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德昌股份 股票代码:605555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Ningbo Dechang Electrical Machinery Made Co., Ltd.(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凤山街道东郊工业园区永兴东路18号)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五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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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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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募集说明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情况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经发行人2025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及2025年7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年7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7月23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通过,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145,220,712股,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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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4、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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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安排。
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4,031.30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方向: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 | 拟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
| 1 | 年产560万台汽车转向及制动系统电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40,629.60 | 40,629.60 |
| 2 | 泰国厂区年产500万台家电产品建设项目 | 63,799.94 | 34,271.73 |
| 3 | 越南厂区年产300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 | 58,000.00 | 17,452.91 |
| 4 | 年产120万台智能厨电产品生产项目 | 43,554.19 | 26,677.06 |
| 5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35,000.00 | 35,000.00 |
| 合计 | 240,983.74 | 154,031.30 | |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市场情况变化、公司实际情况等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及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制定了完善的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及决策机制。
9、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但由于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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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产生效益存在一定时间,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可能无法与股本规模和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从而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本次发行完成当年的公司即期回报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情况详见《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风险,虽然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10、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不会导致不符合上市条件。
二、重大风险因素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章节,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客户集中度高风险
公司业务主要是为小家电ODM/OEM业务以及EPS电机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合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均高于90%,且前两大客户合计占营业收入比例均高于60%。较高的客户集中度可能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若个别大客户短期内快速缩减与公司的合作规模,可能会导致公司出现业绩大幅下滑甚至亏损。
(二)业绩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93,803.01万元、277,512.64万元、409,493.45万元、206,755.6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9,854.89万元、32,218.09万元、41,082.60万元、11,073.05万元。公司最近一期营业收入为206,755.62万元,同比增长11.02%,但扣非后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9,874.06万元,同比下降49.49%,主要原因系:1)客户产品结构变化导致整体毛利率水平同比下降3.68个百分点;2)由于产能转移过程中的管理费用增加、存款收益率下降、汇率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期间费用合计金额同比增加约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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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虽然目前公司管理层采取了一定措施以改善公司业绩表现,但市场竞争程度、原材料及各项成本价格、国际贸易环境、汇率等外部因素均可能会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若未来若出现宏观经济环境波动、国家产业政策变化、下游市场消费需求放缓、行业供求关系变化、国际贸易环境变化等情形,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导致公司可能出现业绩大幅波动甚至亏损的风险。
(三)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近年来,以中美贸易冲突为代表的国际贸易形势变化频繁,全球经济正面临着多重压力,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贸易摩擦政治化的倾向日益突出,影响全球经贸秩序和供应链体系。公司产品的最终销售地主要为北美和欧洲,出口业务总体占比较高,受贸易政策的影响较为显著,2025年1-6月公司经营业绩受中美贸易摩擦的阶段性影响出现下滑。若贸易保护主义、地缘政治等外部环境持续恶化,且公司未能及时、有效应对,将对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业绩可能会出现大幅波动甚至亏损的风险。
(四)募投项目实施和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行业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公司运营管理情况等因素做出的。公司对这些项目的市场、技术、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慎重、充分地调研和论证。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产业政策变化以及市场销售状况等因素的影响,致使项目的开始盈利时间和实际盈利水平与公司预测出现差异,从而影响项目的投资收益。另外,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泰国厂区年产500万台家电产品建设项目”“越南厂区年产300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系在中国境外建设并实施,境外经营可能面临多种风险,从而可能对项目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带来不利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可能情况:当地宏观政治、经济出现大幅波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当地的劳工、税收、进出口、投资、外汇、环境等相关法规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当地政府外交政策出现不利变化,境外国家语言习俗、经营环境、法律体系等与国内相比存在较大差异等,上述因素可能对公司当地的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
如果项目不能顺利实施,或实施后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收益无法达到预期,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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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可能面临项目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五)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不达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小家电产能920万台/年,新增汽车电机产能560万台/年,新增产能消化途径主要为小家电行业整体增长以及客户新增产品需求规模的上升。虽然公司已经结合市场前景、产业政策以及公司人员、技术、市场储备等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但若未来公司募投项目不能完全满足客户需求,或国内外经济环境、市场容量、竞争状况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市场开拓不及预期,则该等募投项目可能面临新增产能不能被及时消化的风险。
(六)汇率变动风险
公司的外汇收支主要涉及境外销售,汇率的变动会产生汇兑损益进而影响公司的利润。由于汇率的变动受政治、经济、金融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如果未来汇率出现较大幅度波动,将可能对公司的盈利状况造成一定的影响。
(七)泰国募投项目用地尚未取得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投项目之一“泰国厂区年产500万台家电产品建设项目”在泰国伟华工业园区由公司泰国子公司泰国安可实施,泰国安可已与土地所有者WHAIndustrial Estate Rayong Co., Ltd.(泰国伟华工业园区RAYONG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买卖合同》,但目前尚未取得募投项目的土地权证。若未来募投项目用地取得进展晚于预期、或泰国当地政府对该地块的用地规划出现政策调整等不利变化,本次募投项目可能面临延期或者变更实施地点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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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情况 ...... 2
二、重大风险因素 ...... 5
目 录 ...... 8
释 义 ...... 11
一、定义 ...... 11
二、专有名词释义 ...... 12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3
一、发行人概况 ...... 13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3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6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29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32
六、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 34
七、违法违规情况 ...... 36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37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37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 39
三、本次发行方案概要 ...... 40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43
五、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43
六、本次发行取得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44
七、本次发行满足《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的情况 ...... 44
八、本次发行满足《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相关规定的情况 ...... 45
九、本次发行满足《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关于理性融资及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相关规定的情况 ...... 45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46
1-1-9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46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46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59
四、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 ...... 64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的影响 ...... 71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72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 72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 72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 72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 72
第五节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73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73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74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 77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 79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 80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 82
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82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83
九、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报告结论 ...... 84
第六节 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86
一、经营风险 ...... 86
二、财务风险 ...... 87
三、募投项目相关风险 ...... 88
四、其他风险 ...... 89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91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91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92
1-1-10三、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声明 ...... 93
保荐人总经理声明 ...... 94
保荐人董事长声明 ...... 95
四、律师事务所声明 ...... 96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97
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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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定义
|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德昌股份 | 指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 昌硕企管 | 指 | 昌硕(宁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宁波德朗 | 指 | 宁波德朗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宁波德融 | 指 | 宁波德融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宁波德迈 | 指 | 宁波德迈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德昌科技 | 指 | 宁波德昌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 ODM/OEM | 指 | 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 (原始设计制造商)/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 (原始设备制造商) |
| TTI(0669.HK) | 指 | Techtronic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 (创科实业)及其关联公司,公司主要客户之一,证券代码:0669.HK |
| HOT(HELE.O) | 指 | Helen of Troy (海伦特洛伊)(HELE)及其关联公司,公司主要客户之一,证券代码:HELE.O |
| SN(SN.N) | 指 | SharkNinja(尚科宁家)及其关联公司,公司主要客户之一,证券代码:SN.N |
| 耐世特(1316.HK) | 指 | 耐世特汽车系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公司主要客户之一,证券代码:1316.HK |
| 浙江世宝(002703) | 指 |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公司主要客户之一,证券代码002703、1057HK |
| 星德胜(603344) | 指 |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公司主要供应商之一,系上海主板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3344 |
| 精达股份(600577) | 指 |
铜陵精达漆包线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公司主要供应商之一,系上市公司精达股份(600577)之全资子公司
| 金发科技(600143) | 指 | 江苏金发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公司主要供应商之一,系上市公司金发科技(600143)之全资子公司 |
| 台塑(1301.TW) | 指 |
台塑工业(宁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公司主要供应商之一,系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台塑之子公司
| 春光科技(603657) | 指 |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公司主要供应商之一,系上海主板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3657
| LG化学(051910.KS) | 指 | LG CHEM, LTD.及其关联公司,公司主要供应商之一,系韩国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
|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律师事务所 | 指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公司章程》 | 指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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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 《适用意见》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 |
| 股东会/股东大会 | 指 | 2023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的新《公司法》统一了股东会、股东大会的表述,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鉴于使用习惯,本文股东会、股东大会均表示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 董事会 | 指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监事会 | 指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指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
| A股 | 指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公司普通股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 指 | 2022年、2023年、2024年和2025年1-6月 |
二、专有名词释义
| 水机 | 指 | 水机式吸尘器(Carpet Cleaner Machine),即主要通过喷水清洗的方式,深入清洁地毯内部的灰尘等的吸尘器 |
| 干机 | 指 | 干机式吸尘器,即主要通过电动滚刷清扫并通过空气负压进行地面清洁的吸尘器 |
| EPS | 指 | Electric Power Steering(电动助力转向系统) |
| 乘用车 | 指 | 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的汽车 |
| HPS | 指 | Hydraulic Power Steering(液压助力转向系统) |
| FOB | 指 | Free On Board,船上交货,离岸价 |
| 产品定义 | 指 | Product Definition,通常包括产品的愿景、目标市场、竞争分析、产品功能的详细描述、产品功能的优先级、产品用例、系统需求、性能需求、销售及支持需求等 |
本募集说明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四舍五入。若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1-1-13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 公司名称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 | Ningbo Dechang Electrical Machinery Made Co., Ltd. |
| 成立时间 | 2002年1月21日 |
| 股票上市地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注册资本 | 484,069,040元 |
| A股股票简称 | 德昌股份 |
| A股股票代码 | 605555 |
| 法定代表人 | 黄裕昌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凤山街道东郊工业园区永兴东路18号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凤山街道东郊工业园区永兴东路18号 |
| 邮政编码 | 315400 |
| 电话 | 0574-62699962 |
| 传真 | 0574-62699972 |
| 网址 | http:// www.dechang-motor.com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电机制造;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属工具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金属材料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农业机械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余姚市朗霞街道藉义巷路88号,浙江省余姚市朗霞街道藉义巷路99号,浙江省余姚市永兴东路28号) |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结构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 ||
