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各方达成和解,撤回起诉?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和解协议涉及的金额:设备款及运维费暂定31,563,493.70元(最终以政府审计结论和协议约定为准)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达成和解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若和解协议顺利履行,后续收回应收账款将对当期利润产生积极影响;若和解协议未能顺利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公司将继续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具体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一、诉讼基本情况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就公司与芜湖市三峡三期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芜湖三峡三期”)的应收账款事项向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披露的《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二、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与芜湖三峡三期、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案外人)经友好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公司向法院提起撤诉申请,并于近日收到法院编号为2024赣0112民初9943号之一的《民事裁定书》,准许公司撤诉。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本次达成和解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若和解协议顺利履行,后续收回应收账款将对当期利润产生积极影响;若和解协议未能顺利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公司将继续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具体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