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股东宁波众智聚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智聚成”)持有公司股份14,181,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2%。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众智聚成持有公司股份中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0股。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相关情况2025年7月7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众智聚成的通知,告知其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的剩余股份已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宁波众智聚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股) | 100,000 |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0.71 |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0.04 | 
| 解除质押时间 | 2025年7月4日 | 
| 持股数量(股) | 14,181,000 | 
| 持股比例(%) | 5.42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 0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0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0 |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未来如有相关质押情形,公司将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众智聚成无一致行动人,截至本次质押解除完成,众智聚成不存在其他未解除质押股份。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