的亲和力和更低的免疫原性。已完成的临床Ia、Ib期研究结果初步表明玻璃体内注射9MW0211对改善新生血管性(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患者的视力有初步疗效。在I期试验中,在接受1.0mg剂量水平的9MW0211治疗的患者组中,超过66.67%的患者在给药后12个月的最佳矫正视力改善超过15个字母,远远优于其他两种主要商业化竞争产品的30-40%。给药后12个月的最佳矫正视力改善17.44±3.88个字母,与其他两种商业化产品的不同临床试验相比有显著提高,这两种商业化产品的改善幅度分
别为7.2±13.3至12.7±12.2个字母及7.6±12.6至10.9±13.77个字母。目前正开展一项临床II/III期融合研究,在更大样本量中进一步确证药物疗效和安全性,截至本报告披露日,9MW0211项目的II/III期临床研究已结束所有计划内访视。
10)9MW19119MW1911为一款基于高效B淋巴细胞筛选平台自主研发的创新单克隆抗体,属于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其作用靶点为ST2,适应症: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哮喘和特应性皮炎等。白细胞介素-33(IL-33)/ST2信号通路在各种炎症反应中起着重要作用,包括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白介素33(IL-33),是IL-1细胞因子家族的成员,是一种在组织损伤和炎症过程中释放的细胞因子,主要在组织和免疫细胞中表达,通过与ST2及IL-1RAcP组成的异二聚体受体结合在靶细胞上发挥作用,随后激活细胞内的信号通路。ST2受体又称IL-33受体,在激活后可激活下游蛋白质,并介导对细胞因子IL-33的反应。IL33/ST2通路与多种炎症疾病的发生和进展密切相关,在临床上已被证明是一个有效治疗炎症/过敏反应的靶点,且IL33/ST2通路是赛诺菲已上市药品Dupilumab(度普利尤单抗注射液,达必妥
?
)所针对的IL-4/IL-13信号传导通路的上游通路,相比之下具有更广泛的药理作用。度普利尤单抗是一种靶向IL-4Ra的抗体,已在美国、欧洲和中国获批由赛诺菲销售。度普利尤单抗和靶向ST2/IL-33通路的药物适用人群不同,与度普利尤单抗相比,9MW1911具有更广泛的药理学特征。度普利尤单抗在COPD中显示出积极的进展,适用于COPD的2型炎症患者(血液嗜酸性粒细胞≥300个细胞/μL的患者),且不会限制人群戒烟。然而,从流行病学角度来看,COPD的主要特征是嗜酸性粒细胞计数低于300个细胞/μL的患者。在一项分析COPD患者嗜酸性粒细胞水平的研究中,COPD患者总数中仅约31%的患者的嗜酸性粒细胞计数≥300个细胞/μL(Casanova C, Celli BR, De-Torres JP, Martinez-Gonzalez C, Cosio BG, Pinto-Plata V, et al. Prevalenceof persistent blood eosinophilia: relation to outcomes in patientswith copd. Eur Respir J. 2017 Nov;50(5).)。同样,Thymic Stromal Lymphopoietin(TSLP)抗体的初步结果表明TSLP抗体在嗜酸性粒细胞水平高的患者人群中也有效。与度普利尤单抗及靶向TSLP抗体相比,靶向ST2/IL-33通路的药物不会限制嗜酸性粒细胞计数,这表明9MW1911的人群更广泛。随着对疾病和通路研究日益深入,确认阻断IL33/ST2通路改善COPD炎症上有积极的疗效,在降低急性发作、入院、死亡等不利健康风险控制方面有贡献。临床前研究表明9MW1911在分子水平上,表现出与重组人ST2具有高亲和力,同时可以高效阻断IL-33与ST2的结合,抑制NF-kB和MAPK信号通路的活化,进而抑制Th2细胞因子的产生;在细胞学水平上,9MW1911可以抑制重组人IL-33促进KU812细胞生成IL-5的活性,表现出阻断IL-33/ST2信号通路的作用;种属交叉试验显示,9MW1911可以特异性结合人和食蟹猴ST2,与大鼠、小鼠ST2不结合;非临床研究显示该品种动物体内作用机制清晰明确,与ST2特异性结合后,能够阻断细胞因子IL-33对ST2介导的信号通路的激活,抑制炎症反应的发生,可
以在动物体内有效抑制致敏原诱导的气道、皮肤的炎症反应,具有良好的药代动力学特性,从而实现对多种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治疗。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目前全球尚无以ST2或其配体IL-33为靶点的抗体药物上市,国内相同靶点的品种仍处于早期研究阶段。9MW1911为国内首款自主研发靶向非Th2通路的大分子药物,在中国的临床开发阶段进展最快,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和2023年6月在中国完成针对健康受试者的两项I期临床试验,共计招募健康受试者76例,试验结果显示健康受试者注射方案规定剂量的9MW1911后,安全且耐受性良好,公司将于当地时间2025年9月27日-10月1日在荷兰阿姆斯特丹举行的2025年欧洲呼吸学会年会(European Respiratory Society,ERS 2025),以壁报形式公布抗ST2单抗创新药9MW1911的首次人体研究结果(摘要标题:First-in-humanstudy of 9MW1911 (an anti-ST2 monoclonal antibody) in healthy volunteers.摘要编号:51314)。ERS年会是全球呼吸医学领域的顶级学术会议之一。公司于2023年5月启动针对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患者的Ib/IIa期临床试验,现已完成方案规定的全部80例受试者的治疗期,IIa阶段处于受试者安全性随访阶段,并预期于2025年下半年完成受试者随访,截至目前项目顺利推进,未发现重大安全性风险。根据已完成的Ib期共计32名受试者的入组及治疗期观察的初步数据显示,基于FAS分析集,24周内中重度AECOPD的年化发生率随着剂量的升高有降低的趋势。除低剂量组外,其余剂量组24周内中重度AECOPD的年化发生率与安慰剂组的年化发生率之差的最小二乘均值估计均小于0,其中900mg剂量组最小二乘均值估计为0.356,与安慰剂之差的最小二乘估计为-1.709,95%置信区间估计为(-3.391, -0.028),P值0.046,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同时,各剂量组重度AECOPD年化发生率也有与中重度AECOPD相似的结果。安全性方面整体良好可控,未发现ADA阳性。2025年6月,公司启动“一项在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中评估9MW1911的有效性、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的Ⅱ期临床研究”,加载背景治疗的基础上,评估9MW1911注射液在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中降低中重度急性加重风险的有效性和剂量效应关系,并探索最佳给药方案。该研究7月已完成首例给药,目前受试者积极入组中,计划在获得至少120例受试者的末次访视数据后开展期中分析,并计划在评估II期临床研究结果的基础上,有望于2026年底启动III期临床研究,以观察安全性、有效性和免疫原性。
基于本品在中国的早期临床研究数据设计了美国IIa期临床方案,并就该IIa期临床方案向FDA递交了pre-IND申请,近期已收到FDA的正式书面反馈,预计四季度正式递交IND。公司也在积极探索除COPD外的其他呼吸领域的开发可能。此外,另有多个疾病如心衰、肾病等,可溶性ST2累积可作为疾病标志物,为9MW1911未来开发此类适应症提供了科学依据及可能,同时亦体现靶向ST2的抗体相较于靶向IL33抗体独特优异之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已成为与高血压、糖尿病“等量看齐”的慢性疾病、全球第三大疾病死因,全球患病率为10.3%。据“中国肺健康研究”调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国40岁以上人群慢阻肺患病率已上升至13.7%。在中国,COPD的患病人数从2019年的1.04亿人增加到2024年的1.08亿人,受各项风险因素及人口老龄化的影响,预计COPD的发病率将在未来数十年内上升且预计患病人数将于2032年达1.12亿人次,
为全球经济和社会带来重大负担。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中国COPD市场规模预计在2032年达到218亿美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IL-4受体单克隆抗体度普利尤单抗是国内唯一获批的COPD生物制剂,其他处于后期阶段的疗法包括TSLP、IL-4受体和IL-5/IL-5R受体单克隆抗体。这些治疗针对Th2炎症通路表型,占COPD患者总数的20%至40%,然而,目前全球范围内尚无针对非Th2通路表型COPD的生物疗法获批,表明这一领域存在显著的临床需求和市场潜力。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9MW1911是国内首款自主研发的靶向非Th2通路的大分子药物,在中国的临床开发进展最快。此外,初步研究结果表明,IL33/ST2信号通路对于治疗并无区分炎症通路表型的COPD有效,意味着其同时涵盖2型及非2型COPD人群。这表明,在当前治疗方案下,靶向IL33/ST2信号通路的药物有望满足未被满足的患者需求。此外,约70%的COPD患者曾有吸烟史,以这一类人群为主要研究对象开展靶向COPD中IL33/ST2信号通路的药物的临床研究,结果表明9MW1911具有覆盖更广泛的COPD患者的巨大潜力。截至报告期末,中国有三种用于治疗COPD及/或哮喘的靶向ST2候选药物(包括9MW1911)正在临床开发中。目前赛诺菲、阿斯利康和罗氏三大跨国药企均针对该通路的抑制剂在进行COPD的III期临床试验。赛诺菲依据多年累积的开发经验,扩展非囊性纤维化支气管扩张的II期临床概念验证,预示该项目在呼吸领域会有重点部署,推测开发前景不亚于已上市的Dupilumab。
11)9MW3811
IL-11是慢性炎症和纤维化相关疾病的关键细胞因子,在包括肺纤维化、皮肤纤维化、肾纤维化、肝纤维化以及多种部位的慢性炎症引发的纤维化疾病中均发挥关键作用,并且在衰老相关的疾病发生中发挥重要作用(Nature.2024 Aug;632(8023):157-165. Inhibition of IL-11 signalling extendsmammalian healthspan and lifespan)。阻断IL-11信号通路对上述疾病的治疗具有潜在的临床应用价值。
9MW3811是一款公司自主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靶向人白介素-11(IL-11)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属于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9MW3811是一款高亲和力、强中和活性的功能抗体,抗体亚型为IgG1 LALA。9MW3811通过高亲和力结合IL-11,有效阻断IL-11/IL-11Ra介导的下游信号通路,从而干预相关信号通路的异常激活导致的病理进程,达到治疗相关疾病的效果。9MW3811采用LALA修饰技术能够消除其与多种Fc 受体(FcγRs)的结合,降低与细胞表面Fc受体结合后Fc介导的可能毒性风险。有研究认为,这种修饰在临床应用中显示出了其独特优势,不仅降低了FcγR的结合的毒性风险,还有助于抗体通过减少肝脏代谢,保持较长的半衰期,9MW3811临床数据也证实了其在人体内长半衰期的特点。
9MW3811在临床前多种肺纤维化模型中表现出显著的治疗效果。它能够显著降低纤维化小鼠的肺纤维化面积、减少肺胶原含量,并改善肺功能,因此有望成为治疗肺纤维化相关疾病的有效药物。并且,9MW3811在一些纤维化相关的其他适应症上也获得了积极的动物药效结果,例如瘢痕生长抑制、子宫内膜异常出血等,进一步拓展了未来在纤维化相关疾病上应用的可能空间。
9MW3811已在全球范围内获得多项重要批准,已获批适应症包括晚期恶性肿瘤和特发性肺纤维化,并在澳洲和中国开展了基于健康人的I期临床试验。2023年12月完成澳洲基于健康人的I期临床试验,2024年5月完成国内基于健康人的I期临床试验,两项临床试验均证明9MW3811有良好的人体安全性,且具有长达30天的人体半衰期。项目研发阶段处于全球第一梯队。
此外,IL-11也是病理性瘢痕增生和瘢痕疙瘩(Hypertrophic Scars and Keloids, HSK)的关键因子,发表在Journal of Investigative Dermatology的研究论文“CD39 Fibroblasts EnhanceMyofibroblast Activation by Promoting IL-11 Secretion in Hypertrophic Scars”证实了IL-11在瘢痕形成过程中的关键作用。研究表明IL-11通过上调细胞外基质(ECM)和α-平滑肌肌动蛋白(αSMA)的表达,促进成纤维细胞(Fbs)向肌成纤维细胞(MyoFbs)分化,进而导致瘢痕形成。值得注意的是,使用IL-11中和抗体可以显著减少αSMA阳性成纤维细胞数量,有效抑制上述分化过程。基于对IL11通路机制的深入理解,9MW3811在临床前研究中展现出显著潜力。研究证实,9MW3811能有效缩小人源瘢痕疙瘩,抑制皮肤纤维化形成,其疗效在人源瘢痕疙瘩动物模型中得到了验证。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2020年,HSK全球发病率约为2,500万人,中国约为740万人,且呈逐年上涨趋势,预计到2030年中国患者将突破1,000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9MW3811已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病理性瘢痕适应症的临床试验申请。9MW3811是同靶点中首个将在临床上探索病理性瘢痕适应症的研发药物,公司有望于2025年年底前启动9MW3811针对该适应症的II期临床试验。
此外,公司于2025年5月在Nature旗下子刊npj Precision Oncology上发表了题为“IL-11/IL-11R signal inhibition by MW38 (9MW3811) remodels immune tumor microenvironment and enhancesanti-tumor efficacy of PD-1 blockade”的研究文章,详细阐述了9MW3811的分子特性优势:1)具有更强的IL-11/IL-11R信号阻断效率及更高的亲和力;2)分子设计使其在人体内拥有超过1个月的半衰期,更适合需长期给药的慢性疾病治疗。
鉴于9MW3811在纤维化疾病和衰老相关疾病治疗中的潜在应用价值,CALICO公司与迈威达成独家许可协议,获得9MW3811大中华区以外所有区域内独家开发、生产和商业化的权益。迈威生物获得2500万美元首付款、合计最高达5.71亿美元的近端、开发、注册及商业化里程碑付款,以及按许可产品净销售额计算的阶梯式特许权使用费。CALICO公司是Alphabet旗下聚焦抗衰老创新疗法的公司,其在IL-11疗法抗衰老研究方面具有深厚的研究基础,提示未来9MW3811除了在包括特发性肺纤维化、甲状腺眼病、皮肤纤维化、肾纤维化、肝纤维化以及心脏纤维化等多器官纤维化类疾病上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外,在衰老相关疾病如细胞衰老引发的慢性病,衰老引发的身体虚弱以及长寿方面具有潜在的应用前景。
12)9MW3011
9MW3011为一款由全资子公司迈威(美国)自主研发的重组人源化抗TMPRSS6单克隆抗体,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其靶点主要表达在肝细胞膜表面,9MW3011单抗可通过特异性地与
TMPRSS6结合,上调肝细胞表达铁调素(Hepcidin)的水平,抑制铁的吸收和释放,降低血清铁水平,从而调节体内的铁稳态。9MW3011的研发阶段目前处于全球第一梯队。铁调素(Hepcidin)是调节机体铁稳态的核心激素,通过与其受体ferroportin结合,促进其细胞内吞和降解,减少肠道对铁的吸收及巨噬细胞和肝细胞中储存铁的释放,达到控制血液中铁水平的效果。作用靶点TMPRSS6是一种Ⅱ型跨膜丝氨酸蛋白酶,由TMPRSS6基因编码,主要在肝脏表达,是Hepcidin表达的关键负向调控因子。9MW3011作为一种抗TMPRSS6单克隆抗体,可特异性结合TMPRSS6,阻断TMPRSS6对于BMP/SMAD通路的抑制作用,从而升高Hepcidin的表达,抑制铁吸收、循环和再利用,降低体铁水平。非临床研究结果表明,9MW3011安全性和耐受性良好。在β-地中海贫血小鼠模型中,抗TMPRSS6抗体的长期治疗显著改善了Hbb
th3/+小鼠的贫血和无效红细胞生成,同时,与同种型对照治疗相比,显著降低了肝脏铁过载;在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小鼠模型中,使用抗TMPRSS6抗体进行治疗,可显著降低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小鼠的红细胞数、血红蛋白水平和红细胞压积,起到明显的治疗效果。基于TMPRSS6在Hepcidin-ferroportin轴的重要作用及靶点相对专一性,靶向TMPRSS6可能在以地中海贫血为代表的铁过载性贫血和限制铁利用可获益的红细胞疾病如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等多种铁代谢紊乱疾病中具有潜在的治疗作用。目前,相关适应症领域在全球不同地区被列为罕见病,已上市或处于临床开发阶段的药物多为小分子、多肽、寡核苷酸或基因治疗药物,从安全性、耐受性和患者依从性等方面均存在巨大的未满足的临床需求。9MW3011与之相比,具有半衰期长、安全性好、治疗成本低的优势,立足调节铁稳态,有望为铁过载性贫血及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等治疗领域提供一种新的治疗方式。
与9MW3011作用机理相近的项目是2024年2月武田预付3亿美元许可引进的Protagonist公司Rusfertide项目。Rusfertide是一种铁调素模拟物,直接模拟铁调素的功能调控人体铁稳态,目前处于Ⅲ期临床研究阶段。2025年3月3日,武田/Protagonist联合宣布该药对使用标准治疗(包括静脉切开术)无法良好控制的真性红细胞增多症患者的注册性Ⅲ期临床研究达到了主要终点,表明该上调铁调素治疗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的策略安全有效,验证了该通路作用机制的科学性与可行性。根据武田/Protagonist的调研,美国的真性红细胞增多症患者有15.5万人,诊断后平均生存期为16年。Rusfertide初步的定位为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的中期疗法,年销售额预计超过20亿美元。
不同于Rusfertide是直接向人体引入外源的铁调素模拟物,9MW3011通过调控该通路上游信号从而上调内源性铁调素的表达, 可能带来更符合生理机制的铁调节效果。考虑到铁稳态异常相关的血液疾病通常需要长期给药,9MW3011的作用机理较外源性药物可能具有更佳的安全性优势。除此之外,Rusfertide目前的Ⅲ期临床研究方案为每周一次给药,而9MW3011现有数据可支持每两周或每四周一次给药,具有更好的便利性,特别适用长期给药,能提高患者的依从性。9MW3011有望成为全球范围内领先的调节体内铁稳态的大分子药物。
2023年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迈威(美国)就9MW3011与DISC MEDICINE, INC.达成独家许可协议。根据协议,DISC将获得除大中华区和东南亚以外所有区域内独家开发、生产和商业化以及以其他方式开发9MW3011的权利。迈威(美国)可获得合计最高达4.125亿美元的首付款及里程碑付款,另外可获得许可产品净销售额最高近两位数百分比的特许权使用费,其中DISC已经向迈威(美国)支付一次性不可退还的首付款1,000万美元及第一期里程碑付款。DISCMEDICINE作为申办者,于2024年12月在美国完成了针对健康受试者的单次递增剂量(SAD)和多次递增剂量(MAD)的临床I期研究,结果证明所有剂量组给药后均出现显著的剂量相关性的铁调素水平的升高和相应的血清铁下降。基于健康人群良好的安全性和耐受性以及显著的药效学反应,针对真性红细胞增多症患者人群的II期临床研究已于2025年上半年在美国启动。2023年9月,9MW3011注射液获得FDA授予“快速通道认定”(FTD),用于治疗真性红细胞增多症(Polycythemia Vera, PV)。2024年2月,获得FDA授予“孤儿药资格认定”(ODD)。此外,DISC开展了针对镰刀型细胞贫血病(Sickle cell disease, SCD)的小鼠体内药效学研究。现有的积极的临床前数据显示出9MW3011治疗SCD的潜力,通过铁限制可能为该疾病的治疗提供潜在获益。SCD是一种常染色体显性遗传血红蛋白(Hb)病,该疾病常见于非洲和美洲黑种人,SCD的全球发生率约为8/100,000,但是在某些人种中却有较高的发生率,例如非洲裔的美国人发生率为1/600以及西班牙裔的美国人为1/1,400~1/1,000。受移民影响,欧洲SCD新生儿和SCD携带者的估计患病率分别为1~5/10,000和1/150。在中国,SCD已于2018年纳入《第一批罕见病目录》。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全球尚未批准任何靶向TMPRSS6药物,全球有7款处于临床阶段的靶向TMPRSS6在研药物,其中9MW3011是第一款也是唯一一款中国产品。在中国,9MW3011已经完成健康受试者的FIH研究,研究进度全球领先。结果提示本品种安全性和耐受性良好,未发生严重不良事件,药效学指标提示血清铁水平与转铁蛋白饱和度在给药后有降低趋势,初步验证了本品的作用机制,相关结果已于2024年6月以壁报形式在第29届欧洲血液学年会进行了报告(摘要编号:P1568;摘要标题:Single ascending doses of 9MW3011, a monoclonal antibody targetingTMPRSS6, result in sustained elevation of serum hepcidin and reduction of iron levels in healthyvolunteers)。
基于健康人群的积极信号,9MW3011针对患者人群的3项Ib期临床研究正在按计划同步开展:
CTR20240408:评价9MW3011注射液治疗中国真性红细胞增多症患者的多中心、随机、开放标签、多次给药剂量递增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学和免疫原性的Ib期临床研究,于2024年3月完成首例入组,其第一部分起始剂量组患者在2025年7月底完成全部随访。第二部分的剂量递增阶段,计划于2025年第3季度启动,2027年上半年完成。
CTR20242945:一项在成人非输血依赖型β-地中海贫血受试者中评估9MW3011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学、免疫原性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剂量递增设计的Ib期临床研究,于2024年12月完成首例入组,目前处于入组阶段。
CTR20244339:一项评价9MW3011注射液多次给药在新诊断和经治真性红细胞增多症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学和免疫原性的开放标签Ib期临床研究,于2025年1月完成首例入组,目前处于入组阶段,计划2026年上半年完成。2024年10月18日,9MW3011以现场口头汇报的形式在长沙举办的“中国医师教育协会MDS&MPN学术论坛暨中国抗癌协会血液肿瘤专业委员会MDS/MPN工作组年会”中进行了报告(报告题目:靶向TMPRSS6治疗铁代谢失衡相关疾病)。13)1MW5011(RP901)1MW5011是一款骨关节炎(osteoarthritis,OA)治疗领域潜在First-in-class、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小分子药物。属于化学药品1类,适应症:骨关节炎等。
有研究发现,N-丁酰基氨基葡萄糖是氨基葡萄糖(GlcN)的N-丁酰基化形式,能促进牛软骨细胞增殖和蛋白多糖的合成,而GlcN却表现出抑制作用;类似的相较于GlcN,N-丁酰基氨基葡萄糖上调了人OA软骨细胞的基因表达。此外,N-丁酰基氨基葡萄糖可以提高大鼠软骨细胞的COL2的mRNA表达水平;在破坏性关节炎大鼠模型中,N-丁酰基氨基葡萄糖显著保留了软骨下骨质结构。体外和体内多项研究提示了N-丁酰基氨基葡萄糖具有作为OA治疗药物的潜质,但因其生物利用度较低,且在体内清除较快,限制了其成药潜力。
1MW5011是以氨基葡萄糖(GlcN)为起点进行化学结构改造产生的全新化合物,该化合物通过在体内快速转化成N-丁酰基氨基葡萄糖(GlcNBu)发挥骨保护和对骨关节炎的改善/治疗作用。GlcNBu对牛软骨细胞增殖和蛋白多糖合成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可增加大鼠软骨细胞II型胶原的表达;用源于OA患者及健康受试者的关节软骨进行的研究表明,GlcNBu可明显促进软骨细胞合成代谢,抑制软骨细胞分解代谢。临床前药效研究结果表明其具有明确的骨保护和骨关节炎改善作用;临床前药代动力学研究结果表明1MW5011在大鼠和猴中具有较高的口服生物利用度,采用同位素标记手段研究表明1MW5011在骨关节靶器官有良好分布;临床前安全性及I期临床实验结果表明1MW5011具有良好的安全性。1MW5011于2021年2月3日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心临床默示许可,2021年9月15日完成I期临床单次给药剂量递增研究,2022年8月12日完成食物影响及多次给药试验,研究结果表明健康成年受试者单次空腹给药1MW5011在300mg至4,000mg剂量范围内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及耐受性。空腹及餐后给药的安全性数据相似,表明进食不影响1MW5011的安全性。2024年3月26日在临床试验公示平台登记RP901片治疗膝骨关节炎的II期临床研究,并于2024年7月18日完成首例受试者给药,预计该试验将于2028年完成。
2024年7月,泰康生物与润佳(苏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就润佳医药在研品种RP901项目签署《许可协议》。根据许可协议,润佳医药许可泰康生物在大中华区域(包括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内研究、开发(包括通过合同研究组织研究或开发)、注册、商业化以及销售RP901项目及伴随诊断(仅为使用许可产品之目的开发)的权益。公司正在准备一项评估RP901片不同
剂量和给药间隔下治疗膝骨关节炎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并初步探索RP901片缓解膝骨关节炎症状的有效性的Ib期临床试验。处于中心启动阶段,预计2025年第四季度实现首例受试者入组。OA指由多种因素引起关节软骨纤维化、皲裂、溃疡、脱失而导致的以关节疼痛为主要症状的退行性疾病。病因尚不明确,其发生与年龄、肥胖、炎症、创伤及遗传因素等有关。病理特点为关节软骨变性破坏、软骨下骨硬化或囊性变、关节边缘骨质增生、滑膜病变、关节囊挛缩、韧带松弛或痉挛、肌肉萎缩无力等。OA是一种严重影响患者生活质量的关节疾病,已成为第四大致残性疾病,给患者、家庭和社会造成巨大的经济负担。目前,全球已有超过3亿的OA患者,而我国40岁以上人群原发性OA的总体患病率已高达46.3%。而且,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剧,骨关节炎的患病率有逐渐上升的趋势,且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步递增,中国骨关节炎诊疗指南(2024版)提示:40岁以上人群发病率10.0%-17.0%,60岁以上发病率约50.0%,而75岁以上人群中,发病率高达80.0%。OA的治疗目的是缓解疼痛,延缓疾病进展,矫正畸形,改善或恢复关节功能,提高患者生活质量,但至今尚无满意的治疗方法。临床治疗已经成为重要的医疗实践工作,患者接受着各种方式的治疗。除基础治疗和手术治疗外,几十年来OA治疗的药物选择没有明显进展,主要药物有对乙酰氨基酚、NSAIDs(局部和口服)和阿片类药物。然而对乙酰氨基酚和阿片类药物的有益作用是有限的;而NSAIDs和阿片类药物因其副作用不适用于许多OA患者;关节内治疗(如糖皮质激素)往往效应短暂;氨基葡萄糖等被视为具有缓解临床症状和一定程度的改善病情作用,但由于缺乏高质量的研究证据而饱受争议。总之,现有治疗OA的药物主要用于改善或缓解症状以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但是这类药物不能改变OA疾病的自然进程,且有很多患者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致使病情迁延,最终致残。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对OA研究的进展,人们已不满足于仅限于控制症状的治疗,而是更倾向于发掘延缓或阻止OA病变发展,以及有可能修复OA病变的药物和方法。改善病情药物(Disease-modifying osteoarthritis drugs,DMOADs)是一类期望作用于OA关键组织以阻止结构进展从而改善症状的药物。一些潜在治疗方法正在研究中,但许多研究表现出结构改善转化为症状改善的不确定性,截至目前尚无DMOADs获得全球主流市场批准。广大医生和患者亟需能阻止OA病变发展乃至修复OA病变的药物被开发,以满足临床需求。为满足骨关节炎患者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规范骨关节炎新药临床试验设计,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骨关节炎新药临床研发技术指导原则》(2025年第33号),该指导原则为骨关节炎新药研发提供了系统、科学的框架,有助于提高研发效率和质量,推动骨关节炎治疗水平的提升。主要临床研究阶段品种14)6MW53116MW5311是一种靶向CD3及人类白细胞免疫球蛋白样受体亚家族B成员4(LILRB4)的T细胞衔接器(TCE),用于治疗复发或难治性急性髓系白血病(AML)、慢性粒单核细胞白血病(CMML)以及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MM)。
