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6号)核准,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8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22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8,536,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0,839,543.97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7,696,456.03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7月1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闽华兴所(2019)验字G-0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98,116,848.69元(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31,134,3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50,671,086.99元(包含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其中:募集专户余额为146,671,086.99元、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104,000,000.00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 项目 | 金额(元) |
| 募集资金到账净额 | 917,696,456.03 |
|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 31,134,300.00 |
| 减:累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 466,982,548.69 |
| 其中:本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 1,529,976.45 |
| 加:累计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 72,628,338.56 |
| 其中:本期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 2,318,100.97 |
| 减:补充流动资金(含募投项目结余转出) | 161,604,458.91 |
| 其中:本期归还补充流动资金 | 70,000,000.00 |
|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79,932,400.00 |
| 其中:本期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0 |
| 募集资金余额 | 250,671,086.99 |
| 减:持有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金额 | 104,000,000.00 |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46,671,086.99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于2019年7月17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六一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了便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福建福光天瞳光学有限公司、兴业证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清支行、中国银行福清宏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福清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已经严格遵照制度及协议的约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元) |
|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43010078801600001401 | 64,916,365.72 |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元) |
| 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43010078801200001399 | 50,565,573.52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 118010100100223106 | 30,559,314.87 | |
| 福建福光天瞳光学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清支行 | 79820188000084446 | 629,832.88 |
| 合计 | 146,671,086.99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详见公司2025-008号公告)。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未来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投资产品起始时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2024-048号公告)。
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未来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使用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投资产品起始时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2025-042号公告)。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0,4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签约机构 | 产品名称 | (万元) | 到期日 | 预期收益率 | 收益类型 | 期限 |
|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中路证券营业部 | 国投证券收益凭证-专享294号 | 1,000.00 | 2025/9/26 | 0.80% | 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 | 179天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9,400.00 | 2025/7/10 | 1.90% | 保本浮动收益型存款产品 | 37天 |
| 合计 | 10,400.00 |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6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7,993.2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8%。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详见公司2025-034号公告)。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91,769.6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3.00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8,599.94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7,804.93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52.96%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全光谱精密镜头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注11 | 是 | 38,038.91 | 23,655.91 | 23,655.91 | 153.00 | 23,622.06 | -33.85 | 99.8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技改整合项目注11 | 是 | 9,537.00 | 9,537.00 | 0 | 8,335.99 | -1,201.01 | 87.41 | 2023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AI光学感知器件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 是 | 10,561.03 | 10,561.03 | 10,561.03 | 0 | 5,823.65 | -4,737.38 | 55.14 | 2022年4月 | 收入4,874.89万元 | 是 | 否 |
| 精密及超精密加工实验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6,507.80 | 16,507.80 | 16,507.80 | 0 | 11,403.09 | -5,104.71 | 69.08 | 2022年3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尚未明确投资方向注11 | 是 | 4,846.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65,107.74 | 65,107.74 | 60,261.74 | 153.00 | 49,184.79 | -11,076.95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棱镜冷加工产业化建设项目 | 否 | 3,265.06 | 626.90 | 626.90 | 0 | 626.90 | 0 | 100 | 2021年4月 | 收入1,226.71万元 | 否 | 否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5,986.48 | 15,986.48 | 0 | 7,993.24 | 0 | 5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尚未明确投资方向 | 否 | 23,396.85 | 7,410.3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小计 | - | 26,661.91 | 24,023.75 | 16,613.38 | 0 | 8,620.14 | - | - | - | - | - | - |
| 合计 | 91,769.65 | 89,131.49 | 76,875.12 | 153.00 | 57,804.93 | - | - | |||||
| (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12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全光谱精密镜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投资项目“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技改整合项目”。募投项目“全光谱精密镜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为16,663.85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净额),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中的9,537万元用于新投资项目“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技改整合项目”,7,126.85万元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尽快科学、审慎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如公司后续对该等募集资金的使用作出其他安排,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 |||||||||||
|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形。 | |||||||||||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专项报告“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
|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专项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详见专项报告“三、(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募投项目“棱镜冷加工产业化建设项目”结项,节余的募集资金2,638.16万元,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期间,公司经研究和分析,利用现有厂房及设备、优化施工工艺、合理配置资源,原规划的装修工程、洁净车间系统、空调系统及部分设备不再投资。 2、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 募投项目“精密及超精密光学加工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 5,778.75 万元,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1、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 | |||||||||||
| 3、节余募集资金包含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是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一定收益。 募投项目“AI 光学感知器件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 5,326.28 万元,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1、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 2、节余募集资金包含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是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一定收益。 募投项目“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技改整合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882.31万元,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1、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 2、节余募集资金包含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是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一定收益。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项目直接相加之和可能存在尾数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注5: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方案》,同意将募投项目“AI光学感知器件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4月;将募投项目“精密及超精密加工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3月(详见公司2021-021号公告)。
注6: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棱镜冷加工产业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2,638.1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注7: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全光谱精密镜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的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9月(详见公司2021-067号公告)。
注8: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精密及超精密光学加工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详见公司2022-032号公告)。注9: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AI光学感知器件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详见公司2022-042号公告)。注10:棱镜冷加工产业化建设项目年产能312万只棱镜,但因产品的下游为新兴电子消费产品,新产品的推广进度低于预期,芯片短缺也对新产品的需求量造成不利影响,造成该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注11: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12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全光谱精密镜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投资项目“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技改整合项目”。募投项目“全光谱精密镜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为16,663.85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净额),公司将使用剩余募集资金中的9,537万元用于新投资项目“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技改整合项目”,7,126.8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4,846.00万元,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2,280.85万元)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尽快科学、审慎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如公司后续对该等募集资金的使用作出其他安排,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注12: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技改整合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82.3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