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于2026 年3 月2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 年3 月 25 日以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二条中关于“董 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在会议召开前三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 知全体董事。如遇紧急事宜可不受前述时间和方式的限制”的规定,经全体董事 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临时董事会提前3 日通知的要求。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应出 席董事8 人,实际出席董事8 人。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涂大记先生主持,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截至2026 年3 月23 日为核心优质客户提供的1,539.90 万元的担 保授权期限进行延期,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6 月30 日。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关于为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授权自该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 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取消原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关于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取消原议案并增加 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