| 1、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2、境内自然人持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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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3、外资持股 | - | - |
| 4、其他 | -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
| 1、国有法人持股 | 807,072 | 0.17 |
| 2、境内自然人持股 | 331,745,312 | 68.53 |
| 3、外资持股 | 2,984,422 | 0.62 |
| 4、其他 | 148,532,234 | 30.68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 | 484,069,040 | 100.00 |
| 三、股份总数 | 484,069,040 | 100.00 |
(二)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数量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1 | 黄裕昌 | 117,934,935 | 24.36 |
| 2 | 昌硕(宁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97,199,117 | 20.08 |
| 3 | 张利英 | 58,058,104 | 11.99 |
| 4 | 黄轼 | 29,023,608 | 6.00 |
| 5 | 钟格 | 13,200,000 | 2.73 |
| 6 | 何雪萍 | 3,900,000 | 0.81 |
| 7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 3,750,886 | 0.77 |
| 8 | 宁波德朗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78,134 | 0.45 |
| 9 | 宁波德融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05,864 | 0.39 |
| 1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794,950 | 0.37 |
| 合计 | 328,945,598 | 67.95 | |
(三)主要股东情况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黄裕昌、张利英、黄轼,其中黄轼为黄裕昌、张利英之子,实际控制人黄裕昌、张利英、黄轼分别直接持有公司24.36%、11.99%和6.00%股权,三人通过昌硕(宁波)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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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宁波德朗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德融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德迈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21.20%股权。
黄裕昌,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 3302191963********,高中学历,高级经济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总经理。
张利英,女,中国国籍,身份证号 3302191963********,高中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董事。
黄轼,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 3302811989********,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过变更,实际控制人未涉及刑事犯罪、违法违规事项,不存在诉讼或受到刑罚、行政处罚、公开谴责等监管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失联的情形。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出资额 | 股东及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 1 | 昌硕(宁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500万元人民币 | 实际控制人黄裕昌、张利英和黄轼分别持股52%、28%和20% | 持股平台 |
| 2 | 宁波德朗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00万元人民币 | 实际控制人黄裕昌和黄轼分别持股80%和20% | 持股平台 |
| 3 | 宁波德融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00万元人民币 | 实际控制人黄裕昌和黄轼分别持股80%和20% | 持股平台 |
| 4 | 宁波德迈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万元人民币 | 实际控制人黄裕昌和黄轼分别持股80%和20% | 持股平台 |
| 5 | 余姚市余姚镇城西线路板五金厂 | - | 实际控制人黄裕昌投资的个体工商户 | 无实际经营 |
| 6 | 余姚市同盛电器有限公司 | 10万元人民币 | 实际控制人黄轼持股100% | 无实际经营 |
| 7 | 宁波智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500万元人民币 | 昌硕(宁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 无实际经营 |
2、其他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除实际控制人外,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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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硕(宁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昌硕(宁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并无实际经营业务,其直接持有公司20.08%的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昌硕(宁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9年11月4日 |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人民币 | ||
| 组织机构代码 | MA2GUMG3-5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余姚市邮电新村13幢 | ||
| 股东 | 黄裕昌持股52.00%,张利英持股28.00%,黄轼持股20.00% | ||
| 主营业务 | 无实际经营 | ||
(四)主要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所持有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的情况。
(五)主要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重大权属纠纷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持有发行人股份5%以上的主要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六)主要股东规范行使股东权利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主要股东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其股东权利,不存在主要股东超越股东大会影响发行人正常经营管理、侵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电机相关的家用电器产品及汽车零部件产品的设计、制造业务。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吸尘器、家用护理工具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EPS电机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属于“汽车制造业(C36)”。
(一)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管理体制
吸尘器及其他小家电产品的行业主管部门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自律组织是中国家用电器协会(CHEAA);EPS电机产品的行业主管部门是发改委、工信部和商务部,自律组织是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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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署科技行业和前沿技术的政策方针,并针对家用电器、汽车零部件等产业制定相关战略和发展目标。
2、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主要职能为拟定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等。
3、中国家用电器协会
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的宗旨为代表本行业企业的利益,维护行业合法权益,反映会员企业诉求,协调会员之间关系,规范会员行为,维护公平竞争与市场秩序,联系政府,为行业、会员、政府提供服务,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4、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以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维护行业整体利益、振兴中国汽车工业为己任,以反映行业愿望与要求、为政府和行业提供双向服务为宗旨,以政策研究、信息服务、标准制定、贸易协调、行业自律、会展服务、国际交流、行业培训等为主要职能,充分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搭建平台等方面的作用。
(二)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公司所处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情况如下:
| 时间 | 发文单位 | 文件名 | 主要相关内容 |
| 2024年3月 | 国务院 |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 以提升便利性为核心,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链条。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加快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 |
| 2023年7月 | 工信部等五部门 | 《制造业可靠性提升实施意见》 | 汽车行业重点聚焦线控转向、线控制动、自动换挡、电子油门、悬架系统等线控底盘系统 |
| 2022年7月 | 商务部、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等部门 | 《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 通知开展全国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推进绿色智能家电下乡、拓展消费场景提升消费体验、优化绿色智能家电供给等多举措,以补齐家电市场短板弱项,打通家电消费堵点,满足人民群众对低碳、绿色、智能、时尚家电消费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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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 发文单位 | 文件名 | 主要相关内容 |
| 需求,拉动家电及上下游关联产业发展,助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更好地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 |||
| 2022年6月 | 工信部、人社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 | 《关于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 加快关键技术突破。针对造纸、家用电器、日用化学品等行业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和发布一批重点领域技术创新路线图,实施“揭榜挂帅”等举措,深入推进技术研发与工程化、产业化,加快建立核心技术体系,提升行业技术水平。其中关键技术研发工程中的家用电器包括:高速电机、高效热交换器,智能控制技术、人机交互技术、智能物联网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健康家电技术等共性关键技术。升级创新产品制造工程中的家用电器包括:智能节能健康空调、冰箱、洗衣机等家电产品,洗碗机、感应加热电饭煲、破壁机、推杆式无线吸尘器、扫地机器人等新兴小家电,互联网智能家电全场景解决方案。 |
| 2022年5月 | 国务院 | 《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 | 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引导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更好满足消费升级需求。 |
| 2021年11月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汽车转向系统基本要求(GB17675-2021)》 | 删除“不得装用全动力转向机构”的条文规定,并已于202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解除法规层面方向盘和转向车轮之间用机械结构连接的强限制,随后各车企、供应商等开始推进线控转向研发 |
| 2021年5月 | 中国家用电器协会 | 《中国家电工业“十四五”发展指导意见》 | 持续提升行业的全球竞争力、创新力和影响力,到 2025 年,成为全球家电科技创新的引领者。具体包括:将科技自立自强作为行业发展的战略支撑,强化全球家电创新中心地位,行业整体技术创新能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拥有一批国际一流科技创新领军企业和人才;构建智能家电生态,提升智能产品用户使用体验;推动产业链绿色发展,节能环保水平再上新台阶;加强全球市场拓展,自有家电品牌全球影响力显著提升;加速数字化转型,推进智能制造水平进一步提高;倡导优秀企业文化,提升家电行业的社会价值。 |
| 2021年3月 | 国务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 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把扩大消费同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结合起来,促进消费向绿色、健康、安全发展,稳步提高居民消费水平。提升传统消费,加快推动汽车等消费品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健全强制报废制度和废旧家电、消费电子等耐用消费品回收处理体系,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 |
| 2020年10月 | 国务院 |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 | 提升产业基础能力。以动力电池与管理系统、驱动电机与电力电子、网联化与智能化技术为“三横”,构建关键零部件技术供给体系。开展先进模块化动力电池与燃料电池系统技术攻关,探索新一代车用电机驱动系统解决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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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 发文单位 | 文件名 | 主要相关内容 |
| 加强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及系统开发,突破计算和控制基础平台技术、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支撑技术等瓶颈,提升基础关键技术、先进基础工艺、基础核心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等研发能力。 实施智能网联技术创新工程。以新能源汽车为智能网联技术率先应用的载体,支持企业跨界协同,研发复杂环境融合感知、智能网联决策与控制、信息物理系统架构设计等关键技术,突破车载智能计算平台、高精度地图与定位、车辆与车外其他设备间的无线通信(V2X)、线控执行系统等核心技术和产品。 |
(三)行业概况
1、小家电行业概况
家用电器行业囊括了个人日常生活的几乎所有领域,涉及面广,且各细分领域差异较大。一般而言,家用电器分为白色家电、厨房家电、黑色家电和小家电四大类。其中,小家电泛指除上述白色家电、厨房家电、黑色家电以外的小功率电器,其内部品类繁多,包括厨房烹饪类、厨房水料类、个人护理类、环境家居类等。公司当前主要产品吸尘器、美发梳等属于小家电范畴。
公司当前小家电业务的主要产品为环境家居电器、头发护理家电、厨房家电。环境家居电器、头发护理家电的共性主要为以各类型注塑件为结构与外饰单元、以低功率电机作为动力单元。由于其原材料及生产工艺具有一定的共通性,全球及国内主要小家电厂商一般会同时涉猎多个细分产品领域,利用产品的多样性及持续更新来保证自身经营能力的持续稳定。
在环境家居电器中,公司当前主要产品线为吸尘器相关产品。吸尘器行业可以按照产品形态和功能特征等维度综合划分为立式吸尘器(分干机、水机)、杆式吸尘器、卧式吸尘器、手持吸尘器、扫地机器人等子领域,具体介绍如下:
| 品类 | 图示 | 介绍 |
| 立式吸尘器(包括干机、水机) | 干机:欧美市场中最为常见的吸尘器品类。其空气动力装置位于吸尘器中部,总体呈粗杆状。干机吸力强劲,整体结构紧凑美观,在性能和便携美观上做到了较好的平衡,因而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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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类 | 图示 | 介绍 |
| 水机:欧美市场常见的吸尘器品类。其特点在于吸尘器中部除动力装置外,还有配合设计的水循环装置,使得吸尘器启动后具有同时喷水和吸水的功能,因而在地毯清洗方面表现优秀,深受家庭地毯面积较大的欧美消费者青睐 | ||
| 杆式吸尘器 | 杆式吸尘器形态与立式相似,但动力装置更小且更靠近把手侧,因此总体更加小巧轻便,灵活性强。杆式吸尘器更适合于清理表面垃圾 | |
| 卧式吸尘器 | 卧式吸尘器属于最为传统的吸尘器品类,通用性强,价格低廉。但卧式吸尘器弊端亦较为明显,如设计紧凑性一般,占用空间较大;设计传统,时尚性方面表现不足等 | |
| 手持吸尘器 | 手持吸尘器专门为车内、沙发、床面、桌面等功率要求低、臂长即可触及的场景设计。其总体设计围绕“轻巧”展开,在合适的场景下用户体验良好。但是,手持吸尘器功率较小,吸力较弱、操作距离短,续航时间较一般,因此通用性较差 | |
| 扫地机器人 | 扫地机器人是非传统吸尘器的代表,是当前市场份额增长较快的品类。其特点在于能够完全自动化运行,无需人工操作,能够轻松进入传统吸尘器不能到达的地方,体积小巧,噪音小。但是,目前扫地机器人只能进行地面清洁,无法使用于床、沙发、窗帘等,且其功率小,吸附力弱 |
2、EPS电机行业概况
汽车转向系统即改变或保持汽车驾驶或倒退方向的一系列装置,目的是依据驾驶员意愿控制汽车的驾驶方向,保证驾驶安全。根据转向能源的不同,汽车转向系统可分为机械转向系统(MS)、机械液压助力转向系统(HPS)、电子液压助力转向系统(EHPS)、电动助力转向系统(EPS)、线控转向系统。目前,转向系统的主流是电动助力转向系统,EPS电机为电动助力转向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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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S电机分为有刷电机和无刷电机。有刷电机技术较为传统,主要优势在于技术成熟、成本低廉,但其显著缺点在于其绕组布置于转子侧,随着输出功率的增加,电机的惯性力矩增加,电机整体操作灵敏度会降低;无刷电机针对有刷电机的缺陷进行了优化,其绕组位于定子侧,转子侧为磁体,因而不存在惯性力矩的问题,增强了电机的稳定性。EPS电机发展初期考虑到成本因素,EPS系统对于有刷电机和无刷电机都有使用。随着无刷电机技术的不断成熟,成本不断降低,当前EPS电机基本以无刷电机为主。
由于无刷电机结构复杂,且需要在设计阶段进行各种工况的仿真,因此技术壁垒极高,国内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处于技术空白状态。当前随着国内整车行业国产化的不断加深,国内逐步涌现了与国际EPS电机龙头厂商在技术上处于可比水平的公司。
近年来,汽车行业最显著的趋势性变化就是自动驾驶、电动车逐步被消费者接受,各主要厂家重要车型中电子化零部件比例正在快速提升,作为自动驾驶基本要素之一的EPS系统则是其中最重要的执行机构之一。国内汽车行业的EPS系统在历史上的普及略晚于欧美国家,但随着EPS技术的逐步迭代,其成本、性能优势及潜在的自动驾驶适配能力使得其在国内乘用车中的渗透率不断提高。
(四)行业市场情况
1、小家电市场情况
小家电是现代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日常生活的各方面提供便利及效率。小家电根据其功能可分为厨房小家电、家居生活及环境小家电及个人护理小家电。
在科技进步、消费者对节能产品需求增加以及智能家居解决方案兴起的驱动下,全球小家电行业近年经历了稳定增长,其零售额由2019年的1,508亿美元增至2023年的1,759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3.9%。公共卫生事件影响下,更多居民习惯于留在家中并减少社交聚会,致使2020年、2021年全球对小家电的需求增加。2022年,随着公共卫生事件逐步解决,以及受到地缘政治紧张和全球宏观经济不景气等因素的影响,全球小家电行业零售额2022年有所下滑。展望未来,随着持续的技术进步及环保创新,预计全球小家电行业将维持稳定增长,由2024年的1,840亿美元增加至2028年的2,203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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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小家电行业经历了显著进步,在消费者对便利、健康以及可持续性的需求不断增加的推动下,各类产品均显著增长。厨房小家电占市场最大份额,零售额由2019年的632亿美元增至2023年的716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3.2%。家居生活及环境小家电的零售额由2019年的564亿美元增至2023年的659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4.0%。与此同时,由于个人保健、美容趋势及智能便携式个人护理技术的应用日益受到重视,个人护理小家电在过去几年经历了快速增长,其零售额由2019年的312亿美元增至2023年的384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5.3%。随着行业向前发展,厨房小家电零售额预计将由2024年的742亿美元增加至2028年的875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4.2%。
随着全球分工的深化,知名品牌越来越注重市场研究、产品设计以及品牌影响力,逐渐将开发、制造、物流等环节转移到中国等具有劳动力优势的国家。同时,中国政府持续实施稳定外贸的政策,跨境、海外电商等渠道迅速拓展,促进了中国小家电的出口。经过多年发展,中国的小家电行业已从简单的组装发展到精益生产,成为世界领先的生产基地之一。
2、EPS电机市场情况
EPS电机是电动助力转向系统(EPS)的核心动力源,对汽车的转向性能和驾驶体验有着重要影响。2024年我国汽车产量为3,155.9万辆,同比增长4.9%。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和消费者对驾驶舒适性的需求增加,EPS电机在汽车领域的应用将逐渐普及。特别是在新能源汽车领域,EPS电机具有能耗低、参数灵活、易于保养等优点,成为新能源汽车转向系统的首选。在全球汽车产业向智能化、电动化加速转型的浪潮下,EPS电机市场蓬勃发展。2022年,全球EPS电机市场规模达22.4亿美元。随后两年,伴随新能源汽车销量飙升、传统燃油车持续升级转向系统,市场需求稳步上扬。到2024年,全球EPS电机市场规模攀升至
24.9亿美元,两年间年复合增长率颇为可观,彰显出该行业强劲的增长活力。
在汽车产业电动化与智能化转型浪潮下,2022年我国EPS电机行业市场规模达48.43亿元。当年,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销同比大幅增长96.9%和93.4%,渗透率飙升至25.6%。市场对EPS电机需求随之高涨,需求量约1,894.8万台,然而国内产量仅667.7万台,凸显出国内市场需求旺盛,行业增长潜力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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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S电机是汽车电动助力转向系统的核心部件,随着汽车电动化和智能化的发展,EPS电机市场需求持续增长。该行业技术门槛较高,参与者主要为全球领先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和部分专业电机制造商。
(五)行业技术特点
1、小家电行业
电机是吸尘器等相关小家电产品的核心零部件。电机的主要参数包括转速、风量、口径、吸入功率、吸入效率、重量、真空度、过压保护等。该等参数相互影响,最终表现为产品的技术参数,如耗电效率、噪声等。此外,随着便捷家居的概念越发深入,无线化水平亦成为当前家用小家电领域的重要技术参数。
(1)耗电效率:耗电效率指的是同样额定功率情况下的吸入效率,是转速、口径、电机设计、材料选择等方面相互影响形成的终端参数。较高的耗电效率可以保证吸尘器产品的除尘效果,提升用户体验。
(2)噪声:噪声污染是吸尘器使用过程中最为显性的问题,降低噪声的设计方案及制造技术需结合电机、控制、材料、流体力学、机械、结构以及电力电子等多方面技术。经过最近数年的发展,以吸尘器厂商为代表的国内小家电厂商已经在噪声控制相关的产品设计、材料制备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2、EPS电机行业
