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
2026年
月
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苏州工业园区东荡田巷
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18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318 |
| 其中:A股股东人数 | 317 |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 | 1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67,880,530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67,880,530 |
| 其中:A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66,199,901 |
| 境外上市外资股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1,680,629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2.0966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2.0966 |
| 其中:A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1.0543 |
| 境外上市外资股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1.0423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升杨先生主持;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
人,列席
人,董事王升杨先生、盛云先生、王一峰先生、吴杰先生、洪志良先生、陈西婵女士、王如伟先生、杜琳琳女士以通讯方式列席会议,董事姜超尚先生现场列席会议;
、董事会秘书姜超尚先生、财务总监朱玲女士现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聘请2025年度H股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普通股 | 67,815,582 | 99.9043 | 57,941 | 0.0854 | 7,007 | 0.0103 |
| 其中:A股 | 66,147,453 | 99.9207 | 45,441 | 0.0686 | 7,007 | 0.0107 |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1,668,129 | 99.2562 | 12,500 | 0.7438 | 0 | 0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1 | 《关于公司聘请2025年度H股审计机构的议案》 | 21,811,373 | 99.7601 | 45,441 | 0.2078 | 7,007 | 0.0321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会议案1已对A股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璇、左雨晴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