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8证券简称:乐鑫科技公告编号:2025-072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
16,566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预留授予数量: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00,212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0,030,500股的1.3249%。
(
)授予价格:
94.5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94.5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共计90人。
根据岗位薪酬结构不同,本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分为两类,第一类激励对象42人,第二类激励对象48人。
(
)公司对两类激励对象分别设置了不同的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类激励对象
| 第一类激励对象 | ||
|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权益数量占预留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 |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 | 50% |
| 属期 |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第二类激励对象
| 第二类激励对象 | ||
|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权益数量占预留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25% |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25% |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25% |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四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25% |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预留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根据激励对象类别分为两类,第一类激励对象的考核年度为2021-2022年,第二类激励对象的考核年度为2021-2024年度,每个会计年度对公司营业收入(A)、研发项目产业化指标(B)进行一次考核,根据上述两个指标分别对应的完成程度核算归属比例。预留授予部分各归属批次对应的各年度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1、第一类激励对象
| 归属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财务指标:营业收入(亿元)(A) | 研发项目产业化指标(B) |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目标值(Bm) | ||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1 | 10.43 | 9.28 | 基于RISC-V指令集自研芯片研发产业化,相关产品实现累计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 |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2 | 13.56 | 11.59 | AIMCU自研芯片研发产业化,相关产品实现累计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 |
、第二类激励对象
| 归属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财务指标:营业收入(亿元)(A) | 研发项目产业化指标(B) |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目标值(Bm) | ||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1 | 10.43 | 9.28 | 基于RISC-V指令集自研芯片研发产业化,相关产品实现累计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 |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2 | 13.56 | 11.59 | AIMCU自研芯片研发产业化,相关产品实现累计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 |
| 第三个归属期 | 2023 | 17.63 | 14.49 | Wi-Fi6自研芯片研发产业化,相关产品实现累计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 |
| 第四个归属期 | 2024 | 20.00 | 16.00 | 四核Wi-FiMCU自研芯片研发产业化,相关产品实现累计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 |
财务指标
| 财务指标 | 财务指标完成度 | 财务指标对应系数 | 研发项目产业化指标完成度 | 研发项目产业化指标对应系数 |
| 营业收入 | A≥Am | X=100% | 不启用 | —— |
| An≤A<Am | 参考研发项目产业化累计销售额 | B≥Bm | X=100% | |
| B<Bm | X=80% | |||
| A<An | 参考研发项目产业化累计销售额 | B≥Bm | X=50% | |
| B<Bm | X=0% | |||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 当批次计划归属比例*X | |||
| 研发项目产业化指标:自项目产品研发成功至考核当年底的累计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 | ||||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B+及以上、B、B-、B-以下(激励对象考核期内离职的当年个人绩效考核视为B-以下)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 考核评级 | B+及以上 | B | B- | B-以下 |
|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100% | 50% | 25% | 0%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1年
月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2)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3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
月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
2021-013)。
(3)2021年3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
月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5)。(
)2021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2020年第一期、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年
月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2019年、2020年第一期、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2)。
(6)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
月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
)2023年
月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19年、2020年第一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归属结果暨股份上
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其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10,195股,归属人数共
人。
(8)2023年3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19年、2020年第一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其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4,907股,归属人数共
人。
(9)2023年4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0年第一期、2021年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其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三次归属2,200股,归属人数共8人。
(
)2023年
月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0年第一期、2021年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其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四次归属675股,归属人数共2人。
(
)2023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年
月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乐鑫科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95)。
(12)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年
月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3)。
(13)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2020年第一期、2021年、2022年、2023年、2023年第二期、2023年第三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及授予/归属数量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4年
月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调整2019年、2020年第一期、2021年、2022年、2023年、2023年第二期、2023年第三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归属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2024年
月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19年、2020年第一期、2021年、2022年、2023年、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其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16,174股,归属人数共
人。
(15)2024年8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19年、2020年第一期、2021年、2023年、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4)。其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3,919股,归属人数共6人。
(16)2025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025年3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
)2025年
月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2022年、2023年第二期、2023年第三期、2024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归属数量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5年
月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调整2021年、2022年、2023年第二期、2023年第三期、2024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归属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1)。
(18)202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授予日期 | 授予价格 | 授予数量 | 授予人数 |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 |
