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8证券简称:宝兰德公告编号:2025-034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
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易东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易东兴”)持有公司股份6,065,3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80%;股东赵艳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700,1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76%。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且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披露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因自身资金安排,易东兴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544,11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0%。因个人资金需求,赵艳兴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233,19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0%。
公司于近日收到易东兴及赵艳兴先生的《减持结果告知函》,本次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截至2025年8月21日,易东兴累计减持股
份542,618股,减持股份数量占总股本的0.70%。赵艳兴先生累计减持股份231,823股,减持股份数量占总股本0.30%。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易东兴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 |
| 持股数量 | 6,065,356股 |
| 持股比例 | 7.80%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3,094,569股其他方式取得:2,970,787股 |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赵艳兴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 持股数量 | 3,700,135股 |
| 持股比例 | 4.76%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1,887,824股其他方式取得:1,812,311股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股东名称 | 持有数量(股) | 持有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 第一组 | 易东兴 | 6,065,356 | 7.80% | 赵艳兴对易东兴日常经营管理及决策具有重大 |
| 赵艳兴 | 3,700,135 | 4.76% |
| 影响,赵艳兴可控制易东兴,并与易东兴保持一致行动。 | |||
| 合计 | 9,765,491 | 12.56% | —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股东名称 | 易东兴 |
|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 | 2025年4月24日 |
| 减持数量 | 542,618股 |
| 减持期间 | 2025年7月8日~2025年8月12日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542,618股 |
| 减持价格区间 | 28.00~33.60元/股 |
| 减持总金额 | 16,157,613.41元 |
| 减持完成情况 | 已完成 |
| 减持比例 | 0.70% |
| 原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0.70% |
| 当前持股数量 | 5,522,738股 |
| 当前持股比例 | 7.10% |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赵艳兴 |
|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 | 2025年4月24日 |
| 减持数量 | 231,823股 |
| 减持期间 | 2025年7月11日~2025年8月21日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231,823股 |
| 减持价格区间 | 28.50~33.67元/股 |
| 减持总金额 | 7,137,702.59元 |
| 减持完成情况 | 已完成 |
| 减持比例 | 0.30% |
| 原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0.30% |
| 当前持股数量 | 3,468,312股 |
| 当前持股比例 | 4.46%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