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瑞科技(688061)_公司公告_灿瑞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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灿瑞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30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代码:688061公司简称:灿瑞科技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

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详细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人民币普通股(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灿瑞科技688061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任梦飞顾伟祥
电话021-36399007021-36399007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299弄2幢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299弄2幢
7号7号
电子信箱ocsir@orient-chip.comocsir@orient-chip.com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2,689,437,831.212,646,984,441.901.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385,902,503.892,438,942,757.57-2.17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293,547,040.65270,373,369.028.57
利润总额-27,511,475.01-15,374,245.09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823,513.45-5,979,501.85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0,867,710.45-24,927,533.52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342,833.07-65,000,913.99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1-0.24减少0.87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3-0.05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3-0.05不适用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6.2026.04增加0.16个百分点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8,999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上海景阳投资咨询有境内非45.2551,988,28351,988,28300
限公司国有法人
上海骁微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6.487,450,0007,450,00000
上海群微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6.487,450,0007,450,00000
湖北小米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2.923,354,003000
罗立权境内自然人2.592,980,0002,980,00000
嘉兴厚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兴永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2.452,819,431000
杭州鋆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1.171,340,3741,340,37400
瑞昌铂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161,330,000000
深圳市华润资本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润科(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0.981,127,074000
深圳市展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74844,775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罗立权与罗杰系父子关系,为灿瑞科技共同实际控制人。罗立权与罗杰合计直接持有景阳投资99%的股份,对景阳投资拥有控制权;上海骁微和上海群微分别直接持有灿瑞科技6.48%的股份,罗立权为上海骁微和上海群微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2、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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