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离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港湾”)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刘瑜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因工作调整,刘瑜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公司于2025年
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等方式选举产生。公司于同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做出决议,选举刘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具体职务(如适用)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 刘瑜 | 董事 | 2025年9月17日 | 2026年12月6日 | 工作调整 | 是 | 上海港湾印尼子公司总经理 | 否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上述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导致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刘瑜先生继续担任上海港湾印尼子公司总经理。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中设置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瑜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他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共同组成第三届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成员数量仍为8名,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8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刘瑜先生:
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浙江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公司岩土工程师;现任Pt.Geotekindo(上海港湾印尼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73万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