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起科技(688008)_公司公告_澜起科技: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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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起科技: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

688008证券简称:澜起科技公告编号:

2025-068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相关信息,公司拟聘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4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施瑾女士,于199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于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4家境内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主要为工业制造业、零售批发业、信息服务业等行业。

质量控制复核人顾沈为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于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4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客户涉及集成电路行业、高科技、消费零售业和制造业等诸多行业。第二签字会计师方舟先生,于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涉及的行业主要为集成电路行业、工业制造业、消费零售业等行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14.10万元,较2023年度增加12.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变化。2024年审计费用确定原则:在2023年审计费用的基础上,根据2024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二、拟聘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公司于2025年11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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