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兰德(688058)_公司公告_宝兰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赵艳兴

时间:2025年10月10日

宝兰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赵艳兴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11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宝兰德股票代码:

688058

信息披露义务人:赵艳兴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股份变动性质:本次权益变动是由北京易东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解除赵艳兴与北京易东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一致行动关系,赵艳兴控制公司的股份减少

6.98%,北京易东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宝兰德”或“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宝兰德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释义 ......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6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8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9第七节备查文件 ...... 10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2

第一节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宝兰德/上市公司/公司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赵艳兴
易东兴北京易东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北京易东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引起赵艳兴与北京易东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导致赵艳兴控制的公司股份减少6.98%。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赵艳兴
性别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于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不适用。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鉴于信息披露义务人赵艳兴先生职务变动原因,易东兴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陆仲达。

公司于2025年

日披露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因个人资金需求,赵艳兴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1,16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0%。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个交易日后的

个月内。除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北京易东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由赵艳兴变更为陆仲达,赵艳兴与北京易东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一致行动关系解除,赵艳兴控制上市公司的股权减少6.98%。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公司股份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赵艳兴先生与易东兴构成一致行动关系,赵艳兴合计持有公司具有表决权的股份为8,736,3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24%。本次权益变动后,赵艳兴先生与易东兴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赵艳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13,6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6%。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赵艳兴8,736,34811.243,313,6104.26
其中:个人3,313,6104.263,313,6104.26
其中:易东兴5,422,7386.98不再被认定为与赵艳兴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权利受限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赵艳兴386,5250.50%2025年7月11日~2025年10月10日28.50~33.67

注:易东兴于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10月10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642,61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0.83%,赵艳兴通过易东兴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减少301,51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3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供投资者查阅。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赵艳兴签字:

签署日期:2025年10月10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北京市
股票简称宝兰德股票代码68805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赵艳兴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赵艳兴:持股数量:8,736,348股持股比例:11.2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赵艳兴:持股数量:3,313,610股持股比例:4.26%变动比例:6.98%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北京易东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工商登记完成日期方式: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增持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赵艳兴于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10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86,525股,减持比例为0.50%。易东兴于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10月10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642,61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0.83%,赵艳兴通过易东兴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减少301,51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9%。除上述减持情况之外,在本报告书签署日期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赵艳兴签字:

签署日期: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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