LILRB4是一种I型膜蛋白,其胞质区含有免疫受体酪氨酸抑制基序(ITIM),主要在髓系细胞中表达,负向调控免疫细胞活化。该受体在单核系AML中表达上调,同时也见于CMML和MM。6MW5311通过同时结合CD3与LILRB4,将T细胞与肿瘤细胞桥接,促进免疫突触形成,进而激活T细胞并杀伤肿瘤。
该分子经独特结构设计,在无肿瘤环境下对T细胞的结合活性极低,而在肿瘤与T细胞共存的微环境中则表现出强效杀伤作用,在保障疗效的同时显著提高了安全性。临床前研究显示,6MW5311在高、低LILRB4表达的AML模型中均能有效抑制肿瘤生长,并在高表达模型中近乎完全清除肿瘤;食蟹猴安全性评价也表明其具有良好的安全特性。
公司计划于2026年上半年进行6MW5311的中美双报。此外,基于公司自主开发的TCE双特异及三特异抗体平台,多个靶向实体瘤的TCE项目后续将陆续进入临床前阶段。
(三)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治疗用生物制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以高效创新研发和产业化能力为支撑,通过治疗用生物制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获得商业利润。公司致力于成为全产业链创新型生物制药公司,依据业务流程建立了合理的经营模式,具体为:
1. 研发流程及模式
(1)研发流程
公司创新药的研发阶段分为由靶点确认和新分子筛选、优化、体内外评估构成的新分子发现阶段,由临床前小试、中试和非临床研究、临床试验申请构成的临床前研究阶段,由临床试验和伴随推进的临床研究期间的药学及非临床研究,以及产品上市许可申请构成的临床研究阶段,由产品上市后研究与监测构成的药品上市阶段。在创新发现阶段公司基于科学理论和疾病生物学等基础研究成果进行立项,依托新分子发现团队各自建立的技术平台和核心技术从事靶点确认、新分子发现与优化,形成创新发现集群,开展技术创新,获得一系列具备成药性的创新分子,丰富品种管线;在临床前研究阶段,依托临床前研究团队,承接经过评估筛选的创新分子进行临床前可开发性的综合评估,然后开展药学研究和非临床研究以及形成初步的临床方案,获得支持进入临床试验的数据;在临床研究阶段,通过临床试验方案设计、组织、管理和实施,开展逐步递进的人体试验进行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评价,不同临床研究阶段的研究目的和内容侧重点不同;在药品上市阶段,结合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阶段的药学研究,建立完善的生产和质量体系,依据临床试验数据递交上市许可申请,在药品获得批准上市后,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进行进一步确证,加强对已上市药品的持续管理,并对其疗效和不良反应继续进行监测。
(2)研发模式
公司根据新药研发流程的模块性和不同模块及阶段对人员能力、创新程度、资源占用的差异性设立创新主体,对于人员数量需求少、能力要求高、创新程度高、相对资源占用少的药物新分子发现阶段采用部门“公司化”,通过设立全资、控股子公司进行创新活动,增加管理灵活性,缩短管理半径,提升创新活力,提高研发效率;对于人员数量需求多、创新程度适中、相对资源
占用多的临床前研究以及生产转移活动,则以公司部门或全资子公司开展创新活动,通过制式化管理提高研发效率。
公司研发活动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和委托研发为辅。为适应新药研发的特点和流程的需求,公司各技术部门和子公司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在项目管理部的统一管理下有序开展研发活动。通过全局化统合管理,整合和优化体系内资源,确保公司技术创新得以全面流畅实施,从而实现精准创新,协同创新,高效创新。
2. 采购模式
公司严格遵循《采购管理办法》,持续优化采购流程,实现了采购申请、谈判执行、合同签订及付款申请的全流程线上闭环审批。通过整合企业内部采购系统,实现OA、SRM与ERP集成化采购系统建设,对生产原材料采购实施统一管控,推进采购业务闭环化、可视化、可比对、可追溯,并针对物料、工程、设备、服务等品类实施精细化管理。
供应链管理是公司质量管理的核心环节。依据《公司法》、相关法规及中国GMP要求,公司建立了供应商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规范准入、监督考核、审计培训、变更等环节,确保供应链稳定运营,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
公司积极推动与重点供应商的战略合作,统一签署集团性战略协议,发挥集团效应降本增效,推动采购标准化与供应渠道优化。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绿色发展政策,将节能减排、绿色低碳理念融入供应链全生命周期管理中,深化供应商管理,加强供应链合规生态建设。我们致力于与同样遵循高道德标准、对社会和环境负责的供应商合作,并积极支持其节能减排与能力提升,为供应商获取认证提供支持,携手供应链伙伴共同打造健康、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供应链。
3. 生产模式
公司泰州生产基地(泰康生物)已按照中国GMP、美国FDA cGMP和欧盟EMA GMP标准完成了抗体及重组蛋白药物生产、检验设施建设,配备完善的公用设施系统、仓储系统、污水处理站等配套设施,通过各项验证并投入使用。泰州生产基地设施包括三条原液生产线和两条制剂生产线,拥有抗体药物产能8,000L及重组蛋白药物产能4,000L,制剂生产线可满足一次性预充针和多个规格西林瓶灌装。公司建立了完整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具备商业化生产能力。生产基地于2019年取得由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于2021年通过欧盟QP审计,抗体生产线于2022年6月通过中国GMP符合性检查,重组蛋白生产线于2024年5月通过中国GMP符合性检查,质量控制实验室于2024年9月通过CNAS认证,抗体生产线于2025年6月通过哥伦比亚INVIMA GMP审计。目前生产基地正在进行公司在研品种的临床用药生产,及地舒单抗注射液品种的商业化生产,具有丰富的产业化经验。截至报告期末,已完成12个在研品种的临床试验样品制备,及2个品种的商业化生产工作。其中原液生产合计120批次(200L培养规模36个批次、500L培养规模4个批次和2,000L培养规模80个批次,临床在研品种与上市后商业化拟定生产规模一致),制剂生产合计137批次,所有批次样品均检定合格。
泰康生物设有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由质量负责人直接管理,履行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的职责。质量负责人同时为公司的质量受权人,负责按照产品实现的过程监控和质量标准的要求实施产品的放行。公司以中国GMP、美国FDA cGMP和欧盟EMA GMP为基础,按照ICH-Q10等指南建立了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了包括风险评估、供应商审核、偏差、变更、CAPA、投诉、不良反应、年度评审、稳定性考察、物料的采购、验收和放行,产品的生产、检测和放行等一系列的管理规程和操作规程,对产品生产操作及质量控制的各个环节进行控制和规范。
公司建有“生产计划管理规程”,每年度根据公司年度工作目标、综合生产能力、销售计划、产品研发计划等编制年度生产计划,并结合供药需求、物料情况、各车间生产能力等确定月度排产计划、批次及批量,按计划进行产品的生产。每批生产前,生产部门依据“生产指令管理规程”编制批生产指令并经生产负责人批准,各部门人员遵循相应的规程进行生产,严格进行过程控制。
在生产过程中,QA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以监控产品的生产过程,确保产品按照经批准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并符合GMP操作规范;同时,QC会按照要求进行相关IPC样品的检测,以确定是否符合质量标准要求;最后针对成品放行,已建立相关控制程序,每批产品放行前,均会经QC检测合格后,同时由生产、QC、QA人员进行相关记录审核,确认无误后,最终由质量受权人签字放行后方可对外销售或用于临床研究。
同时,公司于2020年11月启动“泰康抗体药物中试产业化项目”,建成后主要用于ADC药物、抗体药物和重组蛋白药物的商业化生产。项目已具备试生产能力,截至报告期末,ADC车间已完成4个在研品种9MW2821、7MW3711、7MW4911、9MW2921的临床试验样品制备,其中ADC原液生产8批次,制剂生产12批次,所有批次样品均检定合格,标志着迈威生物的ADC药物已经实现了从早期研发、药学研究和开发到商业化规模的关键注册临床样品的生产这一全产业链布局。同时,于2025年4月启动抗体车间机电安装工程施工,设计规模达6×2,000L,截至报告期末,已完成抗体车间主风管、顶板以及墙板的安装,为大规模抗体药物战略布局奠定基础。
为满足公司产业化进一步扩大之需求,公司上海金山生产基地(朗润迈威)推进“年产1,000kg抗体产业化建设项目”,该项目参照中国GMP、美国FDA cGMP和欧盟EMA GMP的要求,按数字化工程标准建设,计划服务于全球市场。项目占地6.97万平方米,包括抗体药物原液生产车间、制剂车间及辅助设施。截至报告期末,位于上海金山的朗润迈威生产基地产能建设,2条原液生产线、1条西林瓶制剂生产线和1条预充针制剂生产线已完成安装、调试和验证工作,正逐渐投入生产。截至报告期末,原液生产线已完成4批500L规模的原液生产,产品检定合格;预充针制剂生产线已完成3批培养基模拟灌装(APS)验证及3批预充针制剂生产,验证结果及产品检定均合格。朗润迈威目前可提供包括临床用药、商业化生产等不同阶段的单抗药物的原液到无菌制剂的生产;在智能制造方面,朗润迈威信息化层已完成设计、规划、配置和各系统间接口测试,单系统确认和系统间联动确认正在有序推进。金山生产基地已于2025年1月获得了欧盟QP审计的符合性声明。
4. 销售模式
经历了前期创新药行业爆发式发展与增长,行业内竞争的急剧攀升以及投资环境进入“冷静期”,企业发展与经营回归到聚焦盈利能力与持续创新能力,方能于当前环境下,在保障企业生存的同时,积攒后续发展的动力。迈威生物在首款产品问世时,就确定了以“市场引领、医学驱动”的专业化推广理念指引,围绕上市、待上市、管线内产品领域特性,自主建设以自营为主的营销团队及全面构建自有营销网络的销售模式。公司以自营为主的风湿免疫产品线、慢病产品线团队已全面建立完毕并有序推进上市产品的销售推广工作。所有核心管理人员均来自跨国药企及知名内资企业,具备丰富的创新药和相关领域药品推广和商业化经验,深谙中国自身免疫领域、慢病领域药品的学术推广。自2023年第二季度起,迈威生物营销中心开始着手肿瘤产品线的筹备,从市场调研、产品策略制定到团队招募、组织建设。在持续吸纳相应专科领域从业人员加入的同时,快速复制风湿免疫产品线、慢病产品线经营过程中优势的管理经验,于2023年末建立了包括市场及上市后医学模块、产品推广及售后管理模块在内的肿瘤产品线专岗骨干团队及包括销售及市场准入模块、分销招商模块、运营管理模块、GSP质量管理模块在内的多产品线共用团队。凭借君迈康
?
、迈利舒
?
和迈卫健
?三大产品的成功上市,目前已实现风免、慢病、肿瘤三线团队的协同作战体系。各产品线独立负责相应品种的市场推广与销售任务,确保专业性和效率。在涉及交叉领域时,公司适时启动联合推广项目,通过项目的有效执行,促进各产品线之间的紧密协作,共同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
公司注重产品的商业化布局,上述商业化产品已完成国内大部分省市的挂网准入工作,后续公司将继续开展产品的持续性推广,结合产品的临床使用反馈,开展各类学术活动,提高企业及产品的曝光度,提升在各适应症治疗领域内的知名度及学术地位,不断提升产品的医患认可度。同时,在产品适应症拓展方面,公司亦将及时启动迈卫健
?的适应症拓展工作,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可及的市场空间范围,推动产品销售收入提升。此外,公司积极创新业务模式,于2024年与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及重庆中新医药大健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三方签署《迈威生物骨健康创新药项目合同》,尝试通过股权合作的模式,结合政企联动等新手段,拓展可持续可复制的商业化新路;目前迈威重庆已收到大健康基金支付的首批增资款项20,000万元。
公司深入拓展国内市场,增加商业化销售收入。2025年上半年,公司药品销售收入为10,079.32万元,较上年同期6,566.50万元增长3,512.82万元,同比增长53.50%,其中地舒单抗(骨疾病及肿瘤治疗领域)药品销售收入为9,954.07万元,较上年同期6,566.50万元增长3,387.57万元,同比增长51.59%。与此同时,迈威生物于2025年3月获得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B证),并于2025年7月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君迈康
?的MAH由君实生物变更为迈威生物。
公司积极推动新产品加入商业化梯队,自主研发的注射用阿格司亭α(迈粒生
?)获批上市,为公司首个创新药上市品种,亦是首个国内上市的采用白蛋白长效融合技术开发的G-CSF药物,市场前景乐观;为充分发挥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公司与齐鲁制药有限公司在长效升白药物领域
建立合作关系,独家许可齐鲁制药有限公司在大中华区(包括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内开发、生产、改进、利用和商业化许可产品的权利,合同金额为最高达5亿元人民币的首付款及销售里程碑付款,其中包括一次性不可退还的首付款3.8亿元人民币,另外可获得许可产品净销售额最高两位数百分比的特许权使用费。市场及上市后医学模块主要负责产品定位、医学策略、市场策略、营销活动规划、药物警戒协同及上市后医学研究;销售及市场准入模块主要负责销售渠道及物流、各级准入相关工作及医保等政务工作;产品推广及售后管理模块主要负责学术活动的推广、客户管理和拓展、售后协调及问题处理;分销招商模块主要负责三方推广团队的筛选及甄别、代理商签约及招后管理;运营管理模块主要负责行政管理、人力资源、销售团队效率、员工培训与发展、财务及合规管理;GSP质量管理模块主要负责GSP主体的管理维护、受控仓储运输管理及员工培训。通过内部组织架构设计,在集团管理垂直贯穿的同时,保留了营销中心足够的自主权限,使得所有的营销行为在合规受控的前提下灵活高效。在销售渠道的选择上,将侧重与资质、业内口碑好且与目标医院契合的经销商建立合作。在市场推广方面,将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为重心”的理念,重视循证医学证据,结合产品特性,以关键临床研究数据为基础,收集与汇总真实世界使用数据,将药品的使用与疗效情况、对不良反应的预防等关键信息传递给市场,进行医生和患者教育,以期增强市场对公司产品的认知,提升医生选择公司产品的信心,使得患者能够长期获益。公司注重保护客户权益,积极建立与客户沟通交流的渠道。在客户隐私信息的保护方面,制定了《商业行为和道德准则》;在经营过程中,公司将会掌握员工、患者、HCP、客户及合同缔约方的相关个人信息(能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只为经营目的使用所掌握的个人信息。公司的每一位员工均应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好所掌握的个人信息,并对丢失、失窃或不正当公开行为立即进行报告;一旦经营目的实现,应尽快销毁相关个人信息。
迈威生物作为君迈康
?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负责开展药物警戒活动,承担主体责任。子公司泰康生物作为迈利舒
?、迈卫健
?
、迈粒生
?
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迈威生物开展药物警戒活动。迈威生物始终将患者用药安全置于首位。建立了完善的药物警戒体系,制定了《上市后药品安全性信息监测与报告管理规程》等一系列规程文件,规范药品安全性信息监测与报告等药物警戒活动,配备了咨询热线(400-607-6658)、药品安全性信息收集邮箱(pv.adr@mabwell.com)等多种有效收集渠道,配备专业药物警戒团队进行全流程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性信息的反馈途径畅通、有效,切实履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针对上市产品的药物警戒相关培训,并将在业务活动过程中履行相关工作职责。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公司制定了《产品召回管理规程》及《退货处理管理规程》。《产品召回管理规程》根据药品安全隐患、危害的严重程度将药品召回分为一级召回、二级召回及三级召回,并规定了召回的时机及范围、召回的处理流程、召回药品的管理,以及定期的模拟产品召回演练等,以确保发生药物安全隐患时,相关药品能及时得到召回和控制,防止风险的进一步扩散。目前公司无异常情况的产品召回。
《退货处理管理规程》将退货原因分为质量原因退货和非质量原因退货两类。公司对不同原因导致的退货,根据评估的结果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并形成完整的退货处理记录。如果是因质量原因导致的退货且可能与相关批次有联系时,公司将启动召回制度,尽快召回并及时调查处理。
5. 全球商务合作模式
公司以全球市场为目标开展市场推广和商务合作,设立国际业务部和商务拓展部进行境外市场推广及全球商务合作。
一直以来,南美、“一带一路”等新兴市场,拥有巨大的医药市场潜力和未满足的临床需求,是中国药企全球化布局不可或缺的部分。对于成熟品种,尤其是生物类似药,公司聚焦于埃及等中东北非国家、印尼等东盟国家、巴基斯坦等其他南亚国家等海外诸多新兴市场及其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通过多种合作模式,快速推进生物类似药的当地注册和销售及部分国家当地化生产等。国际业务部在深耕国际市场近二十年的资深专家的带领下,依托强大的海外商业拓展能力和丰富的注册经验,负责完成拓展策略制定、筛选合作商、注册申报并且配合海外官方药监部门开展GMP审计、上市后维护等工作。
2025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康生物顺利通过哥伦比亚国家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INVIMA)针对9MW0311和9MW0321的GMP现场检查。2025年7月,公司就两款地舒单抗注射液9MW0311和9MW0321与菲律宾公司UNILAB, INC.签署授权许可及商业化协议。根据协议,UNILAB将负责两款产品在菲律宾的注册和销售,迈威生物负责产品的开发、生产及商业化供货。2025年8月,9MW0311和9MW0321获得巴基斯坦药品监督管理局(Drug RegulatoryAuthority of Pakistan)注册批准,这是巴基斯坦获批的首个Prolia
?
和XGEVA
?生物类似药,也是公司首个获得海外注册批件的产品,加速了公司的全球化布局。
同时,针对9MW0113,公司已与印尼、新加坡、巴基斯坦、菲律宾、埃及、摩洛哥、阿根廷等16个国家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并已向印尼、埃及、巴基斯坦、约旦、秘鲁等7个国家递交了注册申请文件,其他国家注册申请亦在准备中。针对9MW0311,公司已与巴西、哥伦比亚、印尼、新加坡、巴基斯坦、泰国、埃及、秘鲁、沙特阿拉伯等30个国家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并已向巴基斯坦、约旦、埃及、巴西等6个国家递交了注册申请文件,且已获得巴基斯坦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其他国家注册申请亦在准备中。针对9MW0321,公司已与巴西、哥伦比亚、新加坡、巴基斯坦、泰国、埃及、秘鲁、沙特阿拉伯等30个国家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并已向巴基斯坦、约旦、埃及、巴西等5个国家递交了注册申请文件,且已获得巴基斯坦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其他国家注册申请亦在准备中。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覆盖海外市场数十个国家的正式合作协议的签署。
截至2023年6月,与中国签署“一带一路”协议的152个国家GDP总值为23万亿美元,占全球GDP比重为2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数据,2025上半年,我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额达11.29万亿元,同比增长4.7%,高出整体增速1.8个百分点,占进出口总值的
51.8%,我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贸易合作保持快速增长。该区域人口总数接近40亿,占全
球总人口的一半,具有经济增长潜力、医保比重不断增加的趋势,迈威生物利用现有的新兴市场的商务网络,可以实现在新兴市场快速上市。随着新兴市场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商业化战略的推进,在这个复杂和极富挑战的过程中,公司将继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以创新技术平台驱动新产品开发,通过深入探索药物的作用机理和建立高效率药物筛选评价体系,打造自有的研发平台和核心产品管线,结合自身在免疫、肿瘤和眼科等领域的优势产品组合,充分利用丰富的海外商业化资源和自身的国际注册能力,继续加快海外商务拓展和注册上市的进程,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海外商业化平台的战略价值。
面向欧美等发达国家或境内头部药企,通过对外授权等合作模式,推进公司产品、特别是创新品种的广泛合作。该项工作由商务拓展部承接,核心战略目标是基于公司高效的创新发现体系和强大的开发能力、致力于公司研发管线的价值最大化、全球化。目前,公司正与多家国际医药企业巨头就多款产品进行多轮商业谈判,涵盖了从数据交换到商务条款讨论的不同阶段;同时公司也积极参与国内国际学术会议,围绕生物技术重点与前沿领域进行布局,进一步加强自身技术研发能力的持续性,进而更好地推广产品管线。
2025年6月,公司与CALICO LIFE SCIENCES LLC.公司就IL-11靶向治疗(包括9MW3811)签署独家许可协议,独家许可CALICO公司在除大中华区(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以外的所有区域内独家开发、生产和商业化许可产品的权利,合同金额包括一次性不可退还的首付款2,500万美元,合计最高达5.71亿美元的近端、开发、注册及商业化里程碑付款,以及按许可产品净销售额计算的阶梯式特许权使用费;9MW3811是一款公司自主研发的靶向人白介素-11(IL-11)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全球进度处于第一梯队,系国内首家进入临床,已在中、澳、美三地获批开展临床,目前已完成中、澳I期临床研究,9MW3811在纤维化疾病和衰老相关疾病治疗中具有潜在应用价值;CALICO公司专注于衰老生物学和与年龄相关的疾病,本次公司与CALICO的合作,通过双方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将加快9MW3811在该领域的临床验证直至最终实现商业化。
随着公司研发体系的持续完善以及创新能力及效率的不断提升,以及公司商务拓展网络及国际合作经验的日益成熟,公司将继续重点针对创新度较高且差异化优势明显的管线推进国际合作。如公司核心管线靶向Nectin-4 ADC(9MW2821),目前针对尿路上皮癌、宫颈癌、食管癌、乳腺癌等多个适应症正在开展多项临床研究,包括9MW2821分别作为单药疗法及联合特瑞普利单抗治疗尿路上皮癌的III期试验,9MW2821单药治疗宫颈癌的III期试验,9MW2821作为单药疗法或联合特瑞普利单抗治疗三阴性乳腺癌(TNBC)的II期试验及针对既往接受过以拓扑异构酶抑制剂为载荷的ADC治疗的TNBC患者的美国I期临床试验;且获得FDA授予3项“快速通道认定”(FTD)(治疗晚期、复发或转移性食管鳞癌,既往接受过含铂化疗方案治疗失败的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和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ectin-4阳性三阴性乳腺癌)和1项“孤儿药资格认定”(ODD)(治疗食管癌),并两次被CDE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名单,用于治疗既往铂类化疗和PD-(L)1抑
制剂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和联合特瑞普利单抗用于治疗既往未经系统治疗的、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9MW2821四大适应症优秀的临床数据表现,开启了这条管线商务拓展的黄金窗口期,进一步扩大了潜在合作的疾病领域:从今年初的泌尿系统肿瘤领域,拓展至消化系统肿瘤领域、妇科肿瘤领域、乳腺癌领域等重要方向。基于这些适应症方面的数据表现,加上未来免疫疗法IO+ADC的布局机会,使得9MW2821在这些领域仍然是一款非常稀缺的品种。基于公司自主开发的新一代定点偶联技术平台IDDC
TM
,公司在ADC领域持续的创新能力,亦为商务拓展提供了更多的机会。除ADC领域管线外,公司仍有多款特色创新管线如:全球进度第二的靶向ST2单抗(9MW1911),系国内首家进入临床,在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适应症具有较大市场潜力,目前正在快速推进临床II期研究;另有全球进度处于第一梯队的靶向TMPRSS6单抗(9MW3011),在真性红细胞增多症、β-地中海贫血等与铁稳态相关的疾病领域有较大治疗潜力,目前除大中华区及东南亚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已授权DISC公司进行开发、生产及商业化,并先后获得美国FDA授予“快速通道认定”(FTD)和“孤儿药资格认定”(ODD)。这些创新管线所针对的适应症,目前均存在极大未满足的临床需求,未来市场潜力巨大。公司商务拓展团队正在积极洽谈,致力于将创新管线优势效应发挥至最大。
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是一家全产业链布局的创新型生物制药公司,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以及销售创新型药物和生物类似药,主要产品为抗体、ADC药物和重组蛋白、小分子化学药等药物。公司坚持以临床亟需的生物类似药为先导,以具备差异化优势的创新药为主导的研发及商业化策略。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16.54万元,主要来自药品销售收入10,079.3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3.50%。在研发方面,公司2025年上半年研发投入为39,209.15万元,相较于2024年上半年增加21.72%,公司多项在研品种推进临床尤其是关键注册临床研究导致公司研发费用金额较高。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拥有14个处于临床前、临床或上市阶段的重点品种,包括10个创新药,4个生物类似药,专注于肿瘤和年龄相关疾病,如免疫、眼科、骨科等领域。其中,已上市品种4个,提交上市许可申请准备阶段的品种1个,处于III期关键注册临床阶段品种2个,以及处于其他不同临床、临床前阶段的品种。2025年,公司首个创新药注射用阿格司亭α(迈粒生
?)获批上市,进一步强化了公司全产业链的销售推广端布局。公司重点工作如下:
(一)持续研发投入,在研品种取得突破性成果
1. 研发成果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拥有14个处于临床前、临床或上市阶段的重点品种,其中4个产品已获批上市,1个品种即将提交上市许可申请;2025年以来,共有2个品种获得国内外3项临床试验准入,各项在研品种进展情况如下:
2025年1月,9MW3011完成了以评估9MW3011注射液多次给药在新诊断和经治真性红细胞增多症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学和免疫原性的开放标签Ib期临床研究的首例入组。9MW0813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了上市许可申请前(pre-NDA)沟通交流会议申请,即将向国家药监局提交上市许可申请(NDA)。
2025年1月,9MW2821再度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名单,适应症为联合PD-1单抗用于治疗既往未经系统治疗的、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
2025年2月,9MW2821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临床试验批准开展联合注射用JS207用于晚期实体瘤的治疗的临床研究。
2025年3月,获得阿达木单抗注射液(君迈康
?)《药品生产许可证》(B证)。
2025年4月,7MW3711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开展联合PD-1抑制剂、联合或不联合抗肿瘤治疗用于晚期实体瘤患者的Ib/II期临床试验。
2025年5月,注射用阿格司亭α(商品名:迈粒生
?
,产品代号:8MW0511)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上市许可批准。
2025年7月,君迈康
?