EPS电机设计过程中需综合考虑扭矩的发挥和稳定性、电机噪音、电机转速等参数,其复杂性决定了其设计过程需要大规模的仿真及实物测试实验,对于厂商的研发实力要求较高。目前,国内EPS电机市场主要为国外公司所占据。
3、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1)行业周期性
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情况取决于终端消费者对于小家电、乘用车的消费需求,而其与宏观经济景气程度、就业率有一定相关性,具有一定的周期性特征。
(2)行业区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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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经济发展的先发优势,国内小家电制造厂商主要位于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已经初步形成了产业集群;中资EPS电机在国内发展时间较短,尚未形成明显的行业区域性。
(3)行业季节性
对于以出口为主的小家电制造厂商,考虑到欧美国家的小家电消费受到万圣节、“黑色星期五”、圣诞节等节假日因素影响较大,下半年的产销量总体大于上半年;对于国内EPS电机制造商而言,整车厂客户在下半年通常为产销旺季,因此一般情况下,包括汽车零部件行业在内的汽车行业,下半年的业绩优于上半年,但总体而言,行业的季节性特征并不突出。
(六)行业发展趋势
1、小家电行业
一方面,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消费观念和习惯的改变带来消费升级,消费者尤其是年轻一代对智能产品替代家务劳动的需求日趋强烈,智能清洁产品的需求也随之增长。另一方面,国内人口数量众多,需求基数大,欧美吸尘器市场超90%的渗透率已趋近饱和,国内市场渗透率与之相比还很低,仅有35%,发展空间广阔,未来国内清洁家电的市场有很大机会,但如何提高国内清洁产品市场的渗透率,这对各生产制造商也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近年来,全球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增加,促使消费者重新关注自己,能够提升消费者居家体验、帮助消费者减轻压力的小家电产品受到欢迎。2021年欧睿的“消费者之声:健康和营养调查”显示,全球超50%的受访者将个人健康列为对他们最重要的三大因素之一,与2015年相比该数字有20%的显著增长。在自我关怀的大趋势下,加上人们从专业服务场所转到居家护理,新兴的个人护理电器,如美发梳、卷发棒等头发护理产品都将继续从中受益。
2、EPS电机行业
近年来,汽车行业最显著的趋势性变化就是自动驾驶、电动车逐步被消费者接受,各主要厂家重要车型中电子化零部件比例正在快速提升,作为自动驾驶基本要素之一的EPS系统则是其中最重要的执行机构之一。国内汽车行业的EPS系统在历史上的普及略晚于欧美国家,但随着EPS技术的逐步迭代,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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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能优势及潜在的自动驾驶适配能力使得其在国内乘用车中的渗透率不断提高。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EPS系统装车率从2007年的6.96%不断增长,至2017年已超过60%,预计2025年EPS系统装车率将超过90%,在过去十余年实现了持续跨越式发展。未来随着国内汽车市场的复苏和EPS渗透率的进一步提高,EPS电机的市场将有望进一步扩大。
(七)行业竞争格局
1、小家电行业竞争格局
清洁电器产业链上游主要为清洁电器的零部件及配件生产企业,产业链中游主要为清洁电器整机生产企业,主要为国际各大清洁电器品牌代工企业,产业链下游主要为清洁电器品牌商。据统计,2021年全球吸尘器市场TOP8品牌分别为:
TTI占比11.3%,Dyson8.3%,Midea5.9%,Electrolux5.5%,Bissell4.7%,SharkNinja4.0%,SEB4.0%,Haier3.0%,CR8达46.7%。受吸尘器在中国的渗透率较低的影响,我国虽是吸尘器最大的生产国,但并不是最大的消费市场,因此我国生产的吸尘器产品以出口为主。在国际市场中,国内企业与国际龙头企业在品牌影响力、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产品主要的出口方式为通过ODM/OEM模式为国外知名品牌如TTI(0669.HK)、SN(SN.N)、HOT(HELE.O)等进行代工生产。作为吸尘器第一生产大国和出口大国,我国吸尘器制造企业竞争较为激烈,市场中主要竞争企业为具有大规模ODM/OEM实力的国内小家电厂商,包括新宝股份、美的等。
2、EPS电机行业竞争格局
无论是全球市场还是国内市场,由于技术、生产规模、研发实力等各方面的优势,外资品牌占据了绝大部分的市场份额。日本电产公司、Mitsubishi三菱、Yaskawa安川、德国SIEMENS西门子、美国ABB等公司早在20世纪80年代便拥有针对汽车的专用电机设计分析、加工、检测和试验技术,逐步研制出了多种规格的EPS电机产品,并经历了长时间的市场验证,市场地位稳固。
受限于技术水平,EPS电机国内市场在20世纪90年代完全由外资垄断。2002年,国内首款自主研发的EPS样机在中国南方航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研制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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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S电机的国产化逐渐起步。但由于缺乏技术研发实力,且外资企业相继在中国建立合资厂商挤压国产厂商份额,国产EPS电机行业进展缓慢。虽然持续受到国际巨头的竞争压力,但国内EPS电机厂商在过去十年国内汽车市场稳步发展、国产化趋势不断突破的大背景下,实现了技术实力的有效累积,逐步向国际巨头加速靠拢。当前国内的技术领先厂商已经基本具备与国际厂商可比的产品研发能力,正逐步通过与国际、国内整车厂商及零部件一级供应商的合作抢占市场。国产EPS的代表厂商包括发行人、威灵控股有限公司(美的旗下)、湖北恒隆汽车系统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等。
3、公司竞争优势
(1)高度聚焦的客户服务
公司主要选择国际知名家电制造商、品牌运营商以及区域性领袖企业作为业务合作对象,着力构建稳定、双赢的合作模式。公司在发展过程中,敏锐捕捉到行业内核心品牌商其自身业务格局调整形成的市场机会,通过前瞻性的产能布局、跨越式的团队建设、管家式的全时服务,将公司的技术研发、品质管理、工程设计、销售交期等各个“研产供销”环节的资源全部聚焦到核心客户的服务上。通过高度聚焦的客户服务,公司与客户形成了良好的“业务共振”:一方面公司在研发、制造、交货等诸多方面与客户形成了充分的信赖,并不断满足客户快速迭代的产品需求;另一方面,公司在与跨国公司客户的沟通与碰撞中,实现了公司流程管理能力、技术研发能力和品质控制能力的提升,使得公司的各项业务管理能力达到了国际水平。
(2)规模化、全环节的制造能力
首先,公司具有规模化的制造优势。是行业内最大的吸尘器制造企业之一。规模化生产优势,能够一方面降低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另一方面有利于保证原材料和零部件供应交期和质量稳定,同时也增强了公司的议价能力。其次,公司具有整机全环节的制造能力。公司采取关键零部件自制的后向一体化生产战略,有效整合供应链,增强自我配套能力,目前已形成了核心部件研发与自制、模具设计与制造、产品开发与设计、整机组装等完整的业务体系。公司一贯坚持自主研发和生产核心零部件的原则,牢牢掌握电机和家用电器生产中的核心技术和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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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环节,一方面保证公司产品在技术水平和质量上处于业内领先水平,另一方面为公司发展汽车电机等提供了必备条件。
(3)专业务实的研发能力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以电机为核心部件的家用电器的技术研究、生产制造,积累了扎实的技术基础。在电机方面,公司产品相较同行业在设计优化、能源功耗、产品寿命、噪声控制等方面皆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在吸尘器整机部件方面,公司不断打磨产品细节、拓展技术外延,2018年至2022年连续五年获得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颁发的中国十大吸尘器出口企业称号。目前,公司所申请的专利不仅包括整机、电机以及旨在提升制造效率的各类型装置,还包括吸尘器方方面面的部件,如连续自动收线的卷线装置、碳刷架部结构、地拖洗涤刷结构等。公司在确定汽车零部件业务为战略性业务的方向后,聘请了多位具有十多年EPS电机及制动电机领域丰富经验的研发及管理人员,专门组建了专业团队进行EPS电机相关的技术研发创新工作,并投资建成了EPS电机及制动电机数字化无人车间。
(4)稳定可靠的交付能力
对于ODM/OEM厂商而言,交付能力不仅包括“从图纸到产品”的制造落地能力、“从小样到量产”的批量供应能力,还包括弹性订单的按需及时供应能力。首先,公司依托专业务实的研发能力,在与核心客户对接并为其实现ODM/OEM的过程中,积累了研发管理、制造管理、供应链管理等全方位的流程管理能力,能够迅速响应客户的新需求并实现产品量产。其次,公司依托从原物料到产品的全环节制造能力,可以迅速消化因节日或其他因素导致的弹性订单,帮助客户实现价值。
(八)行业进入壁垒
1、技术壁垒
在小家电制造方面,生产厂商首先需要根据产品的外观设计、产品定位完成结构及功能设计;其次,生产厂商需要制定工艺流程和制造方案,确保产品的功能实现以及质量稳定,任何环节的技术、经验与工艺水平有所不足,都将直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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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交付的延迟或成本提升,造成潜在或已有客户的流失。因此,立足于电机制造能力的全流程制造能力和供应链保障能力是行业内厂商的重要壁垒。
在EPS电机制造方面,EPS电机严格的精度要求使得其生产技术方面要求也极其复杂,若外部竞争者缺乏相关专业背景的技术管理人员及成熟的工艺流程,也将难以进入该行业。
2、客户壁垒
小家电ODM/OEM与EPS电机行业皆属于客户集中度较高的细分行业,客户对于厂商的产品质量、报价、交付能力等各方面皆有严格的要求和较长的考核周期。一旦确定了合作关系,一般不会频繁切换。稳定的客户关系是该行业的一大特征和重要壁垒。
3、资金壁垒
为了获取大客户的订单,小家电ODM/OEM需要大规模购置注塑机、电机制造设备等,同时需要较大额的周转资金;EPS电机厂商则需要购置大批高精度的自动化生产设备。因此,二者皆需要厂商在前期进行大规模的资金投入。
(九)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
1、小家电
(1)有利因素
为促进电机及其衍生产品行业的发展,我国将电机相关众多产品列入了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国科发计字[2006]370号),同时原国家信息产业部发布的《信息产业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中长期规划(纲要)》中提出大力发展新型节能电机技术。《关于加快中国家用电器行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政策》等国家鼓励政策在税收、拉动内需、品牌建设等方面也给予家居清洁健康电器行业切实扶持,带动行业整体快速发展。
(2)不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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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贸易形势不确定程度较高:当前国际贸易局势复杂,以中美贸易冲突为代表的全球性贸易体系重塑将成为未来数年的重要国际话题。在此背景下,立足中国、面向全球的ODM/OEM厂商可能由于关税的波动而造成客户及订单的流失。
②国内制造业成本不断提升:国内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导致物价不断上行,工人的涨薪诉求愈发强烈。而对于国内制造业而言,用工成本的上升将显著增加企业的经营压力。
2、EPS电机
(1)有利因素
基于全球贸易形势多变的大环境下,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实现进口替代的趋势愈发明显。相对应地,国家产业政策、地方招商引资、国民消费潮流皆一定程度上愈发偏向于具有国产替代能力的品牌及其制造商。公司的EPS电机产品当前已经具备国际一流的技术水平,对于突破该领域持续多年的国际技术垄断具有极大的意义。当前国内有利于自主创新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有望进一步加速公司EPS电机的技术优化及市场推广。
(2)不利因素
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宏观经济不确定性增加等因素,国内汽车销量2018年至2024年期间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的波动趋势。其中,国产车型在面对国际成熟品牌的冲击时,面临的销售压力更大。EPS电机当前在国内市场装车率已逐步稳定,若整车销量在未来有所下滑,将直接导致EPS电机市场的缩小。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
公司当前主要从事小家电及汽车电机的设计、制造与销售业务,包括小家电ODM/OEM产品、汽车电子助力转向系统(Electronic Power Steering,简称EPS)电机及汽车制动系统电机。公司依托自主开发的高效节能电机技术,积极开拓业务领域,目前已形成小家电产品线、家电电机产品线、EPS电机产品线在内的多条产品线。经过多年的技术与工艺积累,公司已在电机研发及制造、家电整机制造等方面建立了较明显的优势,从而获得了创科实业(Techtronic Indust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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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pany Limited,简称TTI,证券代码:0669.HK,恒生指数50支成分股)、尚科宁家(Shark Ninja, Inc.,简称SN,证券代码:SN.N)、海伦特洛伊家电(Helenof Troy,简称HOT,证券代码:HELE.O)、耐世特(证券代码:1316.HK)等全球知名企业的业务订单及合作项目。
公司小家电业务主要通过为国际龙头品牌ODM/OEM的方式开展,产品主要销往美国、欧洲市场。依托核心客户及其品牌资源,公司产品在吸尘器、美发梳等细分领域的生产环节拥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公司与核心客户深度融合,且在产品设计能力、成本控制能力、质量管理能力、交期保障能力等方面优势明显,因此即使在国际贸易关系紧张的大环境下,公司的客户订单仍总体稳定、营收质量保持良好。汽车零部件业务为公司2017年开始重点布局的项目。目前,公司已投资建成EPS电机批量化、规模化生产工厂。经过多年的技术攻坚和客户沉淀,公司行业影响力不断提升,目前客户已覆盖耐世特、采埃孚、捷太格特、舍弗勒、大陆等国内外知名转向/制动系统供应商,随着国内外市场的持续开拓以及定点项目的量产,汽车零部件业务逐步形成规模效应,有望持续成长。
(二)发行人业务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整体上采用“以销定采+安全库存”的采购模式,计划部依据订单交货期限、数量制定生产计划,并根据生产计划制定物料需求计划;采购管理部根据物料需求计划向供应商询价,并对供应商报价进行筛选,下达采购订单。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生产模式为家用电器产品的ODM/OEM生产,具体描述如下:在ODM/OEM模式下,品牌商/渠道商主要负责市场趋势的调研与分析,并形成产品定义(Product Definition)。在品牌商/渠道商完成产品及业务定位后,公司通过计算机辅助设计、原型机/工程机生产、BOM表成本核算等环节,将客户的产品概念转化为各个功能部件的具体结构样式、材料选型、功能参数等,并进行小批量试制。在试生产结束后,客户与公司将对样品及其制造过程进行进一步优化,形成最终的成品方案,由公司负责生产落地。EPS电机采用订单化生产,客户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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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下达采购订单(包括名称、数量、交货时间等要素信息),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生产。为保证均衡生产,公司生产部门也会适当根据生产线的产能利用程度和对库存保险储备量的预测进行适当提前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当前主要客户及目标客户皆为国际家电龙头品牌或领先的国内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因此公司销售人员主要工作为大客户的维护及持续开发。公司销售人员通过展会、业内联系等方式获取潜在客户资源,并通过邀请客户参观、试生产、洽谈订单等方式逐步获取客户的信赖及订单。在收到订单后,公司会逐层审批并结合自身产能情况判断订单是否能如期交付;订单交付后,销售人员通过持续跟踪客户反馈,对采购、生产、研发环节进行不断优化,从而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同时提升客户满意度。
(三)发行人境外经营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有6家境外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主营业务 | 持股 比例 | 取得 方式 |
| 1 | NBDC SINGAPORE PTE.LTD. | 新加坡 | 新加坡 | 境外子公司的持股平台 | 100% | 设立 |
| 2 | DECHANG VIETNAM COMPANY LIMITED | 越南 | 越南 | 越南生产基地,小家电等生产制造 | 100% | 设立 |
| 3 | 香港德昌融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贸易业务 | 100% | 设立 |
| 4 | ANCTEK VIETNAM COMPANY LIMITED | 越南 | 越南 | 越南生产基地,小家电等生产制造 | 100% | 设立 |
| 5 | ANCTEK(Thailand) COMPANY LIMITED | 泰国 | 泰国 | 泰国生产基地,小家电等生产制造 | 100% | 设立 |
| 6 | ANCTEK KOREA CO.,Ltd | 韩国 | 韩国 | 研发、制造、销售的综合平台 | 100% | 设立 |
(四)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1、主要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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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房屋装修、电子及其他设备、境外永久产权土地。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6-30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 房屋及建筑物 | 70,432.24 | 70,432.24 | 54,316.25 | 16,010.14 |
| 机器设备 | 83,896.68 | 73,765.46 | 53,375.84 | 39,675.19 |
| 运输工具 | 3,167.17 | 3,059.82 | 2,349.65 | 2,295.20 |
| 办公设备 | 1,373.39 | 1,007.75 | 581.99 | 544.03 |
| 其他设备 | 1,885.85 | 1,615.01 | 992.57 | 733.00 |
| 账面原值合计 | 160,755.33 | 149,880.28 | 111,616.30 | 59,257.56 |
| 减:累计折旧 | 46,050.60 | 40,041.02 | 31,063.16 | 25,269.82 |
| 账面价值合计 | 114,704.73 | 109,839.26 | 80,553.14 | 33,987.74 |
2、主要无形资产
发行人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商标使用权。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6-30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 土地使用权 | 38,736.31 | 33,195.16 | 15,984.52 | 15,984.52 |
| 软件 | 377.34 | 335.75 | 317.88 | 291.33 |
| 账面原值合计 | 39,113.64 | 33,530.92 | 16,302.40 | 16,275.85 |
| 减:累计摊销 | 3,609.71 | 3,173.28 | 2,434.17 | 2,069.79 |
| 账面价值合计 | 35,503.93 | 30,357.63 | 13,868.23 | 14,206.05 |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自成立以来,公司坚持为满足客户对产品的高品质需求,持续提供不断改良的产品,使公司成为客户最信赖的合作伙伴,实现了社会、客户、员工、公司共同进步。公司目前立足于海外市场,与客户深度合作将中国制造推向了海外。未来,公司将在越南工厂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加大公司先进制造“走出去”的力度,审慎选取市场需求稳定集中、订单质量高的海外区域设立新工厂,拓展公司海外业务版图,创造新的业绩增长点;同时,在现有小家电代工业务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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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培育发展自有品牌,实现从代工到自有品牌的转型升级,为公司未来发展营造更广阔空间,不断挖掘国内市场需求,以期成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的重要突破口。公司将大力发展EPS电机业务和制动电机业务,不断研发高端化产品,致力于成为全球EPS电机和制动电机领域具有竞争力的企业之一。
(二)公司的经营计划
1、持续拓展业务合作,扩大收入规模
公司将始终紧跟行业发展趋势,与客户保持密切沟通,积极挖掘市场需求,同时针对不同业务类型匹配资源,提升客户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力求尽最大努力让客户满意。做好存量业务的同时,争取与老战略客户在新的业务和领域中达成更深层次的战略伙伴关系,提升在客户层面的影响力和供应链地位。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开拓更多优质客户,扩大收入规模。
2、加大研发投入,不断丰富产品矩阵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持续提高产品技术水平、丰富产品性能、优化产品品质、加强技术支持,巩固核心技术和产品优势,不断扩充产品线,丰富产品维度。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研发人员占比,驱动新产品研发及老产品的迭代升级,不断推出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与技术方案,保持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
3、完善供应链管理,做好降本增效常态化工作
公司将通过提升核心环节自制率、整合完善供应链资源、研发设计优化、工艺优化、设备升级改造等方式做好常态化降本增效工作,确保生产的一致性和稳定性,提升竞争实力。
4、继续推进产能项目的建设和投产
根据客户需求及公司整体业务安排,有序推进新建产能的建设和投产工作。一方面,新的生产基地将使公司形成更大规模的产能;另一方面,新生产基地将采用更加合理的规划建设方案和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生产设备,使公司的生产技术和生产能力得到提升,不断推出新产品、新品类,以满足不断丰富的产品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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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订单需求和消费者对于产品更新迭代的要求。
(三)历年发展计划的执行和实现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均较好地实现了各年初制订的发展计划。发行人管理层能够充分考虑市场的发展状况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经营计划,在实施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地完成计划,并针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对公司经营策略作出调整,保证了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计划的较好完成。
六、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财务性投资的认定标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之“一、关于第九条‘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理解与适用”:
1、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3、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4、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5、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6、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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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7、发行人应当结合前述情况,准确披露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2025年7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
(三)最近一期末持有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可能与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相关的科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是否包含财务性投资 | 财务性投资金额 |
| 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007.10 | 否 | - |
| 2 | 其他应收款 | 1,451.36 | 否 | - |
