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瑞科技(688061)_公司公告_灿瑞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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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 作为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瑞科技”、“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5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276,800股,并于2022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77,106,974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59,626,554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77.33%,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17,480,420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2.67%。

2023年4月1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的790,664股限售股上市流通。

2023年10月1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配售限售股及部分限售股14,059,668股上市流通。

2023年12月2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844,775股上市流通。

2024年1月2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307,739股上市流通。

2024年10月1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配售限售股861,673股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锁定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计2名,限售股数量共计1,723,3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5年10月20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7,106,97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共计转增37,782,417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114,889,391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14,889,391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数量为1,723,3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0%。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杭州鋆昊臻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鋆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作出的有关承诺情况如下:

1、本企业将严格遵守《科创板审核问答(二)》的相关规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不转让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提议回购该股份。

2、锁定期满后,本企业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3、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更新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若本企业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转让所持股份的,转让所得将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股票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股票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723,338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723,338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0月20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股东名称持有限售股数量(股)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1杭州鋆昊臻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82,9640.33382,9640
2杭州鋆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40,3741.171,340,3740
合计1,723,3381.501,723,3380

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限售期(月)
1首发限售股1,723,33836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均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所作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雯陈静雯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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