的MAH由君实生物变更为迈威生物。2025年8月,7MW4911获得FDA许可,可开展用于晚期结直肠癌及其他晚期胃肠道肿瘤患者安全性、药代动力学和疗效的I/II期研究。
2. 学术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发表了数篇学术论文,具体如下:
2025年1月,迈威生物在国际期刊Journal of Experimental & Clinical Cancer Research上发表了靶向整合素αvβ8抗体药物的临床前研究成果,系统阐述了该药物的作用机制。本研究通过单细胞RNA测序技术对多种人体肿瘤样本进行分析,发现调控TGF-β释放的关键分子整合素αvβ8在多种类型的肿瘤细胞和肿瘤浸润性巨噬细胞中均有显著表达,提示其作为潜在治疗靶点的重要价值。基于这一发现,迈威生物成功开发了αvβ8特异性阻断抗体130H2。通过冷冻电镜结构解析,研究团队证实130H2能够特异性结合β8亚基,而不与αv亚基发生相互作用。进一步研究表明,130H2可有效抑制TGF-β的释放,在多种肿瘤模型中均显示出显著的抗肿瘤活性,并能够显著增加肿瘤浸润性免疫细胞(包括CD8+ T细胞、CD4+ T细胞、DC细胞和NK细胞)的数量。机制研究揭示,130H2可通过诱导单核细胞向M1型巨噬细胞表型极化,从而激活肿瘤免疫微环境。进一步研究发现,PD-1抗体单药治疗对免疫排斥型肿瘤基本无效,但与130H2联合使用时,可显著抑制肿瘤生长。同时抑制TGF-β信号通路和PD-1/PD-L1通路能够有效逆转免疫抑制性微环境,
显著提高免疫耐受型肿瘤对PD-1抑制剂的治疗响应。这些发现表明,αvβ8抗体与PD-1抗体的联合应用策略有望显著提升PD-1抑制剂的临床响应率,为肿瘤免疫治疗提供了新的研究方向。2025年4月25日至30日,在第116届美国癌症研究协会(AACR)年会上,迈威生物以壁报形式首次公布靶向B7-H3 ADC创新药7MW3711与PARP抑制剂(PARPi)联用的突破性临床前研究成果(摘要标题:Combined a B7-H3-targeting antibody-drug conjugate, 7MW3711, and PARPinhibitors synergistically potentiates the antitumor activity in B7-H3-positive cancers)。研究结果表明7MW3711联合PARPi可显著增强DNA双链断裂,诱导G2/M期阻滞,实现协同抗肿瘤效应。在B7-H3阳性实体瘤CDX模型中,联合疗法抑瘤效果显著超越单药(P<0.05),提示DNA损伤修复抑制剂与B7-H3靶向ADC联合使用为高表达B7-H3实体瘤提供全新治疗范式,支持快速推进7MW3711联用方案临床研究。
2025年4月25日至30日,在第116届美国癌症研究协会(AACR)年会上,迈威生物以壁报形式公开基于自主Mtoxin
TM
平台开发的新型喜树碱衍生物载荷MF-6,并验证了其在多个体内和体外模型中的抗肿瘤活性和安全性。研究结果表明MF-6具有颠覆性耐药克服,可显著克服DXd类药物的耐药性,在多药耐药模型中维持强效活性。且兼具旁观者效应,可清除肿瘤微环境中临近癌细胞,具有双效抗肿瘤活性。使用经临床验证的位点特异性偶联技术(IDDC
TM
)和新型有效载荷MF-6构建的ADC表现出高均一性和稳定性,并在多种CDX模型中均展示出显著抑瘤效果。Mtoxin
TM平台技术延展性覆盖多种实体瘤治疗领域,为布局下一代ADC管线提供核心引擎,加速推进肿瘤精准治疗全球化开发进程。
2025年5月,在2025年美国临床肿瘤学会年会(ASCO)上以壁报形式公布了Trop-2 ADC药物9MW2921的I期临床研究结果。研究结果表明9MW2921在既往经治的晚期实体瘤患者中具有可耐受的安全性和良好的抗肿瘤活性,在 3.0mg/kg 剂量组中,总体客观缓解率(ORR)为
42.1%,DCR为84.2%,显示出良好的疾病控制效果。
2025年5月,在Springer Nature旗下的国际乳腺癌权威期刊Breast Cancer Research(JCR分区Oncology Q1)中发表了注射用重组(酵母分泌型)人血清白蛋白-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I)融合蛋白8MW0511的III期临床研究结果。该研究结果显示,8MW0511 有确切的临床疗效,非劣于阳性对照药物津优力
?,在整个化疗阶段可以持续有效地降低 4 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的发生率,并能够显著缩短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持续时间,降低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FebrileNeutropenia,FN)的发生率。总体安全性与阳性对照组相似,人体用药安全可控,耐受性较好。此外,无论是化疗第1-4周期的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发生率、发生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持续时间,还是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发生率,8MW0511 组均优于对照组。
2025年5月,迈威生物在国际期刊NPJ Precision Oncology发表了靶向IL-11的单克隆抗体9MW3811在抗肿瘤方向的临床前研究数据。研究结果表明,IL-11的高表达与肺癌、肝癌及结直肠癌等多种实体瘤的不良预后显著相关。9MW3811通过高效中和IL-11并阻断其与IL-11Rα/gp130受体复合物结合,显著抑制JAK/STAT3信号通路传导。阻断IL-11/IL-11R信号通路可显著增强
PD-1抗体的抗肿瘤活性,尤其是在PD-1单药治疗不敏感的肿瘤模型中表现出协同增效作用。机制研究结果表明,9MW3811通过重塑免疫抑制性微环境,促进CD8+ T细胞肿瘤浸润,并改善解抗PD-1疗法诱导的T细胞耗竭状态,同时上调IFN-γ等杀伤性细胞因子分泌,从而增强联合抗肿瘤疗效,为联合抗PD-1治疗提供核心机制基础,有望成为实体瘤治疗的新策略。
2025年6月,在Journal of Medicinal Chemistry上发表了题为“治疗性免疫球蛋白G2二硫键异构体的结构和功能解析”的研究。该论文主要内容为:IgG2型的治疗性单克隆抗体会发生铰链区链间二硫键重排,形成二硫键异构体IgG2-A,IgG2-B和IgG2-A/B,但三种异构体的形成原因和功能差异尚不完全明确。在本研究中,我们利用离子交换层析技术分离纯化了三种具有活性的二硫键同分异构体,并对它们的结构和功能进行深入解析。研究结果表明三种异构体的二硫键配对和理论配对完全一致,活性呈现出IgG2-A>IgG2-A/B>IgG2-B趋势,活性的差异可能和抗体可变区的松散程度有关。这提示我们三种异构体的活性存在较大差异,需要在抗体生产中对三种异构体比例进行控制,并在批放行检测中设置相应的检测项目以监控异构体的比例。2025年7月,靶向CDH17的抗体偶联药物(ADC)7MW4911的临床前研究成果发表在国际期刊Cell Reports Medicine上。7MW4911基于迈威生物自主研发的IDDC
TM定点偶联技术平台,采用精确偶联策略与DNA拓扑异构酶I抑制剂MF-6结合,形成均一的药物-抗体比(DAR=4),并具有适中的亲和力与对人源和猴源CDH17的特异性结合能力。该药物能够有效提升肿瘤细胞的敏感性,且在内吞活性、血浆稳定性及药物释放特性等方面表现优异。7MW4911通过直接干扰DNA复制机制,突破了由药物外排泵(如P-gp/BCRP)介导的多药耐药性通路,实现对耐药肿瘤的精准打击,显著克服了传统抗肿瘤治疗的局限性。7MW4911在多种CDX/PDX肿瘤模型中表现出强效的抗肿瘤活性,尤其在多药耐药模型中,其疗效明显优于传统MMAE载荷和DXd载荷ADC药物,并且即使在ABCB1高表达的耐药环境中,依然维持持久的抑瘤效果,展示了其在克服耐药性方面的独特优势。此外,7MW4911在组织分布与毒理学评估中展现出良好的安全性,未见显著毒性反应,表明该药物具有理想的治疗窗口和极大的临床转化潜力。
2025年8月,欧洲肿瘤内科学会(ESMO)官方期刊/顶级肿瘤学期刊Annals of Oncology发表了针对晚期实体瘤受试者的临床I/II期研究数据相关文章(Bulumtatug Fuvedotin(BFv, 9MW2821),a next-generation Nectin-4 targeting antibody-drug conjugate,in patients with advanced solid tumors: afirst-in-human, open-label,multicenter, phase I/II study)。这项研究是9MW2821的首次人体研究,分为剂量递增、剂量扩展、队列扩展阶段。入组受试者接受不同剂量的9MW2821治疗,评估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数据显示,9MW2821在多种实体瘤中均展示出优秀的疗效,包括尿路上皮癌、宫颈癌、食管癌、三阴性乳腺癌。在同靶点药物已验证疗效的尿路上皮癌适应症中,9MW2821显示了更突出的疗效。并且,在同靶点药物未涉足的宫颈癌适应症、同靶点药物未进一步开发的三阴性乳腺癌适应症领域中,9MW2821均显示出具有竞争力的疗效。与此同时,9MW2821安全性良好,并且较少出现严重的皮肤毒性。目前针对9MW2821正有3项关键临床研究在开展中,有望为实体瘤患者带来更新更优的治疗选择。
3. 知识产权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发明专利申请37件,新增发明专利授权7件,包括5件中国授权发明专利、2件国家阶段授权发明专利。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发明专利申请332件,包括申请中的251件,已授权的81件(其中中国授权发明专利52件,海外授权发明专利26件,中国台湾授权发明专利3件)。
(二)立足中国的专业化综合营销网络
伴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得益于早期资本的青睐,国内创新药企林立,新药、生物类似药产品陆续获批上市。业内企业不仅要面对生物制剂在各治疗领域使用率仍旧偏低的现状,还须在诸多竞品中争得一席之地。因此,销售与推广团队的专业能力成为企业竞争力的关键所在。在“市场引领、医学驱动”的专业化推广理念指引下,迈威生物围绕上市、待上市、管线内在研产品领域特性,全面投入人力、物力、财力用于团队组建及营销网络建设。
公司以自营为主的风湿免疫产品线、慢病产品线团队已全面建立完毕并有序推进上市产品的销售推广工作。所有核心管理人员均来自跨国药企及知名内资企业,具备丰富的创新药和相关领域药品推广和商业化经验,深谙中国自身免疫领域、慢病领域药品的学术推广。自2023年第二季度起,迈威生物营销中心开始着手肿瘤产品线的筹备,从市场调研、产品策略制定到团队招募、组织建设。在持续吸纳相应专科领域从业人员加入的同时,快速复制风湿免疫产品线、慢病产品线经营过程中优势的管理经验,于2023年末建立了包括市场及上市后医学模块、产品推广及售后管理模块在内的肿瘤产品线专岗骨干团队及包括销售及市场准入模块、分销招商模块、运营管理模块、GSP质量管理模块在内的多产品线共用团队。凭借君迈康
?、迈利舒
?和迈卫健
?三大产品的成功上市,目前已实现风免、慢病、肿瘤三线团队的协同作战体系。各产品线独立负责相应品种的市场推广与销售任务,确保专业性和效率。在涉及交叉领域时,公司适时启动联合推广项目,通过项目的有效执行,促进各产品线之间的紧密协作,共同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
公司注重产品的商业化布局,上述商业化产品已完成国内大部分省市的挂网准入工作,后续公司将继续开展产品的持续性推广,结合产品的临床使用反馈,开展各类学术活动,提高企业及产品的曝光度,提升在各适应症治疗领域内的知名度及学术地位,不断提升产品的医患认可度。同时,在产品适应症拓展方面,公司亦将及时启动迈卫健
?的适应症拓展工作,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可及的市场空间范围,推动产品销售收入提升。此外,公司积极创新业务模式,于2024年与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及重庆中新医药大健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三方签署《迈威生物骨健康创新药项目合同》,尝试通过股权合作的模式,结合政企联动等新手段,拓展可持续可复制的商业化新路;目前迈威重庆已收到大健康基金支付的首批增资款项20,000万元。
公司深入拓展国内市场,增加商业化销售收入。2025年上半年,公司药品销售收入为10,079.32万元,较上年同期6,566.50万元增长3,512.82万元,同比增长53.50%,其中地舒单抗(骨疾病及肿瘤治疗领域)药品销售收入为9,954.07万元,较上年同期6,566.50万元增长3,387.57万元,同
比增长51.59%。与此同时,迈威生物于2025年3月获得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B证),并于2025年7月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君迈康
?的MAH由君实生物变更为迈威生物。
公司积极推动新产品加入商业化梯队,自主研发的注射用阿格司亭α(迈粒生
?
)获批上市,为公司首个创新药上市品种,亦是首个国内上市的采用白蛋白长效融合技术开发的G-CSF药物,市场前景乐观;为充分发挥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公司与齐鲁制药有限公司在长效升白药物领域建立合作关系,独家许可齐鲁制药有限公司在大中华区(包括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内开发、生产、改进、利用和商业化许可产品的权利,合同金额为最高达5亿元人民币的首付款及销售里程碑付款,其中包括一次性不可退还的首付款3.8亿元人民币,另外可获得许可产品净销售额最高两位数百分比的特许权使用费。
5. 全球商务合作模式
公司以全球市场为目标开展市场推广和商务合作,设立国际业务部和商务拓展部进行境外市场推广及全球商务合作。
一直以来,南美、“一带一路”等新兴市场,拥有巨大的医药市场潜力和未满足的临床需求,是中国药企全球化布局不可或缺的部分。对于成熟品种,尤其是生物类似药,公司聚焦于埃及等中东北非国家、印尼等东盟国家、巴基斯坦等其他南亚国家等海外诸多新兴市场及其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通过多种合作模式,快速推进生物类似药的当地注册和销售及部分国家当地化生产等。国际业务部在深耕国际市场近二十年的资深专家的带领下,依托强大的海外商业拓展能力和丰富的注册经验,负责完成拓展策略制定、筛选合作商、注册申报并且配合海外官方药监部门开展GMP审计、上市后维护等工作。
2025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康生物顺利通过哥伦比亚国家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INVIMA)针对9MW0311和 9MW0321的GMP现场检查。2025年7月,公司就两款地舒单抗注射液9MW0311和9MW0321与菲律宾公司UNILAB, INC.签署授权许可及商业化协议。根据协议,UNILAB将负责两款产品在菲律宾的注册和销售,迈威生物负责产品的开发、生产及商业化供货。2025年8月,9MW0311和9MW0321获得巴基斯坦药品监督管理局(Drug RegulatoryAuthority of Pakistan)注册批准,这是巴基斯坦获批的首个Prolia
?
和XGEVA
?
生物类似药,也是公司首个获得海外注册批件的产品,加速了公司的全球化布局。
同时,针对9MW0113,公司已与印尼、新加坡、巴基斯坦、菲律宾、埃及、摩洛哥、阿根廷等16个国家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并已向印尼、埃及、巴基斯坦、约旦、秘鲁等7个国家递交了注册申请文件,其他国家注册申请亦在准备中。针对9MW0311,公司已与巴西、哥伦比亚、印尼、新加坡、巴基斯坦、泰国、埃及、秘鲁、沙特阿拉伯等30个国家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并已向巴基斯坦、约旦、埃及、巴西等6个国家递交了注册申请文件,且已获得巴基斯坦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其他国家注册申请亦在准备中。针对9MW0321,公司已与巴西、哥伦比亚、新加坡、巴基斯坦、泰国、埃及、秘鲁、沙特阿拉伯等30个国家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并已向巴基斯坦、约旦、埃
及、巴西等5个国家递交了注册申请文件,且已获得巴基斯坦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其他国家注册申请亦在准备中。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覆盖海外市场数十个国家的正式合作协议的签署。
截至2023年6月,与中国签署“一带一路”协议的152个国家GDP总值为23万亿美元,占全球GDP比重为2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数据,2025上半年,我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额达11.29万亿元,同比增长4.7%,高出整体增速1.8个百分点,占进出口总值的
51.8%,我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贸易合作保持快速增长。该区域人口总数接近40亿,占全球总人口的一半,具有经济增长潜力、医保比重不断增加的趋势,迈威生物利用现有的新兴市场的商务网络,可以实现在新兴市场快速上市。
随着新兴市场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商业化战略的推进,在这个复杂和极富挑战的过程中,公司将继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以创新技术平台驱动新产品开发,通过深入探索药物的作用机理和建立高效率药物筛选评价体系,打造自有的研发平台和核心产品管线,结合自身在免疫、肿瘤和眼科等领域的优势产品组合,充分利用丰富的海外商业化资源和自身的国际注册能力,继续加快海外商务拓展和注册上市的进程,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海外商业化平台的战略价值。
面向欧美等发达国家或境内头部药企,通过对外授权等合作模式,推进公司产品、特别是创新品种的广泛合作。该项工作由商务拓展部承接,核心战略目标是基于公司高效的创新发现体系和强大的开发能力、致力于公司研发管线的价值最大化、全球化。目前,公司正与多家国际医药企业巨头就多款产品进行多轮商业谈判,涵盖了从数据交换到商务条款讨论的不同阶段;同时公司也积极参与国内国际学术会议,围绕生物技术重点与前沿领域进行布局,进一步加强自身技术研发能力的持续性,进而更好地推广产品管线。
2025年6月,公司与CALICO LIFE SCIENCES LLC.公司就IL-11靶向治疗(包括9MW3811)签署独家许可协议,独家许可CALICO公司在除大中华区(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以外的所有区域内独家开发、生产和商业化许可产品的权利,合同金额包括一次性不可退还的首付款2,500万美元,合计最高达5.71亿美元的近端、开发、注册及商业化里程碑付款,以及按许可产品净销售额计算的阶梯式特许权使用费;9MW3811是一款公司自主研发的靶向人白介素-11(IL-11)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全球进度处于第一梯队,系国内首家进入临床,已在中、澳、美三地获批开展临床,目前已完成中、澳I期临床研究,9MW3811在纤维化疾病和衰老相关疾病治疗中具有潜在应用价值;CALICO公司专注于衰老生物学和与年龄相关的疾病,本次公司与CALICO的合作,通过双方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将加快9MW3811在该领域的临床验证直至最终实现商业化。
随着公司研发体系的持续完善以及创新能力及效率的不断提升,以及公司商务拓展网络及国际合作经验的日益成熟,公司将继续重点针对创新度较高且差异化优势明显的管线推进国际合作。如公司核心管线靶向Nectin-4 ADC(9MW2821),目前针对尿路上皮癌、宫颈癌、食管癌、乳腺
癌等多个适应症正在开展多项临床研究,包括9MW2821分别作为单药疗法及联合特瑞普利单抗治疗尿路上皮癌的III期试验,9MW2821单药治疗宫颈癌的III期试验,9MW2821作为单药疗法或联合特瑞普利单抗治疗三阴性乳腺癌(TNBC)的II期试验及针对既往接受过以拓扑异构酶抑制剂为载荷的ADC治疗的TNBC患者的美国I期临床试验;且获得FDA授予3项“快速通道认定”(FTD)(治疗晚期、复发或转移性食管鳞癌,既往接受过含铂化疗方案治疗失败的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和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ectin-4阳性三阴性乳腺癌)和1项“孤儿药资格认定”(ODD)(治疗食管癌),并两次被CDE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名单,用于治疗既往铂类化疗和PD-(L)1抑制剂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和联合特瑞普利单抗用于治疗既往未经系统治疗的、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9MW2821四大适应症优秀的临床数据表现,开启了这条管线商务拓展的黄金窗口期,进一步扩大了潜在合作的疾病领域:从今年初的泌尿系统肿瘤领域,拓展至消化系统肿瘤领域、妇科肿瘤领域、乳腺癌领域等重要方向。基于这些适应症方面的数据表现,加上未来免疫疗法IO+ADC的布局机会,使得9MW2821在这些领域仍然是一款非常稀缺的品种。基于公司自主开发的新一代定点偶联技术平台IDDC
TM
,公司在ADC领域持续的创新能力,亦为商务拓展提供了更多的机会。除ADC领域管线外,公司仍有多款特色创新管线如:全球进度第二的靶向ST2单抗(9MW1911),系国内首家进入临床,在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适应症具有较大市场潜力,目前正在快速推进临床II期研究;另有全球进度处于第一梯队的靶向TMPRSS6单抗(9MW3011),在真性红细胞增多症、β-地中海贫血等与铁稳态相关的疾病领域有较大治疗潜力,目前除大中华区及东南亚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已授权DISC公司进行开发、生产及商业化,并先后获得美国FDA授予“快速通道认定”(FTD)和“孤儿药资格认定”(ODD)。这些创新管线所针对的适应症,目前均存在极大未满足的临床需求,未来市场潜力巨大。公司商务拓展团队正在积极洽谈,致力于将创新管线优势效应发挥至最大。
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高效的创新体系
多元化的管线,特别是以差异化模态和新靶点为特色的创新产品,源于公司在扎实的基础生物研究中持续创新的理念。多年以来,公司始终以在公司内部建立坚实的基础研究根基为第一要务,积累了广泛的科学专业知识。通过系统整合基础研发资源,公司不断升级专有ADC药物开发平台,而且开发并升级其他技术平台,包括一体化高效抗体发现平台及TCE双/三特异性抗体开发平台。上述各平台针对公司药物发现和开发过程的特定阶段,帮助公司探索克服现有治疗方案局限性的新疗法。此外,公司的技术平台紧密相连,互相补充与强化,提高了公司的研发效率,使公司能够在开发一系列候选产品方面积累深厚的专业知识。结合这些内部积累的能力以及公司的合作伙伴及服务提供商的外部资源,促使公司的管线产品成为中国及全球市场上的领跑者。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发明专利申请37件,新增发明专利授权7件,包括5件中国授权发明专利、2件国家阶段授权发明专利。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发明专利申请332件,包括申请中的251件,已授权的81件(其中中国授权发明专利52件,海外授权发明专利26件,中国台湾授权发明专利3件)。独立承担1项国家“重大新药创制”重大科技专项,独立/牵头承担共计2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多项省市级科技创新项目。
2. 快速的项目推进能力
公司利用三个技术平台快速完成分子发现及成药性研究,同时利用高表达细胞株构建、工艺优化与质量研究快速完成工艺开发和质量研究。依托上述几大平台,在分子发现与成药性研究体系的产出上,通过工艺开发与质量管理体系的验证与转化,自公司成立至今技术平台共新增16个品种的35项国内外临床试验准入。
3. 前瞻性的产业准备
公司泰州生产基地(泰康生物)已按照中国GMP、美国FDA cGMP和欧盟EMA GMP标准完成了抗体及重组蛋白药物生产、检验设施建设,配备完善的公用设施系统、仓储系统、污水处理站等配套设施,通过各项验证并投入使用。泰州生产基地设施包括三条原液生产线和两条制剂生产线,拥有抗体药物产能8,000L及重组蛋白药物产能4,000L,制剂生产线可满足一次性预充针和多个规格西林瓶灌装。公司建立了完整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具备商业化生产能力。生产基地于2019年取得由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于2021年通过欧盟QP审计,抗体生产线于2022年6月通过中国GMP符合性检查,重组蛋白生产线于2024年5月通过中国GMP符合性检查,质量控制实验室于2024年9月通过CNAS认证,抗体生产线于2025年6月通过哥伦比亚INVIMA GMP审计。目前生产基地正在进行公司在研品种的临床用药生产,及地舒单抗注射液品种的商业化生产,具有丰富的产业化经验。截至报告期末,已完成12个在研品种的临床试验样品制备,及2个品种的商业化生产工作。其中原液生产合计120批次(200L培养规模36个批次、500L培养规模4个批次和2,000L培养规模80个批次,临床在研品种与上市后商业化拟定生产规模一致),制剂生产合计137批次,所有批次样品均检定合格。
为满足公司产业化进一步扩大之需求,公司上海金山生产基地(朗润迈威)推进“年产1,000kg抗体产业化建设项目”,该项目参照中国GMP、美国FDA cGMP和欧盟EMA GMP的要求,按
数字化工程标准建设,计划服务于全球市场。项目占地6.97万平方米,包括抗体药物原液生产车间、制剂车间及辅助设施。截至报告期末,位于上海金山的朗润迈威生产基地产能建设,2条原液生产线、1条西林瓶制剂生产线和1条预充针制剂生产线已完成安装、调试和验证工作,正逐渐投入生产。截至报告期末,原液生产线已完成4批500L规模的原液生产,产品检定合格;预充针制剂生产线已完成3批培养基模拟灌装(APS)验证及3批预充针制剂生产,验证结果及产品检定均合格。朗润迈威目前可提供包括临床用药、商业化生产等不同阶段的单抗药物的原液到无菌制剂的生产;且在智能制造方面,朗润迈威信息化层已完成设计、规划、配置和各系统间接口测试,单系统确认和系统间联动确认正在有序推进。金山生产基地已于2025年1月获得了欧盟QP审计的符合性声明。
同时,公司于2020年11月启动“泰康抗体药物中试产业化项目”,建成后主要用于ADC药物、抗体药物和重组蛋白药物的商业化生产。项目已具备试生产能力,截至报告期末,ADC车间已完成4个在研品种9MW2821、7MW3711、7MW4911、9MW2921的临床试验样品制备,其中ADC原液生产8批次,制剂生产12批次,所有批次样品均检定合格,标志着迈威生物的ADC药物已经实现了从早期研发、药学研究和开发到商业化规模的关键注册临床样品的生产这一全产业链布局。
4. 立足中国的创新营销推广
伴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得益于早期资本的青睐,国内创新药企林立,新药、生物类似药产品陆续获批上市。业内企业不仅要面对生物制剂在各治疗领域使用率仍旧偏低的现状,还须在诸多竞品中争得一席之地。因此,销售与推广团队的专业能力成为企业竞争力的关键所在。在“市场引领、医学驱动”的专业化推广理念指引下,迈威生物围绕上市、待上市、管线内在研产品领域特性,全面投入人力、物力、财力用于团队组建及营销网络建设。
公司以自营为主的风湿免疫产品线、慢病产品线团队已全面建立完毕并有序推进上市产品的销售推广工作。所有核心管理人员均来自跨国药企及知名内资企业,具备丰富的创新药和相关领域药品推广和商业化经验,深谙中国自身免疫领域、慢病领域药品的学术推广。自2023年第二季度起,迈威生物营销中心开始着手肿瘤产品线的筹备,从市场调研、产品策略制定到团队招募、组织建设。在持续吸纳相应专科领域从业人员加入的同时,快速复制风湿免疫产品线、慢病产品线经营过程中优势的管理经验,于2023年末建立了包括市场及上市后医学模块、产品推广及售后管理模块在内的肿瘤产品线专岗骨干团队及包括销售及市场准入模块、分销招商模块、运营管理模块、GSP质量管理模块在内的多产品线共用团队。凭借君迈康
?、迈利舒
?和迈卫健
?三大产品的成功上市,目前已实现风免、慢病、肿瘤三线团队的协同作战体系。各产品线独立负责相应品种的市场推广与销售任务,确保专业性和效率。在涉及交叉领域时,公司适时启动联合推广项目,通过项目的有效执行,促进各产品线之间的紧密协作,共同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
公司注重产品的商业化布局,上述商业化产品已完成国内大部分省市的挂网准入工作,后续公司将继续开展产品的持续性推广,结合产品的临床使用反馈,开展各类学术活动,提高企业及
产品的曝光度,提升在各适应症治疗领域内的知名度及学术地位,不断提升产品的医患认可度。同时,在产品适应症拓展方面,公司亦将及时启动迈卫健
?的适应症拓展工作,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可及的市场空间范围,推动产品销售收入提升。此外,公司积极创新业务模式,于2024年与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及重庆中新医药大健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三方签署《迈威生物骨健康创新药项目合同》,尝试通过股权合作的模式,结合政企联动等新手段,拓展可持续可复制的商业化新路;目前迈威重庆已收到大健康基金支付的首批增资款项20,000万元。公司深入拓展国内市场,增加商业化销售收入。2025年上半年,公司药品销售收入为10,079.32万元,较上年同期6,566.50万元增长3,512.82万元,同比增长53.50%,其中地舒单抗(骨疾病及肿瘤治疗领域)药品销售收入为9,954.07万元,较上年同期6,566.50万元增长3,387.57万元,同比增长51.59%。与此同时,迈威生物于2025年3月获得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B证),并于2025年7月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君迈康
?的MAH由君实生物变更为迈威生物。公司积极推动新产品加入商业化梯队,自主研发的注射用阿格司亭α(迈粒生
?)获批上市,为公司首个创新药上市品种,亦是首个国内上市的采用白蛋白长效融合技术开发的G-CSF药物,市场前景乐观;为充分发挥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公司与齐鲁制药有限公司在长效升白药物领域建立合作关系,独家许可齐鲁制药有限公司在大中华区(包括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内开发、生产、改进、利用和商业化许可产品的权利,合同金额为最高达5亿元人民币的首付款及销售里程碑付款,其中包括一次性不可退还的首付款3.8亿元人民币,另外可获得许可产品净销售额最高两位数百分比的特许权使用费。5. 全球化商业合作开拓广袤新兴市场公司以全球市场为目标开展市场推广和商务合作,设立国际业务部和商务拓展部进行境外市场推广及全球商务合作。一直以来,南美、“一带一路”等新兴市场,拥有巨大的医药市场潜力和未满足的临床需求,是中国药企全球化布局不可或缺的部分。对于成熟品种,尤其是生物类似药,公司聚焦于埃及等中东北非国家、印尼等东盟国家、巴基斯坦等其他南亚国家等海外诸多新兴市场及其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通过多种合作模式,快速推进生物类似药的当地注册和销售及部分国家当地化生产等。国际业务部在深耕国际市场近二十年的资深专家的带领下,依托强大的海外商业拓展能力和丰富的注册经验,负责完成拓展策略制定、筛选合作商、注册申报并且配合海外官方药监部门开展GMP审计、上市后维护等工作。2025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康生物顺利通过哥伦比亚国家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INVIMA)针对9MW0311和 9MW0321的GMP现场检查。2025年7月,公司就两款地舒单抗注射液9MW0311和9MW0321与菲律宾公司UNILAB, INC.签署授权许可及商业化协议。根据协议,UNILAB将负责两款产品在菲律宾的注册和销售,迈威生物负责产品的开发、生产及商业化
供货。2025年8月,9MW0311和9MW0321获得巴基斯坦药品监督管理局(Drug RegulatoryAuthority of Pakistan)注册批准,这是巴基斯坦获批的首个Prolia
?
