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8008证券简称:澜起科技公告编号:
2025-072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时限的要求,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
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董事杨崇和、StephenKuong-IoTai为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15点30分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5-071)。
特此公告。
|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董事会 |
| 2025年12月1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