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905,477.14元,母公司净利润为40,466,440.18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53,380,864.98元。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410,000,000股,其中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1,009,362股,因此本次拟发放现金红利的股本基数为408,990,63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269,719.14元(含税),现金分红占2025年半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7.30%。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本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本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以及回报投资者的初衷,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分红政策的要求,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作出的,上市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