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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378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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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 3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 5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8
议案三:《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 9
议案四:《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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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请参会人员认真阅读。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于会议开始前15分钟向公司会务人员进行登记,出示有效的持股证明,填写《发言登记表》;登记发言的人数原则上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安排持股数最多的前十名股东依次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应围绕本次股东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四、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并以打“√”表示。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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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七、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未经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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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上午9:00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荣吉路81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一军先生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5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A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 |
| 2.01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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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2.03 |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2.04 |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2.05 |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2.06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2.07 | 《关于修订<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 √ |
| 2.08 | 《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 |
| 3 |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 4.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董事(1)人 |
| 4.01 | 《关于选举应华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读股东会表决结果及股东会决议
(十一)鉴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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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设置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及监事继续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原有制度规则中关于监事会或者监事的规定。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之日起,公司监事会予以取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全体监事职务自然免除并停止履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除上述公司治理结构调整情况外,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和水平,优化公司治理,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名调整为11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非独立董事7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此外,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保证公司内部制度与最新法律法规修改的内容和要求一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已于2025年8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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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其中,尚需提交股东会进行逐项审议的制度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制度名称 |
| 2.01 |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
| 2.02 |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
| 2.03 |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 2.04 |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 2.05 |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 2.06 |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
| 2.07 |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
| 2.08 |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
修订后的制度已于2025年8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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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因公司董事会秘书朱翔先生拟担任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科技”)董事,中金科技将成为公司新增关联方,公司与中金科技之间未来发生的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因业务需要向关联人中金科技采购锌粉等原料,在形成关联关系后,公司预计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6,500万元(不含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具体内容已于2025年8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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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优化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名调整为11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非独立董事7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应华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已于2025年8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表决结果生效以议案一获表决通过为前提,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