| 3 | 其他流动资产 | 7,470.61 | 否 | - |
| 4 | 长期股权投资 | 1.61 | 否 | - |
| 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280.74 | 否 | - |
| 合计 | 45,211.42 | / | -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20,007.10万元,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系银行理财产品,系公司以其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期限短、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为1,451.36万元,主要系出口退税和押金保证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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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为7,470.61万元,主要系增值税留抵税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款项,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为1.61万元,主要系持有的合资公司Apex Labs Global Limited的50%的股权,该合资公司目前尚未开展实际经营,后续将作为公司在海外的销售平台开展业务,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畴,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为16,280.74万元,主要系预付的长期资产购置款,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的情形。
七、违法违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下列情形:
1、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2、发行人或者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3、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4、发行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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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
1、贸易摩擦持续升级,企业全球化产能布局趋势显著
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贸易摩擦频发,关税壁垒层出不穷,对于国内企业的出海业务产生一定掣肘,在全球范围内布局多元化产能基地,已经成为行业内企业业务拓展的主流方式。境外生产基地可充分发挥当地资源,分散贸易摩擦风险,提高生产经营稳定性、持续性,并同步获得国际化采购与销售优势,也符合我国“走出去”以及“一带一路”倡议布局。
近年来,我国与东南亚等周边国家建立了互利互惠的区域合作关系。例如,中泰两国签署了《中泰战略性合作共同行动计划(2022-2026)》《中泰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合作规划》等合作计划,提出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税收优惠等吸引政策,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中越两国《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深化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关于进一步深化和提升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构建具有战略意义的中越命运共同体的联合声明》等政策,旨在共同推进两国发展战略对接,营造公平便利的营商环境。
2、全球小家电市场规模持续增长,行业发展空间广阔
近年来,得益于全球经济快速复苏、科技进步,带动小家电产品持续迭代更新,叠加电商渠道快速发展等多重因素影响,消费者购买意愿持续提高,全球小家电市场规模稳定上升。根据沙利文数据统计,2023年全球小家电市场规模为1,759亿美元,同比增长约4%,预计2024年达到1,840亿美元,此后以每年4.6%的复合增速进行增长,到2028年将达到2,202亿美元,市场增长空间广阔。分地区来看,欧美地区经济发达,小家电产品普及程度高,一直是全球小家电的主力消费市场。2023年欧洲、美国小家电市场规模分别为444亿美元和460亿美元,在全球占比合计超过50%,预计到2028年市场规模分别增长至571亿美元和614亿美元。从小家电类别来看,厨房小家电是最大的细分市场,2023年全球厨房小家电市场规模为716亿美元,占比超过40%,家居生活及环境小家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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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护理小家电市场规模分别为659亿美元和384亿美元,分别占比37%和22%。根据沙利文预测,2028年全球厨房小家电市场规模将达到875亿美元,家居生活及环境小家电将达到824亿美元,个人护理小家电将达到505亿美元。
我国方面,我国人口消费基数庞大,是全球重要的小家电消费市场,2023年国内小家电市场规模为303亿美元,2024-2028年间预计以2.4%的复合增速持续增长,2028年将达到340亿美元。与此同时,我国小家电行业已经从简单组装发展至精益生产,成为世界领先的小家电生产基地之一。近年来我国小家电出口额已经从2019年的32亿美元增长至2023年的50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1.7%,2024年预计达到52亿美元,此后以每年3.9%的复合增速进行增长,2028年有望达到61亿美元。
3、全球EPS电机市场持续扩大,国产化替代空间广阔
随着全球汽车工业的不断发展,以及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增长,EPS系统装车率持续攀升,带动EPS电机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根据QY Research及LPInformation数据,2022-2024年间全球EPS电机的市场规模由22.4亿美元稳步增长至24.9亿美元,期间复合增长率为5.4%。
当前,虽然全球EPS电机市场大部分由包括Nidec、Bosch、Mitsubishi Electric、Denso、ZF等在内的国际企业占据,但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不断发展,上游零部件配套产业持续完善,国内EPS电机技术快速提升,不断与国际龙头企业缩小差距,未来国产替代空间广阔。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目的
1、扩充主营产品生产能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经过多年行业深耕与沉淀,公司逐步形成“以吸尘器为基础业务、以多元小家电为成长性业务、以EPS电机为战略性业务”的发展策略,相关业务产品品类不断拓展,产品销量稳步增长。受制于现有生产场地、设备、人员数量等瓶颈问题,公司现有生产能力较难满足未来市场及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一定程度上对远期发展带来一定制约。本次募投项目将围绕上述主营业务展开,项目建设有利于缓解现有小家电、EPS电机等系列产品产能紧张问题,提高公司供给能力与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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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丰富产品体系,打开业务新增长空间
公司始终践行“拓客户、拓品类”的策略,近年来通过主动研发创新不断扩充产品品类,目前在家电领域拥有环境家居电器、地面清洁电器、个人护理电器等三大产品体系,覆盖吸尘器、卷发梳、吹风机、空气净化器、加湿器等丰富的产品类型。本次募投项目将延续多品类协同发展策略,拓展产品线,进一步完善公司家电业务生态体系,满足客户多元化产品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3、优化境内外生产资源布局,强化公司综合竞争实力
多年的发展使公司积累了众多行业内知名企业的客户资源。本次募投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借助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优化公司国内外生产资源布局,以更好满足不同客户的差异化需求,在为公司将来发展创造更多市场机会的同时,提升应对国际环境变化的能力,降低经营风险。
4、优化资产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能够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以及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竞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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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三、本次发行方案概要
发行人本次发行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的。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根据发行人经发行人2025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7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5年7月23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通过,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的方案为: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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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145,220,712股,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五)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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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4,031.30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方向: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 | 拟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
| 1 | 年产560万台汽车转向及制动系统电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40,629.60 | 40,629.60 |
| 2 | 泰国厂区年产500万台家电产品建设项目 | 63,799.94 | 34,271.73 |
| 3 | 越南厂区年产300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 | 58,000.00 | 17,452.91 |
| 4 | 年产120万台智能厨电产品生产项目 | 43,554.19 | 26,677.06 |
| 5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35,000.00 | 35,000.00 |
| 合计 | 240,983.74 | 154,031.30 | |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市场情况变化、公司实际情况等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及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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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八)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九)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作出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的决议之日起十二个月。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最终本次发行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而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五、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黄裕昌、张利英、黄轼,其中黄轼为黄裕昌、张利英之子,实际控制人黄裕昌、张利英、黄轼分别直接持有公司24.36%、11.99%和6.00%股权,三人通过昌硕(宁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德朗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德融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德迈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21.20%股权。
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数量上限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黄裕昌、张利英、黄轼仍处于实际控制人地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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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发行取得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经发行人2025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7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5年7月23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公司将依法实施本次发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与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七、本次发行满足《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情形:
(一)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二)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
(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四)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六)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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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次发行满足《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相关规定的情况本次发行满足《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一)公司主营业务为小家电及汽车EPS电机的设计、制造与销售。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560万台汽车转向及制动系统电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泰国厂区年产500万台家电产品建设项目、越南厂区年产300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年产120万台智能厨电产品生产项目等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存在需要取得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形。
(二)关于募集资金投向与主业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产品均属于小家电和汽车电机品类,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畴。
九、本次发行满足《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关于理性融资及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相关规定的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45,220,712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不超过154,031.30万元。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超过票面金额,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日为2025年4月26日、2025年7月5日,与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2021年10月15日已间隔18个月以上。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规模确定符合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及流动资金需求情况,具体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综上,本次发行满足《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关于理性融资及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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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4,031.30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方向: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 | 拟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
| 1 | 年产560万台汽车转向及制动系统电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40,629.60 | 40,629.60 |
| 2 | 泰国厂区年产500万台家电产品建设项目 | 63,799.94 | 34,271.73 |
| 3 | 越南厂区年产300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 | 58,000.00 | 17,452.91 |
| 4 | 年产120万台智能厨电产品生产项目 | 43,554.19 | 26,677.06 |
| 5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35,000.00 | 35,000.00 |
| 合计 | 240,983.74 | 154,031.30 | |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市场情况变化、公司实际情况及项目的轻重缓急等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及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年产560万台汽车转向及制动系统电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把握市场发展机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随着全球新能源汽车、自动驾驶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全球对环保和节能减排的重视,EPS系统凭借其低能耗、高效率和易于集成的优点,渗透率不断提升,已成为当前乘用车转向系统的主流。其中,EPS电机作为EPS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根据QYResearch及LPInformation数据,202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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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间全球EPS电机的市场规模由22.4亿美元稳步增长至24.9亿美元,期间复合增长率为5.4%。未来,随着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销量的持续扩大,有望带动EPS电机市场持续扩容。根据MARKLINES统计,2019-2023年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实现翻倍增长,从200.2万辆快速增长至1,415.4万辆,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60%,2024年销量为1,758.1万辆。依据IEA预测,预计到2030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预计将达到约4,400万辆。因此,为更好地把握未来市场机遇,持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有必要通过本项目,在现有EPS电机业务基础上,进一步提升EPS电机产品供给能力,为未来相关业务拓展奠定重要基础。
(2)扩大汽车电机生产能力,满足日益增长的订单需求
公司自2017年开始布局汽车电机的研发生产,组建了一支由多位EPS电机及制动电机领域丰富经验的研发及管理人员组成的专业团队开展研发创新工作,依托自身多年来在电机领域积累的丰富资源及行业经验,产品快速实现量产。根据公司数据显示,2022年是公司汽车电机实现量产的第一年,2022-2024年间,公司汽车电机收入规模快速增长,业务发展迅速,实现产销两旺。
目前,公司客户已覆盖耐世特、湘滨电子、采埃孚、捷太格特、舍弗勒等国内外知名转向系统供应商,同时与多家头部新客户建立了合作关系。面对日益增长的订单需求,公司目前虽通过合理的订单规划、内部资源调配整合等方式保证了订单产品的交付速度与质量,但受制于现有产线数量不足等因素,生产能力仅能勉强满足公司现有订单交付需求,实际产能趋于饱和状态,现有产能将不能满足公司及市场未来长远发展需要。因此,公司有必要通过本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扩大EPS转向电机、制动系统电机产品生产规模,突破产能瓶颈,提高生产水平与供货能力,以满足未来远期业务拓展及订单交付需求。
(3)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助力EPS电机国产替代
EPS电机作为汽车转向系统的核心精密安全件,结构复杂,精度要求严格,从转向系统到整车验证通常需要1.5年-2年,具备较高行业壁垒。EPS电机作为汽车转向系统的核心动力输出单元,与动力系统中的驱动电机、制动系统中的制动电机并列为汽车中安全等级最高的电机。当前,全球EPS电机市场大部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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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企业占据,主要包括Nidec、Bosch、Mitsubishi Electric、Denso、ZF等外资企业,市场集中度较高。虽然,国内EPS电机技术发展相较于国外起步较晚,但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不断发展,上游零部件配套产业持续完善,国内逐步涌现出以德昌股份、威灵控股有限公司(美的旗下)、湖北恒隆汽车系统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等为代表的EPS电机国产供应商,技术水平快速提升,不断与国际龙头企业缩小差距。公司作为全球EPS电机重要供应商之一,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充分发挥公司在电机领域丰富的技术积累与生产优势,为市场提供更多高性能、高品质的国产EPS电机产品,助力我国EPS电机行业的技术发展,推动国产化进程。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EPS电机作为汽车转向系统的核心部件之一,市场需求与汽车行业发展息息相关。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国家对节能环保要求的提升,国家围绕EPS电机产业链上下游发布了多条政策。2020年,国务院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动力电池、驱动电机、车用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安全水平全面提升;2022年,工信部发布《加快电力装备绿色低碳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提出发展高功率密度永磁电机、同步磁阻电机、智能电机、超高效异步电机等产品。2023年12月,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将汽车关键零部件中电动助力转向系统列为鼓励类范围。
本项目旨在扩大EPS转向电机、制动系统电机相关产品生产规模,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2)优质的客户资源及充足的在手订单为项目产能消化提供有力支撑