和XGEVA
?生物类似药,也是公司首个获得海外注册批件的产品,加速了公司的全球化布局。
同时,针对9MW0113,公司已与印尼、新加坡、巴基斯坦、菲律宾、埃及、摩洛哥、阿根廷等16个国家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并已向印尼、埃及、巴基斯坦、约旦、秘鲁等7个国家递交了注册申请文件,其他国家注册申请亦在准备中。针对9MW0311,公司已与巴西、哥伦比亚、印尼、新加坡、巴基斯坦、泰国、埃及、秘鲁、沙特阿拉伯等30个国家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并已向巴基斯坦、约旦、埃及、巴西等6个国家递交了注册申请文件,且已获得巴基斯坦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其他国家注册申请亦在准备中。针对9MW0321,公司已与巴西、哥伦比亚、新加坡、巴基斯坦、泰国、埃及、秘鲁、沙特阿拉伯等30个国家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并已向巴基斯坦、约旦、埃及、巴西等5个国家递交了注册申请文件,且已获得巴基斯坦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其他国家注册申请亦在准备中。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覆盖海外市场数十个国家的正式合作协议的签署。截至2023年6月,与中国签署“一带一路”协议的152个国家GDP总值为23万亿美元,占全球GDP比重为2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数据,2025上半年,我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额达11.29万亿元,同比增长4.7%,高出整体增速1.8个百分点,占进出口总值的
51.8%,我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贸易合作保持快速增长。该区域人口总数接近40亿,占全球总人口的一半,具有经济增长潜力、医保比重不断增加的趋势,迈威生物利用现有的新兴市场的商务网络,可以实现在新兴市场快速上市。
随着新兴市场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商业化战略的推进,在这个复杂和极富挑战的过程中,公司将继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以创新技术平台驱动新产品开发,通过深入探索药物的作用机理和建立高效率药物筛选评价体系,打造自有的研发平台和核心产品管线,结合自身在免疫、肿瘤和眼科等领域的优势产品组合,充分利用丰富的海外商业化资源和自身的国际注册能力,继续加快海外商务拓展和注册上市的进程,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海外商业化平台的战略价值。
面向欧美等发达国家或境内头部药企,通过对外授权等合作模式,推进公司产品、特别是创新品种的广泛合作。该项工作由商务拓展部承接,核心战略目标是基于公司高效的创新发现体系和强大的开发能力、致力于公司研发管线的价值最大化、全球化。目前,公司正与多家国际医药企业巨头就多款产品进行多轮商业谈判,涵盖了从数据交换到商务条款讨论的不同阶段;同时公司也积极参与国内国际学术会议,围绕生物技术重点与前沿领域进行布局,进一步加强自身技术研发能力的持续性,进而更好地推广产品管线。
2025年6月,公司与CALICO LIFE SCIENCES LLC.公司就IL-11靶向治疗(包括9MW3811)签署独家许可协议,独家许可CALICO公司在除大中华区(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以外的所有区域内独家开发、生产和商业化许可产品的权利,合同金额包括一次性不可退还的首付款
2,500万美元,合计最高达5.71亿美元的近端、开发、注册及商业化里程碑付款,以及按许可产品净销售额计算的阶梯式特许权使用费;9MW3811是一款公司自主研发的靶向人白介素-11(IL-11)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全球进度处于第一梯队,系国内首家进入临床,已在中、澳、美三地获批开展临床,目前已完成中、澳I期临床研究,9MW3811在纤维化疾病和衰老相关疾病治疗中具有潜在应用价值;CALICO公司专注于衰老生物学和与年龄相关的疾病,本次公司与CALICO的合作,通过双方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将加快9MW3811在该领域的临床验证直至最终实现商业化。随着公司研发体系的持续完善以及创新能力及效率的不断提升,以及公司商务拓展网络及国际合作经验的日益成熟,公司将继续重点针对创新度较高且差异化优势明显的管线推进国际合作。如公司核心管线靶向Nectin-4 ADC(9MW2821),目前针对尿路上皮癌、宫颈癌、食管癌、乳腺癌等多个适应症正在开展多项临床研究,包括9MW2821分别作为单药疗法及联合特瑞普利单抗治疗尿路上皮癌的III期试验,9MW2821单药治疗宫颈癌的III期试验,9MW2821作为单药疗法或联合特瑞普利单抗治疗三阴性乳腺癌(TNBC)的II期试验及针对既往接受过以拓扑异构酶抑制剂为载荷的ADC治疗的TNBC患者的美国I期临床试验;且获得FDA授予3项“快速通道认定”(FTD)(治疗晚期、复发或转移性食管鳞癌,既往接受过含铂化疗方案治疗失败的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和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ectin-4阳性三阴性乳腺癌)和1项“孤儿药资格认定”(ODD)(治疗食管癌),并两次被CDE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名单,用于治疗既往铂类化疗和PD-(L)1抑制剂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和联合特瑞普利单抗用于治疗既往未经系统治疗的、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9MW2821四大适应症优秀的临床数据表现,开启了这条管线商务拓展的黄金窗口期,进一步扩大了潜在合作的疾病领域:从今年初的泌尿系统肿瘤领域,拓展至消化系统肿瘤领域、妇科肿瘤领域、乳腺癌领域等重要方向。基于这些适应症方面的数据表现,加上未来免疫疗法IO+ADC的布局机会,使得9MW2821在这些领域仍然是一款非常稀缺的品种。基于公司自主开发的新一代定点偶联技术平台IDDC
TM
,公司在ADC领域持续的创新能力,亦为商务拓展提供了更多的机会。除ADC领域管线外,公司仍有多款特色创新管线如:全球进度第二的靶向ST2单抗(9MW1911),系国内首家进入临床,在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适应症具有较大市场潜力,目前正在快速推进临床II期研究;另有全球进度处于第一梯队的靶向TMPRSS6单抗(9MW3011),在真性红细胞增多症、β-地中海贫血等与铁稳态相关的疾病领域有较大治疗潜力,目前除大中华区及东南亚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已授权DISC公司进行开发、生产及商业化,并先后获得美国FDA授予“快速通道认定”(FTD)和“孤儿药资格认定”(ODD)。这些创新管线所针对的适应症,目前均存在极大未满足的临床需求,未来市场潜力巨大。公司商务拓展团队正在积极洽谈,致力于将创新管线优势效应发挥至最大。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多元化的管线,特别是以差异化模态和新靶点为特色的创新产品,源于公司在扎实的基础生物研究中持续创新理念。多年以来,公司始终以在公司内部建立坚实的基础研究根基为第一要务,积累了广泛的科学专业知识。通过系统整合基础研发资源,公司不断升级专有ADC药物开发平台,而且开发并升级其他技术平台,包括一体化高效抗体发现平台及TCE双/三特异性抗体开发平台。上述各平台针对公司药物发现和开发过程的特定阶段,帮助公司探索克服现有治疗方案局限性的新疗法。此外,公司的技术平台紧密相连,互相补充与强化,提高了公司的研发效率,使公司能够在开发一系列候选产品方面积累深厚的专业知识。结合这些内部积累的能力以及公司的合作伙伴及服务提供商的外部资源,促使公司的管线产品成为中国及全球市场上的领跑者。
1) 研发平台
通过系统整合基础研发资源,公司建立并不断升级技术平台,即一体化高效抗体发现平台、ADC药物开发平台及TCE双/三特异性抗体开发平台。这些技术平台紧密相连,互相补充与强化,促进高效的产品开发,并优化未来一系列候选产品的研究工作。
① 一体化高效抗体发现平台
公司的一体化高效抗体发现平台利用多种先进技术为生成单克隆抗体提供全面、多功能的解决方案。该平台配备自动化、高通量杂交瘤发现体系、单一B细胞筛选方法、酵母展示系统及全人源鼠抗体生成系统,能够实现在鼠源、全人源、兔源抗体以及纳米抗体等多种形态中的快速、高质量抗体发现,尤其适合用于生成针对低免疫原性抗原的抗体,如拥有短的细胞外结构域或细胞外环状结构域的多次跨膜蛋白。该平台优于传统发现方法,适合用于生产更高特异性和亲和性的高效力抗体。此外,该平台能够生成诸如中和抗体、阻断抗体以及功能性激动剂及拮抗剂等具备多种功能特性的抗体,可满足不同治疗领域的特定需求。通过整合该等先进技术,该平台可加速抗体筛选,缩短开发时间线及最大化抗体的治疗潜力,从而为广泛临床适应症提供更高效且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② ADC药物开发平台
公司认为抗体偶联技术创新是公司在ADC领域的核心优势。凭借多年来对研究和技术的持续研发投入,公司建立了四项核心专有ADC技术:DARfinity
TM
,公司自主研发的定点偶联工艺;IDconnect
TM,一种经过优化设计的连接符分子,用以连接抗体和毒素,使抗体和毒素之间的连接更稳定;Mtoxin
TM,一类基于喜树碱的新型毒性分子,用作ADC中杀死靶细胞的弹头;及LysOnly
TM,一种能够有条件释放毒素的结构,可提高ADC的整体安全性和有效性。下文重点介绍四项专有ADC技术的优势。
? DARfinity
TM
是一种定点偶联技术,能够使药物和抗体精准、受控偶联,产生均一性高的同质化ADC。传统ADC通常依赖随机偶联方法,使细胞毒性有效载荷附于抗体的多个位置,导致形成具有不同DAR的不同品种混合物(例如,即使平均DAR为4,同一批中的部分ADC可能携带两种药物,而其他ADC可能携带六种)。这导致每一批次的异质性较大,影响ADC的有效性和安全性。DARfinity
TM
通过仔细挑选偶联具体位置,确保有效载荷仅附于预先确定的位置,从而克服该挑战。DARfinity
TM
降低异质性,使最终产品中的所有ADC分子在结构和载药量方面几乎保持一致。利用DARfinity
TM
,DAR值为4的主要品种达到95%以上。通过尺寸排阻色谱和疏水作用色谱分别测量,主要品种的纯度可达99%和97.3%。相较于采用传统非定点偶联工艺的DAR4 ADC(HIC纯度43%),DARfinity
TM
通过精准定点偶联策略使产物单体纯度实现突破性提升,HIC定量分析显示关键质量属性优化幅度超行业平均水平。DAR比率是ADC的一项关键质量属性,DAR为4通常被视为可向每个抗体提供充足数量的药物分子,而不会提高细胞毒性。较高的DAR可能导致细胞毒性上升及脱靶的不良反应,而较低的DAR可能使药物无效。通过公司的DARfinity
TM
技术实现的高纯度均匀偶联可改善ADC药品的主要表现,包括药代动力学、稳定性以及安全性和有效性。? IDconnect
TM
是一种定点偶联连接符技术,特点是采用具有自水解结构的芳香环设计,可有效抑制巯基-迈克尔加成反应,导致脱靶效应和ADC水平的耗竭。在传统ADC设计中,连接符通常在用于ADC的马来酰亚胺连接符中通过硫醚键形成。在某些条件(如PH值呈酸性或酶的存在)下,硫醚键可断裂并反转(称为巯基-迈克尔加成反应),导致药物的早期解离及有效载荷的过早释放。如果马来酰亚胺完全水解,巯基-迈克尔加成反应所需的反应位点将会去除,以稳定连接符。公司的IDconnect
TM
结构是拥有两个反应位点的二取代马来酰亚胺。该连接符与还原的抗体形成的四对链间二硫键发生反应,生成DAR为4的ADC药物。此外,每个连接符可同时与一对抗体的二硫键偶联,且公司设计双氟苯基的水解结构以增强ADC药物的稳定性。具体而言,双氟苯基结构使马来酰亚胺可自水解。经水解的马来酰亚胺可抑制ADC药物在血液循环过程中与血浆白蛋白中的巯基发生逆迈克尔加成反应,从而防止毒素进入血液。因此,通过IDconnect
TM赋能的连接符设计,公司希望藉由加强抗体和毒素之间的连接来提高ADC的稳定性,从而降低血浆中有效载荷的过早释放。? LysOnly
TM
是一种有条件释放结构,利用特定酶降解从ADC分子中释放毒性有效载荷。通过这种方式,ADC分子能够在血液循环中保持完整,只在靶细胞内释放有效载荷,从而降低脱靶毒性,提高整体安全性。
? Mtoxin
TM
是一类基于喜树碱的新型载荷。在公司的临床前研究中,与ADC中常用的其他细胞毒性载荷(如DXd和SN38)相比,Mtoxin
TM
凭借其较高的膜渗透性,表现出更强的肿瘤抑制作用和更好的旁观者杀伤作用。虽然Mtoxin
TM的抗肿瘤活性增加,但不会增加副作用或降低整体耐受性。因此,公司认为Mtoxin
TM能够改善ADC产品的整体治疗效果和治疗窗口。这四项专有技术是公司ADC产品开发平台IDDC
TM的支柱,具有定点偶联特性,帮助公司开发更均匀、更稳定、纯度更高、潜在疗效更好、更安全的优化ADC。
③ TCE双特异性及三特异性抗体开发平台
迈威生物自主开发的TCE双特异性和三特异性抗体平台,采用创新的差异化设计策略,实现了从分子设计到生产工艺的一体化解决方案。该平台能够针对不同肿瘤类型和治疗需求进行抗体药物的定制化开发,显著提升了从早期研发到CMC及生产的全流程效率。平台的核心技术优势在于其自主开发的CD3抗体分子库。这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抗体分子具备不同的结合活性和激活能力:一方面保持对人CD3的高亲和力,另一方面具有与食蟹猴CD3的交叉反应性。这一特性为在非人灵长类动物模型中准确评估TCE分子的安全性提供了关键工具。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该抗体库涵盖了从强效激活到温和激活的完整活性谱系,为针对不同肿瘤适应症的选择性激活提供了精准的技术支持。
在分子构建方面,平台支持多种抗体形式的设计,包括传统的对称结构和创新的非对称结构等。这种多样化的设计策略使研发人员能够根据靶点特性选择最优分子形式,实现对不同表达水平肿瘤抗原的精准靶向。其中最具创新性的是“空间位阻构象依赖性”设计:通过精密的分子设计,抗体在血液循环系统中保持非激活状态,显著降低系统性免疫激活带来的毒副作用;而在肿瘤微环境中,通过Fab端与肿瘤相关抗原TAA的特异性结合引发构象变化,暴露出CD3结合位点,从而实现对浸润T细胞的高效激活。这种独特的“双锁”机制在提高治疗安全性的同时,确保了优异的肿瘤杀伤效果。
在靶点筛选方面,迈威生物建立了整合多组学分析、计算生物学和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化靶点发现及评估系统。该系统采用三级筛选策略:首先通过生物信息学分析确定具有重大未满足临床需求的适应症领域;其次评估现有免疫治疗(IO)和抗体偶联药物(ADC)管线的竞争格局;最后针对筛选出的适应症挖掘和评估成熟及创新靶点。这种系统化的筛选方法确保了靶点选择的科学性和临床转化价值,目前已成功识别出多个具有开发潜力的新靶点。
此外,平台的另一个技术突破还体现在三特异性抗体的开发上。通过引入第二刺激信号,显著增强了T细胞的激活效能和持久性。研发团队建立了完整的信号组合筛选平台,对多种刺激信号组合进行系统评估,并开发出特有的"信号平衡"技术。该技术确保在增强活性的同时,维持关键的TAA依赖性激活模式。目前,平台已产生多个临床前候选化合物(PCC),在临床前研究中展现出显著的肿瘤抑制效果和良好的安全性特征。
迈威生物计划于2026年推进多条TCE管线进入临床申报阶段。公司将持续深化平台技术创新,重点开发新一代TCE技术,并积极探索与IO及ADC等的联合治疗策略。随着这些技术的持续突破,TCE平台有望成为肿瘤免疫治疗领域的重要支柱,为全球患者提供更安全有效的治疗选择。
2)工艺开发与质量管理体系
① 工艺开发平台
本技术平台由高表达细胞株构建和工艺优化两部分组成,公司秉承质量源于设计(QbD)的理念,配合国际品牌专业设备,经过长期实践探索,建立了以细胞株构建为起点的完整的工艺开发技术流程,具备快速筛选获得稳定高表达细胞株,进而结合稳定高效的工艺研发和工艺放大能
力,辅以成熟的大分子药物质量研究和控制平台,在小试研发、中试生产、技术转移、工艺表征、临床期间及上市后工艺优化等各个环节,对候选分子、工艺、处方等进行全方位的质量分析、过程监控、表征和稳定性研究,同时该平台致力于使用国产化物料进行开发,在控制风险并保证生产质量的前提下,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形成了具有行业竞争力的开发平台,成为分子发现体系与生产转化体系间不可或缺的纽带,从而实现在研品种的临床开发和商业化生产的最佳产量和质量。
② 质量管理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相关法规,并参照ICH、EMA和FDA发布的与药品研发、临床试验、生产、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有关的法规、指南,持续完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
i. 上市前阶段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
在已有药品研发和临床试验用药生产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公司着重开展了以下工作:
①加强对临床试验用药生产现场监督与检查,完成了对临床试验用药原液生产场地的自检,确保临床试验用药的生产符合GMP的相关要求;
②公司持续进行对子公司的现场审计工作,确保临床试验用药的生产符合GMP的相关要求;
③完善了临床试验用药的物料和物料供应商的管理,科学的制定了不同阶段对物料和物料供应商的管理策略,确保临床试验用药的生产所使用物料符合GMP的相关要求;
④加强了对研发阶段的委托检验供应商和临床试验用药的运输供应商的管理,进行了年度现场审计。
ii. 上市后药品的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建立了委托生产的MAH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按照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多项针对MAH的管理规定,持续完善相关管理要求。子公司泰康生物持有的地舒单抗注射液(迈利舒
?、迈卫健?、迈粒生
?)的上市申请获得了国家药监局的批准,正式进入了上市药品的商业化生产阶段,质量管理体系也随之进一步成熟并持续稳定运行。子公司朗润迈威已完成全部厂房设施、设备的验证和确认工作,并按照GMP和相关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整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
3)生产转化体系
公司以在研品种商业化为企业发展战略,在临床研究期间即以产业化规模开展样品制备,以期形成更多批次的产品验证数据,为产业化奠定基础。同时公司生产转化体系采用两个及以上厂家设备进行样品制备和工艺验证,确保生产用耗材供应不受国际关系变化的影响,采购不受制于单一供应商,从而保证成本控制优势。先进的前瞻性生产转化体系成为临床前药学研究和商业化生产的桥梁,使企业发展目标得以实现。公司在江苏泰州建设了抗体药物及重组蛋白药物的生产基地,设计、建造了多条不锈钢发酵罐和一次性生物反应器的原液生产线,以及多条预充式注射器和西林瓶等不同包装形式和不同灌装规格的制剂灌装生产线,设计产能可满足多个商业化产品同时进行生产的需求。目前该生产基地已正式投产,已成功实现两款地舒单抗注射液的商业化生产。此外,为满足不同产品的供应需
求,公司还在江苏泰州建设了新的中试及产业化基地,建成后主要用于ADC药物、抗体药物和重组蛋白药物的商业化生产。项目已具备试生产能力,截至报告期末,位于泰州的抗体中试产业化项目,ADC车间已完成4个在研品种9MW2821、7MW3711、7MW4911、9MW2921的临床试验样品制备,其中ADC原液生产8批次,制剂生产12批次,所有批次样品均检定合格,标志着迈威生物的ADC药物已经实现了从早期研发、药学研究和开发到商业化规模的关键注册临床样品的生产这一全产业链布局。同时,于2025年4月启动抗体车间机电安装工程施工,设计规模达6×2,000L,截至报告期末,已完成抗体车间主风管、顶板以及墙板的安装,为大规模抗体药物战略布局奠定基础。
公司在上海金山建设了包括抗体药物的临床试验药生产、商业化生产等不同阶段的从原液到无菌制剂的生产基地;金山生产基地在智能制造建设方面信息化层已完成设计、规划、配置和各系统间接口测试,单系统确认和系统间联动确认正在有序推进。通过精益化和智能化的规划和建设,金山生产基地获得了更稳定质量控制、更佳的成本控制、更敏捷的生产响应等优势。截至报告期末,金山生产基地2条原液生产线、1条西林瓶制剂生产线和1条预充针制剂生产线已完成安装、调试和验证工作,正逐渐投入生产;其中原液生产线已完成4批500L规模的原液生产,产品检定合格;预充针制剂生产线已完成3批培养基模拟灌装(APS)验证及3批预充针制剂生产,验证结果及产品检定均合格。两个生产基地全部投产后,公司可根据不同产品的供应特点,在关键临床开展之前选择合适的生产基地,或在药品上市后增加生产场地,确保药品供应的效率,增加药品供应的“柔性”,当重大突发性事件出现时,仍可满足药品的市场供应。4)药物警戒体系公司秉承“探索生命,惠及健康”的企业使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包括临床试验期间及药品上市后全生命周期的药物警戒体系,通过体系的有效运行和维护,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药品不良反应及其他与用药有关的有害反应,基于药品安全性特征开展药物警戒活动,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安全风险,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公司建立药品安全委员会,负责重大风险研判、重大或紧急药品事件处置、风险控制决策以及其他与药物警戒有关的重大事项。设置专门的药物警戒部门,明确药物警戒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指定药物警戒负责人负责药物警戒体系的运行和持续改进,确保药物警戒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的要求。配备具备相应资质的药物警戒专职人员开展药物警戒活动。制定完善的药物警戒制度和规程文件,制定并维护药物警戒体系主文件,用于描述药物警戒体系及活动情况。制定药物警戒质量目标,建立质量保证系统,对药物警戒体系及活动进行质量管理,不断提升药物警戒体系运行效能,确保药物警戒活动持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于临床试验期间的品种,迈威生物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向国家药品审评机构提交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报告。对报告周期内收集到的药品安全性信息进行全面深入的年度回顾、汇总和
评估,按时提交研发期间安全性更新报告。制定临床试验期间风险管理计划来防控风险,保证受试者安全。对于已上市的品种,迈威生物建立了面向医护人员、患者等人群的全面收集途径,通过电话、邮箱等多种方式收集药品安全性信息。定期对收集到的安全性信息进行全面深入的回顾、汇总和分析,并撰写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按照法规时限要求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提交。同时对各途径收集的药品安全性信息开展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等工作来防控风险,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目前未发现已上市品种新的风险信号。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拥有14个处于临床前、临床或上市阶段的重点品种,其中4个产品获批上市,1个品种即将提交上市许可申请;2025年以来,共有2个品种获得国内外3项临床试验准入,各项在研品种进展情况如下:
2025年1月,9MW3011完成了以评估9MW3011注射液多次给药在新诊断和经治真性红细胞增多症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学和免疫原性的开放标签Ib期临床研究的首例入组。9MW0813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了上市许可申请前(pre-NDA)沟通交流会议申请,即将向国家药监局提交上市许可申请(NDA)。
2025年1月,9MW2821再度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名单,适应症为联合PD-1单抗用于治疗既往未经系统治疗的、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
2025年2月,9MW2821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临床试验批准开展联合注射用JS207用于晚期实体瘤的治疗的临床研究。
2025年3月,获得阿达木单抗注射液(君迈康
?
)《药品生产许可证》(B证)。
2025年4月,7MW3711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开展联合PD-1抑制剂、联合或不联合抗肿瘤治疗用于晚期实体瘤患者的Ib/II期临床试验。
2025年5月,注射用阿格司亭 α(商品名:迈粒生
?,产品代号:8MW0511)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上市许可批准。
2025年7月,君迈康
?
的MAH由君实生物变更为迈威生物。
2025年8月,7MW4911获得FDA许可,可开展用于晚期结直肠癌及其他晚期胃肠道肿瘤患者安全性、药代动力学和疗效的I/II期研究。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 发明专利 | 37 | 7 | 332 | 81 |
| 实用新型专利 | 0 | 0 | 40 | 40 |
| 外观设计专利 | 3 | 0 | 8 | 5 |
| 软件著作权 | 1 | 0 | 1 | 0 |
| 其他 | 30 | 13 | 474 | 433 |
| 合计 | 71 | 20 | 855 | 559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392,091,498.10 | 322,124,870.91 | 21.72 |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392,091,498.10 | 322,124,870.91 | 21.72 |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387.57 | 278.83 | 增加108.74个百分点 |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 1 | 9MW0211 | 33,911.90 | 630.59 | 23,044.87 | II/III期临床 | 新药上市 | - | 新生血管性(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 |
| 2 | 9MW0813 | 31,612.33 | 2,780.17 | 27,617.49 | Pre-NDA | 新药上市 | - | 成人糖尿病性黄斑水肿 |
| (DME)、新生血管性(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nAMD) | ||||||||
| 3 | 9MW1911 | 23,290.74 | 2,548.15 | 12,816.66 | II期临床 | 新药上市 | 国内领先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和特应性皮炎等 |
| 4 | 9MW2821 | 109,600.62 | 12,098.77 | 60,205.73 | Ⅲ期临床 | 新药上市 | 国内领先 | 晚期实体瘤 |
| 5 | 9MW3011 | 14,316.09 | 815.54 | 11,205.10 | II期临床 | 新药上市 | 国际领先 | B-地中海贫血患者铁过载相关适应症和真性红细胞增多症 |
| 6 | 7MW3711 | 30,796.96 | 668.37 | 12,500.45 | I/II期临床 | 新药上市 | 国内领先 | 晚期恶性实体瘤 |
| 7 | 9MW3811 | 10,924.89 | 304.85 | 8,109.08 | I期临床 | 新药上市 | 国际领先 | 晚期恶性实体瘤和特发性肺纤维化 |
| 合计 | / | 254,453.53 | 19,846.44 | 155,499.38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基本情况 |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379 | 402 |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7.83 | 28.67 |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8,329.54 | 8,115.32 |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21.98 | 20.15 |
| 教育程度 |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 博士研究生 | 49 | 13% |
| 硕士研究生 | 158 | 42% |
| 本科 | 152 | 40% |
| 专科 | 16 | 4% |
| 高中及以下 | 4 | 1% |
| 合计 | 379 | 100% |
| 年龄结构 |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13 | 30% |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96 | 52% |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59 | 16% |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1 | 3% |
| 教育程度 | ||
| 60 岁以上 | 0 | 0% |
| 合计 | 379 | 100% |
注1: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本期数”为截至2025年6月30日数据;“上年同期数”为截至2024年6月30日数据;注2:研发人员平均薪酬=当期研发人员薪酬合计/平均人数;平均人数=报告期各月度研发人员人数总和/当期月份数;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公司作为一家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随着新药研发管线持续推进,多个创新药物处于关键临床试验研究阶段,整体研发投入仍维持在较高水平。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拥有14个处于临床前、临床或上市阶段的重点品种,包括10个创新药,4个生物类似药,专注于肿瘤和年龄相关疾病,如免疫、眼科、骨科等领域。其中,已上市品种4个,提交上市许可申请准备阶段的品种1个,处于III期关键注册临床阶段品种2个,以及处于其他不同临床、临床前阶段的品种。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为39,209.15万元,相较于去年同期增加21.72%。
公司未来几年将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并将面临如下潜在风险:公司虽有药品获批上市,但销售收入可能无法弥补亏损,且公司仍存在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随着公司在研项目的推进,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未盈利状态预计持续存在且累计未弥补亏损可能继续扩大,并存在一定期间内无法进行现金分红的风险。
公司于2022年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净额为330,343.22万元。公司营运资金主要依赖于外部融资,若经营发展所需开支超过可获得的外部融资,将造成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紧张,进而对公司的产品研发投入、人才引进、团队稳定等方面造成不利的影响。
公司拥有丰富的品种管线,随着四款产品君迈康
?、迈利舒
?、迈卫健
?及迈粒生
?进入商业化阶段,一款品种准备提交上市许可申请,其他在研品种的开发进度持续推进等,公司财务状况将进一步改善,为公司尽快实现扭亏为盈创造条件。
(二)业绩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131.9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7,353.90万元。主要系公司持续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在研品种的临床试验推进,多项在研品种处于关键注册临床研究阶段导致公司研发费用金额较高。
公司未来销售收入的产生主要取决于公司产品市场推广力度、医生及患者对公司产品的接受程度等因素,因此可能无法按计划增长,产品商业化进度可能低于预期。另外,公司为保持核心竞争力,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新产品开发投入,导致相关成本及费用持续增长。公司成本及费用的增长金额可能会大于销售收入的增长金额,导致营业利润下滑或净利润下滑,因此,公司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金额扩大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生命科学领域的技术发展处于加速阶段,新技术层出不穷,新的医疗技术和产品不断涌现,并逐步具备工业化的可行性,技术升级与产品迭代推动了制药工业的前进,也给制药公司带来了竞争压力。公司在研品种存在研发过程中由于行业内出现革命性或突破性技术或产品导致竞争力下降或商业价值受损,进而对公司研发、市场、财务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创新能力是公司存续和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创新能力的形成和持续高度依赖核心技术人员。尽管公司高度重视对技术人员的培养,并向技术骨干提供了较好的薪酬待遇和股权激励,但仍面临其他医药企业对人才的竞争。公司存在核心技术人员流失而导致对公司研发及商业化目标的实现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四)经营风险
1. 预期未来较大规模研发投入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品种管线的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及新药上市准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上半年,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75,861.18万元、83,578.18万元、78,286.93万元和39,209.15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拥有主要在研品种10个,其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及新药上市准备等业务的开展仍需持续较大规模研发投入。
2. 待申请上市品种的风险
公司已于2025年1月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提交了9MW0813的药品上市许可申请前(pre-NDA)沟通交流会议申请,预计2025年第三季度正式提交上市许可申请(NDA)。如上述品种未能通过上市审批,将影响公司药品销售收入,进而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五)财务风险
公司现有上市产品4个,以及处于上市注册或不同研发阶段的主要在研品种10个,公司未来仍需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
作为多管线创新型生物制药企业,公司药物研发需要较高的资金投入,如果公司未能及时通过计划的融资渠道获得足够资金用于营运支出,将可能给公司带来短期的流动性风险,公司将被迫推迟、削减或取消研发项目,影响在研药品的商业化进度,从而对公司业务前景、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六)行业风险
1. 生物制品集中带量采购的风险
生物制品行业的进入门槛高,研发费用高,制造难度大,销售单价也较高。若未来生物制品参加集中带量采购,将降低生物制品的销售价格,降低生物制品的毛利率,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2. 医药政策变化的风险医药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行业之一,其产品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和安全,因此医药产业又是一个接受监管程度较高的行业,从产品研发阶段开始直至上市后的使用过程,以及定价、流通等诸多环节都受到包括国家及地方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部门以及发改委、国家医保局等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各监管机构在其各自权限范围内,制定全面而完善的政策法规,对整个行业实施全程监管。近十年来,监管机构在促进行业发展的大背景下,密集出台了大量的政策法规配合医疗体系改革。先后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并陆续实施,使药品审评审批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直接影响医药企业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等管理办法的出台,使药品采购和支付发生重大变化,尤其是药品价格谈判和国家集中带量采购的实施,进一步改变了原有的药品供给与结算方式,也彻底改变了仿制药与创新药的市场格局,对医药行业产生了重大影响。由于医疗改革尚未完成,医药行业相关政策的变化仍将持续,若公司的经营策略不能根据相关政策的变化及时作出调整,将导致公司经营目标实现存在一定风险。3. 生物类似药的市场竞争风险公司主要管线中4个为生物类似药,其中9MW0113、9MW0311、9MW0321已上市,9MW0813已于2024年12月完成了III期临床试验,并于2025年1月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了上市许可申请前(pre-NDA)沟通交流会议申请,即将正式提交上市许可申请(NDA)。随着原研药及其生物类似药的陆续上市,国内生物类似药市场竞争激烈。
4. 创新药的研发风险
创新药研发具有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的特点,一款新药从开始研发到获批上市,一般需要十年左右时间。随着国内新药审评审批制度的改革,国产创新药发展迅猛,但与发达国家先进水平相比,我国创新药研发仍有较大差距,目前绝大部分创新药研发还是基于发达国家率先发现的作用机制和作用靶点,属于热门靶点的快速跟进。我国创新药研发的基础研究工作相对薄弱,同类首创药物较少。2021年11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正式发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指导原则》(2021年第46号),对研发立题和临床试验设计提出建议,落实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患者为核心的研发理念,有序推进抗肿瘤药物的研发。2023年6
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正式发布《新药获益-风险评估技术指导原则》(2023年第36号),该《指导原则》明确提出:获益-风险评估贯穿于药物的全生命周期中,是药物临床研发、上市申请和上市后监管决策的重要考虑因素。必须确保批准的药物在其说明书规定或建议的条件下安全、有效,在拟定适应症中药物的获益超过风险,方可获准上市。这是对2021年《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指导原则》的再次呼应与进一步明确,针对任何一个适应症的临床试验,除了要做出相对现有疗法的优效之外,还必须确保增加的风险相对于收益是可接受的,即经过风险调整后的收益必须有实质性的提升。创新药研发的主要风险包括:立项环节中靶点选择的风险;发现环节中创新分子确认的风险;开发环节中数据未达预期的风险;审批环节中不能获准上市的风险。
五、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16.54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5,131.91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446,855.9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81,807.05万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101,165,449.14 | 115,528,061.72 | -12.43 |
| 营业成本 | 21,547,809.10 | 6,172,130.32 | 249.11 |
| 销售费用 | 102,204,799.24 | 113,176,214.49 | -9.69 |
| 管理费用 | 115,046,428.10 | 111,641,931.09 | 3.05 |
| 财务费用 | 36,265,445.35 | 12,328,855.96 | 194.15 |
| 研发费用 | 392,091,498.10 | 322,124,870.91 | 21.7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924,460.63 | -461,623,771.48 | 不适用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226,041.61 | -141,890,137.41 | 不适用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5,363,859.85 | 696,652,798.42 | -57.60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上年同期迈威(美国)就9MW3011项目与美国DISC MEDICINE, INC.达成的独家许可协议确认收入金额较高,本期未实现授权许可收入,技术服务收入减少较多;同时,本期药品销售收入为10,079.32万元,较上年同期6,566.50万元增长3,512.82万元,同比增长
53.50%,主要系公司积极拓展市场,药品迈利舒
?销售额较上年同期大幅提升。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药品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药品销售成本相应增加;同时,上年核查批产品在核查完成后进行商业销售,相关费用已计入研发费用,对应营业成本较少,而本期药品销售基本不涉及核查批产品。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本期与君实结算的推广费用金额较大,销售费用以抵消与君实相关的费用后净额列示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末建设项目转固金额较大,本期折旧及摊销支出相应增加;同时,本期股份支付较上年同期减少,管理费用总体金额变动较小。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借款利息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在研品种的临床试验推进,多项在研品种处于关键注册临床研究阶段导致公司研发费用金额较高。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到齐鲁制药技术许可合同首付款金额较大。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购建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公司银行贷款增幅较上年同期放缓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应收账款 | 56,939,746.26 | 1.27 | 38,343,632.47 | 0.90 | 48.50 | 注1 |
| 其他流动资产 | 53,925,020.40 | 1.21 | 86,293,283.11 | 2.02 | -37.51 | 注2 |
| 长期股权投资 | 92,255,731.98 | 2.06 | 46,657,884.43 | 1.09 | 97.73 | 注3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262,013.13 | 0.07 | - | - | 不适用 | 注4 |
| 合同负债 | 403,305,690.48 | 9.03 | 36,010,201.63 | 0.84 | 1,019.98 | 注5 |
| 应交税费 | 55,937,665.15 | 1.25 | 39,296,744.71 | 0.92 | 42.35 | 注6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27,528,685.70 | 5.09 | 145,168,419.34 | 3.40 | 56.73 | 注7 |
| 其他流动负债 | 379,500.01 | 0.01 | 1,227,230.44 | 0.03 | -69.08 | 注8 |
| 长期应付款 | 38,628,049.75 | 0.86 | - | - | 不适用 | 注9 |
| 其他非流动 | 225,000,000.00 | 5.04 | - | - | 不适用 | 注10 |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负债 |
其他说明注1:应收账款主要变动原因系本期应收货款增加。注2:其他流动资产主要变动原因系迈威(美国)赎回短期美国国库债券所致。注3: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变动原因系本期对芝兰健康、思努赛新增投资所致。注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主要变动原因系本期对芝兰健康、思努赛股权投资中的优先清算权计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注5:合同负债主要变动原因系本期收到合作方支付的技术许可费预付款金额增加。注6:应交税费主要变动原因系本期应交增值税金额增加较多。注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变动原因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长期应付款增加所致。注8:其他流动负债主要变动原因系待转销项税额减少所致。注9:长期应付款主要变动原因系本期新增应付融资租赁款所致。注10:其他非流动负债主要变动原因系新增对二级子公司迈威重庆少数股东的股权回购义务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5,751.19(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29%。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资产受限情况请参阅“第八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 452,085,900.00 | 367,000,000.00 | 23.18%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截至报告期末进展情况 | 本期投资损益 | 披露日期及索引(如有) |
| 江苏泰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承担临床样品制备、生产工艺放大和转化以及商业化生产工作 | 增资 | 400,000,0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已完成,本报告期增资40,000万元 | - | / |
| 合计 | / | / | 400,000,000.00 | / | / | / | - | / |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772,864.59 | 18,138.89 | - | - | 38,105,598.74 | 41,948,814.46 | 52,212.24 | - |
| 其中:结构性存款 | - | 18,138.89 | - | - | 20,000,000.00 | 20,042,847.22 | 24,708.33 | - |
| 其中:货币基金 | 3,772,864.59 | - | - | - | 18,105,598.74 | 21,905,967.24 | 27,503.91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 | - | 3,262,013.13 | - | - | 3,262,013.13 |
| 其中: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 - | 3,262,013.13 | - | - | 3,262,013.13 |
| 合计 | 3,772,864.59 | 18,138.89 | - | - | 41,367,611.87 | 41,948,814.46 | 52,212.24 | 3,262,013.13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资金来源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处置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 基金 | SNSXX | Schwab U.S. Treasury Money Fund | 15,831,366.97 | 自有资金 | 3,772,864.59 | - | - | 18,105,598.74 | 21,905,967.24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合计 | / | / | 15,831,366.97 | / | 3,772,864.59 | - | - | 18,105,598.74 | 21,905,967.24 | - | - | / |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原币/万元) | 总资产(人民币/万元) | 净资产(人民币/万元) | 营业收入(人民币/万元) | 营业利润(人民币/万元) | 净利润(人民币/万元) |
| 普铭生物 | 子公司 | 承担新药研发工作,拥有自动化高通量杂交瘤筛选平台 | 1,000.00 | 440.76 | -4,533.18 | - | -2.15 | -2.15 |
| 泰康生物 | 子公司 | 承担临床样品制备、生产工艺放大和转化以及商业化生产工作 | 88,000.00 | 307,984.15 | 16,661.55 | 20,504.73 | 6,362.47 | 6,321.84 |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原币/万元) | 总资产(人民币/万元) | 净资产(人民币/万元) | 营业收入(人民币/万元) | 营业利润(人民币/万元) | 净利润(人民币/万元) |
| 诺艾新 | 子公司 | 承担创新药物发现工作,与公司、迈威康、泰康生物等单位共同完成临床前研究工作 | 1,500.00 | 608.75 | -7,004.88 | 9.43 | -455.45 | -455.45 |
| 德思特力 | 子公司 | 承担抗体药物的工艺开发相关工作 | 557.50 | 10,800.27 | 10,676.23 | - | -0.40 | -0.40 |
| 朗润迈威 | 子公司 | 承担抗体产业化生产基地建设和后续抗体生产工作 | 60,000.00 | 120,044.16 | 44,499.93 | 7,582.25 | -3,726.75 | -3,726.24 |
| 迈威康 | 子公司 | 开展ADC药物的成药性研究、临床前研究、生产转移和工艺放大,并承担拟上市产品的工艺表征、抗体药物的成药性研究及支持临床试验开展等工作 | 5,000.00 | 40,371.14 | 5,828.68 | - | -91.10 | -91.10 |
| 科诺信诚 | 子公司 | 开展单克隆抗体,纳米抗体和双特异性药物的发现,提供成药性研究阶段的药理药效评价和工程细胞株构建服务 | 100.00 | 2,897.26 | -3,160.03 | - | -655.15 | -655.15 |
| 江苏迈威 | 子公司 | 作为产品上市后的销售及推广服务平台,开展药品销售及集团内外的推广服务业务 | 1,000.00 | 13,360.91 | -11,647.09 | 5,472.13 | -2,809.20 | -2,955.18 |
| 君实康 | 子公司 | 作为公司与君实生物合作开发的9MW0113的MAH | 1,000.00 | - | - | - | - | - |
| 迈威丽水 | 子公司 | 作为公司从事ADC小分子生产的专业子公司 | 1,000.00 | 7,881.04 | -4,594.74 | - | -839.93 | -839.93 |
| 迈威重庆 | 子公司 | 作为骨健康领域的商业化平台,持有迈利舒的MAH,引进领域相关的在研药品项目,并拓展商业化高质量发展的新模式 | 120,800.00 | 120,891.22 | 120,509.15 | - | -221.18 | -221.18 |
| 迈威视 | 子公司 | 作为公司从事眼科药物和眼科器械业务的子公司 | 1,000.00 | 238.58 | -5.73 | 21.01 | -5.61 | -5.61 |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原币/万元) | 总资产(人民币/万元) | 净资产(人民币/万元) | 营业收入(人民币/万元) | 营业利润(人民币/万元) | 净利润(人民币/万元) |
| 迈威(美国) | 子公司 | 承担针对同类首创靶点抗体药物的发现工作 | 1,250.00 | 4,862.14 | -782.11 | 217.84 | -2,430.33 | -2,430.33 |
| 迈威实业 | 子公司 | 生物技术药物的研究与开发 | 1.00 | - | - | - | - | -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 无 | |
三、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境信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中的企业数量(个) | 1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的查询索引 |
| 1 | 江苏泰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https://www.taizhou.gov.cn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类型 | 承诺方 |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股东 | 具体内容请参阅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六、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及延长股份锁定期公告(2022-007):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锁定期均已自动延长6个月。 | 2022年1月18日 | 是 | 在公司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首发前股份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具体内容请参阅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六、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及延长股份锁定期公告(2022-007):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锁定期均已自动延长6个月。 | 2022年1月18日 | 是 | 公司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首发前股份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具体内容请参阅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六、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之“十、关于防止潜在利益冲突及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2022年1月18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承诺背景 | 类型 | 承诺方 |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具体内容请参阅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六、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之“十一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2022年1月18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及相关主体 | 具体内容请参阅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六、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之“三 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 2022年1月18日 | 是 | 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股东 | 具体内容请参阅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六、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之“五 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 2022年1月18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具体内容请参阅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六、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之“六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2022年1月18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具体内容请参阅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六、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之“七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2022年1月18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股东、控股股东、 | 具体内容请参阅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六、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之“八 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 2022年1月18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承诺背景 | 类型 | 承诺方 |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
