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可科技(688006)_公司公告_杭可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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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可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28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郑林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召集人已在本次会议中就本次会议通知的相关情况做出说明。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监事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章程》及各项治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相关的规定不再适用。本次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和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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