近年来,公司高度重视汽车电机业务领域发展,致力于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全球EPS电机行业重点企业。自2017年实现量产以来,公司汽车电机业务快速发展,目前已与耐世特、湘滨电子、采埃孚、捷太格特、舍弗勒等国内外知名转向系统供应商建立了深度合作。上述该类优质客户信誉良好、资产与业务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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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大、实力雄厚、业务发展迅速,通过与国内外优质客户的长期合作,很大程度上带动了公司的快速成长,一方面使公司在理解产品和生产工艺方面具备了国际先进的视野,为公司的制造加工标准树立了标杆,另一方面也促使公司充分理解客户的需求,与客户建立密切的技术、产品交流,学习和吸收每个客户各自独特而先进的理念,转化为公司的积累,推动了生产工艺和管理体系进行持续性的改进。2024年,汽车零部件业务也实现了首年盈利,新增定点项目9项,全生命周期总销售金额超过23亿人民币。综上所述,公司优质的客户资源及充足的在手订单为项目新增产能消化提供有力支撑。
(3)丰富的技术储备及优秀的研发团队是本项目实施的基础
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瞄准行业前沿技术,积极进行符合市场发展的技术研究,致力于为市场提供高性能、高质量的汽车电机产品。自公司成立以来,就专注在以电机为核心的家电研发与制造,在电机的研发与生产工艺方面积累了深厚的经验,后续依托专业团队的技术创新,成功掌握了包括EPS助力电机固定技术、电机的绝缘技术、电机位置传感器技术等在内的多项核心技术。公司主持参与制定了《汽车助力转向电机》(T/QGCML4281-2024)团体标准,研发实力得到行业内的广泛认可。
此外,公司一直把丰富人才储备作为企业发展的重中之重,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经过多年积累,公司现已拥有一支技术全面、实力雄厚的研发团队,具有较强的团队研发和技术攻坚能力,能够准确把握市场技术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确定公司产品研发方向,推陈出新,对行业内新工艺、新技术等进行前瞻性的研发,推动各类新兴技术与自身产品相互融合,为公司新产品的研发落地与原有产品的升级迭代提供了重要保障。因此,公司丰富的技术储备及优秀的研发团队,将保障本项目顺利实施。
(二)泰国厂区年产500万台家电产品建设项目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充分利用泰国区位优势,加速海外业务布局
近年来,境外收入是公司的重要收入来源,客户主要分布在欧美地区。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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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形势复杂多变,贸易摩擦加剧的背景下,贸易壁垒层出不穷,对以公司为代表的出海企业带来一定经营风险,相关企业有必要通过合理的产能布局与配置,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保证经营稳定性与持续性。泰国政策透明度、贸易自由化程度较高,营商环境开放包容。公司将通过本项目建设,顺应中国企业“走出去”对外贸易政策,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选择泰国进行海外产能布局,充分利用泰国的区位、税收及人力成本优势,深化主营业务全球化发展战略,提升公司国际影响力,同时降低贸易摩擦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有助于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
本项目将在泰国罗勇府挽凯县伟华工业园区新建海外生产基地,充分利用当地贸易优势与区位优势,减轻国际贸易摩擦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强化与境外客户的业务交流与合作,拓宽海外业务版图,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
(2)扩充主营业务产能规模,满足持续增长的客户订单需求
在全球经济复苏与消费者购买力增长的背景下,小家电作为提升生活品质与便捷性的重要工具,全球市场需求稳步上升。根据沙利文数据,2023年全球小家电市场规模为1,759亿美元,同比增长4%,预测2024年达到1,840亿美元,之后市场预计以每年4.6%的增速持续扩大,到2028年有望增长至2,203亿美元。公司深耕小家电行业多年,凭借持续创新、品质可靠、成本管控、迅速响应等综合优势,与TTI(0669.HK)、HOT(HELE.O)、SN(SN.N)、Hoover、Dirt Devil、Honeywell等国际知名家电龙头品牌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近年来海外订单需求持续增长,现有生产能力已经难以满足快速增长的海外客户订单及市场需求,亟需进行扩充。
公司拟通过本项目建设,购置土地、新增先进的生产设备及生产线,扩充现有环境家居、个人护理电器产品、厨房家电的生产规模,提高主营业务产品生产能力,以满足持续增长的海外订单需求,保障业务健康、持续发展,同时也为公司海外业务持续拓展奠定坚实基础。
(3)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践行“拓客户、拓品类”的策略,以市场发展趋势与客户需求为导向,主动开展研发创新,致力于通过多品类业务发展满足客户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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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产品需求。目前,公司在家电领域拥有环境家居电器、地面清洁电器、个人护理电器、厨房电器等四大产品体系,包含吸尘器、卷发梳、吹风机、空气净化器、加湿器等丰富的产品类型。公司将继续秉承多品类协同发展策略,立足主业在研发及生产端的核心优势,全方位开拓市场领域。基于市场调研以及与客户的持续沟通,公司拟通过本项目建设,基于现有业务结构,积极拓展厨房小家电及其配套产品,进一步完善公司小家电业务生态体系,打开新领域业务增长空间。
本项目将推进厨房小家电产品的产能建设,丰富现有产品结构及业务体系,持续开拓市场,扩大公司规模效应,有助于公司增强抗风险能力与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与综合竞争力。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泰国投资政策环境良好,为本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前提保障
2016年,泰国政府提出“泰国4.0”战略和“东部经济走廊”发展规划,持续推进南部经济走廊,打造十大边境经济特区,并且通过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税收优惠等吸引政策,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2022年11月,中泰两国签署《中泰战略性合作共同行动计划(2022-2026)》《中泰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合作规划》,提出将继续加强投资、贸易、旅游、基础设施、产业园等传统领域合作。我国方面,2017年发改委、商务部等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支持境内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稳妥开展境外投资活动,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实施进程,深化国际产能合作。
公司拟通过本项目,在泰国开展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充分符合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也能得到泰国当地政府在产业政策和税收优惠上的支持,因此项目实施具备可行性。
(2)公司强大的自主创新能力,为本项目开展奠定重要基础
自成立以来,公司专注于家用电器工艺研究与生产制造,建立了科学、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拥有浙江省企业工程技术中心、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公司一贯坚持自主研发,在家用电器电机、整机、生产制造装备等各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储备与专利。公司利用各地研发中心资源,与战略客户形成紧密沟通与深度合作,以客户需求与市场发展趋势为导向,持续丰富研发项目管线,并且结合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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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家电行业技术发展路线,前瞻布局具备竞争力的产品赛道,不断开拓业务体系与产品品类,具备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与新品开发经验。综上所述,公司具备强大的自主创新能力与深厚的研发储备,为本项目新产品开发与业务布局奠定技术基础。
(3)稳定且优质的客户资源,为本项目顺利实施提供重要支持公司深耕小家电领域多年,始终坚持大客户战略合作路线,通过将公司“研产供销”各环节资源聚焦于国际龙头家电制造商、知名品牌运营商客户中,与客户形成了良好的“业务共振”。公司凭借全面的流程管理能力,专业的技术研发能力、稳定的品质管控能力,能够迅速响应客户产品迭代及生产制造需求,与相关国际大客户建立了充足的信赖感。目前,公司与国际家电龙头品牌TTI(0669.HK)、HOT(HELE.O)、SN(SN.N)达成战略合作,合作产品包括洗地机、加湿器、空气净化器、吹风机、卷发梳等,并向美国彩妆与美发品牌Revlon供应电吹风与卷发梳产品。公司合作的客户在美国、欧洲等小家电主力消费市场具备较高国际知名度与行业影响力,为公司市场开拓及业务扩张提供良好的市场保障。
综上所述,公司合作的客户均为小家电行业国际龙头企业,上述客户对于供应商选择较为严格,会对供应商的研发创新能力、质量可靠性、持续供货能力、快速响应服务等进行综合考量,一旦确认合作,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公司与上述优质客户的持续、稳定合作,为本项目产能消化与顺利实施提供重要支持。
(三)越南厂区年产300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增强小家电产品生产能力,满足下游市场增长需求
欧美地区经济发达,居民购买力强,小家电产品普及程度较高,一直以来是全球小家电的主力消费市场,也是公司小家电业务销售收入的主要来源。随着消费者人均可支配收入提升以及对生活品质要求的不断提高,欧美消费者对小家电产品升级换代需求随之增加,带动全球小家电市场需求持续释放。尤其在个护小家电领域,欧美地区美发护发成本昂贵,消费者更倾向购买家用个护小家电产品进行自我护理,带动卷发梳、吹风机等美发个护小家电市场普及程度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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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需求旺盛。受制于现有生产场地、设备及人员数量有限,公司小家电产品现有产能已经无法满足不断增长的下游市场需求,产能问题制约了企业未来业务增长与可持续发展。因此,公司亟需对现有小家电生产场地进行扩建,提高相关产品生产能力,把握行业重要发展机遇。公司拟通过本项目,在越南同奈省展鹏县购置土地并新建生产厂房,新增先进生产检测及装配设备,提升生产效率及产能规模。项目建成后,公司个人护理与环境家居电器生产能力将得到显著提升,有助于缓解产能紧张问题,把握小家电行业市场快速增长机遇;同时,进一步拓展地面清洁小家电业务体系,优化现有产品结构,助力公司提高业务竞争力,保障业绩持续增长。
(2)提高生产运营效率,助力公司实现降本增效
小家电行业产品种类丰富、型号众多,涉及的生产工序繁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近年来,随着人口红利逐渐消退,制造业劳动力成本不断上涨,“用工荒”“用工难”等问题日益凸显,小家电企业面临的劳动力成本上升压力持续增加,企业运营成本及盈利水平受到挑战。公司将通过本项目建设,在越南新建小家电生产基地及配套设施,一方面,越南正处于劳动力红利期,当地年轻劳动力资源丰富,且相较于国内具备显著的用工成本优势,同时越南土地、水、电等能源成本相对较低,有助于企业大幅降低生产运营成本。另一方面,本项目通过购置相关自动化生产及装配设备,减少生产过程对人工的依赖,实现降本增效。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在越南生产基地建设起高标准、现代化生产车间,进一步提升生产及运营效率,有助于公司优化产品成本结构,提升业务盈利能力及行业竞争力,保证业务长远发展。
(3)加速全球化产能布局,提高公司经营稳定性
公司自成立以来,深耕小家电行业二十余年,凭借自主持续创新、品质稳定、快速响应服务等综合优势,在行业内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公司与TTI(0669.HK)、HOT(HELE.O)、SN(SN.N)等国际龙头家电品牌达成战略合作,并与Hoover、Dirt Devil、Vax、Revlon等知名品牌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上述品牌在欧洲、美国市场具备较高国际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公司小家电产品也主要出口至欧美地区。近年来,国际形势波云诡谲,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对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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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经贸秩序和供应链体系造成一定影响。基于上述背景,公司有必要加速实现全球化产能布局,通过灵活的产能配置,降低贸易摩擦带来的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公司将以本项目为契机,在越南同奈省展鹏县购置土地并新建小家电生产基地,实现小家电产品全球化生产布局,强化与海外客户的供应链协同,保证公司小家电出口销售的稳定性,同时在一定程度上规避潜在贸易摩擦带来的额外税费成本,降低贸易摩擦对公司业务发展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经营稳定性与抗风险能力。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越南显著的投资营商环境与人力成本优势,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近年来,越南凭借包容的营商环境和较高的政策透明度,不断吸引世界各地的投资者。随着2018年的《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与2022年的《欧盟越南自由贸易协定》落地,越南出口关税大幅降低。与此同时,2022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深化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提出“越方愿为两国加强经贸投资合作创造便利条件。中方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国企业按照市场化、商业化原则赴越投资”。2023年,两国共同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和提升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构建具有战略意义的中越命运共同体的联合声明》,双方同意要共同推动两国发展战略对接,办好经贸合作区,鼓励和支持有实力、有信誉、具备先进技术的企业赴对方国家投资符合各自需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领域,将为此营造公平便利的营商环境。此外,在人力成本与结构方面,越南正处于人口红利时期,年轻劳动力资源丰富且劳动力成本较低,为公司在越南开展生产活动提供有利条件。
综上所述,越南在投资营商环境、人力成本与结构方面具备显著优势,为本项目顺利实施提供重要保障。
(2)小家电市场需求空间广阔,为本项目新增产能消化提供保障
近年来,得益于科技进步与互联网、物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小家电产品技术持续革新,个性化、多元化、智能化功能快速拓展,进一步激发消费者购买意愿,产品渗透率不断提升,市场增长潜力持续释放。根据沙利文数据统计,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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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全球小家电市场规模为1,759亿美元,同比增长约4%,预计2024年达到1,840亿美元,此后以每年4.6%的复合增速进行增长,到2028年将达到2,202亿美元。分地区来看,欧美地区是全球小家电市场增长的重要引擎,2023年欧洲、美国小家电市场规模分别为444亿美元和460亿美元,在全球占比合计超过50%,预计到2028年市场规模分别增长至571亿美元和614亿美元。分功能来看,2023年全球个护小家电、家居生活及环境小家电市场规模为384亿美元和659亿美元,占比22%和37%,到2028年将分别增长至505亿美元和824亿美元,市场增长空间较为广阔。
本项目新增产能包括个人护理、环境家居、地面清洁系列产品,项目建设将进一步扩充上述产品产能规模。综上所述,持续增长的小家电下游市场需求,将为本项目新增产能消化提供重要保障,有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
(3)稳定、可靠的产品质量及交付能力,为本项目实施提供有力支持
产品质量是企业生产和发展的基础,公司高度重视产品品质管控,多年来建立了科学、健全的现代化管理制度与完善的质量管控体系,质量管理覆盖研发试制、来料检测、产品生产、成品检验等产品生产全生命周期,现已通过ISO9001、ISO13485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严格按照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生产管理。根据产品销售最终目的地国家的相关要求,公司还获得了CCC、CE、UL以及FCCA认证,符合欧美市场对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也为公司全球化业务稳定运行提供重要保证。此外,公司小家电业务体量较大,具备一定规模化制造优势,能够保证公司原材料和零部件的稳定、及时供应;另一方面,公司具备整机全环节制造能力,并采取关键零部件自制的后向一体化生产战略,能够确保产品质量可靠性,并保证订单的稳定交付。
综上,公司具备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及管理体系,并能够凭借规模优势保证产品的稳定、持续交付,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重要支持。
(四)年产120万台智能厨电产品生产项目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提升产品供给能力,满足生活家居用品领域业务未来发展需求
智能厨电等小家电产品领域发展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行业市场体量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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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呈现多样化、个性化特点。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消费结构的改变,人们为了追求更高的生活质量,各场景下对小家电类产品需求量不断上升的同时,也对产品品质、功能等方面提出了更多元化的需求。
近年来,随下游客户业务的不断拓展,对公司小家电业务产品品类、供给能力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为更好地把握市场发展机遇,满足下游客户订单需求,公司有必要通过本项目建设,扩大相关产品产能储备,为公司未来业务拓展奠定重要基础。
(2)项目建设是拓宽业务范围,实现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
公司依托在电机领域积累的丰富技术储备,深度布局小家电和汽车零部件领域,聚焦客户需求,以创新驱动发展,通过规模化、专业化、国际化路径,形成了多元化的业务体系。产品涵盖吸尘器水机、吸尘器干机、加湿器、电风扇、空气净化器、卷发梳、吹风机、洗碗机、EPS电机等众多品类。
本项目是在公司现有业务布局基础上,深度结合行业发展及自身业务特点,充分利用公司现有技术、工艺储备、生产设计经验及运营管理团队等资源,围绕下游客户市场需求,对产品线的进一步丰富。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体系,更好地满足下游客户对不同品类生活家居用品的需求,拓宽市场范围,助力公司实现智能生活用品业务多元化发展目标。
(3)顺应智能制造趋势,强化生产核心竞争力
当前,以智能制造为代表的新一轮产业变革迅猛发展,自动化、智能化成为装备制造业发展的重要趋势。未来,随着下游客户对产品品类、质量、交期等各方面需求的不断提升,也将对公司生产制造环节提出更高的要求。提升生产、管理各环节自动化、信息化水平,全面加快技术改造步伐,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及工艺水平,在进一步提高产品性能及质量稳定性的同时,实现降本增效,将成为企业扩大市场份额,提高企业盈利能力,提升行业地位的重要途径。
本项目车间建设采用智能制造设计,将引入更多自动化程度更高的生产加工设备,生产线采用整合的控制面板及人机界面等智能化和人性化设计,实行操作员登入管理模式,有效保证产品质量一致性;同时,充分利用制造数据收集、品质监控、制程品质追溯工具,提高产品制程品质监控,防止产品制造过程出现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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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跳跃,保证质量。此外,项目还将结合公司信息化系统,进一步完善了的仓储管理体系,将入库、仓储、出库、运输等流程纳入信息管理系统中,并依托现代化信息技术,在管理过程中实现货位、货品、单据条码化,进一步提升流转效率与精准度,提高各环节的规范化运营水平,及时对库存情况进行管理与调配,大幅提高仓储空间利用率,从而进一步实现降本增效。综上,本次项目建设有助于产品生产效率和质量,满足下游客户需求,保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国家及产业政策支持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国家及产业政策的陆续出台使得小家电市场迎来利好。2022年12月,国务院发布《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提出要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促进家庭装修消费,增加智能家电消费,推动数字家庭发展;推动农村居民汽车、家电、家具、家装消费升级;商务部于2023年3月2日举行发布会,明确家电作为消费领域的“四大金刚”之一,是提振消费的重点领域;2023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推广智能家电、集成家电、功能化家具等产品,提升家居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加快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加强废旧家电回收。2024年3月,国务院发布《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到2027年,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2025年1月,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发布《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将补贴范围扩大至12类家电产品,包括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微波炉。政策还优化了申领流程,简化审核环节,支持线上线下支付立减或事后兑付。同时,鼓励企业联合开展促销活动,完善回收体系,推动绿色消费和循环经济。
上述支持政策有望为小家电市场注入活力,促进整个行业供应链的高质量发展与合作。本项目建设旨在进一步促进公司小家电类产品销售,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国家政策与相关规划,具备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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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现有资源储备将有效保障产品实现规模化供应
公司在业务拓展过程中,时刻保持对行业市场发展的敏锐度,持续挖掘核心品牌商其自身业务布局调整形成的市场机会,并通过前瞻性的技术与产能布局、跨越式的团队建设、先进的生产管理制度,聚焦客户服务,满足客户对产品质量、交期、服务等方面的要求。
针对本次新增募投项目拟生产的各品类产品,公司目前已搭建了一支经验丰富的研发管理团队,并配套已建成相关产品制造专线,具备规模化量产能力。本次项目是对上述产品生产能力的规模化放大,公司现有资源储备将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重要基础。
(3)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为项目新增产能消化提供有力支撑
公司坚持战略大客户合作路线,持续着力与国际知名下游制造商、品牌运营商以及区域性领袖企业构建稳定、双赢的合作模式。经过多年深耕,依托持续创新、品质可靠、成本管控、迅速响应等综合优势,已与TTI(0669.HK)、HOT(HELE.O)、SN(SN.N)等国际优质品牌商建立了深度战略合作,上述品牌商在美国、欧洲市场均具有较高国际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本项目是基于公司现有优质客户资源,围绕品牌商自身业务布局进行的业务横向拓展,公司多年来与核心客户在研发、制造、交货等诸多方面与客户形成了充分的信赖,并不断满足客户快速迭代的产品需求。未来,随着下游客户产品需求的不断提升以及产品的持续迭代,公司将依托与客户长期合作的丰富经验,将为本项目投入产能消化提供有力支撑。
(五)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近年来,一方面,由于国际形势复杂多变,贸易摩擦频发,关税壁垒层出不穷,公司亟需流动资金用于应对风险;另一方面,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张,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采购成本、人力成本等支出预计将相应增长。2022年至2024年,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2.90%、36.07%和42.26%,负债压力有所上升,进一步增加了公司未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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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充实公司营运资金、提高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夯实公司资本实力,并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具有可行性。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均将有所增加,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加,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规范、完备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内部控制环境,并制定了《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以及检查与监督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按照监管要求,监督公司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年产560万台汽车转向及制动系统电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宁波德昌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周期3年,总投资共计40,629.60万元。
