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8日以邮件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利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新建超细镍粉扩产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新建超细镍粉扩产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关联董事王利平、江益龙、裘欧特、赵登永、蒋颖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