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源微(688037)_公司公告_芯源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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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22

688037证券简称:芯源微公告编号:

2025-058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

2025年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彩云路

号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13
普通股股东人数1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65,058,66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65,058,66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2.339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2.3393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董事长董博宇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9,055,20499.866634,0460.11704,7520.0164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7,534,55499.487734,0460.44954,7520.0628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

涉及关联交易,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关联股东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海洋、吴铮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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