为顺应公司发展战略,更好把握未来市场发展机遇。本项目拟在公司现有厂房,购置一系列先进生产、检测及配套设备,打造高规格智能化产线,形成年产560万台汽车转向及制动系统电机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公司突破产能瓶颈,提升公司EPS转向电机、制动系统电机产品供给能力,在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保障产品交期的同时,进一步推动EPS转向电机国产化进程,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2、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40,629.60万元,本次拟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总投资具体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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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 | 投资金额 | 占项目投资额比例 |
| 1 | 建筑工程投资 | 2,045.00 | 5.03% |
| 2 | 设备购置及安装 | 36,649.86 | 90.20% |
| 3 | 基本预备费 | 1,934.74 | 4.76% |
| 合计 | 40,629.60 | 100.00% | |
3、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宁波德昌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顺利实施后,预计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5、项目备案及环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项目代码为2506-330281-07-02-18657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等相关规定以及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出具的证明,本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6、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36个月。
(二)泰国厂区年产500万台家电产品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泰国子公司ANCTEK (THAILAND) CO.,LTD,建设周期3年,项目建设总投资金额为63,799.94万元,主要投资内容包括土地购置、建筑工程投资、设备购置及安装、铺底流动资金等必要投资。
通过本次项目建设,公司计划于泰国罗勇府挽凯县伟华工业园区购置土地,扩大现有生产场地,并引进先进的生产检测设备,扩大环境家居、个人护理电器产品的生产规模,扩充厨房小家电产品品类,形成年产500万套家电产品产能。本项目有助于优化现有业务结构,打造多元化产品体系与产品矩阵,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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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安可已就位于泰国伟华工业园区的募投用地签订了《土地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了分期付款的具体时间以及取得土地产权的预计时间。泰国安可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部分土地款,待按合同约定支付完全部土地款后将积极主动推进办理土地权证等相关手续,确保及时取得募投项目用地,预计无法取得募投项目用地的可能性较小。如因客观原因导致确实无法取得项目用地,公司将尽快寻找其他可用地块替代或采取其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募投项目实施不受到重大不利影响。现阶段泰国政府积极引进外商投资,“泰国厂区年产500万台家电产品建设项目”实施用地周边可供选择的土地仍较丰富,如采取替代措施预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63,799.94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34,271.73万元。项目总投资具体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 | 投资金额 | 占项目投资额比例 |
| 1 | 土地购置费用 | 20,262.12 | 31.76% |
| 2 | 建筑工程投资 | 16,890.20 | 26.47% |
| 3 | 设备购置及安装 | 22,981.00 | 36.02% |
| 4 | 基本预备费 | 1,993.56 | 3.12% |
| 5 | 铺底流动资金 | 1,673.06 | 2.62% |
| 合计 | 63,799.94 | 100.00% | |
3、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泰国子公司ANCTEK (THAILAND) CO.,LTD。
4、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顺利实施后,预计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5、项目备案及环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已取得宁波市商务局下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3302202400620号),已取得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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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下发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甬发改开发[2025]16号);依据泰国当地法规及境外律师法律意见书,泰国厂区年产500万台家电产品建设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6、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36个月。
(三)越南厂区年产300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越南子公司ANCTEK VIETNAM COMPANY LIMITED,建设周期3年,项目建设总投资金额为58,000.00万元,主要投资内容包括土地购置、建筑工程投资、设备购置及安装、铺底流动资金等必要投资。
通过本次项目建设,公司计划于越南同奈省展鹏县购置土地并新建生产厂房,优化现有生产布局,并同步引入先进的生产及装配设备,提高公司生产及运营效率,扩大个人护理、环境家居电器产品的生产规模,并向地面清洁电器加速布局,拓展产品品类,同时为公司未来在小家电领域的海外市场开拓做好充足的产能储备,有助于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与行业地位,实现长远发展。
2、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58,000.00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7,452.91万元。项目总投资具体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 | 投资金额 | 占项目投资额比例 |
| 1 | 土地购置费用 | 17,780.19 | 30.66% |
| 2 | 建筑工程投资 | 19,650.10 | 33.88% |
| 3 | 设备购置及安装 | 16,929.00 | 29.19% |
| 4 | 基本预备费 | 1,828.95 | 3.15% |
| 5 | 铺底流动资金 | 1,811.76 | 3.12% |
| 合计 | 58,000.00 | 100.00% | |
3、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越南子公司ANCTEK VIETNAM COMPANY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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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顺利实施后,预计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5、项目备案及环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已取得宁波市商务局下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3302202300283号),已取得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甬发改开发[2023]443号),已取得越南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签署的第254/Q?-BTNMT号决定,批准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审批结果,环境评估程序完备有效。
6、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36个月。
(四)年产120万台智能厨电产品生产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周期3年,总投资共计43,554.19万元。
本项目拟购置朗霞街道天华路东侧、崇文路北侧地块土地,新建生产厂房及其他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并配套购置先进的生产、检测及配套设备,优化生产布局,丰富产品体系,扩大智能小家电相关产品产能。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实现年产120万台智能厨电产品产能,为公司扩大该领域业务版图,满足未来市场拓展需求提供重要支撑。
2、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43,554.19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6,677.06万元。项目总投资具体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 | 投资金额 | 占项目投资额比例 |
| 1 | 土地购置费用 | 5,838.00 | 13.40% |
| 2 | 建筑工程投资 | 15,799.33 | 36.28% |
| 3 | 设备购置及安装 | 10,613.60 | 2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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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 | 投资金额 | 占项目投资额比例 |
| 4 | 基本预备费 | 264.13 | 0.61% |
| 5 | 铺底流动资金 | 11,039.13 | 25.35% |
| 合计 | 43,554.19 | 100.00% | |
3、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4、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顺利实施后,预计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5、项目备案及环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项目代码为2504-330281-04-01-916690;本项目环评程序正在办理中,预计将在问询回复时限内及时取得环评批复,发行人已出具关于在问询回复时限内及时取得环评批复文件的承诺,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36个月。
(五)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35,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促进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四、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
(一)年产560万台汽车转向及制动系统电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1、营业收入
项目建设完成达产后,将形成年产560万台汽车转向及制动系统电机的生产能力。产品销售单价预测以2022至2024年度平均同类产品市场价格为依据,综合考虑公司生产成本、产品竞争力、市场需求等各方面因素进行合理预测。投产后未来公司产能将逐步释放,T+1至T+3年为建设期,T+4年开始投产达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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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为40%,T+5年为80%,T+6至T+10年均为100%。项目当年营业收入以预测单价乘以当年预计产量进行测算。
2、成本费用
本项目的成本费用主要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折旧摊销和期间费用等。
(1)原材料参照公司同类产品2022至2024年度原材料成本占收入的平均比例为测算基础,并考虑各原辅材料未来价格波动趋势综合确定。
(2)直接人工参照公司同类产品2022至2024年度直接人工成本占收入的平均比例为测算基础。
(3)制造费用参照公司同类产品2022至2024年度制造费用成本(剔除折旧)占收入的平均比例为测算基础。
(4)折旧摊销根据本项目投入的软硬件设备、房屋建筑物及相关折旧摊销政策计算,与公司目前折旧政策一致。
(5)期间费用参照公司同类型产品的经营主体2022-2024年度对应科目费用占收入的平均比例为基础,并结合未来公司对项目实施主体的业务定位综合调整。
3、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主要考虑国内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分别根据预测营业收入及采购形成的增值税净额的7%、3%、2%测算。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4、毛利及净利润
在项目收入、成本费用测算的基础上,对项目的利润情况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T+1 | T+2 | T+3 | T+4 | T+5 | T+6-T+10 |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0.00 | 36,000.00 | 72,000.00 | 90,000.00 |
| 营业成本及费用 | 0.00 | 0.00 | 0.00 | 33,426.88 | 62,944.95 | 77,703.98 |
| 税金及附加 | 0.00 | 0.00 | 0.00 | 0.00 | 1,010.29 | 1,30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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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润总额 | 0.00 | 0.00 | 0.00 | 2,573.12 | 8,044.76 | 10,993.66 |
| 所得税 | 0.00 | 0.00 | 0.00 | 182.42 | 799.62 | 1,140.18 |
| 净利润 | 0.00 | 0.00 | 0.00 | 2,390.70 | 7,245.14 | 9,853.48 |
5、项目收益情况
根据建设期和运营期的净现金流量进行测算,项目的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6.35年(含建设期3年),税后投资内部收益率为20.54%,税后净现值为13,566.97万元。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所得税后 | 所得税前 |
| 净现值(Ic=12%) | 万元 | 13,566.97 | 16,468.81 |
| 内部收益率 | % | 20.54% | 22.11% |
| 投资回收期 | 年 | 6.35 | 6.18 |
(二)泰国厂区年产500万台家电产品建设项目
1、营业收入
项目建设完成达产后,将形成年产500万台家电产品的生产能力。产品销售单价预测以2022至2024年度平均同类产品市场价格为依据,综合考虑公司生产成本、产品竞争力、市场需求等各方面因素进行合理预测。投产后未来公司产能将逐步释放,T+1至T+3年为建设期,T+4年开始投产达产率为50%,T+5年为80%,T+6至T+10年均为100%。项目当年营业收入以预测单价乘以当年预计产量进行测算。
2、成本费用
本项目的成本费用主要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折旧摊销和期间费用等。
(1)原材料参照公司同类产品2022至2024年度原材料成本占收入的平均比例为测算基础,并考虑各原辅材料未来价格波动趋势综合确定。
(2)直接人工参照公司同类产品2022至2024年度直接人工成本占收入的平均比例为测算基础。
(3)制造费用参照公司同类产品2022至2024年度制造费用成本(剔除折旧)占收入的平均比例为测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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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折旧摊销根据本项目投入的软硬件设备、房屋建筑物及相关折旧摊销政策计算,与公司目前折旧政策一致。
(5)期间费用参照公司同类型产品的经营主体2022-2024年度对应科目费用占收入的平均比例为基础,并结合未来公司对项目实施主体的业务定位综合调整。
3、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主要考虑国内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分别根据预测营业收入及采购形成的增值税净额的7%、3%、2%,并综合考虑外销业务出口退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测算。泰国BOI企业(A3级)可享受5年免税,5年后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
4、毛利及净利润
在项目收入、成本费用测算的基础上,对项目的利润情况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T+1 | T+2 | T+3 | T+4 | T+5 | T+6-T+8 | T+9 | T+10 |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0.00 | 72,750.00 | 116,400.00 | 145,500.00 | 145,500.00 | 145,500.00 |
| 营业成本及费用 | 0.00 | 0.00 | 0.00 | 62,457.83 | 98,615.93 | 122,721.34 | 122,721.34 | 122,721.34 |
| 税金及附加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利润总额 | 0.00 | 0.00 | 0.00 | 10,292.17 | 17,784.07 | 22,778.66 | 22,778.66 | 22,778.66 |
| 所得税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4,555.73 | 4,555.73 |
| 净利润 | 0.00 | 0.00 | 0.00 | 10,292.17 | 17,784.07 | 22,778.66 | 18,222.93 | 18,222.93 |
5、项目收益情况
根据建设期和运营期的净现金流量进行测算,项目的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6.25年(含建设期3年),税后投资内部收益率为21.26%,税后净现值为29,884.45万元。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所得税后 | 所得税前 |
| 净现值(Ic=12%) | 万元 | 29,884.45 | 32,994.12 |
| 内部收益率 | % | 21.26% | 21.94% |
| 投资回收期 | 年 | 6.25 | 6.25 |
(三)越南厂区年产300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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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收入
项目建设完成达产后,将形成年产300万台小家电产品的生产能力。产品销售单价预测根据2022至2024年度平均同类产品市场价格为依据,综合考虑公司生产成本、产品竞争力、市场需求等各方面因素进行合理预测。投产后未来公司产能将逐步释放,T+1至T+3年为建设期,T+4年开始投产达产率为50%,T+5年为80%,T+6至T+10年均为100%。项目当年营业收入以预测单价乘以当年预计产量进行测算。
2、成本费用
本项目的成本费用主要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折旧摊销和期间费用等。
(1)原材料参照公司同类产品2022至2024年度原材料成本占收入的平均比例为测算基础,并考虑各原辅材料未来价格波动趋势综合确定。
(2)直接人工参照公司同类产品2022至2024年度直接人工成本占收入的平均比例为测算基础。
(3)制造费用参照公司同类产品2022至2024年度制造费用成本(剔除折旧)占收入的平均比例为测算基础。
(4)折旧摊销根据本项目投入的软硬件设备、房屋建筑物及相关折旧摊销政策计算,与公司目前折旧政策一致。
(5)期间费用参照公司同类型产品的经营主体2022-2024年度对应科目费用占收入的平均比例为基础,并结合未来公司对项目实施主体的业务定位综合调整
3、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主要考虑国内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分别根据预测营业收入及采购形成的增值税净额的7%、3%、2%,并综合考虑外销业务出口退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测算。越南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
4、毛利及净利润
在项目收入、成本费用测算的基础上,对项目的利润情况测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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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项目 | T+1 | T+2 | T+3 | T+4 | T+5 | T+6-T+10 |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0.00 | 50,250.00 | 80,400.00 | 100,500.00 |
| 营业成本及费用 | 0.00 | 0.00 | 0.00 | 43,917.49 | 68,833.36 | 85,443.94 |
| 税金及附加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利润总额 | 0.00 | 0.00 | 0.00 | 6,332.51 | 11,566.64 | 15,056.06 |
| 所得税 | 0.00 | 0.00 | 0.00 | 1,266.50 | 2,313.33 | 3,011.21 |
| 净利润 | 0.00 | 0.00 | 0.00 | 5,066.01 | 9,253.31 | 12,044.85 |
5、项目收益情况
根据建设期和运营期的净现金流量进行测算,项目的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7.69年(含建设期3年),税后投资内部收益率为14.24%,税后净现值为6,060.85万元。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所得税后 | 所得税前 |
| 净现值(Ic=12%) | 万元 | 6,060.85 | 14,337.65 |
| 内部收益率 | % | 14.24% | 17.10% |
| 投资回收期 | 年 | 7.69 | 7.02 |
(四)年产120万台智能厨电产品生产项目
1、营业收入
项目建设完成达产后,将形成年产120万台智能厨电的生产能力。产品销售单价预测根据2022至2024年度平均同类产品市场价格为依据,综合考虑公司生产成本、产品竞争力、市场需求等各方面因素进行合理预测。投产后未来公司产能将逐步释放,T+1至T+3年为建设期,T+4年开始投产达产率为50%,T+5年为80%,T+6至T+10年均为100%。项目当年营业收入以预测单价乘以当年预计产量进行测算。
2、成本费用
本项目的成本费用主要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折旧摊销和期间费用等。
(1)原材料参照公司同类产品2022至2024年度原材料成本占收入的平均比例为测算基础,并考虑各原辅材料未来价格波动趋势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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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直接人工参照公司同类产品2022至2024年度直接人工成本占收入的平均比例为测算基础。
(3)制造费用参照公司同类产品2022至2024年度制造费用成本(剔除折旧)占收入的平均比例为测算基础。
(4)折旧摊销根据本项目投入的软硬件设备、房屋建筑物及相关折旧摊销政策计算,与公司目前折旧政策一致。
(5)期间费用参照公司同类型产品的经营主体2022-2024年度对应科目费用占收入的平均比例为基础,并结合未来公司对项目实施主体的业务定位综合调整。