| 其他 |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股东、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具体内容请参阅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六、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之“九 关于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 2022年1月18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5年5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大涛先生因涉嫌短线交易,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其立案。公司于2025年8月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大涛先生已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沪[2025]16号),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仅涉及刘大涛先生个人,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 上海复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迈威生物、迈威丽水 | 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蔡伦路999号(科创园区)2号楼 | 11,894.71 | 2021年11月1日 | 2031年12月31日 | - | 公允定价 | 无 | 否 | / |
租赁情况说明
无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
|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江苏泰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830,000,000.00 | 2022/10/21 | 2022/10/21 | 2035/10/3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江苏泰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60,000,000.00 | 2024/5/30 | 2024/5/30 | 2025/7/8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上海朗润迈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655,000,000.00 | 2024/6/13 | 2024/6/13 | 2034/6/1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江苏泰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朗润迈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655,000,000.00 | 2024/6/13 | 2024/6/13 | 2034/6/1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上海朗润迈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50,000,000.00 | 2024/6/13 | 2024/5/7 | 2026/3/5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江苏泰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80,000,000.00 | 2024/6/21 | 2024/6/21 | 2027/6/2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上海朗润迈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5/3/28 | 2025/3/28 | 2029/3/28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迈威(上海)生 | 公司本部 | 江苏泰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44,000,000.00 | 2025/3/12 | 2025/3/11 | 2028/3/1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244,000,000.00 |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919,000,000.00 |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担保总额(A+B) | 1,919,000,000.00 |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34.58% | |
| 其中: |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1,014,000,000.00 |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1,509,964,756.62 |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919,000,000.00 |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 |
| 担保情况说明 | - | |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 序号 | 合同方 | 合同方 | 合同名称 | 合同内容 | 签订日期 | 合同金额 |
| 1 |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新药项目技术许可协议 | 公司就上市产品注射用阿格司亭α独占许可齐鲁制药在大中华区(包括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内开发、生产、改进、利用和商业化许可产品的权利。泰康生物可获得合计最高达5亿元人民币的首付款及销售里程碑付款,另外可获得许可产品净销售额最高两位数百分比的特许权使用费,其中齐鲁制药将向泰康生物支付一次性不可退还的首付款3.8亿元 | 2025.6.26 | 5亿元人民币+特许权使用费 |
| 序号 | 合同方 | 合同方 | 合同名称 | 合同内容 | 签订日期 | 合同金额 |
| 人民币。 | ||||||
| 2 |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Calico Life Sciences LLC | LICENSE AGREEMENT | 公司就IL-11靶向治疗(包括9MW3811)独家许可CALICO在除大中华区(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以外的所有区域内独家开发、生产和商业化许可产品的权利。CALICO将向迈威生物支付一次性不可退还的首付款2,500万美元,此外,迈威生物还可额外获得合计最高达5.71亿美元的近端、开发、注册及商业化里程碑付款,以及按许可产品净销售额计算的阶梯式特许权使用费。 | 2025.6.27 | 5.96亿美金+特许权使用费 |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 (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1月10日 | 3,476,520,000.00 | 3,303,432,172.40 | 2,980,000,000.00 | 323,432,172.40 | 2,202,397,643.63 | 159,851,627.65 | 66.67 | 49.42 | 202,059,882.25 | 6.12 | 620,000,000.00 |
| 合计 | / | 3,476,520,000.00 | 3,303,432,172.40 | 2,980,000,000.00 | 323,432,172.40 | 2,202,397,643.63 | 159,851,627.65 | 66.67 | 49.42 | 202,059,882.25 | 6.12 | 620,0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年产1,000kg抗体产业化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是,此项目未取消,调整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580,000,000.00 | 11,690,257.52 | 281,009,472.02 | 48.45 | 已结项 | 是 | 是 | 见注释 | 见注释 | 不适用 | 否 | 189,441,986.57 |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抗体药物中试产业化项目1期 | 生产建设 | 否 | 否 | 420,000,000.00 | 55,124,322.73 | 200,759,431.30 | 47.80 | 2026年12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首次公 | 抗体药物研发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1,523,432,172.40 | 135,245,302.00 | 940,628,740.31 | 61.74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 开发行股票 | ||||||||||||||||
| 首次公开发行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780,000,000.00 | - | 780,00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 股票 | ||||||||||||||||
| 合计 | / | / | / | / | 3,303,432,172.40 | 202,059,882.25 | 2,202,397,643.63 | 66.67 | / | / | / | / | / | / | / | 189,441,986.57 |
注:“年产1,000kg抗体产业化建设项目”系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上海朗润迈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后由发行人对外销售最终实现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用途 | 性质 | (1) | (2) | (3)=(2)/(1) | 备注 |
| 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抗体药物研发项目”募投项目 | 其他 | 323,432,172.40 | 159,851,627.65 | 49.42 | / |
| 合计 | / | 323,432,172.40 | 159,851,627.65 | 49.42 | /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偿还的余额为人民币90,260.00万元。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 2024年1月18日 | 1,600,000,000.00 | 2024年1月18日 | 2025年1月17日 | 87,344,944.99 | 否 |
| 2025年1月22日 | 1,100,000,000.00 | 2025年1月22日 | 2026年1月21日 | 否 |
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2025年1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87,344,944.99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银行名称 | 账户名称 | 银行账号 | 产品名称 | 存款方式 | 金额 | 到期日 | 年化利率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荣科路支行 |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21936890510050 | 协定存款 | 活期存款 | 53,789,159.61 | 2025年7月22日 | 1.15%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荣科路支行 | 江苏泰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121945715410010 | 协定存款 | 活期存款 | 3,511,269.52 | 2025年7月25日 | 1.15%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荣科路支行 | 江苏迈威康新药研发有限公司 | 523901684110018 | 协定存款 | 活期存款 | 453,091.06 | 2025年7月25日 | 1.15%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吴中路支行 | 江苏泰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8110201013201770065 | 协定存款 | 活期存款 | 5,095,929.45 | 2026年3月21日 | 0.45%-1.15%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吴中路支行 |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110201012401856216 | 协定存款 | 活期存款 | 4,572,553.86 | 2026年3月17日 | 0.45%-0.65%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吴中路支行 | 上海朗润迈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8110201013601832008 | 协定存款 | 活期存款 | 19,922,941.49 | 2026年3月17日 | 0.45%-0.65% |
注:上述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金额已包含于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部分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后续定期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等额划转款项至公司自筹资金账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公司于2025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1,000kg抗体产业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五) 中介机构关于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鉴证的结论性意见
□适用 √不适用
核查异常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后续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于2025年1月6日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了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申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H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7,942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市前海中睿鼎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睿鼎盛君华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股10,248,581股,总持股10,248,581股。支燕琴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股1,518,702股,通过普通账户持股984,319股,总持股2,503,021股。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性质 | |
| 状态 | 数量 | |||||||
| 朗润(深圳)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0 | 140,560,000 | 35.18 | 140,560,000 | 140,560,000 | 无 | 0 | 其他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中骏建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20,000,000 | 5.01 | 20,000,000 | 20,000,000 | 无 | 0 | 其他 |
| 刘大涛 | 0 | 15,100,000 | 3.78 | 15,100,000 | 15,1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深圳市前海中睿鼎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睿鼎盛君华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0 | 10,248,581 | 2.56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海南拾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永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419,554 | 9,688,833 | 2.42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真珠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6,800,000 | 1.70 | 6,800,000 | 6,800,000 | 无 | 0 | 其他 |
| 谢宁 | 0 | 6,570,000 | 1.64 | 6,570,000 | 6,57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907,328 | 4,742,631 | 1.19 | 0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张锦超 | 0 | 4,000,000 | 1.00 | 4,000,000 | 4,0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苏鑫 | +339,209 | 3,837,386 | 0.96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深圳市前海中睿鼎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睿鼎盛君华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0,248,581 | 人民币普通股 | 10,248,581 |
| 海南拾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永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688,833 | 人民币普通股 | 9,688,833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4,742,631 | 人民币普通股 | 4,742,631 |
| 苏鑫 | 3,837,386 | 人民币普通股 | 3,837,386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390,040 | 人民币普通股 | 3,390,04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医药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105,569 | 人民币普通股 | 3,105,569 |
| 上海信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信熹汇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1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15,000 |
| 支燕琴 | 2,503,021 | 人民币普通股 | 2,503,021 |
| 珠海华金领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华金丰盈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475,529 | 人民币普通股 | 2,475,529 |
| 高能天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宁波高灵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47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75,0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2、除上述说明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 1 | 朗润(深圳)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140,560,000 | 2026年1月1日 | 0 | 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延长6个月;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未实现盈利,限售期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 |
| 2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中骏建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0,000 | 2026年1月1日 | 0 | 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延长6个月;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未实现盈利,限售期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 |
| 3 | 刘大涛 | 15,100,000 | 2026年1月1日 | 0 | 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延长6个月;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未实现盈利,限售期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 |
| 4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真珠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800,000 | 2026年1月1日 | 0 | 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延长6个月;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未实现盈利,限售期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 |
| 5 | 谢宁 | 6,570,000 | 2026年1月1日 | 0 | 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延长6个月;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未实现盈利,限售期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 |
| 6 | 张锦超 | 4,000,000 | 2026年1月1日 | 0 | 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延长6个月;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未实现盈利,限售期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 |
| 7 | 深圳市朗润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26年1月1日 | 0 | 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延长6个月;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未实现盈利,限售期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 |
| 8 | 王树海 | 400,000 | 2026年1月1日 | 0 | 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延长6个月;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未实现盈利,限售期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 |
| 9 | / | / | / | / | / |
| 10 | / | / | / | / |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唐春山先生和陈姗娜女士,上述股东中,朗润(深圳)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朗润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中骏建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真珠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为实际控制人唐春山先生控制的企业。 |
注:上述股东中,朗润(深圳)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中骏建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真珠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朗润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招股书中承诺: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承诺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首发前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四个会计年度和第五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3、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股东中,刘大涛、谢宁、张锦超、王树海在首次公开发行招股书中承诺: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承诺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首发前股份;若本承诺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前离职的,仍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承诺;3、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承诺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截至2022年2月21日,因触发承诺的履行条件,限售期自动延长6个月,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 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6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七、1 | 1,391,373,811.40 | 1,192,626,723.55 |
| 结算备付金 | - | - | |
| 拆出资金 |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 | 3,772,864.59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 应收票据 | - | - | |
| 应收账款 | 七、5 | 56,939,746.26 | 38,343,632.47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
| 预付款项 | 七、8 | 61,412,594.73 | 72,416,801.57 |
| 应收保费 | - | -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 |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106,194,953.24 | 100,045,600.23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 存货 | 七、10 | 210,839,836.85 | 211,682,026.16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 | |
| 合同资产 | - |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53,925,020.40 | 86,293,283.11 |
| 流动资产合计 | 1,880,685,962.88 | 1,705,180,931.68 |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 | |
| 债权投资 |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92,255,731.98 | 46,657,884.4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3,262,013.13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 固定资产 | 七、21 | 1,571,232,514.66 | 1,653,426,800.48 |
| 在建工程 | 七、22 | 271,411,431.02 | 240,871,410.78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 油气资产 | - | - |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42,575,949.56 | 158,649,552.92 |
| 无形资产 | 七、26 | 149,043,139.57 | 152,809,274.50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 | |
| 开发支出 | - | -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 | |
| 商誉 | 七、27 | 118,769,811.89 | 118,769,811.89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7,070,555.24 | 6,385,848.1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232,252,129.44 | 192,757,338.2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587,873,276.49 | 2,570,327,921.37 | |
| 资产总计 | 4,468,559,239.37 | 4,275,508,853.05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009,707,409.70 | 921,601,377.7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 | |
| 拆入资金 |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七、34 | 3,097,224.90 | 3,097,224.90 |
| 应付票据 | - | - | |
| 应付账款 | 七、36 | 114,973,979.72 | 100,234,370.70 |
| 预收款项 | - | - | |
| 合同负债 | 七、38 | 403,305,690.48 | 36,010,201.6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58,352,851.14 | 74,786,921.48 |
| 应交税费 | 七、40 | 55,937,665.15 | 39,296,744.71 |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10,549,211.17 | 220,293,165.28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
| 应付股利 | - | -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227,528,685.70 | 145,168,419.34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379,500.01 | 1,227,230.44 |
| 流动负债合计 | 2,083,832,217.97 | 1,541,715,656.18 | |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 | |
| 长期借款 | 七、45 | 960,763,657.80 | 1,006,446,352.48 |
| 应付债券 |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 永续债 | - | - |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27,846,258.62 | 142,965,795.63 |
| 长期应付款 | 38,628,049.75 |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 预计负债 | 七、50 | 1,529,301.90 | 1,529,301.90 |
| 递延收益 | 七、51 | 27,380,931.86 | 27,073,698.5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225,000,000.00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81,148,199.93 | 1,178,015,148.54 | |
| 负债合计 | 3,464,980,417.90 | 2,719,730,804.72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399,600,000.00 | 399,6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 永续债 | - | - | |
| 资本公积 | 七、55 | 5,760,019,492.36 | 5,959,464,861.03 |
| 减:库存股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5,038,733.13 | 5,081,177.20 |
| 专项储备 | - | - | |
| 盈余公积 | - | - |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5,346,587,738.72 | -4,795,268,673.9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18,070,486.77 | 1,568,877,364.27 | |
| 少数股东权益 | 185,508,334.70 | -13,099,315.94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03,578,821.47 | 1,555,778,048.33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468,559,239.37 | 4,275,508,853.05 | |
公司负责人:刘大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华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茵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6月30日编制单位: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6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666,876,598.18 | 631,166,547.90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 应收票据 | 20,000,000.00 | 80,000,000.00 |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420,579,838.48 | 535,989,797.87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
| 预付款项 | 176,893,456.91 | 194,243,333.05 |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817,234,393.51 | 1,585,463,333.46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 存货 | 50,844,469.23 | 38,915,593.78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 | |
| 合同资产 | - |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715,860.00 | 8,757,841.07 | |
| 其他流动资产 | 34,207,609.72 | 29,426,227.91 | |
| 流动资产合计 | 2,187,352,226.03 | 3,103,962,675.04 | |
|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 |
| 长期应收款 | 38,095,419.94 | 29,460,581.51 |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2,013,149,689.83 | 1,570,372,700.7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262,013.13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 固定资产 | 80,394,070.23 | 85,124,611.29 | |
| 在建工程 | 2,781,196.05 | 151,284.55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 油气资产 | - | - | |
| 使用权资产 | 57,727,686.45 | 64,671,100.68 | |
| 无形资产 | 818,274.57 | 1,068,382.42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 | |
| 开发支出 | - | -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 | |
| 商誉 |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4,991,872.49 | 5,567,996.63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0,094,639.68 | 29,058,886.91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281,314,862.37 | 1,785,475,544.76 | |
| 资产总计 | 4,468,667,088.40 | 4,889,438,219.80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799,580,589.16 | 797,538,310.48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3,097,224.90 | 3,097,224.90 | |
| 应付票据 | 2,100,000.00 | 100,000.00 | |
| 应付账款 | 111,768,257.26 | 93,687,677.80 | |
| 预收款项 | - | - | |
| 合同负债 | 41,378,304.57 | 34,168,648.91 | |
| 应付职工薪酬 | 27,740,078.17 | 41,348,638.11 | |
| 应交税费 | 5,479,948.70 | 7,535,941.10 | |
| 其他应付款 | 203,582,200.27 | 116,162,558.31 |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
| 应付股利 | - |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6,455,876.53 | 124,438,506.12 | |
| 其他流动负债 | 369,071.32 | 1,182,911.15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321,551,550.88 | 1,219,260,416.88 |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27,000,000.00 | 75,866,925.96 | |
| 应付债券 |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 永续债 | - | - | |
| 租赁负债 | 53,074,652.28 | 59,233,579.28 | |
| 长期应付款 | - |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 预计负债 | 1,104,142.29 | 1,104,142.29 | |
| 递延收益 | 3,200,000.00 | 1,548,484.73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5,000,000.00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9,378,794.57 | 137,753,132.26 | |
| 负债合计 | 1,430,930,345.45 | 1,357,013,549.14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99,600,000.00 | 399,600,000.00 |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 永续债 | - | - | |
| 资本公积 | 5,840,736,709.30 | 5,840,736,709.30 | |
| 减:库存股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专项储备 | - | - | |
| 盈余公积 | - | - | |
| 未分配利润 | -3,202,599,966.35 | -2,707,912,038.64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037,736,742.95 | 3,532,424,670.66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468,667,088.40 | 4,889,438,219.80 | |
公司负责人:刘大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华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茵
合并利润表2025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半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101,165,449.14 | 115,528,061.72 |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01,165,449.14 | 115,528,061.72 |
| 利息收入 | - | - | |
| 已赚保费 | - |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 | |
| 二、营业总成本 | 671,700,790.36 | 566,927,225.50 |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21,547,809.10 | 6,172,130.32 |
| 利息支出 | - |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 | |
| 退保金 | - | -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 | |
| 分保费用 | - | - |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4,544,810.47 | 1,483,222.73 |
| 销售费用 | 七、63 | 102,204,799.24 | 113,176,214.49 |
| 管理费用 | 七、64 | 115,046,428.10 | 111,641,931.09 |
| 研发费用 | 七、65 | 392,091,498.10 | 322,124,870.91 |
| 财务费用 | 七、66 | 36,265,445.35 | 12,328,855.96 |
| 其中:利息费用 | 39,311,526.82 | 25,738,580.87 | |
| 利息收入 | 3,426,731.63 | 13,346,962.57 |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25,471,396.37 | 14,945,103.2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2,865,785.93 | -1,737,207.91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149,843.31 | -3,407,678.66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18,138.89 | 179,946.72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3,158,532.46 | 2,061,693.3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7,689,770.12 | -7,355,098.6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52,442,829.55 | -443,304,727.01 |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2,189,804.79 | 12,040.54 |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922,773.06 | 1,048,252.89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52,175,797.82 | -444,340,939.36 |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54,174.00 | 1,904,086.40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52,229,971.82 | -446,245,025.76 |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52,229,971.82 | -446,245,025.76 |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51,319,064.76 | -444,982,242.13 |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910,907.06 | -1,262,783.63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2,444.07 | 568,007.37 |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2,444.07 | 568,007.37 |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2,444.07 | 568,007.37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42,444.07 | 568,007.37 | |
| (7)其他 | - | -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552,272,415.89 | -445,677,018.39 |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51,361,508.83 | -444,414,234.76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910,907.06 | -1,262,783.63 | |
| 八、每股收益: | - | -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38 | -1.11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38 | -1.11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公司负责人:刘大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华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茵
母公司利润表2025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半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6,878,850.18 | 5,091,550.73 |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6,211,081.28 | 4,509,960.27 |
| 税金及附加 | 1,437,718.31 | 187,270.51 | |
| 销售费用 | 31,931,289.01 | 19,355,908.12 | |
| 管理费用 | 47,027,866.20 | 58,422,764.76 | |
| 研发费用 | 415,349,435.73 | 436,646,655.67 | |
| 财务费用 | 14,971,695.59 | 12,909,972.32 | |
| 其中:利息费用 | 17,203,885.45 | 19,150,725.59 | |
| 利息收入 | 1,826,247.06 | 4,680,521.19 | |
| 加:其他收益 | 20,149,344.84 | 925,425.58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436,289.48 | -724,040.38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460,997.81 | -933,154.16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138.89 | 179,946.72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74,937.20 | -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794,274.82 | -1,573,340.07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96,788,253.71 | -528,132,989.07 | |
| 加:营业外收入 | 2,184,500.00 | 4,000.00 | |
| 减:营业外支出 | 30,000.00 | 78,301.89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94,633,753.71 | -528,207,290.96 | |
| 减:所得税费用 | 54,174.00 | -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94,687,927.71 | -528,207,290.96 |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94,687,927.71 | -528,207,290.96 |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 | |
| 7.其他 | - |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94,687,927.71 | -528,207,290.96 | |
| 七、每股收益: | - | -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 -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 - |
