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坚奎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