3、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主要考虑国内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分别根据预测营业收入及采购形成的增值税净额的7%、3%、2%,并综合考虑外销业务出口退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测算。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4、毛利及净利润
在项目收入、成本费用测算的基础上,对项目的利润情况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T+1 | T+2 | T+3 | T+4 | T+5 | T+6-T+10 |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0.00 | 37,000.00 | 59,200.00 | 74,000.00 |
| 营业成本及费用 | 0.00 | 0.00 | 0.00 | 33,044.05 | 51,804.52 | 64,311.50 |
| 税金及附加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利润总额 | 0.00 | 0.00 | 0.00 | 3,955.95 | 7,395.48 | 9,688.50 |
| 所得税 | 0.00 | 0.00 | 0.00 | 427.50 | 843.89 | 1,121.48 |
| 净利润 | 0.00 | 0.00 | 0.00 | 3,528.45 | 6,551.59 | 8,567.02 |
5、项目收益情况
根据建设期和运营期的净现金流量进行测算,项目的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7.74年(含建设期3年),税后投资内部收益率为15.20%,税后净现值为5,617.86万元。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所得税后 | 所得税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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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名称 | 单位 | 所得税后 | 所得税前 |
| 净现值(Ic=12%) | 万元 | 5,617.86 | 8,662.32 |
| 内部收益率 | % | 15.20% | 16.84% |
| 投资回收期 | 年 | 7.74 | 7.36 |
(五)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募投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增加公司收入规模约为41亿元,参考公司2022至2024年经营性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经营性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占营业收入平均比例48.30%、
37.70%测算,公司营运资金缺口约为4.34亿元,高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规模3.5亿元,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规模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均大幅增加,公司的资金实力将进一步提升,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更趋合理,有利于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为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所投资项目的经营效益需要一定时间才能体现,因此本次发行后总股本增加会致使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将为公司主营业务长期发展提供资金支持,随着公司主营业务进一步扩张,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显著提升。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及效益的产生,未来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和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将有所增加;随着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状况的完善,公司整体现金流状况将得到进一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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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存在较大的业务和资产的整合计划,本次发行均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公司业务结构不会产生较大变化,公司的盈利能力将有所提升。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黄裕昌、张利英和黄轼。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规模、股东结构及持股比例将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竞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由于发行对象尚未确定,现阶段无法判断公司是否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公司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竞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由于发行对象尚未确定,现阶段无法判断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是否为公司关联方,及公司是否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公司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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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情况为公司2021年10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9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062号文《关于核准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总量为50,0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32.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17,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7,277,163.2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10月15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0月15日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679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户状态 | 截止日存放金额 |
| 农业银行余姚玉立支行 | 39613001040019199 | 已销户 | - |
| 工商银行余姚分行 | 3901310029000028939 | 已销户 | - |
| 中信银行宁波城南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 8114701012800399264 | 存储 | 373.04 |
| 大华银行杭州分行 | 1123039098 | 已销户 | - |
| 光大银行余姚支行 | 77650188000201025 | 已销户 | - |
| 广发银行余姚支行 | 9550880032600400180 | 已销户 | - |
| 招商银行宁波分行 | 574902987810141 | 已销户 | - |
| 兴业银行宁波分行 | 386010100101660606 | 存储 | 25.12 |
| 招商银行宁波分行 | 574908418810000 | 存储 | 0.00 |
| 合计 | - | - | 39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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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727.72万元。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用于“宁波德昌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34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德昌电机越南厂区年产380万台吸尘器产品建设项目”“德昌电机年产300万台EPS汽车电机生产项目”“德昌电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已投入资金人民币145,988.50万元,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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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161,750.0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45,988.50 | |
| 募集资金净额:148,727.72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5,203.84注1 | 2021年度: | 53,166.35注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10.22% | 2022年度: | 30,041.03 |
| 2023年度: | 37,220.75 | |
| 2024年度: | 25,560.37 | |
投资项目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 1 | 宁波德昌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34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 | 宁波德昌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34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 | 49,016.86 | 49,016.86 | 50,214.20 | 49,016.86 | 49,016.86 | 50,214.20 | 1,197.34 | 2024年12月 |
| 2 | 德昌电机越南厂区年产380万台吸尘器产品建设项目 | 德昌电机越南厂区年产380万台吸尘器产品建设项目 | 16,750.00 | 16,750.00 | 17,025.87 | 16,750.00 | 16,750.00 | 17,025.87 | 275.87 | 2023年12月 |
| 3 | 德昌电机年产300万台EPS汽车电机生产项目 | 德昌电机年产300万台EPS汽车电机生产项目 | 31,000.56 | 31,000.56 | 32,559.65 | 31,000.56 | 31,000.56 | 32,559.65 | 1,559.09 | 2024年12月 |
| 4 | 德昌电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注3 | - | 15,370.82 | 166.98 | 166.98 | 15,370.82 | 166.98 | 166.98 | - | 不适用 |
| 5 | 补充流动资金注3 | 补充流动资金 | 36,589.48 | 39,499.58 | 39,970.56 | 36,589.48 | 39,499.58 | 39,970.56 | 470.98 | 不适用 |
| 6 | - | 年产150万台家电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注3 | 12,293.74 | 6,051.24 | 12,293.74 | 6,051.24 | -6,242.50 | 2026年3月 | ||
| 募集资金合计 | 148,727.72 | 148,727.72 | 145,988.50 | 148,727.72 | 148,727.72 | 145,988.50 | -2,739.22 | - | ||
注1: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的具体情况为: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德昌电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12,293.74万元变更用于新募投项目“年产150万台家电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变更后,原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910.10万元及孳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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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其中包括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筹资金置换投入人民币15,911.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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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日(2021年10月15日)前,公司已通过自筹资金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5,911.57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835《关于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911.5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中信证券发表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置换。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变更实施主体及增加实施地点
(1)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宁波德昌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34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宁波德昌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34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宁波德昌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并在原实施地点的基础上新增余姚市朗霞街道天中村(朗霞街道天华路东侧、藉义巷路北侧地块)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本次增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实施主体及增加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2)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德昌电机年产300万台EPS汽车电机生产项目”原实施地点基础上新增余姚市朗霞街道天中村(朗霞街道天华路东侧、藉义巷路南侧地块)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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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3)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年产150万台家电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在原实施地点的基础上新增“余姚市和义路2号、余姚市茂盛路7号”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本次增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4)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宁波德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昌科技”)作为募投项目“德昌电机年产300万台EPS汽车电机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实施主体后,公司根据项目实际需求,以借款形式拨付募集资金至德昌科技专户使用,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本次增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二)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年产734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德昌电机年产300万台EPS汽车电机生产项目”完工时间均调整至2024年12月,其他项目内容不变。具体如下:
(1)“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年产734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部分生产线计划利用新建厂房进行建设,新建厂房工程于2021年12月开始建设,因整体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加之项目开始建设后,受各方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物资采购、人员调度、施工作业等方面受到一定制约,现根据项目实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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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拟将该项目完工时间调至2024年12月,其他项目内容不变。
(2)“德昌电机年产300万台EPS汽车电机生产项目”综合楼工程所在建设用地原为仓库库房,前期为解决拆除仓库库房后的物料存放需求问题,导致综合楼开工时间有所推迟,于2022年8月开始建设。现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经过谨慎地研究论证,拟将该项目完工时间调整至2024年12月,其他项目内容不变。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为:
(1)本次变更涉及的原项目为“德昌电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变更后的项目为“年产150万台家电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新募投项目”)。新募投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16,110.23万元,已投入3,816.49万元;
(2)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原募投项目,原募投项目总投资额15,370.82万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15,370.82万元。截至终止日,原募投项目累计已投入166.9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166.98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15,203.84万元;
(3)将原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12,293.74万元变更用于新募投项目。变更后,原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910.10万元及孳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4年4月15日,公司已将实际节余募集资金及孳息共计3,300.78万元转入一般账户。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日(2021年10月15日)前,公司已通过自筹资金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5,911.57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835《关于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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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911.5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中信证券发表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置换。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现效益情况如下: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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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实际投资项目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
| 1 | 宁波德昌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34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 | 注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9,705.80 | 9,705.80 | 达到注1 |
| 2 | 德昌电机越南厂区年产380万台吸尘器产品建设项目 | 注2 | 不适用 | 3,032.66 | 3,977.65 | 7,010.31 | 达到注2 |
| 3 | 德昌电机年产300万台EPS汽车电机生产项目 | 注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861.51 | 3,861.51 | 达到注3 |
| 4 | 德昌电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不适用注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5 | 年产150万台家电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注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注5 | 不适用 |