公司负责人:刘大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华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茵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5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半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84,917,067.43 | 103,554,346.07 |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69,865,618.88 | 107,524,021.5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54,782,686.31 | 211,078,367.63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782,481.15 | 11,962,290.44 |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59,378,037.61 | 262,792,367.43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936,683.63 | 12,289,519.43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11,609,944.55 | 385,657,961.8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88,707,146.94 | 672,702,139.11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924,460.63 | -461,623,771.48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1,873,582.18 | 246,636,335.21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02,196.27 | 1,840,886.43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175,778.45 | 248,477,221.64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7,210,321.32 | 167,759,067.22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2,630,877.66 | 220,608,291.83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2,560,621.08 | 2,000,000.00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2,401,820.06 | 390,367,359.05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226,041.61 | -141,890,137.41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00 | -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00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67,140,000.00 | 2,065,940,873.49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00,000,000.00 | 2,892,417.2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67,140,000.00 | 2,068,833,290.69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92,468,562.31 | 1,324,580,873.49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1,051,813.40 | 30,222,358.28 |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8,255,764.44 | 17,377,260.5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71,776,140.15 | 1,372,180,492.27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5,363,859.85 | 696,652,798.4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53,575.87 | 225,233.99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1,059,781.74 | 93,364,123.52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27,566,165.23 | 1,643,633,234.76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88,625,946.97 | 1,736,997,358.28 |
公司负责人:刘大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华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茵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半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29,838,206.61 | 7,022,418.46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419,937.77 | 625,802,388.31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6,258,144.39 | 632,824,806.77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9,438,813.60 | 17,353,593.16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7,208,119.07 | 122,051,015.48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68,035.49 | 910,220.81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0,017,507.87 | 453,510,243.06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27,332,476.03 | 593,825,072.51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1,074,331.64 | 38,999,734.26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0 | 135,000,000.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2,847.22 | 308,142.32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1,670.00 | -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66,250,973.56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86,305,490.78 | 135,308,142.32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5,287,326.08 | 6,167,392.64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20,939,378.92 | 145,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2,560,621.08 | 367,000,000.00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78,787,326.08 | 518,167,392.64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7,518,164.70 | -382,859,250.32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11,160,000.00 | 1,422,660,000.0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11,160,000.00 | 1,422,660,000.00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71,569,111.26 | 801,300,000.00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9,846,485.10 | 13,606,803.13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380,053.11 | 8,149,825.57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11,795,649.47 | 823,056,628.70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5,649.47 | 599,603,371.30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1,698.05 | -89,310.05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5,776,485.54 | 255,654,545.19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31,028,533.33 | 478,981,599.72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66,805,018.87 | 734,636,144.91 |
公司负责人:刘大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华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茵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5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5年半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99,600,000.00 | - | - | - | 5,959,464,861.03 | - | 5,081,177.20 | - | - | - | -4,795,268,673.96 | - | 1,568,877,364.27 | -13,099,315.94 | 1,555,778,048.3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99,600,000.00 | - | - | - | 5,959,464,861.03 | - | 5,081,177.20 | - | - | - | -4,795,268,673.96 | - | 1,568,877,364.27 | -13,099,315.94 | 1,555,778,048.3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 | -199,445,368.67 | - | -42,444.07 | - | - | - | -551,319,064.76 | - | -750,806,877.50 | 198,607,650.64 | -552,199,226.8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 | - | -42,444.07 | - | - | - | -551,319,064.76 | -551,361,508.83 | -910,907.06 | -552,272,415.89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199,445,368.67 | - | - | - | - | - | - | - | -199,445,368.67 | 199,518,557.70 | 73,189.0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481,442.30 | - | - | - | - | - | - | - | 481,442.30 | 199,518,557.70 | 200,0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73,189.03 | - | - | - | - | - | - | - | 73,189.03 | - | 73,189.03 |
| 4.其他 | - | - | - | - | -200,000,000.00 | - | - | - | - | - | - | - | -200,000,000.00 | - | -200,000,000.00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99,600,000.00 | - | - | - | 5,760,019,492.36 | - | 5,038,733.13 | - | - | - | -5,346,587,738.72 | - | 818,070,486.77 | 185,508,334.70 | 1,003,578,821.47 |
|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99,600,000.00 | - | - | - | 5,930,649,018.13 | - | 4,802,329.54 | - | - | - | -3,751,349,456.68 | - | 2,583,701,890.99 | -10,453,827.74 | 2,573,248,063.2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99,600,000.00 | - | - | - | 5,930,649,018.13 | - | 4,802,329.54 | - | - | - | -3,751,349,456.68 | - | 2,583,701,890.99 | -10,453,827.74 | 2,573,248,063.2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 | 28,669,651.87 | - | 568,007.37 | - | - | - | -444,982,242.13 | - | -415,744,582.89 | -1,262,783.63 | -417,007,366.5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 | - | 568,007.37 | - | - | - | -444,982,242.13 | - | -444,414,234.76 | -1,262,783.63 | -445,677,018.3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28,669,651.87 | - | - | - | - | - | - | - | 28,669,651.87 | - | 28,669,651.8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28,669,651.87 | - | - | - | - | - | - | - | 28,669,651.87 | - | 28,669,651.87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99,600,000.00 | - | - | - | 5,959,318,670.00 | - | 5,370,336.91 | - | - | - | -4,196,331,698.81 | - | 2,167,957,308.10 | -11,716,611.37 | 2,156,240,696.73 |
公司负责人:刘大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华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茵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5年半年度 |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99,600,000.00 | - | - | - | 5,840,736,709.30 | - | - | - | - | -2,707,912,038.64 | 3,532,424,670.6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99,600,000.00 | - | - | - | 5,840,736,709.30 | - | - | - | - | -2,707,912,038.64 | 3,532,424,670.6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 | - | - | - | - | - | -494,687,927.71 | -494,687,927.7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 | - | - | - | - | -494,687,927.71 | -494,687,927.7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99,600,000.00 | - | - | - | 5,840,736,709.30 | - | - | - | - | -3,202,599,966.35 | 3,037,736,742.95 |
|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99,600,000.00 | - | - | - | 5,812,374,411.42 | - | - | - | - | -2,291,435,275.16 | 3,920,539,136.2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99,600,000.00 | - | - | - | 5,812,374,411.42 | - | - | - | - | -2,291,435,275.16 | 3,920,539,136.2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 | 28,362,297.88 | - | - | - | - | -528,207,290.96 | -499,844,993.0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 | - | - | - | - | -528,207,290.96 | -528,207,290.9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28,362,297.88 | - | - | - | - | - | 28,362,297.8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28,362,297.88 | - | - | - | - | - | 28,362,297.88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99,600,000.00 | - | - | - | 5,840,736,709.30 | - | - | - | - | -2,819,642,566.12 | 3,420,694,143.18 |
公司负责人:刘大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华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茵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迈威生物前身是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2017年5月12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6月21日,根据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净资产折股的方式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更名为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97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5MA1K3Q5R7K。本公司办公总部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蔡伦路230号2幢105室。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21年9月3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12月7日《关于同意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59号)核准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9,9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4.80元,本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
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服务,自有设备租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药品生产及销售业务,人体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医疗器械销售,食品销售等,属于生物医药行业。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唐春山、陈姗娜。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9日决议批准。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财务报表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的净流动负债为203,146,255.09元,净资产为1,003,578,821.47元,主要是持续发生经营亏损所致。本公司认为,由于大量合同负债未来相关期间在履约义务完成后会被确认为营业收入,因此本公司将有足够的营运资金可以覆盖未来到期债务,并维持其从2025年6月30日起的未来12个月的运营资金需求,故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编制历史财务信息是合适的。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存货计价方法、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和计量。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及联营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 重要的债权投资 | 期末余额超过公司总资产的0.5% |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期末余额超过公司总资产的0.5% |
| 重要的联营企业 | 期末余额超过公司总资产的5% |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非全资子公司期末总资产超过公司总资产的5% |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期末余额超过公司总负债的0.5% |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 期末余额超过公司总负债的0.5% |
|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单项金额超过公司总资产的0.5%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及原制度资本公积转入的余额],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当且仅当投资方具备下列三要素时,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公司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公司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公司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公司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少数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作为权益性交易。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初始确认时所采用的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对于境外经营,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其记账本位币折算为人民币:对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弥补亏损”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的按处置比例计算。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除非汇率波动使得采用该汇率折算不适当,则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者,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规定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并且该合同条款规定,根据通常由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含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计入其他流动资产中的债权投资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工具减值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关于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等披露参阅“第八节财务报告”之“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公司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划分的组合:账龄组合、无风险组合。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本公司根据开票日期确定账龄。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减值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若某一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对手方显著不同,对应收该对手方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减值准备的核销
当公司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公司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转移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参阅本报告“第八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参阅本报告“第八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存货包括原材料及耗材、半成品、库存商品。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原材料及耗材、半成品和库存商品均按类别计提。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在客户实际支付合同对价或在该对价到期应付之前,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确认为合同资产;后续取得无条件收款权时,转为应收款项。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与持续经营损益分别列示。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列报。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列报。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
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20、 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支出。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年 | 5% | 4.75% |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年 | 5% | 19.00%-31.67% |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年 | 5% | 9.50%-19.00% |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年 | 5% | 31.67% |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年 | 5% | 23.75% |
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标准如下
| 类别 | 结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标准 |
| 房屋及建筑物 | 完成建设并达到设计要求及预定可使用状态 |
| 机器设备 | 完成安装调试/达到设计要求并完成试生产 |
| 其他设备 | 完成安装调试/达到设计要求 |
| 长期待摊费用 | 完成竣工结算及验收 |
| 无形资产 | 完成安装及验收 |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当资本支出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且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专门借款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暂时性的存款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的一般借款,根
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除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之外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其使用寿命如下:
|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确定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土地使用权期限 |
| 软件 | 5年 | 预计使用期限 |
专有技术
| 专有技术 | 10年 | 预计使用期限 |
药品经销权
| 药品经销权 | 2.75年 | 经销许可有效期 |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即: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公司研发费用资本化的会计政策,并结合公司药品研发的特点及风险,具体以研发药品取得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国外同类监管机构颁发的正式药品注册批件或其他使得药品可以进入生产和商业化环节的批准(不包括有条件上市的药品注册批件)作为公司研发费用资本化的起点,以所研发产品达到上市销售状态作为公司研发费用资本化的终点。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除存货、递延所得税、金融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公司确定的经营分部。
比较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采用直线法摊销,摊销期如下:
| 项目 | 摊销期 |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3年-5年 |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之前,已收客户对价或取得无条件收取对价权利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确认为合同负债。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除股份支付以外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除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承担的或有负债之外,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同时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进行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公司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
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采用股份授予日最近一次增资的估值、收益法或二叉树模型确定,参阅“第八节 财务报告”之“十五、股份支付”。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销售商品合同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
公司将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交易价格,并根据合同条款,结合以往的商业惯例予以确定。对于合同中包含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最有可能发生金额对可变对价做出最佳估计,以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为限计入交易价格,并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重新估计。
对于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使用将合同对价的名义金额折现为商品现销价格的折现率,将确定的交易价格与合同承诺的对价金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公司未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公司通过向客户交付药品等商品履行履约义务,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购货方收货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授权许可合同公司的授权许可合同可能包括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包括授予知识产权许可,提供研发服务及交付其他商品等承诺。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公司需判断并确定合同中各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并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对于各单项履约义务,公司分别判断其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然后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公司与客户签订的授予许可合同,通常将授予客户的知识产权许可识别为一项单独履约义务,当授予知识产权许可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且客户能够使用并从中受益时确认收入。部分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合同包含基于销售或使用情况的特许权使用费等合同条款,构成可变对价,本公司在客户后续销售或使用行为实际发生与本公司履行相关履约义务二者孰晚的时点确认收入。
提供研发服务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授权许可合同通常还包含提供研发服务履约义务,由于客户能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按照投入法,根据投入成本占总预算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如果客户无法控制公司提供的服务或在公司履约的同时无法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并且无强制义务支付公司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义务,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服务成果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将交易价格确认服务收入。里程碑付款在每项包括里程碑付款的安排开始时,公司会评估达到所有里程碑的可能性并以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与开发活动有关的里程碑可能包括若干阶段的临床试验。由于达到各里程碑涉及不确定性,公司会基于临床试验有关的事实及情况评估可变对价,当预期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可变对价纳入交易价格,并分摊至单独的履约义务。由于监管审批流程固有的不确定性,与里程碑相关的可变对价在达到/取得监管批准后才计入交易价格。
特许权使用费对于基于销售的特许权使用费(包括基于销售水平的里程碑付款)且该特许权使用费与知识产权许可相关的部分占有主导地位时,本公司于以下两个时点的较晚者确认收入:(1)有关销售行为已发生;(2)与特许权使用费有关的履约义务已全部或部分完成。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根据其流动性,列报在存货中。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的,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公司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对收到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进行核算。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1)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单项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1)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单项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并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该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作为承租人
除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权资产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因租赁付款额变动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本公司后续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后的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根据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还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或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或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公司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
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重大调整。
判断
在应用公司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单项履约义务的确定
公司授权许可合同业务,通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包含有授予知识产权许可、研发服务等商品或服务承诺,由于客户能够分别从该商品或服务中单独受益或与其他易于获得的资源一起使用中受益,且该项商品或服务承诺分别与其他商品或服务承诺可单独区分,上述各项商品或服务承诺分别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授予知识产权许可收入确认时点的确定
公司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确定该知识产权许可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同时满足合同要求或客户能够合理预期本公司将从事对该项知识产权有重大影响的活动,该活动对客户将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且该活动不会导致向客户提供某项服务三项条件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相关收入;否则,作为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相关收入。通常本公司在知识产权许可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且客户能够使用并从中获益时点确认收入。
提供研发服务收入确认时点的确定
本公司通过向客户提供研发服务履行履约义务,由于客户能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按照投入法,根据投入成本占总预算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
如果客户无法控制本公司提供的服务或在公司履约的同时无法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并且无强制义务支付公司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义务,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服务成果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将交易价格确认服务收入。
可变对价的确定
在每项包括里程碑付款的安排开始时,公司会评估达到所有里程碑的可能性并以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由于达到各里程碑涉及不确定性,公司会基于临床试验有关的事实及情况评估可变对价,当预期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可变对价纳入交易价格。由于监管审批流程固有的不确定性,与里程碑其相关的可变对价在达到/取得监管批准后才计入交易价格。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会重新估计可变对价金额(包括重新评估对可变对价的估计是否受到限制),以如实反映报告期末存在的情况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情况变化。估计的不确定性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重大调整。金融工具减值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公司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价值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综合各方面因素判断,确定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能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的期限。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和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折旧/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折旧/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改变折旧/摊销期限及折旧/摊销方法。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将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商誉减值公司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公司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
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参阅“第八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27、商誉”。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估计的不确定性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对于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租赁,公司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定增量借款利率时,公司根据所处经济环境,以可观察的利率作为确定增量借款利率的参考基础,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标的资产情况、租赁期和租赁负债金额等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对参考利率进行调整以得出适用的增量借款利率。
股份支付交易的公允价值公司采用股份授予日最近一次增资的估值、收益法或二叉树模型,参阅“第八节 财务报告”之“十五、股份支付”,估计被授予股份于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股份支付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定价模型的部分输入值具有主观性,包括行权价格、预测期、无风险利率、折现率和预计波动率等,该等假设本身具有不确定性。不同假设及判断会影响股份支付的公允价值,相应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估值结果及金额随之改变。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允价值计量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增值税 | 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额,抵扣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 销售药品、医疗器械:13%; 研发技术服务:6% |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5%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见下表不同纳税主体所得税税率说明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本公司 | 15.00 |
| 上海普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5.00 |
| 上海朗润迈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5.00 |
| 北京科诺信诚科技有限公司 | 15.00 |
| 江苏迈威康新药研发有限公司 | 15.00 |
| 上海德思特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25.00 |
| 江苏迈威药业有限公司 | 25.00 |
| 江苏泰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15.00 |
| 南京诺艾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15.00 |
| 迈威(丽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5.00 |
| 上海君实康科技有限公司 | 25.00 |
| 迈威视医药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 25.00 |
| 迈威(重庆)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25.00 |
| Mabwell Therapeutics Inc. | 按照21%的税率就应纳税所得额计缴联邦企业所得税,按照6.65%的税率就应纳税所得额计缴州税 |
| DESTINY BIOTECH,LLC | 按照21%的税率就应纳税所得额计缴联邦企业所得税,按照8.25%的税率就应纳税所得额计缴州税 |
| 迈威生物实业有限公司 | 8.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于2022年度获得批准的编号为GR202231000280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证有效期三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截至目前,公司正在办理2025年-2027年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25年1-6月企业所得税暂按15%税率计缴。
根据本公司的子公司江苏泰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泰康生物”)于2022年度获得批准的编号为GR20223200829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证有效期三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截至目前,公司正在办理2025年-2027年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25年1-6月企业所得税暂按15%税率计缴。
根据本公司的子公司北京科诺信诚科技有限公司(“科诺信诚”)2022年度获得批准的编号为GR20221100134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证有效期三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截至目前,公司正在办理2025年-2027年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25年1-6月企业所得税暂按15%税率计缴。
根据本公司的子公司江苏迈威康新药研发有限公司(“迈威康”)于2022年度获得批准的编号为GR20223200833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证有效期三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截至目前,公司正在办理2025年-2027年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25年1-6月企业所得税暂按15%税率计缴。
根据本公司的子公司南京诺艾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诺艾新”)于2023年度获得的批准编号为GR20233200272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证有效期三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诺艾新于2025年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80号),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报告期内享受该政策的公司有:迈威上海、江苏泰康、北京科诺、江苏迈威康。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报告期内享受该政策的公司有:普铭生物、科诺信诚、诺艾新、江苏迈威、迈威视、迈威重庆。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库存现金 | - | - |
| 银行存款 | 1,391,228,117.20 | 1,192,427,118.62 |
| 其他货币资金 | - | -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 - |
| 应收利息 | 145,694.20 | 199,604.93 |
| 合计 | 1,391,373,811.40 | 1,192,626,723.55 |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9,285,288.45 | 15,238,423.98 |
其他说明
于2025年6月30日,公司无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于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权受到限制的款项总额为人民币2,602,170.23元。请参阅“第八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3,772,864.59 | / |
| 其中: | |||
| 货币基金 | - | 3,772,864.59 |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 |
| 其中: | |||
| 合计 | - | 3,772,864.5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5年6月30日,公司无货币基金。于2025年6月30日,公司无结构性存款。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 |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 1年以内 | 57,180,377.06 | 38,400,831.06 |
| 1年以内小计 | 57,180,377.06 | 38,400,831.06 |
| 合计 | 57,180,377.06 | 38,400,831.0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7,180,377.06 | 100.00 | 240,630.80 | 0.42 | 56,939,746.26 | 38,400,831.06 | 100.00 | 57,198.59 | 0.15 | 38,343,632.47 |
| 其中: | ||||||||||
| 账龄组合 | 57,180,377.06 | 100.00 | 240,630.80 | 0.42 | 56,939,746.26 | 38,400,831.06 | 100.00 | 57,198.59 | 0.15 | 38,343,632.47 |
| 合计 | 57,180,377.06 | / | 240,630.80 | / | 56,939,746.26 | 38,400,831.06 | / | 57,198.59 | / | 38,343,632.4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57,180,377.06 | 240,630.80 | 0.42 |
