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
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权益变动方向 | 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
|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 13.00% |
|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 12.00% |
|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 |
|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 是□否√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新余市宝隆项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91360503MA369QTL4J□不适用 |
新余市宝隆项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南昌龙厚实业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 南昌龙厚实业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91360106558452401A□不适用 |
3.一致行动人信息
| 一致行动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南昌龙厚实业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91360106558452401A□不适用 |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收到新余市宝隆项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南昌龙厚实业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告知函》。新余市宝隆项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因履行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于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10月1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1.30万股,于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18.6769万股;另外,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因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因此新余市宝隆项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南昌龙厚实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13.00%变动为12.00%,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 投资者名称 | 变动前股数(万股) | 变动前比例(%) | 变动后股数(万股) | 变动后比例(%) | 权益变动方式 | 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
|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 新余市宝隆项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909.4546 | 4.48 | 2,259.4777 | 3.48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持股比例发生变动 | 2025/7/23-2025/12/01 |
|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 南昌龙厚实业有限公司 | 5,542.3823 | 8.52 | 5,542.3823 | 8.52 | 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持股比例发生变动 | 2025/7/23-2025/12/01 |
| 合计 | 8,451.8369 | 13.00 | 7,801.8600 | 12.00 | -- | --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新余宝隆实施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同时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持股比例发生变动,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亦不触及要约收购。
2、减持期间,新余宝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减持相关规则以
及新余宝隆在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减持限制承诺。
、新余宝隆及其一致行动人南昌龙厚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