| 6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注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根据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计算期为12年,建设期为2年,计算期第3年生产负荷为60%,第4年为80%,第5年及以后各年的生产负荷均按100%计算。该项目于2024年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测算结果,该项目2024年度实现的效益为9,705.80万元,达到预计效益。注2:根据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计算期为12年,建设期为2年,计算期第3年生产负荷为60%,第4年为80%,第5年及以后各年的生产负荷均按100%计算。该项目于2023年度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3-2024年度实现的效益为7,010.31万元,整体达到预计效益。注3:根据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计算期为12年,建设期为2年,计算期第3年生产负荷为40%,第4年为60%,第5年生产负荷按80%计算,计算期第6年及以后各年的生产负荷均按100%计算。由于综合楼工程所在建设用地原为仓库库房,前期为解决拆除仓库库房后的物料存放需求问题,导致综合楼开工时间有所推迟,于2022年8月开始建设,导致将该项目完工时间推迟至2024年12月。该项目2024年度实现效益3,861.51万元,达到预计效益。注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募集资金效益指标,不涉及效益测算;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为满足未来营运资金增长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注5: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原项目“德昌电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变更为项目“年产150万台家电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新募投项目”,新募投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16,110.23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为12,293.74万元)。新募投项目建设期为2年,所得税后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6.19%,所得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8.33年。该项目目前处于建设投资阶段,还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暂时尚未实现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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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2021年11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决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2,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根据2022年12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相关决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2,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根据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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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会议决议及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2,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根据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资金使用安排及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券商收益权凭证等),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收回余额为6,900.00万元。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德昌电机越南厂区年产380万台吸尘器产品建设项目”已于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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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结项。2024年4月,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节余募集资金扣除手续费后的余额1,949.25元转入“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年产734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2、“德昌电机年产300万台EPS汽车电机生产项目”已于2024年12月结项。2024年12月,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节余募集资金扣除手续费后的余额9,760.39元转入“年产150万台家电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3、“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年产734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已于2024年12月结项。2024年12月,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节余募集资金扣除手续费后的余额759.48元转入“年产150万台家电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4、鉴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账户不再使用,出于账户管理需要,公司将相关募集资金账户于2024年4月办理销户,其中农业银行余姚玉立支行账户中节余募集资金扣除手续费后的余额6.10元转入“年产150万台家电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光大银行余姚支行账户中节余募集资金扣除手续费后的余额698.10元转入公司农业银行基本户。
5、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德昌电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910.10万元及孳息(实际转出补流金额为3,300.78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6、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7,298.15万元(含孳息),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4.91%。尚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余额均用于实施“年产150万台家电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计划于2026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现正处于建设周期中。
九、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报告结论
2025年4月26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宁波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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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1380号),并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德昌股份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德昌股份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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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经营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小家电产品及EPS电机,其市场情况取决于终端消费者对于小家电、乘用车的消费需求。其中,小家电业务主要终端销售区域为欧美、EPS电机销售则面向全球。若未来出现贸易保护主义加剧、受地缘政治影响导致的逆全球化等对宏观经济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公司的生产经营可能会因为消费者消费意愿下降从而出现较大不利变化。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当前公司国内同行业企业实力不断增强,且在国际贸易摩擦不确定性仍然较高、国内制造业成本不断上升的背景下,东南亚国家相关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也在不断提升。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将有可能导致公司的产品售价降低或销量减少,从而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另外,随着年轻世代消费者逐渐成为家用电器的主要购买者,其对家用电器的需求也从原来强调实用性和性价比,逐步转变为更加注重家用电器的精致外观、智能互联和产品品质,家用电器的市场竞争从而也呈现出更多维度。若未来公司不能持续技术创新、增强研发能力、控制制造成本,公司的市场份额可能会出现下滑的情形。
(三)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近年来,以中美贸易冲突为代表的国际贸易形势变化频繁,全球经济正面临着多重压力,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贸易摩擦政治化的倾向日益突出,影响全球经贸秩序和供应链体系。公司产品的最终销售地主要为北美和欧洲,出口业务总体占比较高,受贸易政策的影响较为显著,2025年1-6月公司经营业绩受中美贸易摩擦的阶段性影响出现下滑。若贸易保护主义、地缘政治等外部环境持续恶化,且公司未能及时、有效应对,将对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业绩可能会出现大幅波动甚至亏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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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客户集中度高风险
公司业务主要是为小家电ODM/OEM业务以及EPS电机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合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均高于90%,且前两大客户合计占营业收入比例均高于60%。较高的客户集中度可能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若个别大客户短期内快速缩减与公司的合作规模,可能会导致公司出现业绩大幅下滑甚至亏损。
二、财务风险
(一)业绩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93,803.01万元、277,512.64万元、409,493.45万元、206,755.6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9,854.89万元、32,218.09万元、41,082.60万元、11,073.05万元。公司最近一期营业收入为206,755.62万元,同比增长11.02%,但扣非后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9,874.06万元,同比下降49.49%,主要原因系:1)客户产品结构变化导致整体毛利率水平同比下降3.68个百分点;2)由于产能转移过程中的管理费用增加、存款收益率下降、汇率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期间费用合计金额同比增加约6,500万元。
虽然目前公司管理层采取了一定措施以改善公司业绩表现,但市场竞争程度、原材料及各项成本价格、国际贸易环境、汇率等外部因素均可能会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若未来若出现宏观经济环境波动、国家产业政策变化、下游市场消费需求放缓、行业供求关系变化、国际贸易环境变化等情形,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导致公司可能出现业绩大幅波动甚至亏损的风险。
(二)存货跌价风险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公司为了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增加销售收入,会逐步扩大备货采购和生产的规模,可能导致公司存货规模的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5,425.77万元、37,573.81万元、57,508.00万元、84,793.38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8.71%、12.59%、
16.90%、22.05%,总体呈上升趋势。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和库存商品,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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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采取了不断优化原材料采购和存货管理等措施,但公司仍可能存在存货跌价的风险。
(三)应收账款增加及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5,228.83万元、90,427.97万元、127,019.03万元、123,270.55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22.35%、30.31%、37.32%、32.05%,总体呈上升趋势。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应收账款规模可能将持续增长,如果市场环境或公司主要客户的财务状况恶化,或者公司不能保持对应收账款的有效管理,公司将可能面临一定的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四)汇率变动风险
公司的外汇收支主要涉及境外销售,汇率的变动会产生汇兑损益进而影响公司的利润。由于汇率的变动受政治、经济、金融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如果未来汇率出现较大幅度波动,将可能对公司的盈利状况造成一定的影响。
三、募投项目相关风险
(一)募投项目实施和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行业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公司运营管理情况等因素做出的。公司对这些项目的市场、技术、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慎重、充分地调研和论证。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产业政策变化以及市场销售状况等因素的影响,致使项目的开始盈利时间和实际盈利水平与公司预测出现差异,从而影响项目的投资收益。另外,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泰国厂区年产500万台家电产品建设项目”“越南厂区年产300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系在中国境外建设并实施,境外经营可能面临多种风险,从而可能对项目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带来不利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可能情况:当地宏观政治、经济出现大幅波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当地的劳工、税收、进出口、投资、外汇、环境等相关法规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当地政府外交政策出现不利变化,境外国家语言习俗、经营环境、法律体系等与国内相比存在较大差异等,上述因素可能对公司当地的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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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项目不能顺利实施,或实施后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收益无法达到预期,公司可能面临项目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二)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不达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小家电产能920万台/年,新增EPS电机产能560万台/年,新增产能消化途径主要为小家电行业整体增长以及客户新增产品需求规模的上升。虽然公司已经结合市场前景、产业政策以及公司人员、技术、市场储备等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但若未来公司募投项目不能完全满足客户需求,或国内外经济环境、市场容量、竞争状况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市场开拓不及预期,则该等募投项目可能面临新增产能不能被及时消化的风险。
(三)泰国募投项目用地尚未取得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投项目之一“泰国厂区年产500万台家电产品建设项目”在泰国伟华工业园区由公司泰国子公司泰国安可实施,泰国安可已与土地所有者WHAIndustrial Estate Rayong Co., Ltd.(泰国伟华工业园区RAYONG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买卖合同》,但目前尚未取得募投项目的土地权证。若未来募投项目用地取得进展晚于预期、或泰国当地政府对该地块的用地规划出现政策调整等不利变化,本次募投项目可能面临延期或者变更实施地点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一)本次发行相关的审批风险
本次发行尚需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本次发行能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资金安排、建设进度和投产时间等将一定程度上受到审批风险的影响。
(二)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将受到宏观经济和行业发展情况、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发行人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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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存在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三)股市波动的风险
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到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同时受到经济周期、通货膨胀、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公司本次发行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因此公司的股票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四)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但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实现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本次发行后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指标下降,本次发行在短期内存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
(五)业务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实现持续扩张,资产体量、经营版图及人员团队均呈快速增长态势,人员流动频率同步上升。
相较于传统媒体环境,在自媒体高度发达的当下,公司高管及普通员工的个人行为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力可能被无限放大,其行为边界与企业声誉的关联度显著提升。若公司治理结构与管理体系未能随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及时进行优化升级,形成与发展阶段相适配的管控能力,将可能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构成制约,进而对生产运营及市场声誉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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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全体董事签名: | |||||
| 黄裕昌 | 张利英 | 黄 轼 | |||
| 朱科权 | 包建亚 | 陈希琴 | |||
| 马良华 | |||||
| 全体监事签名: | |||||
| 朱巧芬 | 戚盈盈 | 董 静 | |||
|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 |||||
| 许海云 | 齐晓琳 | 黄亚萍 |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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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黄裕昌 | 张利英 | 黄 轼 |
年 月 日
1-1-93
三、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保荐代表人: | ||
| 方 灏 | ||
| 马齐玮 | ||
| 项目协办人: | ||
| 方嘉晟 | ||
| 法定代表人: | ||
| 张佑君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94
保荐人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总经理: | ||
| 邹迎光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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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董事长: | ||
| 张佑君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96
四、律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办律师:
| 刘 佳 | 岑梓彬 |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 张学兵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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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签字注册会计师:
| 陈 炎 | 谢杭磊 |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 杨志国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98
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除本次发行外,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公司资产与负债状况、资金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其他股权融资计划。若公司未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资产负债情况需安排股权融资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承诺及兑现回报的具体措施
1、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降低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并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但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专储、专款专用的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并对其使用情况加以监督。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有效使用。
(2)积极落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加快主营业务的拓展,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产能及销售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份额、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公司的战略发展带来有力保障。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管理层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力争早日实现预期收益,从而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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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优化经营管理,提升经营效率
本次发行所筹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致力于进一步提升内部运营管理水平,优化资金使用效率,并完善投资决策机制。公司将制定更为高效的资金运用方案,严格控制资金成本,同时加强成本管理,以全面且有效地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此外,公司将持续推进人才发展体系的构建,改进激励机制,以充分激发员工的潜力和积极性。通过这些措施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并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4)保持和优化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公司利润分配相关事项,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完善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加大落实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加速推进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保障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效降低原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 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 本人承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指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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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8)作为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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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本募集说明书《发行人董事会声明》之盖章页)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