| 2021年3月18日 | 95元/股 | 1,060,320股 | 173人(第一类激励对象7人,第二类激励对象166人) | 265,080股 |
| 2021年10月25日 | 94.5元/股 | 100,212股 | 90人(第一类激励对象42人,第二类激励对象48人) | 164,868股(不再授予) |
(三)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归属情况如下:预留授予部分 | ||||||
| 归属日期 | 价格(元/股) | 归属数量(股) | 归属人数(人) | 归属后预留授予部分剩余有效数量(股) | 取消归属数量(股)及原因 | 因分红送转导致归属价格及数量的调整情况 |
| 2023年1月18日 | 92.9 | 10,195 | 33 | 65,751 | 24,2661 | 2020年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授予价格由95.00元/股调整为94.5元/股;2021年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授予价格由94.5元/股调整为92.9元/股。 |
| 2023年3月27日 | 92.9 | 4,907 | 15 | 58,544 | 2,3002 | |
| 2023年4月25日 | 92.9 | 2,200 | 8 | 56,344 | 无 | |
| 2023年7月17日 | 92.9 | 675 | 2 | 43,665 | 12,0043 | |
| 2024年6月17日 | 65.64 | 16,174 | 41 | 29,674 | 10,9174 | 2023年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授予价格由92.9元/股调整为65.64元/股,数量调整情况详见注释。 |
| 2024年8月19日 | 65.64 | 3,919 | 6 | 16,566 | 14,0065 | |
注:
截至2022年10月29日,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有效期内,7人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4,892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截止2023年1月12日,8人因管理层综合考虑外籍员工归属程序复杂程度和激励效率而改用其他激励方式以及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9,374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截至2023年3月28日,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有效期内,4人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30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截至2023年7月18日,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有效期内,3人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55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截止2023年10月24
日,18人因放弃或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0,454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截至2024年3月22日,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有效期内,4人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065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剩余可归属数量调整至41,600股。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取消并作废共计34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8,852股。
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2020年第一期、2021年、2022年、2023年、2023年第二期、2023年第三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归属数量的议案》,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92.90元/股调整为65.64元/股,预留部分剩余第二、四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由32,748股调整为45,848股。
截止2024年10月24日,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有效期内,15人因放弃或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3,362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截止2025年3月21日,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有效期内,1名员工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5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2022年、2023年第二期、2023年第三期、2024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归属数量的议案》,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65.64元/股调整为46.46元/股,剩余第四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由12,043股调整为16,860股。
截止2025年10月20日,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有效期内,1人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94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累计失效股份数为63,493股。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四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6,566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预留授予部分即将进入第四个归属期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的第四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10
月25日,因此本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即将进入第四个归属期,第四个归属期限为2025年
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 归属条件 | 达成情况 | ||||||
|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
|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
|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 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 ||||||
|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四个归属期考核公司2024年业绩。 |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5]7868号):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0,691.97万元,已达到目标值,符合归属条件,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 ||||||
| 归属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财务指标:营业收入(亿元)(A) | 研发项目产业化指标(B) |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目标值(Bm) | |||||
| 第四个归属期 | 2024 | 20.00 | 16.00 | 四核Wi-FiMCU自研芯片研发产业化,相关产品实现累计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 | |||
| 财务指标 | 财务指标完成度 | 财务指标对应系数 | 研发项目产业化指标完成度 | 研发项目产业化指标对应系数 | ||||||||
| 营业收入 | A≥Am | X=100% | 不启用 | —— | ||||||||
| An≤A<Am | 参考研发项目产业化累计销售额 | B≥Bm | X=100% | |||||||||
| B<Bm | X=80% | |||||||||||
| A<An | 参考研发项目产业化累计销售额 | B≥Bm | X=50% | |||||||||
| B<Bm | X=0% | |||||||||||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 当批次计划归属比例*X | |||||||||||
| 研发项目产业化指标:自项目产品研发成功至考核当年底的累计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 | ||||||||||||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本期拟归属的32名激励对象的公司2024年度绩效考核结果:32人的考核评级均为B+及以上,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 |||||||||||
综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32人已达到第四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可归属16,566股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
2021年
月
日。
(二)归属数量:16,566股。
(三)归属人数:
人。
(四)授予价格:46.46元/股(公司2020年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95元/股调整为94.5元/股;公司2021年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94.5元/股调整为92.9元/股;公司2023年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
92.9元/股调整为
65.64元/股;公司2024年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65.64元/股调整为46.46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序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可归属数量(股)转增前* | 可归属数量(股)转增后* | 可归属数量占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 一、董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 / | / | / | / | / |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32人) | 33,808 | 8,452 | 16,566 | 25.00% | |||
| 合计32人 | 33,808 | 8,452 | 16,566 | 25.00% | |||
注:2024年5月15日,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后剩余股份总数78,261,24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每股转增0.4股。2025年6月3日,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后剩余股份总数111,255,72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每股转增0.4股。根据《激励计划》第十章第二条规定,若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本次归属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乐鑫科技实施本次归属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项下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即将进入第四个归属期且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实施本次归属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