| 合计 | 57,180,377.06 | 240,630.80 | 0.4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57,198.59 | 238,963.10 | 55,530.89 | - | - | 240,630.80 |
| 合计 | 57,198.59 | 238,963.10 | 55,530.89 | - | - | 240,630.8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客户一 | 26,547,189.11 | - | 26,547,189.11 | 46.43 | 31,847.97 |
| 客户二 | 10,374,606.96 | - | 10,374,606.96 | 18.14 | 37,111.23 |
| 客户三 | 6,294,910.94 | - | 6,294,910.94 | 11.01 | 7,545.24 |
| 客户四 | 4,082,413.19 | - | 4,082,413.19 | 7.14 | 4,893.29 |
| 客户五 | 2,230,561.08 | - | 2,230,561.08 | 3.90 | 2,673.61 |
| 合计 | 49,529,681.28 | - | 49,529,681.28 | 86.62 | 84,071.34 |
其他说明上表系按集团或最终控制方口径披露的应收账款前五名。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61,116,188.48 | 99.52 | 71,989,386.53 | 99.41 |
| 1至2年 | 215,451.15 | 0.35 | 290,138.79 | 0.40 |
| 2至3年 | 80,955.10 | 0.13 | 137,276.25 | 0.19 |
| 3年以上 | - | - | - | - |
| 合计 | 61,412,594.73 | 100.00 | 72,416,801.57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 第一名 | 47,169,811.32 | 76.81 |
| 第二名 | 2,732,811.01 | 4.45 |
| 第三名 | 1,326,955.85 | 2.16 |
| 第四名 | 1,241,191.79 | 2.02 |
| 第五名 | 609,696.87 | 0.99 |
| 合计 | 53,080,466.84 | 86.43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其他应收款 | 106,194,953.24 | 100,045,600.23 |
| 合计 | 106,194,953.24 | 100,045,600.2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 |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 1年以内 | 101,613,007.52 | 65,685,105.12 |
| 1年以内小计 | 101,613,007.52 | 65,685,105.12 |
| 1至2年 | 1,171,427.90 | 34,902,533.44 |
| 2至3年 | 812,316.08 | 921,360.30 |
| 3至4年 | 2,101,075.47 | 3,756,004.48 |
| 4至5年 | 2,393,064.71 | 18,600.00 |
| 5年以上 | 407,507.60 | 407,407.60 |
| 合计 | 108,498,399.28 | 105,691,010.94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关联方往来款 | - | - |
| 保证金及押金 | 6,576,257.38 | 6,764,652.03 |
| 备用金 | 4,478,536.43 | 731,950.01 |
| 其他单位往来 | 97,443,605.47 | 98,194,408.90 |
| 合计 | 108,498,399.28 | 105,691,010.94 |
注:本年其他单位往来主要系与第三方的结算款。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5,645,410.71 | - | - | 5,645,410.71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 -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 | - |
| 本期计提 | 752,662.28 | - | - | 752,662.28 |
| 本期转回 | 4,094,626.95 | - | - | 4,094,626.95 |
| 本期转销 | - | - | - | - |
| 本期核销 | - | - | - | - |
| 其他变动 | - | - | - | - |
| 2025年6月30日余额 | 2,303,446.04 | - | - | 2,303,446.04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5,645,410.71 | 752,662.28 | 4,094,626.95 | - | - | 2,303,446.04 |
| 合计 | 5,645,410.71 | 752,662.28 | 4,094,626.95 | - | - | 2,303,446.0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97,323,623.94 | 89.70 | 其他单位往来 | 1年以内 | 2,063,260.83 |
| 第二名 | 2,736,969.00 | 2.52 | 保证金及押金 | 3-4年、4-5年 | - |
| 第三名 | 780,981.64 | 0.72 | 保证金及押金 | 1-2年 | - |
| 第四名 | 709,835.19 | 0.66 | 保证金及押金 | 1年以内、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 - |
| 第五名 | 525,000.00 | 0.48 | 保证金及押金 | 3-4年 | - |
| 合计 | 102,076,409.77 | 94.08 | / | / | 2,063,260.83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及耗材 | 106,675,300.90 | 22,726,778.52 | 83,948,522.38 | 104,348,055.99 | 16,955,237.66 | 87,392,818.33 |
| 半成品 | 105,444,528.74 | - | 105,444,528.74 | 104,091,768.80 | - | 104,091,768.80 |
| 库存商品 | 21,446,785.73 | - | 21,446,785.73 | 20,197,439.03 | - | 20,197,439.03 |
| 合计 | 233,566,615.37 | 22,726,778.52 | 210,839,836.85 | 228,637,263.82 | 16,955,237.66 | 211,682,026.16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 | 转销 | 其他 | |||
| 原材料及耗材 | 16,955,237.66 | 9,836,831.80 | - | 2,147,061.68 | 1,918,229.26 | - | 22,726,778.52 |
| 半成品 | - | - | - | - | - | - | - |
| 库存商品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16,955,237.66 | 9,836,831.80 | - | 2,147,061.68 | 1,918,229.26 | - | 22,726,778.52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2025年6月30日,公司无所有权受到限制的存货。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合同取得成本 | - | - |
| 应收退货成本 | - | - |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21,342,415.83 | 27,898,458.33 |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7,113,725.59 | 5,169,619.14 |
| 上市费用 | 25,331,806.11 | 17,323,154.89 |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137,072.87 | 29,817.48 |
| 债权投资 | - | 35,872,233.27 |
| 合计 | 53,925,020.40 | 86,293,283.11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 | 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一、合营企业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联营企业 | ||||||||||||
| 恩泰睿科生物公司 | 17,273,488.12 | - | 3,585,900.00 | - | -688,845.50 | - | - | - | - | -76,196.01 | 20,094,346.61 | - |
| 非凡(重庆)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9,699,536.11 | - | - | - | -1,218,624.26 | - | - | - | - | - | 8,480,911.85 | - |
| 重庆博创医药有限公司 | 19,684,860.20 | - | - | - | -467,314.30 | - | - | - | - | - | 19,217,545.90 | - |
| 杭州芝兰健康有限公司 | - | - | 12,560,621.08 | - | -113,714.11 | - | - | - | - | - | 12,446,906.97 | - |
| 思努赛生物科技(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 - | - | 32,677,365.79 | - | -661,345.14 | - | - | - | - | - | 32,016,020.65 | - |
| 小计 | 46,657,884.43 | - | 48,823,886.87 | - | -3,149,843.31 | - | - | - | - | -76,196.01 | 92,255,731.98 | - |
| 合计 | 46,657,884.43 | - | 48,823,886.87 | - | -3,149,843.31 | - | - | - | - | -76,196.01 | 92,255,731.98 | - |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衍生金融资产 | 3,262,013.13 | - |
| 合计 | 3,262,013.13 | - |
其他说明:
无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固定资产 | 1,571,232,514.66 | 1,653,426,800.48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 合计 | 1,571,232,514.66 | 1,653,426,800.48 |
其他说明:
2025年6月30日,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使用权受限制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095,526,637.86元,请参阅“第八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 | 电子设备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753,018,630.74 | 1,075,595,773.31 | 3,759,603.24 | 9,924,089.27 | 116,881,568.75 | 1,959,179,665.3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6,420,962.53 | - | 3,765.66 | 196,377.45 | 6,621,105.64 |
| (1)购置 | - | 5,237,043.75 | - | 4,185.84 | 197,078.75 | 5,438,308.34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 1,207,964.62 | - | - | - | 1,207,964.62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 | - | - | - | - |
| (4)外币报表折算 | - | -24,045.84 | - | -420.18 | -701.30 | -25,167.3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 |
| (1)处置或报废 | - |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753,018,630.74 | 1,082,016,735.84 | 3,759,603.24 | 9,927,854.93 | 117,077,946.20 | 1,965,800,770.95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14,299,007.93 | 259,158,942.74 | 3,091,752.12 | 1,967,546.87 | 27,235,615.17 | 305,752,864.8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883,185.72 | 51,642,492.34 | 67,276.26 | 840,117.68 | 18,382,319.46 | 88,815,391.46 |
| (1)计提 | 17,883,185.72 | 51,658,246.29 | 67,276.26 | 840,258.92 | 18,382,787.13 | 88,831,754.32 |
| (2)外币报表折算 | - | -15,753.95 | - | -141.24 | -467.67 | -16,362.8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 |
| (1)处置或报废 | - |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32,182,193.65 | 310,801,435.08 | 3,159,028.38 | 2,807,664.55 | 45,617,934.63 | 394,568,256.29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 | - |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 - |
| (1)计提 | - |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 |
| (1)处置或报废 | - |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20,836,437.09 | 771,215,300.76 | 600,574.86 | 7,120,190.38 | 71,460,011.57 | 1,571,232,514.6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738,719,622.81 | 816,436,830.57 | 667,851.12 | 7,956,542.40 | 89,645,953.58 | 1,653,426,800.48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 机器设备 | 71,733.52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在建工程 | 271,411,431.02 | 240,871,410.78 |
| 工程物资 | - | - |
| 合计 | 271,411,431.02 | 240,871,410.78 |
其他说明:
2025年6月30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60,857,653.93元的在建工程用于取得银行借款抵押。请参阅“第八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朗润迈威数字化建设项目 | 7,772,581.04 | - | 7,772,581.04 | 7,772,581.04 | - | 7,772,581.04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泰康抗体药物中试产业化项目1期 | 263,487,565.43 | - | 263,487,565.43 | 231,478,521.12 | - | 231,478,521.12 |
| 泰康G55抗体生产基地工程改造项目 | - | - | - | 1,469,024.07 | - | 1,469,024.07 |
| 创新发现&ADC实验室改造项目 | 151,284.55 | - | 151,284.55 | 151,284.55 | - | 151,284.55 |
| 合计 | 271,411,431.02 | - | 271,411,431.02 | 240,871,410.78 | - | 240,871,410.78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 泰康抗体药物中试产业化项目1期 | 1,463,210,638.00 | 231,478,521.12 | 32,009,044.31 | - | - | 263,487,565.43 | 56.53 | 56.53 | 21,129,009.67 | 1,196,155.70 | 0.66 |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募集资金 |
| 合计 | 1,463,210,638.00 | 231,478,521.12 | 32,009,044.31 | - | - | 263,487,565.43 | / | / | 21,129,009.67 | 1,196,155.70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运输工具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245,506,256.14 | 407,739.15 | 245,913,995.2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583.90 | - | 16,583.90 |
| (1)增加 | 16,583.90 | - | 16,583.90 |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运输工具 | 合计 |
| (2)外币报表折算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460,144.75 | - | 3,460,144.75 |
| (1)处置 | 3,382,318.71 | - | 3,382,318.71 |
| (2)外币报表折算 | 77,826.04 | - | 77,826.04 |
| 4.期末余额 | 242,062,695.29 | 407,739.15 | 242,470,434.44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87,200,062.49 | 64,379.88 | 87,264,442.3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973,015.52 | 64,379.88 | 16,037,395.40 |
| (1)计提 | 15,973,015.52 | 64,379.88 | 16,037,395.40 |
| (2)外币报表折算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407,352.89 | - | 3,407,352.89 |
| (1)处置 | 3,382,318.71 | - | 3,382,318.71 |
| (2)外币报表折算 | 25,034.18 | - | 25,034.18 |
| 4.期末余额 | 99,765,725.12 | 128,759.76 | 99,894,484.88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1)计提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1)处置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42,296,970.17 | 278,979.39 | 142,575,949.5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58,306,193.65 | 343,359.27 | 158,649,552.92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药品经销权 | 软件 | 专有技术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151,430,110.38 | 4,772,087.25 | 21,323,855.20 | 154,452,543.01 | 331,978,595.8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183,939.92 | - | 183,939.92 |
| (1)购置 | - | - | 183,962.27 | - | 183,962.27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 - | - | - | - |
| (3)内部研发 | - | - | - | - | - |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药品经销权 | 软件 | 专有技术 | 合计 |
| (4)外币报表折算 | - | - | -22.35 | - | -22.3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 (1)处置 |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151,430,110.38 | 4,772,087.25 | 21,507,795.12 | 154,452,543.01 | 332,162,535.76 |
| 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18,040,415.43 | 4,772,087.25 | 3,892,188.73 | 144,702,996.75 | 171,407,688.1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14,993.94 | - | 2,055,035.87 | 380,045.04 | 3,950,074.85 |
| (1)计提 | 1,514,993.94 | - | 2,055,058.22 | 380,045.04 | 3,950,097.20 |
| (2)外币报表折算 | - | - | -22.35 | - | -22.3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 (1)处置 |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19,555,409.37 | 4,772,087.25 | 5,947,224.60 | 145,083,041.79 | 175,357,763.01 |
| 三、减值准备 | - | - | - | ||
| 1.期初余额 | - | - | - | 7,761,633.18 | 7,761,633.1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
| (1)计提 |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 (1)处置 |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 7,761,633.18 | 7,761,633.18 |
| 四、账面价值 | - | - | - | - |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1,874,701.01 | - | 15,560,570.52 | 1,607,868.04 | 149,043,139.5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3,389,694.95 | - | 17,431,666.47 | 1,987,913.08 | 152,809,274.50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于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子公司上海朗润迈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受限,账面价值人民币95,278,354.66元,系为朗润迈威的长期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所致。请参阅“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于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子公司江苏泰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受限,账面价值人民币20,155,337.15元,系为泰康生物的长期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所致。请参阅“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 泰康生物 | 118,769,811.89 | - | - | - | - | 118,769,811.89 |
| 合计 | 118,769,811.89 | - | - | - | - | 118,769,811.89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 德思特力 | 48,666,920.94 | - | - | - | - | 48,666,920.94 |
| 诺艾新 | 1,725,389.61 | - | - | - | - | 1,725,389.61 |
| 合计 | 50,392,310.55 | - | - | - | - | 50,392,310.55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 泰康生物资产组 | 管理层将泰康生物的账面资产组合认定为一个资产组;主要系该资产组的经营管理自成体系并严格独立 | 基于内部管理目的,该资产组组合归属于泰康生物资产组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于2015年从第三方收购江苏泰康集团,形成商誉118,769,811.89元;本集团于2018年度从第三方收购上海德思特力集团,形成商誉48,666,920.94元;本集团于2018年度从第三方收购南京诺艾新,形成商誉1,725,389.61元。由于上海德思特力集团和南京诺艾新盈利状况不佳,本集团于2018年度分别确认商誉减值损失48,666,920.94元及1,725,389.61元。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6,385,848.13 | 1,368,240.60 | 683,533.49 | - | 7,070,555.24 |
| 合计 | 6,385,848.13 | 1,368,240.60 | 683,533.49 | - | 7,070,555.24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资产 | |
| 资产减值准备 | 2,133,783.33 | 320,067.50 | 2,817,820.63 | 448,059.63 |
| 预计负债 | - | - | - | - |
| 可抵扣亏损 | 10,150.86 | 2,537.71 | 176,530.90 | 26,657.78 |
| 租赁负债 | 142,565,798.70 | 28,874,767.68 | 158,165,534.72 | 31,965,027.93 |
| 合计 | 144,709,732.89 | 29,197,372.89 | 161,159,886.25 | 32,439,745.34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负债 |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2,133,783.33 | 320,067.50 | 2,510,333.33 | 376,550.0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 - |
| 使用权资产 | 142,575,949.56 | 28,877,305.39 | 158,649,552.92 | 32,063,195.34 |
| 合计 | 144,709,732.89 | 29,197,372.89 | 161,159,886.25 | 32,439,745.34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9,197,372.89 | - | 32,439,745.34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9,197,372.89 | - | 32,439,745.34 | -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368,238,441.23 | 1,349,000,943.87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亏损 | 6,395,331,255.28 | 6,008,938,901.99 |
| 合计 | 7,763,569,696.51 | 7,357,939,845.86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 2024年 | - | - | / |
| 2025年 | - | - | / |
| 2026年 | 2,491,714.31 | 14,044,432.37 | / |
| 2027年 | 42,224,586.16 | 73,812,514.62 | / |
| 2028年 | 118,454,404.88 | 248,568,460.65 | / |
| 2029年 | 353,839,136.73 | 506,359,243.73 | / |
| 2030年 | 678,825,318.60 | 802,647,519.30 | / |
| 2031年 | 809,966,194.99 | 812,243,848.47 | / |
| 2032年 | 1,143,175,846.68 | 1,139,247,465.67 | / |
| 2033年 | 1,350,839,645.71 | 1,356,790,615.16 | / |
| 2034年 | 951,831,172.64 | 1,029,101,496.39 | / |
| 2035年 | 905,162,157.75 | - | / |
| 无期限 | 38,521,076.83 | 26,123,305.63 | / |
| 合计 | 6,395,331,255.28 | 6,008,938,901.9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美国税法规定,迈威(美国)的亏损抵扣年限为无限期。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合同取得成本 | - | - | - | - | - | - |
| 合同履约成本 | - | - | - | - | - | - |
| 应收退货成本 | - | - | - | - | - | - |
| 合同资产 | - | - | - | - | - | - |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175,295,864.32 | - | 175,295,864.32 | 149,335,788.46 | - | 149,335,788.46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52,837,410.15 | - | 52,837,410.15 | 32,664,294.81 | - | 32,664,294.81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保证金 | 3,361,600.00 | - | 3,361,600.00 | 10,000,000.00 | - | 10,000,000.00 |
| 预付软件开发款 | 757,254.97 | - | 757,254.97 | 757,254.97 | - | 757,254.97 |
| 合计 | 232,252,129.44 | - | 232,252,129.44 | 192,757,338.24 | - | 192,757,338.24 |
其他说明:
无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 货币资金 | 2,602,170.23 | 2,602,170.23 | 保证金、冻结 | ETC保证金、冻结 | 733,186.66 | 733,186.66 | 保证金、冻结 | ETC保证金、冻结 |
| 应收票据 | - | - | / | / | - | - | / | / |
| 存货 | - | - | / | / | - | - | / |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 | / | / | - | - | / | / |
| 固定资产 | 1,175,502,167.96 | 1,095,526,637.86 | 抵押 | 授信抵押给银行、融资抵押 | 1,036,164,634.83 | 1,002,209,789.95 | 抵押 | 授信抵押给银行 |
| 无形资产 | 134,653,570.38 | 115,433,691.81 | 抵押 | 授信抵押给银行 | 134,653,570.38 | 116,780,920.35 | 抵押 | 授信抵押给银行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 | / | / | - | - | / | / |
| 在建工程 | 260,857,653.93 | 260,857,653.93 | 抵押 | 授信抵押给银行 | 231,478,521.12 | 231,478,521.12 | 抵押 | 授信抵押给银行 |
| 合计 | 1,573,615,562.50 | 1,474,420,153.83 | / | / | 1,403,029,912.99 | 1,351,202,418.08 | / | / |
其他说明:
用于抵押的无形资产于2025年1-6月的摊销额为1,347,228.54元(2024年1-6月:1,347,228.54元),用于抵押的固定资产于2025年1-6月的折旧额为43,451,394.18元(2024年1-6月:19,620,484.09元)。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质押借款 | - | 30,027,041.69 |
| 抵押借款 | - | - |
| 保证借款 | - | - |
| 信用借款 | 1,009,707,409.70 | 891,574,336.01 |
| 合计 | 1,009,707,409.70 | 921,601,377.7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衍生金融负债 | 3,097,224.90 | 3,097,224.90 |
| 合计 | 3,097,224.90 | 3,097,224.90 |
其他说明:
无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技术服务费 | 79,955,090.84 | 82,968,200.07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材料费 | 35,018,888.88 | 17,266,170.63 |
| 合计 | 114,973,979.72 | 100,234,370.70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合同负债 | 403,305,690.48 | 36,010,201.63 |
| 合计 | 403,305,690.48 | 36,010,201.6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 本期增加 | 370,213,802.20 | 本期新签订合同中企业已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提供服务的义务 |
|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 本期确认主营业务收入 | -2,918,313.35 | 履约义务已完成 |
| 合计 | 367,295,488.8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短期薪酬 | 72,657,069.52 | 218,174,406.71 | 234,540,122.24 | 56,291,353.99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129,851.96 | 22,006,559.49 | 22,074,914.30 | 2,061,497.15 |
| 三、辞退福利 | - | - | - |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 | - | - |
| 合计 | 74,786,921.48 | 240,180,966.20 | 256,615,036.54 | 58,352,851.14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69,755,705.91 | 185,652,105.06 | 201,323,443.56 | 54,084,367.41 |
| 二、职工福利费 | - | 5,276,519.03 | 5,276,519.03 | - |
| 三、社会保险费 | 1,206,480.37 | 12,909,519.57 | 12,943,854.80 | 1,172,145.14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182,157.37 | 12,375,834.82 | 12,413,927.95 | 1,144,064.24 |
| 工伤保险费 | 24,323.00 | 533,684.75 | 529,926.85 | 28,080.90 |
| 生育保险费 | - | - | - | - |
| 四、住房公积金 | 724,297.00 | 10,265,856.61 | 10,289,806.61 | 700,347.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75,294.64 | 1,451,720.07 | 1,422,020.27 | 104,994.44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 - | - | -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 - | - | - |
| 八、其他短期薪酬 | 895,291.60 | 2,618,686.37 | 3,284,477.97 | 229,500.00 |
| 合计 | 72,657,069.52 | 218,174,406.71 | 234,540,122.24 | 56,291,353.99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基本养老保险 | 2,065,309.60 | 21,308,275.24 | 21,374,558.60 | 1,999,026.24 |
| 2、失业保险费 | 64,542.36 | 698,284.25 | 700,355.70 | 62,470.91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 - | - | - |
| 合计 | 2,129,851.96 | 22,006,559.49 | 22,074,914.30 | 2,061,497.1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增值税 | 44,274,389.51 | 24,962,625.19 |
| 消费税 | - | - |
| 营业税 | - | - |
| 企业所得税 | - | - |
| 个人所得税 | 7,824,549.06 | 10,587,535.57 |
| 印花税 | 1,571,063.73 | 1,360,018.49 |
| 其他税费 | 2,267,662.85 | 2,386,565.46 |
| 合计 | 55,937,665.15 | 39,296,744.71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利息 | - | - |
| 应付股利 | - | - |
| 其他应付款 | 210,549,211.17 | 220,293,165.28 |
| 合计 | 210,549,211.17 | 220,293,165.28 |
(2).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工程设备款 | 151,508,589.73 | 169,218,393.98 |
| 员工报销款 | 13,602,615.43 | 12,456,245.60 |
| 专业服务费 | 34,154,364.16 | 37,079,074.34 |
| 保证金押金 | 718,000.00 | 1,214,000.00 |
| 应付投资款 | 10,000,000.00 | - |
| 关联方往来款 | 336,826.38 | 108,111.15 |
| 其他 | 228,815.47 | 217,340.21 |
| 合计 | 210,549,211.17 | 220,293,165.28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 供应商一 | 49,453,160.26 | 未到付款节点 |
| 合计 | 49,453,160.2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41,881,588.92 | 113,652,088.73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 -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49,415,176.10 | -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6,231,920.68 | 31,516,330.61 |
| 合计 | 227,528,685.70 | 145,168,419.34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短期应付债券 | - | - |
| 应付退货款 | - | - |
| 待转销项税额 | 379,500.01 | 1,227,230.44 |
| 合计 | 379,500.01 | 1,227,230.44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质押借款 | - | - |
| 抵押借款 | 882,690,168.58 | 883,181,791.32 |
| 保证借款 | - | - |
| 信用借款 | 219,955,078.14 | 236,916,649.89 |
| 小计 | 1,102,645,246.72 | 1,120,098,441.21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41,881,588.92 | 113,652,088.73 |
| 合计 | 960,763,657.80 | 1,006,446,352.48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于2025年6月30日,上述借款主要为:
1)借款期限自2024年6月18日至2033年12月13日,年利率为2.92%,以“年产1000kg抗体研发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土地、一期在建工程及固定资产作为抵押;于2025年6月30日,借款及计提利息金额合计为523,390,505.58元;
2)借款期限自2022年11月11日至2032年10月30日,年利率为3.20%-3.65%,以“泰康抗体药物中试产业化项目”土地、在建工程及固定资产作为抵押,于2025年6月30日,借款及计提利息金额合计为359,299,663.00元。请参阅“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21、固定资产”、“22、在建工程”、“26、无形资产”。
3)借款期限自2024年6月7日至2026年5月8日,年利率为3.61%的信用借款;借款期限自2023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22日,年利率为3.10%的信用借款;借款期限自2024年6月28日至2027年12月21日,年利率为2.85%-3.30%的信用借款;借款期限自2025年1月17日至2026年7月17日,年利率为4.50%的信用借款。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房屋及建筑物 | 163,800,616.24 | 174,138,783.20 |
| 运输工具 | 277,563.06 | 343,343.04 |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6,231,920.68 | 31,516,330.61 |
| 合计 | 127,846,258.62 | 142,965,795.63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长期应付款 | 38,628,049.75 | - |
| 专项应付款 | - | - |
| 合计 | 38,628,049.75 | - |
其他说明:
无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88,957,781.08 | - |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914,555.23 | -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49,415,176.10 | - |
| 合计 | 38,628,049.75 | - |
其他说明:
无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 对外提供担保 | - | - | / |
| 未决诉讼 | 1,529,301.90 | 1,529,301.90 | 预提赔偿款 |
| 产品质量保证 | - | - | / |
| 重组义务 | - | - | /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 - | / |
| 应付退货款 | - | - | / |
| 其他 | - | - | / |
| 合计 | 1,529,301.90 | 1,529,301.90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 政府补助 | 27,073,698.53 | 3,200,000.00 | 2,892,766.67 | 27,380,931.86 | 与资产/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 合计 | 27,073,698.53 | 3,200,000.00 | 2,892,766.67 | 27,380,931.8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合同负债 | - | - |
| 应付投资款 | 25,000,000.00 | - |
| 回购义务负债 | 200,000,000.00 | - |
| 合计 | 225,000,000.00 | - |
其他说明:
2025年6月,公司与大健康基金签订增资协议,协议规定大健康基金向子公司迈威重庆增资人民币20,000万元以获得迈威重庆16.56%的股权。根据投资协议,本公司在普通股权利以外赋予了大健康基金在触发回购条件时有权要求本公司回购的权利,整体承担了不能无条件避免回购自身权益工具的现金支付义务,并基于评估结果,以回购义务的现值确认为其他非流动负债。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 新股 | 送股 |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 股份总数 | 399,600,000.00 | - | - | - | - | - | 399,6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5,938,056,546.32 | 481,442.30 | 200,000,000.00 | 5,738,537,988.62 |
| 其他资本公积 | 21,408,314.71 | 73,189.03 | - | 21,481,503.74 |
| 合计 | 5,959,464,861.03 | 554,631.33 | 200,000,000.00 | 5,760,019,492.3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其他资本公积增加原因主要是由于迈威重庆少数股东增资引起公司股份稀释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481,442.30元,其余变动系股份支付确认人民币73,189.03元。本期资本溢价减少人民币200,000,000.00元,系对迈威重庆少数股东本期的增资确认了回购义务所致。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余额 |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 | - | - | - | - | - | -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 - | - | - | - | -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 - | - | - | - |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081,177.20 | -42,444.07 | - | - | - | -42,444.07 | - | 5,038,733.13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 - | - | - | - | -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 | - | - | - | - | - | -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 | - | - | - | - | - | -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5,081,177.20 | -42,444.07 | - | - | - | -42,444.07 | - | 5,038,733.13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5,081,177.20 | -42,444.07 | - | - | - | -42,444.07 | - | 5,038,733.13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795,268,673.96 | -3,751,349,456.68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795,268,673.96 | -3,751,349,456.68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51,319,064.76 | -1,043,919,217.28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 -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 -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346,587,738.72 | -4,795,268,673.9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101,097,656.22 | 21,487,164.22 | 115,434,698.89 | 6,139,900.57 |
| 其他业务 | 67,792.92 | 60,644.88 | 93,362.83 | 32,229.75 |
| 合计 | 101,165,449.14 | 21,547,809.10 | 115,528,061.72 | 6,172,130.32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合同分类 | 经营分部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商品类型 | ||||
| 销售商品 | 101,071,109.52 | 21,459,713.83 | 101,071,109.52 | 21,459,713.83 |
| 提供劳务 | 94,339.62 | 88,095.27 | 94,339.62 | 88,095.27 |
| 设备租赁 | - | - | - | -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 中国大陆 | 99,030,905.82 | 20,102,411.54 | 99,030,905.82 | 20,102,411.54 |
| 其他地区 | 2,134,543.32 | 1,445,397.56 | 2,134,543.32 | 1,445,397.56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 在某一时间段内确认收入 | - | - | - | -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101,165,449.14 | 21,547,809.10 | 101,165,449.14 | 21,547,809.10 |
| 合计 | 101,165,449.14 | 21,547,809.10 | 101,165,449.14 | 21,547,809.1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 提供劳务 | 服务完成并交付给客户 | 交付后在信用期内支付 | 服务 | 是 | - | 无 |
| 技术授权 | 首付款:客户取得技术授权的控制权,能够使用并从中受益;后续阶段性的里程碑收款:客户后续销售或使用行为实际发生与企业履行相关履约义务二者孰晚 | 达到里程碑付款时点起在信用期内支付 | 知识产权 | 是 | - | 无 |
| 销售商品 | 产品发出并经客户签收 | 签收后在信用期内支付 | 商品 | 是 | - | 无 |
|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 设备租赁 | 租赁交付并经客户验收 | 每年第一周支付当年金额 | 服务 | 是 | - | 无 |
| 合计 | / | / | / | / | / | / |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025年6月,公司与齐鲁制药达成许可协议,授权其使用与注射用阿格司亭α(“许可化合物”)及含该化合物的所有产品(“许可产品”)相关的专利及专有技术,同时授权其商业化产品迈粒生?。公司已于2025年6月收到齐鲁制药支付的3.8亿元首付款,因相关履约义务尚未完成,该款项于本报告期末计入合同负债。同时,公司已于2025年7月完成部分履约义务,该事项预计将于2025年三季度确认营业收入人民币2.5-3.5亿元。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消费税 | - | - |
| 营业税 | - | - |
| 房产税 | 2,014,292.00 | 790,700.96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5,354.99 | - |
| 印花税 | 1,705,156.41 | 460,569.05 |
| 土地使用税 | 185,859.38 | 185,859.38 |
| 教育费附加 | 329,392.61 | -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19,595.08 | - |
| 车船使用税 | 5,160.00 | 2,760.00 |
| 其他 | - | 43,333.34 |
| 合计 | 4,544,810.47 | 1,483,222.73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工资及福利费 | 53,150,262.26 | 72,567,748.53 |
| 市场推广费 | 39,021,181.21 | 29,127,708.20 |
| 办公差旅费 | 3,836,959.41 | 4,977,955.15 |
| 折旧及摊销支出 | 1,142,666.65 | 1,727,086.89 |
| 股份支付 | - | 381,317.25 |
| 其他 | 5,053,729.71 | 4,394,398.47 |
| 合计 | 102,204,799.24 | 113,176,214.49 |
其他说明:
根据本公司与君实生物及其子公司签署的《重组人源抗TNF-α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合作开发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在君实生物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期间,双方约定由君实生物及子公司负责产品(君迈康
?
)的生产,公司及子公司负责产品的市场推广并先行垫付推广费用,再根据相关协议约定结算各自应承担的费用。销售费用中的工资及福利费、市场推广费、办公差旅费和其他均以抵消与君实相关的费用后净额列示。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工资及福利费 | 57,218,058.43 | 56,097,038.22 |
| 折旧及摊销支出 | 29,121,136.46 | 15,535,164.80 |
| 咨询服务费 | 7,271,980.26 | 4,825,459.08 |
| 办公差旅费 | 5,171,976.77 | 6,616,708.28 |
| 业务招待费 | 2,387,630.72 | 931,100.50 |
| 股份支付 | 31,928.70 | 10,022,884.95 |
| 其他 | 13,843,716.76 | 17,613,575.26 |
| 合计 | 115,046,428.10 | 111,641,931.09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临床研究及技术服务费 | 153,103,049.66 | 109,052,072.13 |
| 工资及福利费 | 105,795,532.58 | 97,605,051.47 |
| 实验材料费 | 35,681,275.90 | 29,413,137.80 |
| 折旧及摊销支出 | 74,647,087.72 | 47,290,760.03 |
| 股份支付 | 41,260.33 | 18,265,449.67 |
| 其他 | 22,823,291.91 | 20,498,399.81 |
| 合计 | 392,091,498.10 | 322,124,870.91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支出 | 40,507,682.52 | 35,046,491.18 |
| 减:利息收入 | 3,426,731.63 | 13,346,962.57 |
| 减:利息资本化金额 | 1,196,155.70 | 9,307,910.31 |
| 汇兑损益 | 304,161.65 | -131,066.09 |
| 其他 | 76,488.51 | 68,303.75 |
| 合计 | 36,265,445.35 | 12,328,855.96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22,998,266.67 | 14,623,182.25 |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2,012,300.48 | - |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460,829.22 | 321,921.01 |
| 代扣增值税手续费返还 | - | - |
| 合计 | 25,471,396.37 | 14,945,103.26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149,843.31 | -3,407,678.66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57,093.39 | 508,650.5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 -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226,963.99 | 1,161,820.18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
| 债务重组收益 | - | - |
| 合计 | -2,865,785.93 | -1,737,207.91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8,138.89 | 112,917.43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67,029.29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合计 | 18,138.89 | 179,946.72 |
其他说明:
无
71、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2、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 -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83,432.21 | 12,727.32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341,964.67 | 2,048,966.05 |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 -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 - |
| 合计 | 3,158,532.46 | 2,061,693.37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 -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7,689,770.12 | -7,355,098.67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 -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 -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 -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 -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 -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 -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 -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 - |
| 十二、其他 | - | - |
| 合计 | -7,689,770.12 | -7,355,098.67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 - | -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 - | -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 - | - |
| 债务重组利得 | - | -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 - | - |
| 接受捐赠 | - | - | - |
| 政府补助 | - | - | - |
| 其他 | 2,189,804.79 | 12,040.54 | 2,189,804.79 |
| 合计 | 2,189,804.79 | 12,040.54 | 2,189,804.7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 - | -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 - | -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 - | - |
| 债务重组损失 | - | -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 - | - |
| 对外捐赠 | 1,892,699.93 | 250,000.00 | 1,892,699.93 |
| 未决诉讼 | 30,000.00 | 769,944.02 | 30,000.00 |
| 其他 | 73.13 | 28,308.87 | 73.13 |
| 合计 | 1,922,773.06 | 1,048,252.89 | 1,922,773.06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54,174.00 | 1,904,086.40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 | - |
| 合计 | 54,174.00 | 1,904,086.40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利润总额 | -552,175,797.82 |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38,043,949.46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86,359,247.73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
| 归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损益 | 787,460.83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0,102,448.95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8,571,144.83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57,673,082.52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108,252,971.74 |
| 所得税费用 | 54,174.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本集团所得税按在中国境内取得的估计应纳税所得额及适用的法定税率25%计提,本公司及本集团部分子公司因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其所得税按在中国境内取得的估计应纳税
所得额及适用税率15%计提。除这些子公司外,其他在中国境内的子公司,其所得税按在中国境内取得的估计应纳税所得额及适用税率25%计提。其他地区所得税费用根据经营所在国家利润及税率计算。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请参阅“第八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57、其他综合收益” 。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收入 | 3,480,642.36 | 14,185,877.76 |
| 销售结算款 | 32,862,974.30 | 75,000,000.00 |
| 政府补助 | 24,693,783.62 | 18,176,103.26 |
| 其他 | 8,828,218.60 | 162,040.54 |
| 合计 | 69,865,618.88 | 107,524,021.56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研发费用的支付金额 | 195,356,799.81 | 290,360,318.87 |
| 销售费用的支付金额 | 69,606,145.42 | 64,361,419.01 |
| 管理费用的支付金额 | 45,060,510.81 | 30,589,611.31 |
| 财务费用-手续费 | 76,488.51 | 68,303.75 |
| 其他 | 1,510,000.00 | 278,308.87 |
| 合计 | 311,609,944.55 | 385,657,961.8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1,948,814.46 | 162,589,407.24 |
| 债权投资 | 226,963.99 | 85,887,814.40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合计 | 42,175,778.45 | 248,477,221.64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8,105,598.74 | 171,412,343.02 |
| 债权投资 | - | 49,195,948.81 |
| 股权投资款 | 17,085,900.00 | 2,000,000.00 |
| 合计 | 55,191,498.74 | 222,608,291.83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政府贴息 | - | 2,892,417.20 |
| 收到融资租赁款 | 100,000,000.00 | - |
| 合计 | 100,000,000.00 | 2,892,417.2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支付上市费用 | 12,465,560.15 | - |
| 经营租赁支付的现金 | 13,810,447.07 | 17,377,260.50 |
| 支付融资租赁款 | 11,979,757.22 | - |
| 合计 | 38,255,764.44 | 17,377,260.5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 短期借款 | 921,601,377.70 | 807,140,000.00 | 16,810,041.54 | 735,844,009.54 | - | 1,009,707,409.70 |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120,098,441.21 | 60,000,000.00 | 19,022,060.57 | 96,475,255.06 | - | 1,102,645,246.72 |
| 长期应付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 100,000,000.00 | 1,224,094.18 | 13,180,868.33 | - | 88,043,225.85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74,482,126.24 | - | 3,406,500.13 | 13,810,447.07 | - | 164,078,179.30 |
| 上市费用 | 17,323,154.89 | - | 20,474,211.37 | 12,465,560.15 | - | 25,331,806.11 |
| 合计 | 2,233,505,100.04 | 967,140,000.00 | 60,936,907.79 | 871,776,140.15 | - | 2,389,805,867.68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552,229,971.82 | -446,245,025.76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7,689,770.12 | 7,355,098.67 |
| 信用减值损失 | -3,158,532.46 | -2,061,693.37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88,831,754.32 | 43,433,403.21 |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6,037,395.40 | 16,028,027.68 |
| 无形资产摊销 | 3,950,097.20 | 9,801,134.88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683,533.49 | 809,940.3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8,138.89 | -179,946.72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9,669,599.20 | 26,446,429.97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865,785.93 | 1,737,207.91 |
| 递延收益的增加(减少以“一”号填列) | 307,233.33 | 3,231,000.0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242,372.45 | 2,539,799.7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242,372.45 | -2,539,799.72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847,580.81 | -21,300,318.73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076,265.95 | 11,952,123.90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81,297,671.28 | -141,300,805.30 |
| 股份支付 | 73,189.03 | 28,669,651.87 |
| 其他 | -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924,460.63 | -461,623,771.48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388,625,946.97 | 1,694,461,044.21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191,693,931.96 | 1,643,633,234.76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42,536,314.07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35,872,233.27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1,059,781.74 | 93,364,123.52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现金 | 1,388,625,946.97 | 1,191,693,931.96 |
| 其中:库存现金 | - | -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388,625,946.97 | 1,191,693,931.96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 -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 - |
| 存放同业款项 | - | - |
| 拆放同业款项 | - | -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35,872,233.27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35,872,233.27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88,625,946.97 | 1,227,566,165.23 |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 -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理由 |
| 存在冻结的款项 | 2,600,170.23 | 731,186.66 | 冻结 |
| 应收利息 | 145,694.20 | 199,604.93 | 未实际收到的利息 |
| ETC保证金 | 2,000.00 | 2,000.00 | 保证金 |
| 合计 | 2,747,864.43 | 932,791.5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余额 |
| 货币资金 | |||
| 其中:美元 | 3,118,197.89 | 7.1586 | 22,321,931.42 |
| 应付账款 | |||
| 其中:美元 | 299,018.14 | 7.1586 | 2,140,551.26 |
| 其他应收款 | |||
| 其中:美元 | 120,015.33 | 7.1586 | 859,141.74 |
| 其他应付款 | |||
| 其中:美元 | 308,644.66 | 7.1586 | 2,209,463.66 |
| 租赁负债 | |||
| 其中:美元 | 2,118,217.22 | 7.1586 | 15,163,469.79 |
其他说明:
合并财务报表中包含的境外经营实体为迈威(美国),其境外主要经营地为美国,记账本位币为美元,选择依据主要系美元为当地经营活动结算货币。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持有100%股权的控股子公司“迈威(美国)生物治疗有限公司”(英文名称:MabwellTherapeutics Inc.),公司注册资本为1,250.00万美元,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泰康生物、德思特力分别持有84.03%和15.97%股权的控股子公司“德思特力生物技术公司”(英文名称:DESTINY BIOTECH LLC),公司注册资本为238.00万美元,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报告期(1-6月) | 上年同期 |
| 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3,451,486.23 | 3,990,648.5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2,075,957.70 | 1,245,622.8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短期租赁除外) | 210,835.19 | 101,646.39 |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16,097,239.96。(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 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临床研究及技术服务费 | 153,103,049.66 | 109,052,072.13 |
| 工资及福利费 | 105,795,532.58 | 97,605,051.47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实验材料费 | 35,681,275.90 | 29,413,137.80 |
| 折旧及摊销支出 | 74,647,087.72 | 47,290,760.03 |
| 股份支付 | 41,260.33 | 18,265,449.67 |
| 其他 | 22,823,291.91 | 20,498,399.81 |
| 合计 | 392,091,498.10 | 322,124,870.91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392,091,498.10 | 322,124,870.91 |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 | - |
其他说明:
无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预期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 项目资本化或费用化的判断标准 | 项目资本化或费用化的具体依据 |
| RP901 | 通过销售许可产品获取收入 | 许可产品在国内首次获得药品上市许可 | 取得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国外同类监管机构颁发的正式药品注册批件或其他使得药品可以进入生产和商业化环节的批准(不包括有条件上市的药品注册批件) |
其他说明:
无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方式 | |
| 直接 | 间接 | ||||||
| 普铭生物 | 上海 | 人民币1,000.00 | 上海 | 生物医药研发 | 100.00 | - | 设立 |
| 诺艾新 | 南京 | 人民币1,500.00 | 南京 | 生物医药研发 | 80.00 | - | 企业合并 |
| 朗润迈威 | 上海 | 人民币60,000.00 | 上海 | 生物医药研发 | 100.00 | - | 企业合并 |
| 德思特力 | 上海 | 人民币557.50 | 上海 | 生物医药研发 | 100.00 | - | 企业合并 |
| 科诺信诚 | 北京 | 人民币100.00 | 北京 | 生物医药研发 | 100.00 | - | 企业合并 |
| 泰康生物 | 泰州 | 人民币88,000.00 | 泰州 | 生物医药研发 | 100.00 | - | 企业合并 |
| 德思(美国) | 美国 | 美元238.00 | 美国 | 生物医药研发 | - | 100.00 | 企业合并 |
| 迈威(美国) | 美国 | 美元1,250.00 | 美国 | 生物医药研发 | 100.00 | - | 设立 |
| 迈威康 | 泰州 | 人民币5,000.00 | 泰州 | 生物医药研发 | 100.00 | - | 设立 |
| 江苏迈威 | 泰州 | 人民币1,000.00 | 泰州 | 生物医药销售 | 100.00 | - | 资产收购 |
| 君实康 | 上海 | 人民币1,000.00 | 上海 | 生物医药研发 | 51.00 | - | 设立 |
| 迈威丽水 | 丽水 | 人民币1,000.00 | 丽水 | 生物医药研发 | 100.00 | - | 设立 |
| 迈威视 | 温州 | 人民币1,000.00 | 温州 | 生物医药研发 | 100.00 | - | 设立 |
| 迈威重庆 | 重庆 | 人民币120,800.00 | 重庆 | 生物医药研发 | - | 83.44 | 设立 |
| 迈威实业 | 香港 | 港币1.00 | 香港 | 生物医药研发 | 100.00 | -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名称 |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 迈威重庆 | 16.56 | - | - | 199,518,557.70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 迈威重庆 | 1,208,336,944.74 | 575,250.82 | 1,208,912,195.56 | 3,759,071.75 | 61,661.94 | 3,820,733.69 | 1,009,009,880.17 | 372,316.05 | 1,009,382,196.22 | 1,908,660.16 | 170,289.83 | 2,078,949.99 |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迈威重庆 | - | -2,211,784.36 | -2,211,784.36 | -348,175.61 | - | - | - | -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6月,公司与大健康基金完成了《迈威(重庆)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增资协议》《迈威(重庆)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股东协议》的签署,迈威重庆收到大健康基金支付的首批增资款项2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迈威重庆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8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20,800万元,迈威重庆由公司的全资二级子公司变更为控股二级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康生物持有迈威重庆的股权比例由100.00%变更为83.44%,大健康基金将持有迈威重庆股权比例为16.56%。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迈威(重庆)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 --现金 | 200,000,000.00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200,000,000.00 |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199,518,557.70 |
| 差额 | 481,442.30 |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481,442.30 |
| 调整盈余公积 | -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 合营企业: |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净利润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联营企业: |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92,255,731.98 | 46,657,884.43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净利润 | -3,149,843.31 | -3,407,678.66 |
| --其他综合收益 | -76,196.01 | 105,208.70 |
| --综合收益总额 | -3,226,039.32 | -3,302,469.96 |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递延收益 | 27,073,698.53 | 3,200,000.00 | - | 2,892,766.67 | - | 27,380,931.86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合计 | 27,073,698.53 | 3,200,000.00 | - | 2,892,766.67 | - | 27,380,931.86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与资产相关 | 1,344,281.94 | 219,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21,653,984.73 | 14,404,182.25 |
| 合计 | 22,998,266.67 | 14,623,182.25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分类
于2025年6月30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合计3,262,013.13元(2024年12月31日:3,772,864.59元),主要列示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计1,557,870,110.90元(2024年12月31日:1,376,888,189.52元),主要列示于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合计2,750,919,073.16元(2024年12月31日:2,362,227,354.89元),主要列示于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及其他非流动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合计3,097,224.90元(2024年12月31日:3,097,224.90元),主要列示于衍生金融负债。
2、金融工具风险
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公司对此的风险管理政策概述如下。
信用风险
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公司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公司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公司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
由于货币资金的交易对手是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银行,这些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较低。
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债权投资及其他应收款,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价值。
由于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于2025年6月30日,公司具有特定信用风险集中,公司的应收账款的46.43%和
86.62%分别源于应收账款余额最大和前五大客户(2024年12月31日:47.65%和82.35%)。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公司判断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主要标准为逾期天数超过30日,或者以下一个或多个指标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经营成果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等。
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公司判断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主要标准为逾期天数超过60日,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内部或外部信息显示,在考虑所持有的任何信用增级之前,可能无法全额收回合同金额,公司也会将其视为已发生信用减值。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信用风险敞口
公司按照简易方法直接对应收账款以及按照三阶段模型对其他应收款未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管理层基于应收账款迁徙率计算出历史损失率,基于历史损失率考虑前瞻性信息分别计算出每个账龄区间段的预期损失率,风险矩阵详情参阅“第八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5、应收账款”和“第八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9、其他应收款”。流动性风险公司的目标是运用多种融资手段以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的平衡。公司通过经营和借款等产生的资金为经营融资。下表概括了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2025年6月30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年以内 | 1年至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 应付账款 | 114,973,979.72 | - | - | 114,973,979.72 | ||||||||
| 其他应付款 | 210,549,211.17 | - | - | 210,549,211.17 | ||||||||
| 短期借款 | 1,023,830,751.87 | - | - | 1,023,830,751.87 | ||||||||
| 衍生金融负债 | 3,097,224.90 | - | - | 3,097,224.90 | ||||||||
| 租赁负债 | 42,167,281.61 | 117,089,733.56 | 23,269,657.93 | 182,526,673.10 | ||||||||
| 长期借款 | 173,567,938.57 | 530,690,041.59 | 556,908,121.72 | 1,261,166,101.88 | ||||||||
| 长期应付款 | 52,723,473.33 | 39,542,604.98 | 92,266,078.31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25,000,000.00 | - | 25,000,000.00 | ||||||||
| 合计 | 1,620,909,861.17 | 712,322,380.13 | 580,177,779.65 | 2,913,410,020.95 | ||||||||
注:其他非流动负债中回购义务负债未在此处列示,请参阅“第八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52、其他非流动负债” 。
2024年12月31日
| 1年以内 | 1年至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 应付账款 | 100,234,370.70 | - | - | 100,234,370.70 | ||||||||
| 其他应付款 | 220,293,165.28 | - | - | 220,293,165.28 | ||||||||
| 短期借款 | 925,924,869.24 | - | - | 925,924,869.24 | ||||||||
| 衍生金融负债 | 3,097,224.90 | - | - | 3,097,224.90 | ||||||||
| 租赁负债 | 37,463,538.13 | 121,890,089.53 | 36,398,177.09 | 195,751,804.75 | ||||||||
| 长期借款 | 150,628,517.46 | 542,753,096.18 | 622,668,103.84 | 1,316,049,717.48 | ||||||||
| 合计 | 1,437,541,685.71 | 664,643,185.71 | 659,066,280.93 | 2,761,351,152.35 |
市场风险
1)利率风险
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有关。公司通过密切监控利率变化以及定期审阅借款来管理利率风险。
由于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的应计利息金额对于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并不重大,因此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较低。
2)汇率风险
公司面临交易性的汇率风险。此类风险由于经营单位以其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销售或采购所致。
下表为汇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假设下,美元汇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净损益(由于美元计价的金融工具)和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产生的影响。2025年6月30日
| 美元汇率 | 净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 | 股东权益合计 | ||||||
| 增加/(减少) | 增加/(减少) | 的税后净额 | 增加/(减少) | ||||||
| % | 增加/(减少) | ||||||||
| 人民币对美元贬值 | 10.00 | 366,758.85 | - | 366,758.85 | |||||
|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 | 10.00 | -366,758.85 | - | -366,758.85 |
2024年12月31日
| 美元汇率 | 净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 | 股东权益合计 | ||||||
| 增加/(减少) | 增加/(减少) | 的税后净额 | 增加/(减少) | ||||||
| % | 增加/(减少) | ||||||||
| 人民币对美元贬值 | 10.00 | 2,401,378.04 | - | 2,401,378.04 | |||||
|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 | 10.00 | -2,401,378.04 | - | -2,401,378.04 |
3、资本管理
公司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迈威生物持续经营的能力,并保持健康的资本比率,以支持业务发展并使股东价值最大化。
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的变化管理资本结构并对其进行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迈威生物可以调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向股东归还资本或发行新股。公司不受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约束。2025年上半年和2024年度资本管理目标、政策或程序未发生变化。
公司采用资产负债率来管理资本,资产负债率是指总负债和总资产的比率。公司的政策将使该资产负债率保持相对稳定。总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资产负债率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025年6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 流动负债 | 2,083,832,217.97 | 1,541,715,656.18 | ||||
| 非流动负债 | 1,381,148,199.93 | 1,178,015,148.54 | ||||
| 总负债 | 3,464,980,417.90 | 2,719,730,804.72 | ||||
| 总资产 | 4,468,559,239.37 | 4,275,508,853.05 |
| 资产负债率 | 77.54% | 63.61% |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3,262,013.13 | 3,262,013.13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3,262,013.13 | 3,262,013.13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 | - |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 -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 - | 3,262,013.13 | 3,262,013.13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 |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 | - |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 -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 - | - | -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 -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 -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 - | - | -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 - | - | -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 - | - | - |
| (五)生物资产 | - | - | - | -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 - | - | -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 - | 3,262,013.13 | 3,262,013.13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3,097,224.90 | 3,097,224.9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 | 3,097,224.90 | 3,097,224.90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 -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3,097,224.90 | 3,097,224.90 |
| 其他 | - | - | - | -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 | - |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 - | 3,097,224.90 | 3,097,224.90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 - | - | -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 - | - | - |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 - | - | -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的报价。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财务部门由财务总监领导,负责制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政策和程序。财务总监直接向首席财务官和审计委员会报告。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财务部门分析金融工具价值变动,确定估值适用的主要输入值。估值须经首席财务官审核批准。出于中期和年度财务报表目的,每年一次与审计委员会讨论估值流程和结果。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采用了市场法及增量收益法、收益法及增量收益法对优先清算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
对衍生金融负债中的回购义务采用了二叉树模型对股权回购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
如下为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概述:
| 项目 | 2025年6月30日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不可观察输入值 | 无法观察的输入值与公允价值的关系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 939,378.92 | 市场法及增量收益法 | 无风险利率、波动率、清算概率 | 较低的无风险利率,较高的波动率,较低的行权概率,较高的公允价值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 2,322,634.21 | 收益法及增量收益法 | 无风险利率、波动率、行权概率 | 较低的无风险利率,较低的波动率,较低的行权概率,较高的公允价值 |
| 衍生金融负债 | 3,097,224.90 | 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 | 无风险利率、波动率、行权概率 | 较低的无风险利率,较高的波动率,较高的行权概率,较高的 |
| 项目 | 2025年6月30日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不可观察输入值 | 无法观察的输入值与公允价值的关系 |
| 公允价值 |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 朗润(深圳)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深圳 | 投资 | 95,000.00 | 35.18 | 35.18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唐春山、陈姗娜,对本公司表决权比例为42.38%。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请参阅“第八节 财务报告”之“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 施朗投资 | 与本公司受同一自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 上海歌斐木 | 与本公司受同一自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 上海青玄 | 与本公司受同一自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 思努赛 |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 施朗投资 | 采购服务 | 569,070.48 | 20,002,900.00 | 否 | 484,904.25 |
| 合计 | / | 569,070.48 | 20,002,900.00 | / | 484,904.25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 施朗投资 | 房屋租赁 | - | - | 6,803,634.93 | 1,352,998.83 | - | - | - | 6,496,766.81 | 1,569,704.53 | 1,773,997.61 |
| 上海歌斐木 | 房屋转租 | - | - | 201,567.03 | 947.68 | - | - | - | 809,966.58 | 30,931.34 | -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房屋转租业务系迈威生物与上海歌斐木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关联方)、上海懿嘉房地产有限公司(非关联方)签署三方协议,约定由原承租方上海歌斐木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关联方)租赁上海懿嘉房地产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已更名为上海弈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房屋,转租至迈威生物承租。原租赁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让至迈威生物,由迈威生物直接付款至出租方上海懿嘉房地产有限公司,并由上海懿嘉房地产有限公司开票给迈威生物。迈威生物与上海歌斐木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不产生直接的开票及收付款业务。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2,622,073.81 | 31,302,490.99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上海青玄 | 购买固定资产 | 120,805.76 | - |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青玄 | 120,805.76 | - |
| 其他应付款 | 施朗投资 | 216,020.62 | 108,111.15 |
| 其他应付款 | 思努赛 | 10,000,000.00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施朗投资 | 11,379,643.77 | 11,133,489.42 |
| 租赁负债 | 施朗投资 | 52,932,920.39 | 58,629,710.84 |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思努赛 | 25,000,000.00 | -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1). 明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 管理人员 | - | - | - | - | 9,375.00 | 7,517.82 | - | - |
| 研发人员 | - | - | - | - | 20,208.37 | 16,162.52 | - | - |
| 合计 | - | - | - | - | 29,583.37 | 23,680.34 | - | - |
(2).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 研发人员 | 1.52美元/股 | 8.25年 | / | / |
| 管理人员 | 1.52美元/股 | 8.25年 | / | / |
其他说明无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对象 | 迈威(美国)期权激励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二项式模型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行权价格:1.52美元/股;有效期:10年;预计波动率:47.86%;无风险利率:4.55%;股息率:0.00%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数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21,481,503.74 |
其他说明迈威(美国)期权激励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其他说明迈威(美国)期权激励于2023年9月25日,美国迈威董事会批准了《Mabwell Therapeutics, Inc.员工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称“期权激励计划”),向9名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授予股份期权,约定自授予日起0至4年内且届时仍在职即有权以1.52美元/股的行权价格在为期10年的行权有效期内购买美国迈威股份。本计划在10年内有效。本公司根据二叉树模型评估结果作为期权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授予日期权的公允价值为每股0.79-0.84美元。由于期权激励计划约定了期权的行权条件及等待期。上述认定的股份支付交易的公允价值为3,001,434.62美元,于2023年9月25日起至2027年6月1日之间分摊分批确认为股份支付费用,截至2025年6月30日,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金额为2,992,515.93美元(人民币21,481,503.74元)。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 销售人员 | - | - |
| 管理人员 | 31,928.70 | - |
| 研发人员 | 41,260.33 | - |
| 合计 | 73,189.03 | - |
其他说明无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5年6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资本承诺 | 227,759,344.04 | 207,585,698.59 |
| 投资承诺 | 14,500,000.00 | 8,000,000.00 |
| 合计 | 242,259,344.04 | 215,585,698.59 |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经营分部公司目前集中于研究、开发及提供技术研发服务和药品生产及销售,属于单一经营分部,因此,无需列报更详细的经营分部信息。其他信息产品和劳务信息公司按产品划分的营业收入情况参阅本报告“第八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地理信息公司按地理信息划分的营业收入情况参阅本报告“第八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非流动资产总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地区 | 2025年6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中国大陆 | 2,553,558,340.40 | 2,536,644,524.21 |
| 地区 | 2025年6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其他地区 | 34,314,936.09 | 33,683,397.16 |
| 合计 | 2,587,873,276.49 | 2,570,327,921.37 |
非流动资产归属于该资产所处区域,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客户信息营业收入(产生的收入达到或超过公司收入10%)人民币42,979,516.59元、人民币17,205,912.39元以及人民币10,363,326.60元来自于对某三个客户(包括已知受该客户控制下的所有主体)的收入(2024年1-6月:人民币35,543,333.35元、人民币30,017,130.68元以及人民币14,150,943.39元来自于对某三个客户(包括已知受该客户控制下的所有主体)的收入)。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 |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 1年以内 | 412,188,475.79 | 524,950,835.44 |
| 1年以内小计 | 412,188,475.79 | 524,950,835.44 |
| 1至2年 | 5,385,103.29 | 11,043,584.86 |
| 2至3年 | 3,006,259.40 | - |
| 合计 | 420,579,838.48 | 535,994,420.3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20,579,838.48 | 100.00 | - | - | 420,579,838.48 | 535,994,420.30 | 100.00 | 4,622.43 | - | 535,989,797.87 |
| 其中: |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420,579,838.48 | 100.00 | - | - | 420,579,838.48 | 534,869,044.27 | 99.79 | - | - | 534,869,044.27 |
| 第三方 | - | - | - | - | - | 1,125,376.03 | 0.21 | 4,622.43 | 0.41 | 1,120,753.60 |
| 合计 | 420,579,838.48 | 100.00 | - | - | 420,579,838.48 | 535,994,420.30 | 100.00 | 4,622.43 | - | 535,989,797.8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本报告期,本公司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622.43元。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江苏泰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402,655,410.35 | - | 402,655,410.35 | 95.74 | - |
| 江苏迈威药业有限公司 | 9,864,870.01 | - | 9,864,870.01 | 2.35 | - |
| 南京诺艾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7,739,899.07 | - | 7,739,899.07 | 1.84 | - |
| 北京科诺信诚科技有限公司 | 168,274.20 | - | 168,274.20 | 0.04 | - |
| 迈威视医药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 151,384.85 | - | 151,384.85 | 0.03 | - |
| 合计 | 420,579,838.48 | - | 420,579,838.48 | 100.00 | -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其他应收款 | 817,234,393.51 | 1,585,463,333.46 |
| 合计 | 817,234,393.51 | 1,585,463,333.4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 1年以内 | 418,375,497.46 | 1,046,197,529.71 |
| 1年以内小计 | 418,375,497.46 | 1,046,197,529.71 |
| 1至2年 | 131,282,072.41 | 224,280,783.96 |
| 2至3年 | 181,447,839.48 | 175,081,276.00 |
| 3至4年 | 58,222,996.00 | 87,897,643.79 |
| 4至5年 | 11,979,447.79 | 45,000,000.00 |
| 5年以上 | 16,606,100.00 | 7,006,100.00 |
| 合计 | 817,913,953.14 | 1,585,463,333.46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779,651,715.75 | 1,581,572,045.03 |
| 其他单位往来 | 32,072,523.09 | - |
| 备用金 | 2,486,304.10 | - |
| 保证金及押金 | 3,703,410.20 | 3,891,288.43 |
| 合计 | 817,913,953.14 | 1,585,463,333.46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 | - | - |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 - | - |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 | - |
| 本期计提 | 679,559.63 | - | - | 679,559.63 |
| 本期转回 | - | - | - | - |
| 本期转销 | - | - | - | - |
| 本期核销 | - | - | - | - |
| 其他变动 | - | - | - | - |
| 2025年6月30日余额 | 679,559.63 | - | - | 679,559.63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 | 679,559.63 | - | - | - | 679,559.63 |
| 合计 | - | 679,559.63 | - | - | - | 679,559.6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期末余额 |
| 江苏迈威康新药研发有限公司 | 323,374,460.04 | 39.54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 | - |
| 江苏迈威药业有限公司 | 144,306,121.09 | 17.64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1年以内、1-2年 | - |
| 江苏泰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82,990,134.62 | 10.15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1年以内 | - |
| 南京诺艾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64,000,000.00 | 7.82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 | - |
| 迈威(丽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57,880,000.00 | 7.08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1年以内、1-2年、2-3年 | - |
| 合计 | 672,550,715.75 | 82.23 | / | / | -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对子公司投资 | 2,008,998,000.30 | 68,009,695.84 | 1,940,988,304.46 | 1,608,998,000.30 | 68,009,695.84 | 1,540,988,304.46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72,161,385.37 | - | 72,161,385.37 | 29,384,396.31 | - | 29,384,396.31 |
| 合计 | 2,081,159,385.67 | 68,009,695.84 | 2,013,149,689.83 | 1,638,382,396.61 | 68,009,695.84 | 1,570,372,700.77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泰康生物 | 721,414,673.22 | - | 400,000,000.00 | - | - | - | 1,121,414,673.22 | - |
| 普铭生物 | 10,000,000.00 | - | - | - | - | - | 10,000,000.00 | - |
| 诺艾新 | 36,000,000.00 | 9,000,000.00 | - | - | - | - | 36,000,000.00 | 9,000,000.00 |
| 德思特力 | 29,890,302.16 | 59,009,695.84 | - | - | - | - | 29,890,302.16 | 59,009,695.84 |
| 科诺信诚 | 10,000,000.00 | - | - | - | - | - | 10,000,000.00 | - |
| 迈威康 | 50,000,000.00 | - | - | - | - | - | 50,000,000.00 | - |
| 朗润迈威 | 589,589,017.89 | - | - | - | - | - | 589,589,017.89 | - |
| 迈威(美国) | 84,071,531.50 | - | - | - | - | - | 84,071,531.50 | - |
| 江苏迈威 | 10,022,779.69 | - | - | - | - | - | 10,022,779.69 | - |
| 合计 | 1,540,988,304.46 | 68,009,695.84 | 400,000,000.00 | - | - | - | 1,940,988,304.46 | 68,009,695.84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 | 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一、合营企业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联营企业 | ||||||||||||
| 非凡(重庆)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9,699,536.11 | - | - | - | -1,218,624.26 | - | - | - | - | - | 8,480,911.85 | - |
| 重庆博创医药有限公司 | 19,684,860.20 | - | - | - | -467,314.30 | - | - | - | - | - | 19,217,545.90 | - |
| 杭州芝兰健康有限公司 | - | - | 12,560,621.08 | - | -113,714.11 | - | - | - | - | - | 12,446,906.97 | - |
| 思努赛生物科技(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 - | - | 32,677,365.79 | - | -661,345.14 | - | - | - | - | - | 32,016,020.65 | - |
| 小计 | 29,384,396.31 | - | 45,237,986.87 | - | -2,460,997.81 | - | - | - | - | - | 72,161,385.37 | - |
| 合计 | 29,384,396.31 | - | 45,237,986.87 | - | -2,460,997.81 | - | - | - | - | - | 72,161,385.37 | -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6,219,226.07 | 5,584,459.64 | 4,341,446.18 | 3,799,021.18 |
| 其他业务 | 659,624.11 | 626,621.64 | 750,104.55 | 710,939.09 |
| 合计 | 6,878,850.18 | 6,211,081.28 | 5,091,550.73 | 4,509,960.27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合同分类 | 经营分部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商品类型 | ||||
| 技术服务 | 4,966,765.40 | 4,439,432.84 | 4,966,765.40 | 4,439,432.84 |
| 销售商品 | 1,252,460.67 | 1,145,026.80 | 1,252,460.67 | 1,145,026.80 |
| 设备租赁 | 659,624.11 | 626,621.64 | 659,624.11 | 626,621.64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 中国大陆 | 5,626,389.51 | 5,066,054.48 | 5,626,389.51 | 5,066,054.48 |
| 其他地区 | 1,252,460.67 | 1,145,026.80 | 1,252,460.67 | 1,145,026.80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 - | - | - |
| 合同类型 | - | - | - | -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 在某一时间段内确认收入 | 5,626,389.51 | 5,066,054.48 | 5,626,389.51 | 5,066,054.48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1,252,460.67 | 1,145,026.80 | 1,252,460.67 | 1,145,026.80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 合计 | 6,878,850.18 | 6,211,081.28 | 6,878,850.18 | 6,211,081.2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 提供劳务 | 服务完成并交付给客户 | 交付后在信用期内支付 | 服务 | 是 | - | 无 |
| 技术授权 | 首付款:客户取得技术授权的控制权,能够使用并从中受益;后续阶段性的里程碑收款:客户后续销售或使用行为实际发生与企业履行相关履约义务二者孰晚 | 达到里程碑付款时点起在信用期内支付 | 知识产权 | 是 | - | 无 |
| 销售商品 | 产品发出并经客户签收 | 签收后在信用期内支付 | 商品 | 是 | - | 无 |
| 设备租赁 | 租赁交付并经客户验收 | 每年第一周支付当年金额 | 服务 | 是 | - | 无 |
| 合计 | / | / | / | / | / |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 -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460,997.81 | -933,154.16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4,708.33 | 209,113.78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 -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
| 债务重组收益 | - | - |
| 合计 | -2,436,289.48 | -724,040.38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1,652,117.42 | 主要系政府补助收入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302,196.27 | 主要系公司理财投资收益与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衍生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 | - | / |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67,031.73 |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369.51 | / |
| 合计 | 22,219,975.91 | /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2.63 | -1.38 | -1.38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4.35 | -1.44 | -1.44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刘大涛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8月29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